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欣
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规则愈加复杂多变,跨境供应链合规风险也随之增大。与一般国内供应链不同,跨境供应链合规不仅要满足合同和行业标准要求,还要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约束。[1]除一般供应链所需的信息传递之外,跨境供应链还涉及大量相关单证在不同国家各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传输和交互,并需将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地向监管部门提交。在现实中,跨境供应链参与方众多且分散在不同国家,数据传递缺乏可视性和透明性,导致供应链信息缺乏有效协同,极大地增加了供应链合规的风险。企业一旦发生违规,相关处罚和交货延迟将严重影响跨境供应链的有效运作。为解决这一问题,英国海关的Hesketh[2]提出构建电子数据管道(Data pipeline)来实现供应链各成员之间以及监管部门的信息传递与共享,使得各方都可以从源头实时获取准确的货物信息,世界海关组织和欧盟多国海关都在积极探索其实现方式。[3]
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多个行业陆续开展探索实践,[4-6]该技术在跨境供应链领域的应用前景得到各行业和进出口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7-1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区块链技术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区块链可以在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背书的条件下,通过分散式存储下的分布式账本,实现数据的不可篡改、不易伪造、可追溯、可审计等功能。因此,区块链技术有望成为构建数据管道的有效途径,实现跨境供应链信息协同,以促进跨境供应链合规。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多国海关开展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试点项目,海关有望成为区块链的节点,并因此变得更加数据导向。[15]
本文基于区块链的基本原则与特征,分析了跨境供应链合规的信息协同问题与区块链创新的背景,列举了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国内外主要的区块链应用试点案例,根据目前的应用情况指出区块链技术今后在该领域应用面临的挑战,进而对今后海关如何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创新提出了建议。
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分布式账本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16]目前学术界对区块链主要特征的描述并不统一,《经济学人》杂志将区块链介绍为创造信任的机器,[17]即区块链可以在没有中央权威机构的情况下,为交易双方建立起信任关系。朱建明等[18]总结为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对等结构、信任建立、公开透明、数据不易伪造不可篡改的特征。杜均等[19]将其特征归纳为去中心化、透明性、自治性、数据不可篡改、匿名性、智能合约。最具代表性的,Iansiti and Lakhani[20]将区块链的基本原则描述如下:
第一,分布式数据库(Distributed Database)。区块链上的任一方都可以访问整个数据库及其完整的历史,即没有任何一方控制数据或信息,而每一方都可以在没有中介机构的情况下,直接核实其交易伙伴的记录。
第二,点对点传输(Peer-to-peer Transmission)。通信不通过中心节点而直接发生在对等节点之间,即每个节点存储信息并将其转发给所有其他节点。
第三,匿名的数字签名实现透明性(Transparency with Pseudonymity)。任何有权访问系统的人都有权访问每笔交易及其相关值,例如,链上的每个节点或用户都有一个唯一的30多个字符的字母数字地址作为其身份标识。当区块链地址之间发生交易时,用户可以选择保持匿名或向他人提供身份证明。
第四,记录的不可逆性(Irreversibility of Records)。一旦在数据库中输入了某个交易并更新了账户,这些交易记录就链接到它们之前的每个交易记录,因此不能更改。通过部署算法和方法以确保数据库上的记录是永久的、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并且可供网络上的所有其他人使用。
第五,计算逻辑(Computational Logic)。分布式账本本质是电子数字化的,因此区块链交易可以绑定到计算逻辑并可以编程,即用户可以设置算法和规则,并自动触发节点之间的交易(例如智能合约)。
在国际贸易环境下,除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外,物流服务企业、金融机构和不同国家监管机构等多方参与使得全球供应链的信息传递复杂程度显著增加。据研究表明,从肯尼亚出口鳄梨至荷兰的过程中,有100多个来自30个不同组织的人员参与,涉及200多项信息需要交换。[21]而在欧盟的Cassandra项目研究表明,从广州盐田港出口服装至英国费利克斯托港的过程中,需要涉及来自买方、货代、承运人、港口服务商、进出口国海关等近10个IT系统的数据交换。此外,层层外包使得实际的买方和卖方信息常常被隐藏于复杂的合同和条款之后,拼箱、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进一步增加了单证信息传递的复杂程度,加剧了供应链数据缺乏透明度和可视性,信息协同程度降低,加大了海关监管与供应链合规的难度。
跨境供应链信息缺乏协同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作用于监管部门和企业双方。一方面,对监管部门而言,其申报数据来自代理人(报关行、货代等),无法直接有效获取供应链上下游买卖双方的完整信息,难以认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仅增加了审核成本,造成税款流失,而且存在供应链安全准入风险。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信息传递失真导致牛鞭效应被进一步放大,增加了供应链中断和延迟的可能,而且信息不透明客观上削弱了企业对供应链的掌控力,造成供应链合规风险增大。因此,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有合规意愿的企业都希望增加供应链信息协同性,更多了解供应链货物的实际状况,改善供应链合规水平。而少数企业试图利用供应链信息不透明来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进行数据造假来从中牟取不法利益,这种行为需要监管部门重点打击。
如布莱恩·马斯特斯所言,区块链能通过“让多方使用相同的信息,而不用反复进行信息复制与对账”来提高效率,减少成本。[22]通过分布式总账、共识机制、去中心自治性、时间戳不更改、通过数据签名保证的匿名性和透明性等特征,区块链技术有望成为克服上述跨境供应链信息协同问题的技术驱动力,解决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存在问题,将原来的制度监管转变为技术监管,实现合规目标(如图1所示)。
图1 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的区块链创新
TradeLens项目由马士基集团和IBM联合创建,目前已有113多个港口和码头、17家船公司、17家多式联运运营商以及12个国家海关加入该平台。(2)数据来源https://www.tradelens.com/ecosystem/.该平台的核心是以区块链技术保障重要信息的存储与分配,通过区块链确保安全,可审计和不可篡改的交易记录,实现包括进出口清关在内的全球贸易跨组织业务流程数字化和自动化。每个加入分布式总账的区块链副本将自动与平台中各方的IT系统共享,这些区块链包的数据经过加密需要授权访问,海关被授权可以读取所有成员的海关相关数据,如卖方、买方、货物描述和价格等,同时,进出口监管部门也让供应链相关成员看到货物的状态信息。当供应链有新的事件(如放行、结关等)触发时,各方都可以看到货物最新的状态,供应链相关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流程访问相关更新后的数据并准备下一步所需的文档。
该平台有以下六方面的特征[21]:一是共享复制账本;二是不可更改;三是权限许可;四是划分访问通道(Channel);五是基于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六是智能合约实现跨国跨组织的自动化处理过程。由于TradeLens成员不是匿名的,因此使用更有效的基于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来进行选择性认可验证交易,可以避免比特币匿名网络使用工作证明机制(Proof of Work,POW)进行验证时高能源消耗的问题。
2017年11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与香港相关部门计划共同开发基于分布式帐本技术(DLT)的跨境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打造全球贸易连通网络(Global Trade Connectivity Network,GTCN),通过整合数字平台将现有的电子贸易平台、日益增长的贸易领域分布式账本平台和其他相关组织联系起来。[23]其目标定位是一个行业中立、跨服务、跨境的公用基础设施,非有控制或主导方的网络。它将为新加坡和香港间的各贸易金融应用程序提供共同视图,授权参与银行可以跨境分享不可篡改、可被审计的分布式账本,同时通过分布式网络保证了数据隐私和机密性,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够保证对自己商业和财务领域的控制。目前各种贸易法规和文档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该平台的目标是为国际贸易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数字解决方案,以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完整性和安全性,不仅惠及新加坡和香港而且为亚洲区域数字化贸易和供应链平台奠定基础。GTCN将新加坡的互联贸易平台NTP、港口、货代、保险公司、承运人、银行等多方能够通过分布式账本平台进行连接,并根据特定协议自动交换信息。
由于AEO互认信息在不同国家间数据交换中存在安全性和时效性两大难题,海关往往无法及时识别和更新对方国家的AEO企业信息,影响了AEO企业的优惠便利措施及时从一国延伸到互认的另一国实现。为此,墨西哥、秘鲁和哥斯达黎加海关在美洲开发银行(IADB)和微软的支持下开发区块链解决方案CADENA,以使各国海关能够自动、安全和高效地共享AEO信息,以确保有效执行AEO互认协议。[24]CADENA使参与互认的海关能够实时共享AEO证书状态,同时确保数据应用的安全、可追溯和保密要求。为促使企业的积极参与,增加信任和透明度,CADENA还使企业能够获取有关其证书的信息,并利用智能合约实现互认协议下AEO的自动验证。互认流程的关键是为每个AEO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该编号可在整个供应链中使用,互认的所有国家海关可以识别。CADENA使用了WCO标准和全球唯一贸易商识别码(TIN)格式,可以关联包含完整信息集的AEO主数据。
目前验证阶段效果显示,CADENA可以给海关和企业带来如下好处:第一,有效提升AEO互认协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海关可共享AEO证书的信息;第二,向用户授予不同的角色和权限来管理对数据的访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第三,企业一旦通过AEO认证,立刻可以享受到互认协议中的优惠便利;第四,提升透明度,企业不仅可以访问自己的认证相关信息,也可以查看互认协议国家的其他AEO企业列表;第五,确保海关对AEO资质的暂停、取消和撤销信息实时共享,加强了供应链的整体安全性。
在世界海关组织的支持下,国际商会(ICC)主导开发了全球ATA单证册电子系统——“水星系统”(Mercury),旨在实现全球ATA单证册电子数据的实时交互,最大限度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3)2019年,国际商会拓展水星系统功能,使其具备ATA全周期综合业务的职能,我国是七个试点国家之一。试点国家单证申请签发系统与与ICC的Mercury II进行数据的实时交互,实现从国际一站式信息共享。试点企业在线申请电子单证并放入手机安全电子钱包,海关关员扫描通过二维码检查单证册所涵盖的货物总清单,并签注完成通关流程的无纸化模式,详见http://www.atachina.org/。2017年,欧盟税务和海关联盟总局(DG Taxud)与ICC全球理事会合作试点了基于概念验证的区块链实验项目,并探索是否可以基于区块链的应用与Mercury II交互,验证了公有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可用于确保私有区块链平台上的单证册和交易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增强“水星系统”的数据可信程度,该试点项目已于2018年顺利完成,尽管DG Taxud目前没有计划将POC项目投入正式运作,但该项目表明了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一种潜在的解决方案,并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25]
该项目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公有链与私有链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对eATA数据的公证。一般而言,公有链没有参与方的限制,但每次写入信息形成共识节点的成本高,且有受到外部攻击的威胁(“51%攻击”),而私有链交易效率高,数据保密性好,但只允许单个机构参与。该项目采用扬长避短的方式,首先在私有链上存储单证册或交易相关的实际数据,保证在任何给定时间文档的真实版本,并提供文档或交易的数字签名。然后定期将私有链单证和交易的Hash值上传至以太坊公有链(定期锚定),由于在公有链上只存储有Hash信息,解决了eATA原始数据保密的问题,当在进出环节需要验证eATA真伪时,通过公有链上的Hash值来完成验证,有效实现独立公证,这样一来,借助公有链面向所有参与者的特点解决了商业环境下参与企业的开放性问题,通过仅在公有链上定期锚定存储在私有链的最新哈希值降低了在公有链写入信息的成本,实现了私有区块链的利益最大化。
我国第一个海关区块链验证系统已于2019年4月在天津口岸上线,在首票区块链报关单通关过程中,收货人、舱单传输人和报关行在区块链中分别上链进行信息的交叉验证——收货人传输发票、装箱单和运单信息;舱单传输人传输舱单信息;报关行传输报关单数据。在此票报关单中,已有包装种类、进境关别、贸易国、件数、商品名称、单价、币制和数量这8个字段参与交叉验证。尽管企业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未发生改变,但申请材料由原来的企业自己提供,变为通过区块链技术直接由供应链相关企业和合作单位分别提供,待项目成熟后将逐步实现全链条部署,串联起海外企业、贸易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货代企业、口岸部门、进出口国家监管机关等环节。
这一过程与欧盟海关在《欧盟海关法典》(UCC)中拟实施的多方填报(Multiple filing)(4)Multiple filing, i.e. lodgement of ENS by means of submission of different data sets by the same person or by different persons, is only applicable in the air and maritime mode of transport (see Articles 112 and 113 UCC DA, Articles 183, 184 and 186 UCC IA). 欧盟海关计划在进口监管系统ICS2.0(Import Control System upgrade)完成部署后实施多方申报(Multiple filing),适用于空运和海运方式,由于目前信息系统在过渡阶段尚未实施。有共同之处,多方填报是UCC的新增内容,指的是欧盟入境概要申报(ENS)可以由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多方分别提供数据,改变目前由一家代理公司(货代或报关行等)从进出口企业、承运人等多方收集数据统一申报的模式。我国的区块链数据多方提供和欧盟多方申报的目的都是直接从供应链源头获取数据,由此提升海关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对试点企业而言,通过区块链交叉验证申报,既可以享受海关更多的通关便利,又可以增强企业自身对供应链管理能力,由此实现政企双赢的结果。
根据区块链的特征,区块链利用P2P对等网络模型,对各参与节点进行组网,并在各对等节点间分批任务和共享资源。我国的《区块链参考架构》[18]对用户识图对区块链角色和活动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区块链服务客户、区块链服务提供方和区块链服务关联方3种角色和15种子角色。由前文列举的各国区块链应用案例可以看出,跨境供应链上的监管机构和相关企业等主体都可以成为参与节点,但在这些对等节点中仍然存在着主导者和参与者的角色分配的问题,企业主导或监管部门主导建立区块链平台分别具有各自的优势。
在马士基和IBM的TradeLens项目,航运企业作为主导者,海关作为参与者,其遵循的是“搭载原则”(Piggybacking Principle),[26]强调数据不同用途的重用。TradeLens项目来自企业的原始商业数据本来被用于供应链企业间的高效交流,现在也被监管部门用于风险评估、清关和查验安排。这改变了原有企业根据要求以指定格式提交数据——报关单来向海关进行申报的模式。由于TradeLens中传递的数据本身用于对企业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这些数据的真实性要好于报关单,海关可以更好的利用原始商业数据来加强监管。
除了上述企业主导海关参与的项目之外,韩国海关的Nexledger平台以及我国海关天津港试点的海关区块链验证系统等均为海关主导企业参与。如果说航运企业主导的平台在数据来源的跨境供应链长度上更有优势,那么监管部门主导的平台则在涵盖领域的广度上更有优势,更容易串联其他口岸监管部门、进出口国家监管机关和金融企业等。随着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提单等项目陆续推进,[16]当区块链成为广泛采用的鉴别数据真伪的有效公证方式时,监管部门与企业主导的区块链平台也将实现深度融合。
2016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针对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的技术委员会ISO/TC307,已有部分国家和组织在区块链标准化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2017年美国提出的区块链参考架构将在标准化范围和不在标准化范围的内容进行了区分。[18]同年,我国也发布了《区块链参考架构》,从用户视图、功能视图、用户视图与功能视图的关系方面给出了区块链参考架构。尽管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一些国家在区块链标准化领域已有一些成果和进展,但总体上区块链还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世界范围内通用的标准体系尚未完全确立。
在跨境供应链领域,随着各试点区块链平台的陆续涌现,如果缺乏跨行业的通用体系架构将导致多个区块链之间缺乏兼容性和互操作性,[27]对各自遗留系统的依赖度高。目前各航运巨头正在就区块链的行业标准展开竞争,自中远海运等9家港航企业和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Cargo Smart联手成立了区块链联盟GSBN之后,马士基等五家集装箱航运公司计划成立协会,也着力于解决集装箱航运业的数字化、信息技术标准化和互通性问题。面对多个商业区块链平台之间的竞争,企业一旦加入一个平台,今后转移到其它平台的转换成本很高。同样,多国海关发起的区块链试点项目也面临着如何与行业标准相统一的问题,缺乏互操作性会对贸易便利化造成新的阻碍。总体上,区块链在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仍处在试点阶段,行业通用的技术标准和治理体系仍有待建立,WCO数据模型也需相应拓展。
在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区块链技术可能面临以下法律方面的挑战:
第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往往需要对组织原有业务流程进行再造,[28]改变信息传递方式、简化手续等,在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允许这样的业务流程再造需要关注,否则变成为解决合规问题却产生新的合规问题。以肯尼亚出口鲜花至荷兰的试点项目为例,原有的流程中,在飞机落地后串行完成检验检疫和海关申报,为缩短企业申报时间,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等打造数据管道,改进后的目标流程是在飞机航行期间并行完成检验检疫和海关申报手续,这样的解决方案不仅要考虑技术上的可能性,更要考虑法律上的可行性。
第二,源于跨境供应链管辖权分散。由于跨境供应链合规的分布式账本在地域上是分散于全球的,而每个网络节点可能受到不同的法律要求的制约。[29]比如,尽管从技术角度区块链可以保证数据是加密且不可篡改的,但区块链文档是否可以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存在或所有权证明,不同国家的法律可能有不同的认定和解释。此外,由于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治性的特点,一旦出现问题,最终对其运作和信息负责的主体也很难确定。
第三,假设区块链技术方案已符合现有的跨境供应链合规的要求,但法律法规会进行调整,各国的海关申报要求也不断发生变化,区块链的架构和数据结构是否具有这样的灵活性以适应跨境供应链要求的变更和调整?一直以来,技术的变迁是法律调整的重要驱动因素,但在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由于其核心是合规,影响范围又是全球性的,因此,区块链技术面临的法律法规挑战不容忽视。
在区块链领域有一个广受关注的技术瓶颈——“不可能三角”问题,也称为“三元悖论”,即区块链网络无论采用哪种共识机制来决定新区块的生成方式,皆无法同时兼顾扩展性(Scability)、安全性(Security)、去中心(Decentralization)这三项要求,(5)除此之外,区块链领域还存在基于分布式系统 CAP 定理的“不可能三角”,它是指分布式系统无法同时确保一致性(Consistency)、可用性(Availability)和分区容忍性(Partition Tolerance)。至多只能三者取其二。尽管目前已有部分项目提出了解决办法,如图灵奖得主项目Algorand项目(POS+VRF+BFT)、Thunder(高效的快速链+安全的慢速链)、Vite(高效的区块点阵Block Lattice+安全的快照链Snapshot Chain)等,但其效果仍有待实践检验。同时,根据实验表明[30]在区块链平台面临众多参与者的大量数据处理时,其运行成本可能显著增加,这也是制约其拓展性的因素之一。
传统的家校共育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家长会、家访、家长到访。这些家校共育形式虽然有利于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比如,家长会针对的是普遍的问题,家访虽然针对的是学生的个体问题,但是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为学生居住分散,教师时间有限,精力有限,无法满足所有家长的需求。此外,家长忙于工作,无法随时来校交流,无法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而在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共育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有了一定的改进。
区块链技术在跨境供应链合规的应用也面临上述挑战,随着供应链上的贸易商、银行、保险公司、货代、监管部门等参与者数量逐渐增加,是否会导致交易延迟? 跨境进出口贸易货物量大,快速通关要求高,如何在保证安全性和去中心的情况下满足其拓展性? 因此,有待突破区块链的固有局限性,以解决在大数据存储或应用高速数据存储程序中性能较差的问题,保证跨国供应链的有效运作。
第一,实现供应链协同解决海关信息完整性问题。通过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公开透明、可追溯等技术特性,建立公开透明又充分保护各方隐私的开放式区块链网络,有利于实现数据的供应链全网获取,可以应用于商品质量溯源和跨境电商物流信息追溯等场景,在信息完整透明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贸易便利。
第二,利用电子存证解决海关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问题。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防止篡改、事中留痕、事后审计等特点,有利于提升跨境供应链单证的可信度和真实性。因此,可以在涉及多项监管证件的供应链安全准入风险进行试点,比如化工危险品的监管,通过各发证机关的多节点合作,全程记录化工危险品的进出口审批的全过程,加强海关监管。此外对涉及重大税收风险的申报,也可以要求对关键单证进行上链存证,降低伪瞒报风险。
除了海关自主搭建区块链平台之外,也可以加入企业发起的区块链项目,与已有的企业区块链平台合作,由此获取商品平台中的供应链数据,实现数据重用,海关通过企业间的现有供应链信息传递平台间接获取到的数据一定程度上比企业直接提交给海关数据更真实。如马士基的TradeLens平台的网络成员不仅包括承运人、贸易商、货代等供应链企业,多国海关和政府机构也加入该项目,海关向该平台的供应链企业提供的查验和放行等事件信息,同时也从该平台获取供应链数据。
目前,我国已有企业开展跨境贸易领域的区块链试点,如阿里巴巴已尝试用基于区块链研发的系统对进口货物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追踪,包括产品生产、运输方式、海关、检验及第三方认证。我国海关也可以与类似企业主导的区块链平台合作,增加真实完整的供应链数据来源,为守法企业提供更多便利,优化营商环境。
尽管目前区块链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试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各国海关也在积极探索,同时,由于区块链技术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局限性,[31]也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海关与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应选择合适的应用场景进行区块链创新,根据问题对症下药,使其成为良方,但区块链技术并不是万金油,要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浪费。
在海关选择场景应用区块链创新之前可以明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相对优势,区块链与目前的做法和其他解决方式相比具有哪些优势?第二,相容性,区块链与目前的实践需求相匹配吗?第三,技术的复杂性和局限性,如果应用区块链技术是否存在难以使用或难以理解的情况?有何局限性?应用Huges等(2019)[27]的区块链创新框架,海关可以根据图2思路来考虑如何应用区块链创新的适用领域。
图2 海关与供应链合规区块链创新框架
来源:修改自Huges等(2019)[27]
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产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区块链的价值得到广泛认可,越来越多的行业正在提出自己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其应用场景都有降成本、提效率、优化产业诚信环境的需求。跨境供应链领域的行业需求也与之非常契合,可以预见,区块链必将引起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的变革,但不是简单地应用区块链加强监管,而是通过创新的治理方式,提升供应链的可视性和透明性,实现跨境供应链信息协同,促使企业行为发生转变,形成行业自律,最终达到跨境供应链合规目的。
同时,也应注意到,根据Gartner公司的新技术发展曲线,目前区块链技术经过期望膨胀期走向泡沫破裂低谷期,据生产成熟期还需5至10年时间,目前多数跨境供应链合规的区块链应用都在测试和试点阶段,今后不可避免地将遭遇未曾预计的问题,出现失败案例。在此背景下,本文分析了跨境供应链领域的信息协同和区块链创新问题,列举该领域的主要区块链应用案例,从主导者选择、标准化、法律问题、效率与可拓展性四个方面分析了将区块链应用于跨境供应链合规仍需解决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并对我国海关应用区块链技术创新提出了建议。展望今后跨境供应链合规领域的区块链创新应用,需遵循技术创新的基本思路和步骤,明确新技术的优点和局限,选择适合的场景,谨慎乐观地进行探索,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附录1 海关与跨境供应合规领域的区块链创新应用举例(以下内容根据互联网信息归纳整理)
(续表)
①注:据航运界网(http://ship.sh/)的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以色列一家企业在这一领域开始探索后,截止至2018年底,国际上已有超过40个“航运+区块链”的项目,涵盖船舶资产买卖、海运提单、集装箱追踪溯源、订舱押金、海运运费支付、贸易融资和信用证、海事保险、船舶登记、货物追踪与优化供应链、船舶燃油追溯、对接“一带一路”、匹配货运需求与供应、实现航运物流自动化、第三方物流服务的评价等14个细分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