《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城市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2020-06-19 07:41颜茵
中州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新型城镇化

颜茵

摘 要: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蕴含着丰富的城市思想,其从生产方式角度论证了城市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并明确指出城市因人而存在,“现实的人”是城市存在的前提,“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是城市发展的动源;同时强调,城市起源于社会分工,资本是城镇化的加速剂,城乡关系是城市发展中的基本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城市思想的论述所蕴含的基本原则,对于新时代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而言,无论是在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方面,还是构建城市分工格局、解决城镇化的资本问题等方面,都应该坚持和遵循。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城市思想;新型城镇化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神圣家族》后合撰的第二部经典著作。《形态》内容丰富,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诞生的标志,经典作家从现实的人出发,遵循人—实践—历史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内在逻辑,揭示了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布鲁诺·鲍威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批判了当时德国哲学和其他社会思潮,在论证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留下了大量关于城市发展的光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人为本、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未来城镇化的主要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必然选择。如何科学推进中国的城镇化,需要我们追根寻源,深入挖掘《形态》中的城市思想,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形成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思想逻辑出发,为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理论指引。

一、《形态》城市思想的研究进展

《形态》写作于1845年秋至1846年5月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撰写的这部著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经典作家新世界观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生前未公开出版这部著作(只有第二卷第四章发表过)。1924年梁赞诺夫经过整理编辑首次发表第一章的俄文版,1932年维·拉多茨基编辑发表德文全文版。多年来,《形态》编辑出版了多个版本,涉及版本、结构、作者、思想内容、理论地位等方面的研究更是汗牛充栋。对于《形态》的研究,在思想内容方面,学术界主要集中于国家观和国家理论、社会分工和人的发展理论、历史哲学思想、社会公正思想等方面,而其中的城市思想研究比较少见。随着中国城镇化战略的推进,《形态》中的城市思想逐渐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当下,学界主要从两个角度分析其中的城市思想:一是从《形态》文本出发探究其城市思想,主要包括直接阐释《形态》中的城市思想、在解读原典的现代化思想中阐述其城市思想、从探究《形态》城市理论的发展逻辑中分析其城市思想;二是立足马克思、恩格斯整体城市观分析《形态》中的城市思想。

《形态》从文本出发,立足历史唯物主义视角阐述了城市的起源、功能和演变过程,说明了城乡分离和对立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必经阶段,资本是改造和再造城市空间的内在动力,也是引发城市问题的重要因素。《形态》从城乡差别、资本在塑造城市社会空间中的作用及城市社会运动等角度,分析了其现代意义。①从《形态》城市发展表现的逻辑维度来看,分析城市问题时,始终交织着充满张力的两个内在逻辑维度:一是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出发,建立在分工、交往、所有制等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历史逻辑;二是立足于资本主义批判,对城市经济和政治进行批判的逻辑。②这种双逻辑分析的内容和方法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相契合,是对“城市从何而来,为何存在,怎样发展,未来怎样”的科学解释和城市发展原则的全景式观照。从学理上来看,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唯物史观的经典概念、基本原理出发,探讨城市的起源、本质、功能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于构建马克思主义城市话语体系以及新时代城市发展理论意义重大。但是,这种双逻辑的理论分析,在强调经典概念、原理的同时,突出了唯物史观,也孤立了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形成的前提“现实的人”、立足点“科学实践”与要义“社会历史性”之间的联系与发展被遮蔽,唯物史观与其现实载体——城市之间出现了空场,城市成为一个具体的研究对象,长期为自然科学的实证主义方法所主导;在强调突出城市空间载体的物质形态时,城市的主体形态被淡化了,城市因何而在、为何存在等问题的深层内因未予释清。因此,重读《形态》,从“现实的人”出发考量城市,以人的实践活动为立足点,历史唯物地探究城市的起源、发展和规律,有利于进一步寻求当代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

二、《形态》的主要城市思想

《形态》中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直接阐述城市思想,但是他们论证唯物史观的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与城市发展紧密相连,相互交织。与其说城市是唯物史观诞生的现实场,毋宁说唯物史觀是城市的理论场。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城市的发展史。《形态》从生产方式的角度论证了城市的存在及其根本原因,指出城市因人而存在,“现实的人”是城市存在的前提,“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是城市发展的根源,城市起源于社会分工,资本是城镇化的加速剂,城乡关系是城市发展中的基本关系。

1.“现实的人”是城市存在的前提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论证唯物史观的方式是首先确定一个历史坐标,从这个坐标出发观察历史。因为观察历史总离不开历史观察者本身,而历史观察者总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人,确立历史标尺的实质是确立人的真实存在。③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探寻历史必须“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离不开这种前提”④,这个前提就是“现实的人”。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了“现实的人”的基本要素,即“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⑤。正是现实的人、现实人的实践活动、现实人的社会思想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域。历史不是绝对精神的虚幻颠倒表现,也不是神定的历史,而是现实人的物质生产的积淀。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的论断,矫正了黑格尔颠倒主词宾词的抽象人和费尔巴哈作为类存在的生物人,确立了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基本准则,现实的人成为一切历史过程和社会关系的前提。《形态》指出,“现实的人”具有三重意义:一是指有生命的肉体存在。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自然的关系”⑥。二是指生产活动的实践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⑦三是指社会发展的具体历史存在。“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⑧这三重意义表征着“现实的人”的自然性、实践性、社会性三个内在属性,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此解开了困扰人类的历史之谜。

“现实的人”作为真正科学抽象意义上的人,是人与自然、个人与类之间最基本、最本质的规定,是自然进化和历史创造、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矛盾体。作为唯物史观前提的“现实的个人”,处在自然和历史的交汇点上,是自然进化的终结和历史创造的开端,因而也就成为一切历史过程和社会关系的前提。⑨因此,从现实的人出发来考量城市,是对“城市为何而在”的积极回应,是阐释城市主体的科学理论的首要前提。

2.城市起源于生产力发展引起的社会分工

人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从物质生产活动出发,“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⑩。生产一方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多种多样的交往关系,其中最基本的就是经济关系,这些交往关系反过来又影响生产本身,生产方式由此形成并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这是《形态》确立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逻辑。因此,从生产逻辑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城市起源于生产力发展引起的社会分工。

《形态》进一步指出,“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B11。“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B12基于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考察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形式,阐释了城市起源于前资本主义社会。

经典作家认为:“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的一种无差别的统一(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看做王公的营垒,看做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赘疣)。”B13然而,“古典古代的……这种所有制首先是由于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而产生的”B14。所以“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所有制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B15。“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B16这些对前资本主义所有制发展不同形式的论述,说明在社会分工的牵动下,产生了城市。从部落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封建等级所有制发展的过程中,可洞悉分工历经的不发达到较发达再到实质分工出现的前夜,城市形态也从营、垒向小规模集聚区发展,其功能从生活向军事、政治以及综合功能发展,城乡之间的关系也从一体向国家之间和一国内部的对立发展。但由于前资本主义时代土地所有制的根本局限,城市虽然产生了,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城市的发展比较缓慢。

3.资本是城镇化的推动剂

“资本不是物,而是隶属于一定历史形态的社会关系。”从资本出发,可以探究城市的发展和变化。“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作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做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B17这说明,城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资本现代化的过程。在资本逐步摆脱其自然性,从等级资本、经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发展的过程中,城市不断走向现代,从中世纪行会城市,到17、18世纪商业城市,再到18世纪后半叶开始的大工业城市。

中世纪主要是由等级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会城市时期,等級资本的特点是人身依附,内部几乎没有什么分工,直接体现为简单生产。正是这种小规模、积累慢、流通性差的特征,所以无论是由逃亡农奴进入历史上继承下来的城市而建立的行会城市,还是自由农奴新建立的行会城市,其特征都是封闭的,规模不大,生产力发展缓慢。17、18世纪是由商业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商业城市时期。“随着交往集中在一个特殊阶级手里,随着商人所促成的同城市近郊以外地区的通商的扩大,在生产和交往之间也立即发生了相互作用。”B18“资本开始积聚到个人手里,一部分违反行会法规积聚到行会中,一部分积聚到商人手里。”B19资本的积累改变了资本的性质,《形态》提出:“随着摆脱了行会束缚的工场手工业的出现,所有制关系也立即发生了变化。越过自然形成的等级资本而向前迈出的第一步,是由商人的出现所促成的,商人的资本一开始就是活动的,如果针对当时的情况来讲,可以说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第二步是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出现而迈出的,工场手工业又运用了大量自然形成的资本,并且同自然形成的资本的数量比较起来,一般是增加了活动资本的数量。”B20因此,等级资本向商业资本转变,由自然固定资本转化为流通活动资本,资本积累完成,资本运动加速,城市之间的交往加强,这时候“商业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已达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并带有大资产阶级的性质,……18世纪是商业的世纪”B21。商业资本促使了商业城市的发展,同时也将人们之间的宗法关系变为金钱关系。

18世纪末开始进入工业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城市时代。工业资本是资本的成熟形态,虽然客观上工业资本仍表现为物(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货币等)的形式,但其本质实际上是雇佣劳动关系的表征,是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资本作为关系的存在,表现了大工业时代社会的发展境况。《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描绘到,“大工业创造了交通工具和现代的世界市场,控制了商业,把所有的资本都变为工业资本,从而使流通加速(货币制度得到发展)、资本集中。大工业通过普遍的竞争迫使所有个人的全部精力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它还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它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它们的出现如雨后春笋——来代替自然形成的城市。凡是它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段。它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B22。真正的城镇化进程由此开始。

4.城乡关系是城市发展的基本关系

从城镇化的进程来看,一部城市发展史就是城乡关系从分离、对立到融合的历史。《形态》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B23“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B24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仍然存在着分工,“随着城市的出现,必然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必然要有公共机构,从而也就必然要有一般政治。在这里,居民第一次被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B25。

可见,城乡分离与对立是私有制的产物。私有制条件下,阶级实质意味着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城乡二元对立格局。这说明,城乡分离和对立具有历史性和阶段性。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预示了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阶级的消灭,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城乡融合,即“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B26,从而最终建立无差别、无对立的理想城市形态。

三、《形态》的城市思想对新时代我国城镇化的启示

马克思指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B27。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以其深刻的洞察力,以18世纪中叶欧洲工业文明的发展为背景,以唯物史观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论述了城市因何而在、为何发展、怎样发展的基本问题,精辟分析了城市的起源、发展及动因,指出城乡关系是城市的基本关系,等等。这些思想对于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1.新型城镇化的社会服务功能要以“现实的人”为中心展开

从国际经验看,50%的城镇化率是城镇化由加速推进转变为减速推进的一个重要拐点。B28一旦越过这一拐点,随着城镇化速度的逐步减缓,提高城市品质和城镇化质量将成为其核心问题。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8.5%,按现在的城镇化速度,到2030年将达到68%左右。城市的社会服务功能日益凸显出其重要意义。可是,传统城镇化建设始终是围绕着“物的城镇化”建设而展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很多区域的城镇化进程都是以“物的城镇化”作为目的。显然,类似于这样的做法,完全背离了《形态》中城市思想的核心,“现实的人”是城市存在的前提,城市因人而在,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的发展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以“现实的人”为中心展开。

由于各方面限制,我国“经济腿长、社会腿短”的问题长期存在,在城镇化领域突出表现为城市的产业发展功能、吸纳就业功能、人口集聚功能较强,而公共服务功能较为薄弱。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对《形态》城市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以“现实的人”为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镇化的重点就在于凸显城镇的社会服务功能,目标就是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娱有所乐、病有所医,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这就需要,一方面,从满足“现实的人”需要的角度出发,完善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另一方面,要从扩大为“现实的人”提供服务功能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城乡之间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各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功能一致、权限同等。

同时,提升城市的社会服务功能,需要关注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农民工为中国的城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依然缓慢。国家统计局调查表明,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进城农民工中38.0%的人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18.4%的农民工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从不同城市规模看,人口大于500萬人的城市被认为是本地人的农民工比例为18.7%、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的农民工比例为14.3%,300万~500万人城市的比例分别为25.3%和17.5%,100万~300万人城市的比例分别为43.1%和19.7%,50万~100万人城市的比例分别为48.7%和20.1%,50万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镇的比例分别为63.2%和23.0%。B29这说明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难度越大。因此,要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提升农业转移劳动力适应城市的素质和能力问题;通过培育多元、包容的城市文化,解决农业转移劳动力真正融入城市问题。实现城市社会服务人人共享,人人能享。

2.以《形态》中城市分工思想为指导,构建新时代城市建设的协调分工格局

正如《形态》中所强调的那样,城市起源于生产力发展引起的社会分工。城市群是目前我国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新时代要通过大中小城市的有效分工,处理好城市群内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关系,提升城市群的竞争力。显然,新时代我国的构建城市建设中的社会分工依然是以《形态》中的城市分工思想进行指导的,并实现了对原有城市分工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产业分工由部门之间分工逐步过渡到部门内分工和产业链分工,产业分工按照从总部、研发、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零件生产、装配、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到售后服务,每一个环节都可以选择在不同地区进行投资。一般而言,核心城市拥有大量的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具有超强的集聚能力,应着重发展公司总部、研发、设计、培训及营销、批发零售、商标广告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由此形成两头粗、中间细的哑铃型结构;大城市郊区和其他大中城市侧重于发展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由此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菱形结构;而周边其他城市和小城镇则承担一般性制造业和零部件生产等,由此形成中间粗、两头细的棒形结构。B30

3.以《形态》对“资本是城镇化的推动剂”这一限定范围,妥善解决城镇化的资本问题

正如《形态》中所指出的那样,资本是城镇化的推动剂,城镇化的不同阶段、不同方面需要不同的融资方式匹配,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使用好和限定住“资本推动剂”的作用和范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土地出让收入成为推动城市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资金渠道,学术界称之为“土地财政”。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在中国政府公共投资扩张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纷纷成立了融资平台——城投公司,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已达到6576家,这些平台公司以土地为抵押,“异地融资”成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渠道。B31由此,导致土地城镇化大大超过人口城镇化,绝大多数城市“摊大饼”式扩张,建设宽马路、大广场、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融资主要依靠“土地财政”以及地方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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