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如何与现代新民乐融洽之分析

2020-06-01 07:26张路
北方音乐 2020年7期
关键词:民乐器乐乐器

【摘要】笙属于簧管乐器的一种,由笙簧、笙笛、笙斗三个部分组成,在传统器乐和昆曲中比较常见,现代乐团中常用其做伴奏。如何在传统音乐向现代音乐的过渡中合理保存笙的特色,如何与现代新民乐进行巧妙的融合应该是笙乐演奏者需要着重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本文根据笙这种乐器的发展历程,以及新民乐的概述来引出二者在发展过程中相互融合的论点,探讨笙如何与新民乐融合,其中存在什么问题,并进行相关问题的分析解答。

【关键词】笙;现代新民乐;融合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7-0250-02

【本文著录格式】张路.笙如何与现代新民乐融洽之分析[J].北方音乐,2020,04(07):250-251.

引言

笙作为我国特有的民族器乐形式,最早主要用于祭祀、丧葬、战争、婚礼等大型活动中。直至近代,才逐渐演化成为娱乐性乐器的一种。发展至今,笙的外形方面和以前相比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别,但是具体的演奏方式和其具有的艺术特色依然没有变化。所以当前无论是处于艺术传承的目的,还是民族文化发展的目的,都应该将这个传统乐器进行重点研究,以便后代能够更加彻底地感受笙的魅力。

一、笙的发展历史以及地位

笙的音色悠扬而又柔美,不仅演奏的声音极富感染力,还可以根据演奏者控制技巧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的音乐效果,演奏的效果十分有张力和表现力。笙这种乐器相对而言吹奏方式简单、直接,算是很容易掌握的一种吹奏乐器,古代有很多民乐甚至宫廷乐的器乐都曾借鉴了笙,或者受到过它的启发。笙的发展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但当时的乐器主要用途一般是祭祀、战争等大型活动。当时,人类对自然心存敬畏,在祭祀中会进行乐器的吹奏,在当时就已经形成了笙的雏形[1]。随着时代的更迭与发展,我国对于民族乐有早期的定义和分类,并且器乐的发展受到官方的影响开始向专业化转变。宋代的时候,相关民族器乐已经开始融入戏剧和早期音乐中,到了明清时期的笙在发展和使用方面已经十分广泛了。直至今日,笙在传统的民乐中也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包括现代的很多乐曲也都有笙的身影。例如由于多笙独奏或者笙合奏的演奏曲《欢乐的芦笙》《月光下的风尾竹》《水库飞来金凤凰》《芦笙恋歌》《白蛇传幻想曲》《秦王破阵曲》等等。

二、现代新民乐发展的重点趋向

传统民乐近年来不断地创新发展已经逐渐成为潮流。新民乐是将具有我国传统民族特色的乐器、节奏等与新的音乐风格进行充分融合的一种音乐形式。它既是乐器和乐风的展现形式,也是音乐创作者对于音乐新的感悟和理解。

新民乐作为当代器乐演奏的一个重要趋势,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新民乐要能够展现出音乐的区域特色

新民乐可以充分将各地区和民族所保留的特色展示出来[2]。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赋予了新民乐更多的可能性,新民乐在一定程度上填充了民乐在音乐殿堂的空缺。发展要充分结合我国各区域之间的音乐文化,将自身特色凸显出来,发展形成新的艺术形式,进一步扩大民族音乐的影响力。

(二)新民乐要贴近普通民众的生活

新民乐的出现就是要将传统思维中音乐艺术形态高高在上的固有思想打破,使其成为普罗大众能够密切接触的事物。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社会发展,在思想上给予了人们更多的可能性。给新民乐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让人们对新民乐能有更清晰和直观地了解,这一过程也间接的推动了新民乐的发展。新的形式也促进了民族音乐的进一步推广。

(三)新民乐应该具备强大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新民乐的发展极大增强了它的音乐和艺术表现力。它将民族器乐与西方的流行音乐元素紧密结合在一起,相互之间填补空缺、将不同类型的音乐表现形式巧搭配融合,在保留了传统音乐文化的同时也更好地展现出了其新的活力。这种音乐形式的发展要以我国传统音乐为依托,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创新发展。目前,新民乐在发展过程中已经走过了初步融合阶段,已进入了突显传统音乐文化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关音乐创作者要进一步凸显民族文化特色,使之能够更好地发扬并传承下去[3]。

(四)新民乐应该规范形式并提高艺术价值

如今新民乐依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表演形式。如果想要得到更好地发展,那么出台进行相关的规范制度,提高艺术价值就是首要任务了。部分民间表演团体关于新民乐的演出形式较为低俗,这种情况的出现多数是由于相关利益需求和大众审美出现问题所导致的。当下新民乐的发展必须要改善上述情况,首先要从演奏者方面进行规范的教学,培养演奏者的艺德和能力;再者就是要正确引导新民乐的科学规范化发展,提高整体大众的审美标准。

只有脱离艳俗的表演,将传统文化进行继承并发扬光大,才能让新民乐在现阶段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两者相互融合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新民乐的发展现在已经受到了认可和重视,取得了一些相关成就但社会上也会出现一些“拔苗助长”的行为。为了新民乐和笙有更好地融合效果、能够得到积极健康的发展,对于目前出现的相关问题就要加以重视并进行适当地干预引导。

(一)避免外部因素导致低俗发展

笙自古以來便是传统音乐文化的载体之一,具有很强的艺术价值和音乐价值,所以融合发展过程中切忌迎合受众思想或所谓的潮流,而造成其传统韵味或内涵缺失。

新民乐发展过程中当然也出现了很多好的作品,但是也有很多新民乐在与笙的结合方面都不是很完美。更有甚者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所出的作品不仅没有韵味,而且听起来凌乱且无序,不仅没有音乐美的体验而且会令人心烦意乱。所以新民乐的发展必须结合音乐和乐器的风格,于笙的演奏者而言,要参与到新民乐的创作和演出中,但是要恪守自身的底线,避免自毁前程的行为[4]。

(二)明确笙在新民乐中的合理定位

传统民乐的发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受到大众层面的重视,演奏的过程较为单薄,没有厚重、大气的感觉,结合现代音乐和西方音乐的长处,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但还是要注意发展的根本是凸显民族音乐,而不是单纯地音乐融合,所以在新民乐和笙的融洽发展中,不能为了创作而进行创作,必须根据笙的特色去坚持具有感染力的演奏风格。

(三)重视与其它乐器的相互结合发展

发展过程中要注重音乐元素的相互搭配,不能忽视笙与其他乐器的相互结合与配合。我国的众多传统乐曲中有很多独奏曲,也存在有不少的合奏曲,例如用吹管乐器与弦乐器合奏的丝竹乐,演奏风格细致,多表现轻快活泼的情绪,如《走马》《八骏马》《梅花操》等。相互之间取长补短,给音乐形式增添新的色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民乐是我国传统音乐的一个发展方向。而笙作为传统器乐的代表之一,要充分去和新民乐相结合,在音乐发展的潮流上充分发挥出其独特魅力,特别是在当今推崇传统艺术的发扬传承时期,要结合新民乐创造出更多好的作品让世界看到中国传统乐器所蕴含的能量和价值。

参考文献

[1]王改明.笙如何与现代新民乐融洽之分析[J].大众文艺,2016(10).

[2]张宏辉.新民乐的艺术形态及发展势态分析[J].戏剧之家,2016(9):85.

[3]张沛巍.传统与现代的交融——民族音乐学视阈下的“新民乐”发展形态研究[J].艺术百家,2017, v.33;No.159(6): 261-262.

[4]刘黎.新民乐语境下传统民乐的保护与传承[J].当代音乐,2019,623(2):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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