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菲 金祥义 张 诚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企业创新不仅有利于企业长久发展,还是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中国经济现在已经处于“新常态”阶段,只有依靠创新才能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但是,总体来看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没有欧美等发达国家强,在很多关键领域也缺乏核心技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对中国制造业成功“转型升级”意义重大。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企业兼并重组可以强化资源整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跨国并购可以使企业以较短的时间获得被并购企业的技术知识等关键创新资源,为了获取战略性稀缺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跨国并购以攫取创新资源,使跨国并购成为企业进行资源重组的一种常见方式(Davies 等,2018)。自从2001 年开始,中国政府就提出了相关政策,大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此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进行跨国并购。根据2017 年的《世界投资报告》显示,近十年来,中国跨国并购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跨国并购金额波动上升,并且在2017 年中国跨国并购金额占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例高达76%。既然跨国并购能够促进企业取得战略性创新资源,而当下我国宏观层面又存在大规模的对外投资现象,这必然会引出一个问题,跨国并购行为是否提高了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从1978 年开始,中国开始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成为世界一大增长奇迹,部分归因于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使得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化方向转轨,而市场化能够显著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的经营效率(樊纲,2011)。市场化是影响企业所在地区资源配置和要素流通的重要因素,更高的市场化水平降低了企业之间资源的交易成本(Brouthers,2002),提高了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利于优势资源向高生产效率的企业转移,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Xie,2017),并进一步淘汰低效率企业,使具有资源配置优势的企业能够扩大对外投资规模,进而提高企业对外跨国并购的效率。由此可见,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影响企业对外跨国并购的效率,若企业跨国并购能带来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否意味着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强企业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提升作用?是否会进一步影响跨国并购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缕清上述问题之间的逻辑,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作用,并能进一步为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为了验证上述关系,本文将利用中国上市企业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和企业专利数据,深入探讨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内在关系。为控制跨国并购企业的自选择效应和内生性问题,实证部分采用了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双重差分法。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跨国并购使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年均增加了24.5%,使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提高了17.9%,使企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年均提高了21.9%,对企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影响不显著。此外,企业所在地、所有权特征差异也会影响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同时,市场化进程显著提高了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中国市场化改革和走出去战略已经实施多年,对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客观评估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和更好地解释了市场化进程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还有利于丰富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文献,为更好地实施市场化改革和走出去战略提供有益的政策启示。
大量研究表明,跨国并购是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跨国并购后,企业通过资源重组等方式使资源配置更为有效,将低效率企业资源转移到高效率企业,最终改进企业技术(Neary,2007),企业通过对被并购企业技术的学习、消化和吸收,促进自身研发水平的提高和技术进步(Buckley 等,2008),同时,母公司倾向于增加自身研发投入,以获取企业在行业内的长期竞争优势(Nocke 和Yeaple,2017),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此外,Desyllas 和Hughes(2010)利用美国高科技公司跨国并购样本进行研究,发现跨国并购对母公司创新能力的影响受到被并购企业特征的影响,如果被并购企业处于相关行业,则会增加并购企业的研发资源和知识集中度,从而显著提高企业创新效率。Stiebale(2016)利用欧洲33 个国家企业样本,研究发现,跨国并购后母公司的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但是被并购的海外企业研究水平下降,研发资源从子公司转移到母公司。但是,也有学者得出了相反的结论,Hitt 和Ireland(1991)认为,跨国并购不利于企业创新,降低了研发强度,减少了专利数量。
关于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相关研究集中于发达国家,以发达国家为基础得出的研究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发展中国家。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跨国并购的过程中,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文献考察了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后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毛其淋和许家云(2014)研究发现,对外直接投资显著地提高了企业研发积极性和创新存续期。吴先明(2014)发现技术寻求型海外并购不但可以使企业实现技术追赶,还有利于企业进行战略转型,提高国际竞争力。贺晓宇和沈坤荣(2018)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冼国明和明秀南(2018)以我国上市企业样本为基础,研究发现海外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专利授权数,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但是,朱治理等(2016)同样利用我国上市企业样本进行研究,以专利授权量作为企业创新指标,却发现跨国并购显著抑制了母公司的技术创新。
目前,关于市场化进程对企业跨国并购创新效应影响的文献相对较少,田海峰等(2015)利用2000—2012 年126 个跨国并购案例进行研究发现,东道国经济自由化程度越高,企业跨国并购的绩效越好,企业获利越多,而文化距离、主并企业有无跨国并购经验等对企业并购绩效的影响不显著。李梅和余天娇(2016)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东道国的制度环境对海外并购企业创新绩效有正向调节作用。梳理已有文献可以发现,尽管国外已有大量文献研究了跨国并购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但是国内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并且研究结论相差较大;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推进,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显著改善了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了企业的经营效率(Xie,2017),但是还没有文献系统研究市场化进程对企业跨国并购创新效应的影响。
基于此,本文的研究同现有文献相比,主要边际贡献为:第一,在理论模型方面,本文建立了一个最优企业研发投入决策模型,从理论角度推导出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方向以及影响渠道,并在此模型基础上加入了市场化进程变量,推导出市场化进程对跨国并购创新效应的影响。第二,在研究视角方面,已经有相关文献研究和分析了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但是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市场化进程在这一过程中的调节作用,实证检验了市场化进程对跨国并购创新效应的影响,系统研究了这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本文的理论模型借鉴了周开国(2017)的理论模型,首先构建了一个企业研发资金投入的决策模型,并在此模型基础上加入市场化进程变量,然后基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求出最优研发投入,进而研究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及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
假设企业i 研发活动成功的概率为pi,并且概率满足以下等式:
其中ri为企业的研发投入。If代表通过跨国并购方式从海外获取的技术、资源和知识的综合体。跨国并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获取海外技术和先进经验(Dunning,1998)。θi( If,M )代表企业i 利用资源和协同创新的能力,即企业的研发效率。一般来说,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可以充分利用海外并购企业的异质性资源(Nocke 和Yeaple,2007),从被并购企业中学习到的技术和知识越多,研发效率也就越高(Tortoriello,2015;Stiebale,2016),因此,∂ θ (iIf, M )∂ If>0。M 代表市场化水平,M 值越大,代表着市场化水平相对较高。在一个市场化水平高的环境中,企业配置资源的灵活性就会更高,有利于跨国并购企业和海外子公司之间的知识交流和资源交换,提高企业研发成功的概率(Lee,2017)。因此,∂ θi( If, M ) ∂M >0。此外,α 为大于零的常数。由于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受到企业资金的约束,企业获取研发资金的成本是边际递增的,不失一般性,假设企业i 的利润函数为:
其中,V 为企业研发成功可以得到的期望收益。Ci( M )为企业获取研发投入资金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将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形成市场供求决定的存贷款市场利率体系,降低了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成本,缓解了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张良贵,2013)。因此,∂ C (iM) ∂ M <0。F 为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活动的固定成本,如果企业研发活动带来的利润不足以弥补这部分资金投入,企业则选择不研发。将式(1)代入到式(2)中,然后将式(2)对研发投入ri求一阶条件,可得最优研发投入为:
将式(3)代回式(2)可得,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所获的最大净利润为:
由于企业只有所获净利润大于0 时,才会进行研发活动,因此只有满足式(4)为正,企业才会进行研发创新,此时需满足:
将式(3)中最优研发投入对If和M 求偏导可得以下关系式:
假设1: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企业的创新能力将提高。
进一步,将式(6)对M 求偏导可得:
假设3: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市场化水平越高,企业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效应越大。
本文研究的是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但是根据以往研究跨国并购的文献,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不是随机的,企业规模、年龄、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均是影响企业跨国并购决策的重要因素(张建红,2010;杜群阳,2013;Davies等,2018),比如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可能更倾向于进行跨国并购。本文在研究企业跨国并购行为对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影响时,必须要考虑到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和样本选择偏差问题。Morgan 和Winship(2008)指出,衡量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最优的方式是用处理组与控制组之间的处理效应来衡量。在本文中,处理组的效应是指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创新提升的程度,控制组效应是指企业不进行跨国并购时其创新能力能够达到的程度,即“反事实”的处理效果,这是数据无法观测到的,处理效应便是上述处理组的效应与控制组效应两者之差,即双重差分(DID)的方法,若想获取“反事实”的处理效果,则需要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倾向得分匹配(PSM)可以有效减少样本选择偏差问题。结合上述两者的方法统称为PSM-DID,因此本文采取PSM-DID 方法对跨国并购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研究,这种方法可以巧妙地减少企业的样本选择偏差和内生性问题,能够更为准确地衡量跨国并购带来的具体影响。
第一步,本文建立一个Probit 跨国并购决策模型,估计每一个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概率,先判断哪些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可能性更大,然后为每一个跨国并购企业一对一匹配出跨国并购概率最为相近而并未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将总体样本分成两组,一组是进行了跨国并购的企业,另一组是未进行过跨国并购的企业,构建一个二元虚拟变量 treati= {0,1},如果企业进行了跨国并购,t reati= 1,否则 treati= 0,从而可以建立一个二值Probit 模型。
上式中,itX 为控制变量向量集合,根据对已有文献的梳理,主要包括:企业规模(size),用企业总资产的对数形式表示;企业年龄(age),以企业当年年份减去开业年份的差值表示;企业融资成本(cost),以企业利息支出与负债合计的比重表示,该值越大,表示企业的融资成本越高,企业融资难度较大;企业现金流水平(cf ),以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期初固定资产净值表示,该值越大,企业的现金流水平越高,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好,现金流充足稳定的企业运转有序;资产负债率(lev),用期末负债总额占期末总资产的比重来表示,该值越大则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低,企业债务结构失衡越严重;资产收益率(roa),用单位资产创造的净利润表示,该值越大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企业股权集中度(ten),用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来衡量,该值越大表示股权越集中于少数股东手中;企业总资产周转率(ast),采用销售收入与期末总资产的比值来衡量,该值越大表明企业的经营状况越好,资金越充裕。此外,α和β 是待估参数。最后,本文还控制了不可观测的行业、地区、时间固定效应 δk、δr、δt和 εikrt表示多维度的随机误差项,在Probit 模型中假设其服从正态分布。
第二步,本文采取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对选择样本进行估计,考察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带来的影响。此外,为了更方便论述,本文还构建了二元虚拟变量 afteri={0,1}。其中 afteri=0和 afteri=1代表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之前和进行跨国并购之后,本文为了方便描述,用代表企业跨国并购前后两个时期的创新绩效改变量,用代表未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在这两个时期前后创新绩效的改变量。企业的平均处理效应指的是企业i 在进行跨国并购和没有进行跨国并购两种状态下创新能力的差异,表示如下:
并且,下式(12)是与式(11)等价的检验表达式:
① 由于本文在PSM 阶段已经将影响企业创新的相关变量进行了控制,即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创新能力上的差异仅来源于跨国并购这一行为,因此在DID 方程中并未加入相关控制变量。
其中,i nnovationit代表企业的创新绩效,下标i 和t 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treat=1时代表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处理组),treat=0 时代表用倾向得分匹配法选择出来的对照组,after=1 时代表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之后,after=0 时代表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之前,所以 treat ∗after 代表处理组企业进行跨国并购之后的状态,交叉项 treat ∗after 的估计系数α3代表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因果影响,也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如果 α3> 0,则意味着在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处理组的创新能力提高幅度超过了对照组企业,也即跨国并购提高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反之,如果 α3< 0,则意味着跨国并购降低了企业的创新能力。
本文主要使用的是Zephyr 企业跨国并购数据和国泰安数据库,选取的时间跨度是2003—2016 年,为了使本文的分析结果更加准确和客观,本文在合并数据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了以下认定,如果一个企业进行了跨国并购,那么这个企业的当年及以后的每一年都看作是跨国并购企业。
对于创新绩效的衡量,本文主要采取了企业当年专利申请量作为衡量指标。近年来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迅速,中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由于专利具有较强的商业性和延续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异质性资源,企业申请专利的意识和积极性较高,因为专利质量参差不齐,专利转化成果难以衡量,专利生命长短不定,专利作为创新的衡量指标具有一定弊端,但是相对于其他衡量创新的指标,比如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值等,企业专利的相关数据较为全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是公开的,相关专利数据也比较容易获得,用专利衡量创新较为适合(Wei 等,2017),因此本文参考温军和冯福根(2018)、顾夏铭等(2018)和王永钦等(2018)的研究,采取企业当年专利申请总量作为衡量企业创新数量的指标进行研究。具体而言,企业专利包括三种类型:发明专利(lninvention)、实用新型专利(lnutility)和外观设计专利(lndesign)。其中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最高,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量可以衡量企业的创新质量(郝项超等,2019;王永钦等,2018;冼国明和明秀南,2018),本文以发明专利申请量衡量企业的创新质量。一般来说,研发(R&D)投入和创新成果之间正相关,研发投入越多,企业创新能力越强(Freeman 和Soete,1997),本文采取了R&D 投入作为创新替代指标对本文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顾夏铭等,2018)。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该专利权还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另外,专利权人需要按规定缴纳年费。由于低质量专利很可能提前失效,有效专利也可以作为创新质量的测度指标(Teece 和Sherry,2017),本文采取有效专利对创新质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在后面的实证过程中,本文采取对当年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和有效专利量分别加1 取对数。
表1 描述性统计
本文在进行双重差分(DID)分析之前,首先采用最近邻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为处理组匹配合适的对照组,通过建立Probit 模型,估计每一个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概率,然后为每一个跨国并购企业一对一匹配出跨国并购概率最为相近而并未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匹配完成后,本文为确保匹配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了匹配平衡性检验。匹配平衡性条件需要满足:在给定跨国并购倾向得分的条件下,处理组与其对照组的匹配变量之间应相互独立。表2 对比了处理组和对照组在跨国并购之前的关键变量的差异。从中可以看到,处理组企业与对照组企业在匹配变量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并且标准偏差越小,表示匹配效果越好;根据Rosenbaum 和Rubin(1985)的研究,如果匹配后的标准偏差的绝对值小于20%,匹配效果较好。由表2 可知,在匹配后各匹配变量的标准偏差的绝对值均不到20%,检验结果表明处理组与对照组在匹配后,在匹配变量上没有显著差异,检验结果表明匹配是平衡的,因此匹配满足了平衡性假设,匹配效果比较理想,下文可以利用匹配后的样本进行分析。
表2 处理组与对照组企业并购前特征分析
在PSM 之后,得到了除跨国并购行为外其他特征与处理组均较为相似的控制组,在此基础上便可以采用DID 方法对跨国并购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具体方程形式可以参见式(12),其中交互项 ∗treat after 的回归估计系数是双重差分估计值,代表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带来的影响。本文对标准误进行聚类到企业层面的标准误修正,将具体回归结果报告于表3 之中。表3 中第(1)至第(4)列分别代表跨国并购对企业专利总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从第(1)列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年份、地区和行业固定效应后, ∗treat after的回归估计系数为0.245,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的检验,说明跨国并购使企业专利总申请量年均提高了24.5%,证明了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创新数量;从第(2)列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treat after 的回归估计系数为0.179,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表示跨国并购使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显著提高了17.9%,说明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创新质量;此外,从第(3)列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treat after 的回归估计系数为0.219,相关系数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跨国并购使企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提高了21.9%;从第(4)列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跨国并购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影响并不显著。总体来看,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显著提高了创新数量和质量,提高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初步验证了本文假设1 的成立。
表3 企业创新的基准回归结果
首先,本文选取其他衡量创新的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分别选取了企业研发投资比、人均研发支出、研发总支出和有效专利量作为创新替代变量进行回归,并将相应结果汇报于表4 中。从表4 的第(1)列结果可以发现,在控制相关固定效应后,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相关结果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其研发投资比得到了提高,促进了企业创新;从第(2)列结果中可以看出,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相关结果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跨国并购对企业人均研发支出有着显著的积极影响;从第(3)列结果可以看出,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相关结果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相应的研发总支出,跨国并购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从第(4)列结果可以看出,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且相关结果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的有效专利量,表明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综上,在考虑被解释变量指标的稳健性并采用其他衡量指标进行回归后,跨国并购仍然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证明本文结论较为稳健。
表4 稳健性检验—替换被解释变量
其次,本文还考虑不同回归模型设定是否会对结果产生影响,因此采用面板模型和负二项回归进行检验。本文先采用面板模型对跨国并购的创新提升作用进行检验,具体结果如表5 所示。其中,acquiror 为进行跨国并购行为的虚拟变量,当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对其赋值为1,否则为0。从表5 第(1)列结果中可以发现,在控制了各种非观测的固定效应后,相关系数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表明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其专利申请总量显著增加,企业的创新数量得到有效提高。第(2)列至第(4)列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样本下的回归结果。根据第(2)列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企业跨国并购后,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显著上升,相关系数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跨国并购显著提升了企业创新质量;根据第(3)列回归结果可以发现,跨国并购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提高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根据第(4)列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外观设计专利的数量并未有显著的变化,这意味着跨国并购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影响并不明显,这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相一致,进而表明基本面结论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表5 稳健性检验—面板模型
最后,本文采用计数模型对该基本面结论进行检验。由于被解释变量专利数量为自然数①此处采用计数模型,因此被解释变量为原变量的水平形式,并不采用对数形式进行回归。,并非是连续的正数,采用面板模型进行估计可能使结果产生偏差,而计数模型对于被解释变量为自然数的数据具有较好的拟合作用,因此采用计数模型中的泊松模型或负二项回归模型较为适宜,但由于被解释变量的均值和方差并不相等,这表明采用泊松模型回归将导致回归结果过度分散,此时采用负二项回归模型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Cameron 和Trivedi,2010)。基于此,本文采用负二项回归对基本面的结论进行再检验,具体结果如表6 所示。根据第(1)列结果可以发现,在控制年份、地区和行业固定效应后,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企业进行跨国并购能够对其创新能力带来积极的影响。第(2)至第(4)列的结果与基准回归的结果类似,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跨国并购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有利于企业创新,进而证明了在考虑模型设定误差后本文的基本面结论稳健成立,再次验证了本文假设1 的稳健性。
表6 稳健性检验—负二项回归模型
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企业经营所处地理位置也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带来影响(Strambach 和Klement,2012),对此本文按照张璇等(2017)、李梅和柳士昌(2012)等对地区分类讨论的做法,对企业所处地进行分类,考察跨国并购对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以检验不同地区企业跨国并购后对自身创新产出和质量的影响情况,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 所示。其中第(1)列和第(2)列分别报告了东部地区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第(3)列和第(4)列分别报告了中部地区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第(5)列和第(6)列分别报告了西部地区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从第(1)列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相关结果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跨国并购使东部地区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显著提高了24.9%,说明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东部地区企业创新数量;从第(2)列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相关结果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东部地区企业创新质量;同理,从第(3)列和第(4)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跨国并购对中部地区企业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的影响不显著;从第(5)列和第(6)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跨国并购对西部地区企业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的影响不显著。总体来说,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东部地区企业创新能力,但是对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相对于中部和西部地区而言,市场化水平较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的经营效率较高(樊纲,2011),能够较好地吸收和转化通过跨国并购获取的海外技术和先进经验(Nocke 和Yeaple,2007),提高企业的研发效率(Stiebale,2016),进而提高了企业的创新能力。
表7 不同地区的企业跨国并购对创新产出的影响
影响企业海外并购创新效应的因素有很多,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是影响跨国并购经济效果的因素之一(张建红,2010;Furlan 等,2015;Davies 等,2018),本文按照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研究企业所有制性质是否会对跨国并购创新效应产生影响。模型回归结果如表8 所示,其中第(1)列至(4)列报告了国有企业的回归结果,第(5)列至第(8)列报告了非国有企业的回归结果。从第(1)列至(4)列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不可观测的固定效应之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跨国并购对国有企业创新绩效影响不显著;从第(5)列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不可观测的固定效应之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相关结果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跨国并购使非国有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显著提高了34.5%,说明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非国有企业的创新数量;从第(6)列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不可观测的固定效应之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相关结果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跨国并购使非国有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提高了25.3%,说明跨国并购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质量;从第(7)列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不可观测的固定效应之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相关结果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跨国并购使非国有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提高了22.3%;从第(8)列可以看出,在控制了不可观测的固定效应之后,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但是不显著,说明跨国并购对非国有企业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影响不显著。综上,跨国并购对非国有企业创新数量和质量有显著影响,而对国有企业影响不显著,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国有企业受到自身性质的影响,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并购决策可能是出于政治目的,而不是为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邵新建等,2012),因此其跨国并购行为对企业自身创新能力的整体影响不显著。
表8 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跨国并购对创新的影响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得出的重要结论是:企业选择跨国并购之后,创新产出和创新质量都明显提高,即企业跨国并购能够改善其综合创新能力。由此本文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跨国并购通过何种渠道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根据前文第三部分的理论模型分析可以看出,通过跨国并购可以获得海外技术和先进经验等异质性资源(Dunning,1998;Nocke 和Yeaple,2007),提高企业自身利用资源和协同创新的效率θ,从被并购企业中学习到的技术和知识越多,研发效率提升程度也就越大(Tortoriello,2015;Stiebale,2016),在既定的研发支出下,研发成果更多,即跨国并购通过提高企业的研发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本文参考温军和冯福根(2018)的研究,用企业专利申请量与企业研发投入之比代表企业的研发效率,并且根据不同样本分类,用P/R、I/R、U/R 和D/R 分别代表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与企业研发投入之比,并且本文构建了以下中介效应模型对此作用渠道进行检验。
具体结果如表9 所示。其中第(1)列至第(3)列是检验专利申请量的“研发效率”中介渠道的过程,分别对应式(13)至式(15);第(4)列至第(6)列是检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研发效率”中介渠道的过程,分别对应式(13)至式(15);第(7)列至第(9)列是检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的“研发效率”中介渠道的过程,分别对应式(13)至式(15);第(10)列至第(12)列是检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研发效率”中介渠道的过程,分别对应式(13)至式(15)。具体而言,第(1)列回归结果就是上文的基础回归结果。根据第(2)列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后,研发效率显著增加。第(3)列为加入中介变量后的整体回归结果,对比第(1)列和第(3)列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加入了研发效率变量后,交互项系数明显下降,从24.5%变为12.6%,这说明研发效率的提升是跨国并购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渠道,初步证明跨国并购能够通过影响企业研发效率进而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即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同理可知,发明专利、使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中介检验过程显示,研发效率渠道在发明专利和使用新型专利中显著存在,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并不显著,这表明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提升作用主要通过影响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研发效率,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创新能力。
表9 跨国并购创新效应可能的影响渠道
为了进一步证明本文建立的中介模型稳健成立,本文参照温忠麟等(2004)中的检验方法对中介模型进行更为严格的检验。具体来说,证明中介模型稳健成立的前提需要满足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原假设H0:Ф=0 与H0:θ=0 均被拒绝,那么中介模型显著,否则中介模型不显著。其次,需要对中介模型进行Sobel 检验和Freedman 检验,从而能够在较高的程度上保证上述中介模型的成立。相关检验方程式如下所示:
由于研发效率渠道在外观设计专利上并不显著,下文的进一步检验仅针对除此之外的其他专利的中介模型检验过程。本文根据以上两式计算了中介模型的相关指标,结果显示以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作为创新衡量指标的“创新效率”渠道的Z 值分别为2.516、2.083、2.30,均通过了5%显著性水平上的Sobel检验①MacKinnon 等(2002)对Sobel 统计量临界值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5%显著性水平对应的临界值为0.97,因而采用一般正态双尾t 检验临界值可能造成拒真错误,因此本文Sobel 检验结果在MacKinnon 理论框架下的检验将更为显著。。此外,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样本下的t 值结果分别为3.389、3.592、3.124,它们的相伴概率均小于1%,从而较好通过了Freedman 检验,因此证明了本文采取的中介模型稳健成立,即研发效率是跨国并购促进企业创新的中介渠道,进一步证明了本文假设2 的成立。
前文分析了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作用及可能的影响渠道,但考虑到中国从1978年开始,开始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得经济体制向市场化方向逐步转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而市场化能够显著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的经营效率(樊纲,2011)。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了企业之间资源的交易成本(Brouthers,2002),提高了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Xie,2017),提高企业对外跨国并购的效率。由此可见,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影响企业对外跨国并购的效率,若企业跨国并购能带来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否意味着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强企业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提升作用?为了检验该效应的存在,本文在基础回归方程中加入与市场化相关的变量,构建如下方程:
其中market 表示不同地区的市场化水平,市场化是一系列经济、社会、法律制度的变革,包括产品市场的发育、政府与市场关系、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制环境等方面(樊纲,2011)。本文参考樊纲(2011)采取不同指标衡量市场化进程,市场化指数的取值年限为2003—2009 年,其数值越大,表示市场化水平越高,将市场化数据与跨国并购和专利数据进行合并后,得到了306 个企业,共1804 个样本量。据此,本文对市场化进程带来的作用进行研究。
本文将各省市场化总得分情况作为市场化进程的总体表现,以此来研究市场化进程对企业跨国并购创新效应的影响,具体回归结果如表10 所示。其中第(1)列至第(4)列分别报告了市场化进程总指标对企业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首先,根据第(1)列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结果可以发现,三个变量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市场化水平越高的地方,企业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越大,进而证明了市场化水平提高对企业跨国并购创新效应存在着积极作用。其次,观察第(2)列回归结果可知,随着企业所在省份市场化水平的提高,企业对外跨国并购能够显著提高相应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最后,根据第(3)列和第(4)列结果可以发现,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层面上,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对企业跨国并购创新效应带来的影响并不显著,这表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并不体现为这两方面专利申请量的变化。综上,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对企业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有着积极的作用,成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3,并且这一作用主要体现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加。总体来看,高市场化水平可以增加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由于市场化水平越高,企业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越高,优越的环境促进了企业的研发创新,进而提高企业创新的数量和质量水平,使得整个市场的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表10 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创新
为了进一步分析市场化指标在不同子维度上的差异作用,本文此处将产品市场发育指标作为某省市场化进程的衡量指标,考察不同省份产品市场发展带来的作用,具体结果如表11 所示。其中第(1)列至第(4)列分别报告了产品市场发展对企业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首先,第(1)列结果表明三个变量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产品市场的发展对企业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是存在的,产品市场的发育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产品种类的多样性促进了当地企业的良性竞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为企业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其次,第(2)列至第(4)列是细分专利类型后的结果,从结果中可以发现,交互项的系数在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上显著为正,这表明产品市场发展带来跨国并购创新效应主要体现在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上,对企业实用新型专利的影响并不显著。进一步,对比第(2)列和第(4)列结果可以发现,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提升效应在外观设计专利上更为显著,这表明产品市场发展带来的影响更利于加速企业对外观设计类型专利的研发,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表11 跨国并购、产品市场发育与企业创新
本文此处将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标作为某省市场化进程的衡量指标,考察不同省份政府与市场关系变化带来的作用,具体结果如表12 所示。其中第(1)列至第(4)列分别报告了政府与市场关系发展对企业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首先,第(1)列结果显示三个变量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政府与市场关系越良好,企业对外跨国并购后,越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因为政府和市场作为调节经济运行的“有形手”和“无形手”,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有形手”和“无形手”之间协调程度越高,企业越能培育内在的竞争优势,进而提高企业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效应。其次,第(2)列至第(4)列是细分专利类型后的结果,从结果中可以发现,交互项的系数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善能够显著提高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效应,而这一作用主要体现为企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的增加,对企业外观设计专利的影响并不明显。这进一步说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协调发展更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质量,而其表现为企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上的申请量变化较为明显,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影响较小。
表12 跨国并购、政府与市场关系与企业创新
此处将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作为某省市场化进程的衡量指标,考察各省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发展对企业跨国并购创新效应带来的具体作用,具体结果如表13所示。其中第(1)列至第(4)列分别报告了法律制度发展对企业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回归结果。首先,第(1)列结果表明整体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证明了企业所在省份法律制度的提高,能够促进企业跨国并购后的创新能力的提升。这是由于在法律制度更为完善的地区,企业经营拥有更强的法律保障力度,更能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提高企业培育核心竞争的能力,最终提高企业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提升作用。其次,第(2)列至第(4)列是细分专利类型后的结果,从结果中可以发现,交互项的系数对所有专利类型的影响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法律制度和中介组织发育作为市场化进程的一项基础性指标,是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基本制度保障,对企业经营创新活动有着普适性的作用,能够提高企业各方面的创新能力。
综上,企业所在地区市场化水平提高后,能够产生显著提高跨国并购的创新效应,这一作用在产品市场发育、政府与市场关系、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几方面是稳健的;不同市场化指标变化对企业细分专利类型的影响具有异质性,整体上来看,市场化水平提高能够促进企业跨国并购后创新能力的提升,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
表13 跨国并购、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与企业创新
中国从1978 年开始进行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活动日益活跃,研究跨国并购、市场化进程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有:第一,跨国并购显著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平均来说使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加了24.5%,使企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年均提高了17.9%,使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提高了21.9%,对企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的影响不显著。第二,影响机制显示,跨国并购通过提高企业研发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第三,跨国并购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就企业所在地、企业所有权性质而言存在显著差异,跨国并购对东部企业、非国有企业的创新提升百分比分别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企业、国有企业。第四,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能够增强企业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提升作用。本文结论意味着实施“走出去”政策是新时代背景下提高企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利器,同时应统筹推进各地区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提升跨国并购带来的创新促进作用,坚持发挥市场在企业创新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