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
文拉法辛能够阻断5-HT(5-羟色胺)以及NE(突触间隙去甲肾上腺素)回收,其中5-HT 能够对NE 引发的β 受体向下调节起到加速效用,而β 受体向下调节与抗抑郁起效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因此,文拉法辛能够达到快速抗抑郁的效用;而舍曲林主要是通过对患者的中枢神经突触前膜对5-HT 再摄取产生选择性抑制效用,从而使突触部位的有效5-HT 浓度得到增加,使5-HT 能神经兴奋传导效力得到增强[1-2]。本研究选取80 例抑郁症患者,探讨文拉法辛与舍曲林的治疗效果。现报道如下。
以整体筛查法抽查2018 年8 月至2019 年8 月本院收治的80 例抑郁症患者,患者同意参与研究,签署研究同意书;医院医学伦理会审批通过本次研究;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组,常规组36例,观察组44例。常规组中,男女比例为21:15,年龄19~64 岁,平均(38.51±2.14);观察组中,男女比例为29:15;年龄20~63 岁,平均(39.34±1.12);两组患者的临床基本资料具有同质性(P>0.05),可进行比较。
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抑郁症诊断标准。
排除标准:(1)存在严重躯体疾病患者;(2)患者存在其他精神障碍、酒和药物依赖;(3)患者为妊娠以及哺乳期女性。
两组患者原服其他精神药物清洗一周之后。
常规组实施舍曲林(产品名称:盐酸舍曲林片;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141)治疗。患者每天服药一次,起始服药量为50mg/次,两周内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药物服用剂量直至每天200mg。患者可酌情实施苯二氮卓类药物。
观察组实施文拉法辛(产品名称: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生产厂家: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69)治疗。患者每天服药一次,起始服药量为75mg/次,治疗两周内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为患者调整药物剂量,药物最大剂量应控制为每天225mg,分1~2 次口服。
两组患者的治疗疗程均为6 周。
分别与治疗前以及治疗1、2、6 周进行评估。采用HAMD 评分评估患者的抑郁情绪对患者的治疗效果;以HAMD 减分率评估患者临床疗效,减分率≥75%为痊愈,50%~74%为显著进步,25%~49%为进步,<25%为无效。采用副反应量表(TESS)与患者治疗1、2、4、6、8 周评估不良反应[3]。
治疗后,两组患者的HAMD 评分与治疗前相比有显著差异(P<0.05);但同期两组间的HAMD 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1。
表1 治疗前后的抑郁评分,分)
表1 治疗前后的抑郁评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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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组、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83.33%、86.36%,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2。
表2 治疗总有效率n(%)
常规组、观察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89%、15.91%,无显著差异(P>0.05),见表3。
表3 不良反应发生情况n(%)
近几年来,抑郁症的发病率始终居高不下,为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日常生活以及正常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临床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种类较多,第一代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由于药物的不良反应较多会导致患者出现治疗依从性差,因而减少了临床使用率。临床治疗中,医生通常会选用药物不良反应较少以及治疗依从性更好的第二代抗抑郁药物[4]。
文拉法辛属于选择性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双重抑制剂的代表性药物,该药物对M 胆碱受体、肾上腺素α1、α2、β受体以及组胺H1 受体几乎不存在亲和力不会对单胺氧化酶产生抑制效用,因此,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较少[5]。文拉法辛主要通过对5-HT 以及NE 的再摄取产生阻断作用,有效提高5-HT 以及NE 的浓度,从而达到双重抗抑郁的效用。舍曲林属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该药物对受体产生的影响面较少,不良反应少,且疗效良好,因此,在抑郁症的临床治疗中得到了广泛应用[6]。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患者的HAMD 评分与治疗前相比有显著差异,但同期两组间的HAMD 评分无显著差异;且两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均无显著差异,这提示文拉法辛以及舍曲林对于抑郁症具有显著治疗效果,患者不良反应较小。
综上所述,在抑郁症的治疗过程中,文拉法辛起效较快,但与舍曲林的治疗效果无显著差异,均可达到显著疗效,具有较高安全性,两者均为临床治疗抑郁症的首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