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玲
摘 要: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启、有序推进、系统深化和圆满完成,离不开课前对教材的梳理和对教学的筹划,尤其是大单元教学的特点决定了必须从大处落笔、谋篇布局。通过对教材的解读,先理定教学主题、理顺教学逻辑、理清主干知识,后实施课堂教学,做到先“理”后“施”,别样的精彩自然如约而至。
关键词:教材解读;教学建议;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单元教学
统编教材必修3《政治与法治》,全书共分为三个单元。第一、二单元保留了原人教版必修2的部分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两个单元的处理应该是比较熟练的。而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选用了原人教版教材選修5“专题一”的部分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为系统和全面的阐述,这对于没有接触过这些内容的教师来说,就是知识的全新呈现。能否准确地把握这部分内容,对教学的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笔者通过对教材的全面分析,发现第三单元的知识呈现有着非常强的条理性,教师只要理定教学主题,理清其内在逻辑,理出主干知识的脉络,从宏观上把握,便可有序地开展教学。本文正是以第三单元为例,对文本进行解读,并提出相应的教学建议。
一、寻根溯源定主题
本单元的编写,是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来展开的。因此,实施本单元的教学,就不得不仔细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根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理定单元的教学主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他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伸张正义。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可见,党领导法治工作,一以贯之主张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
而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此,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走法治道路。所谓法治道路,强调的是法治,而非人治,亦非权治。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的行为往往受主观意识的左右,情绪,或个人喜好等,都会影响人们对事物的客观评判。因此,“人治”绝对不能作为现代民主国家的治理模式。当然,也不能采用“权治”的模式。这种模式容易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滋生特权思想,不利于人民民主的实现。从我国古代社会历史来看,“人治”往往是手握重权的人在治,“人治”实质上也就是“权治”。走法治道路,需要“开放共治”,既要破除“等级特权”等观念,也要增强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
(二)走中国道路。所谓中国道路,主要强调我国的国情。“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在法治建设上,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地强调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他说,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
(三)走社会主义道路。我国的法治建设坚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资本主义道路,其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和根本要求,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因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四)走传承、借鉴发展道路。中国的法治建设,不但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从源远流长的中华法系中汲取有益成分,还要借鉴国外丰富的法制智慧和法理资源,择善而用,而非“全盘接受”“照搬照抄”。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与时俱进,推进法治建设中国化的深入发展。
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地研读第三单元的教材内容,对教材进行概括,理定本单元的教学主题为: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坚定中国特色,推进法治建设。主题是灵魂,它决定了课堂教学的价值取向和品质定位。
二、上联下启理逻辑
教材的编写都有一个整体的逻辑,开展本单元的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一隅,而应该从教材的整体进行宏观思考,联系一、二单元的内容,将前后的逻辑串起来,教学的开展才有条理性。本模块第一单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第二单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因此,本模块的教学大主线可以概括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学生通过对整本书的学习,最终得出结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第一、二单元阐述的是“制度建设”,第三单元阐述的是“法治建设”,制度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第三单元则是在前两个单元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同时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确保一、二单元“制度”的巩固和完善。由此又可以看出,第三单元的有关法治教育,正是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把模块主线定下来之后,就可以开始整理本单元的教学主线。本单元共设有三课,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对法治建设的总述;第八课“法治中国建设”,是对法治建设的布局、路径进行阐述;第九课“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新方针(也称新“十六字方针”)的阐述。通过这番分析,就像打通了本单元的“任督二脉”,单元的教学主线也就明晰了,那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三、条分缕析架梁柱
(一)内部统筹,逐课剖析
逻辑顺,则梁柱正。主干知识犹如单元知识的脊梁和支柱,教学逻辑理顺了,教学主线确定了,主干知识的构建就有了可依循的方向。要构建出单元的主干知识,首先要分析各课的地位及作用。
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法治建设的总述,分为两个框题。第一框题阐述“法治建设的历程”,介绍了古今中外法治发展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理解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坚定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第二框题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原则”的概述,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八课“法治中国建设”,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方面,阐述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战略布局与实施路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建设法治中国,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简称“三位一体”。
第九课“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进行阐述。这十六个字,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多次强调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方针(也称新“十六字方针”)。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新“十六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局部署的务实战略举措,是稳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方针和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衡量标准。这十六个字,分别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不同的角度进行阐述。
(1)“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其实施主体是我国的立法机关,主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即要制定出内容合理、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的良法。只有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才能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2)“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其实施主体是我国的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部门。“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才能真正实现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
(3)“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防线,其实施主体是我国的各级司法机关,包括各级法院与检察院。公正司法表现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和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一方面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另一方面要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要求程序公正、结果公正。司法人员要坚守“公正司法”这一底线,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做到刚直不阿、勇于担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这是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公平正义,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建设的生命线。它充分反映了我们党领导法治工作的一贯主张和最终目的,就是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
(4)“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其实施主体是我国所有社会成员。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两大基础性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把遵法守法作为一种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从公民的角度来看,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是对全社会、全体公民的基本要求。
(二)纵览全局,向外延伸
从单元来看,每一课之间都有着必然的联系;从模块来看,每一单元之间不可能绝对孤立。因此,在构建单元主干知识的大网络时,有必要从整体出发,以本单元的知识为主,适当地向外延伸,特别是本单元作为模块的最后一个内容,更有必要上下联系、前后串联。因此,笔者结合第一、二单元的关键点及其逻辑关系,构建出如图1的系统性的知识简图。
四、大处着眼施教学
从新教材的编写特点来看,采用大单元教学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由于本单元的知识呈现具有很强的条理性、逻辑性,只要确定了教学主题和主线,按照教材逻辑顺序展开即可。根据本单元的具体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来进行:
(一)设计任务清单,要求做好预习
学生对教材基本知识的先行感知,能够为后续各项学习任务的完成和学习活动的推进奠定扎实的基础。为此,教师可设计学习任务清单,要求学生进行课前预习,并完成清单上的学习任务。
1.整理并初步感知基础概念
概念是基础知识的核心,正确理解概念是掌握教材知识的前提。根据本单元的教材内容,笔者提供了“中华法系、社会法规、法的政治职能、法的社会职能、法治国家、法律体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12个基础概念,要求学生阅读教材,整理出这些概念,并初步理解,这项任务要求学生自主完成。
2.列表比较或整合相似、易混知识
对于一些相近、相似和易混的概念,比如法治与人治、权治的区别,法治和德治的区别,这些概念要求学生制作表格从概念、基础、特点、原则等方面进行比较;而诸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等知识,则要求从内涵、基本要求(或具体表现)、措施与意义等方面进行整合。这项任务学生可以自主完成,也可以采用合作的方式完成,目的在于让学生更全面、更深刻地掌握基础知识。
(二)创设真实情境,设置教学议题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實际情况,要求学生了解在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党、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公民,为此分别做了哪些工作,按不同的主体分类收集典型事例,并做记录整理。课堂上,教师据此设计教学议题“举国抗疫,各有所为”。学生按不同主体,分类展示,在“议中学”、在“学中议”。最后,要求学生现场设计两条劝说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宣传标语。这有利于学生结合实例,更好地理解党领导一切、人大科学立法、政府严格执法、“两院”公正司法、公民遵法守法等知识。
(三)构建知识网络,明确单元逻辑
对基础知识的整理和感知,都只是停留在知识的表层上,而且是一种零散的、碎片化的知识,而教学的重点在于使其系统化、序列化和结构化。所以教师应该带领学生一起构建单元知识网络,可以先构建出主干知识的网络(参考图1),知识的细化构建则由学生自行完成。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寻找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单元的整体逻辑。这个环节的开展与教师先行解读教材的顺序相反——先建构知识,再理顺逻辑。这是由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决定的,必须遵循从感性知识到理性思维的发展规律。
(四)组织观摩活动,鼓励积极互动
学生学习了课本知识以后,可以自行选择观摩本校法学社开展的活动,比如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法治微电影、排演宣传法律常识的小品剧等。通过观摩活动,学生可以感受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鼓励学生在观摩过程中积极参与互动,让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体会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欲戴皇冠,必先承重。”没有课前的厉兵秣马,何来课堂上的举重若轻?课前的准备越是充分,课堂上就越能应付自如。新教材、新知识、新挑战,如何把教材用好、把课上好?没有捷径,唯有踏踏实实在“学中做”,在“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