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振
窦娥形象的诤性不仅在于其内涵,而且在于其语言的诗性。《窦娥冤》形式系元杂剧,属于歌剧,也就是诗剧。主角成套的唱腔都是诗,不过不用唐诗宋词,而是与之并列在语言的诤性上另辟蹊径的元曲。元曲是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亚形式,其诗学原则有别于近体诗和词。
窦娥所唱的套曲,充满了平民草根性,不像唐诗宋词用文言,而多为世俗的口语,如糊突、命短(不是寿夭)等。王骥德在《曲律-论曲禁》中说到其有“太文语,太晦语,学究语,书生语,堆积学问”等禁忌,说明这种诗艺的基础并不是有别于文言的口语。耳熟能详的口语并不能直接变成诗,而是要经过转化的。这种转化还不能完全是唐诗宋词式的,要按照曲律演化出来。如“怕硬欺软”“顺水推船”,直接写出来是不能成为诗的,但是依照严格的曲律规范就神奇地转化了。用曲律家王骥德的话来说,就是“妙语天成”。天成,就是天然,自然,大白话,没有斧凿痕迹。现成的口语是俗的,但到了曲里,就变得俗中有雅。当然有时也自然融入精英文化的典故和现成的语句,如窦娥唱词“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王骥德在《曲律-论用事》中说到用“古人成语”,或者是带点文言风格的词语在对句,“只许单用一句”“方不堆砌,方不蹈袭”。如,前句有了不分好歹,下旬就可用“错勘贤愚”;对句有了“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起句就不能再用,只能用“只合把清浊分辨”。但实际上,若系口头成语,则两句皆可,如“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怕硬欺软”和“顺水推船”都是口语。
这些口语为主的诤陛,不大用近体诗歌追求的工对(工整的对仗),而是用不太工整的对称(语词并不一定对仗,只是句法对称),所以比较宽松。如“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虽然句法结构有点像对仗,但前后两句中的两个“的”是近体诗所避免的。又如,“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两个“有”重复,又杂入第二人物的呼语(天地也,天也,地也),一连三个感叹性虚词“也”,语句参差,语气变幻,再加上单句散语“只落得两泪涟涟”。从激烈的呼喊,到情绪无可奈何地低落,意象疏密相间,情绪起伏跌宕,均由语句骈散兼具所致。
与诗词更不同的是,元曲唱词虽比诗词格律严格(诗词只讲平仄,而元曲因为要合乐,连平上去都要特别讲究),但是,在句法连贯性上却比诗和词更加紧密,诗词中省略的表时间、空间、因果的连接性虚词,在曲中可以比较自由地增添,这叫作“衬字”(或衬垫字)。
当然,同样为了合乐,词的长调(六十字以上)也有所谓“领字”,如柳永《雨霖铃》“对长亭晚”中的“对”是领字,“念去去千里烟波”中的“念”是领字。其功能乃是引出后面的句子。这样就改变了句子的结构,“对长亭晚”是四言,按诗的节奏,应该念成“对长——亭晚”,但在这里,只能念成“对——长亭晚”。“念去去千里烟波”七个字,如果是七言诗,应该念成“念去去千——里烟波”,但这里是词,“念”是领字,只能念成“念——去去千里烟波”。
词中的领字往往是一两个字。而在元曲里,衬字往往多达三字,乃至十几字以上。王骥德在《曲律-论衬字》中举【绵缠道】为例:“讲什么晋陶潜认作阮郎”,本来是七字句(晋陶潜认作阮郎),其中的“讲什么”就是衬字。窦娥的唱词“豈不闻飞霜六月因邹衍?若果有一腔怨气喷如火,定要感的六出冰花滚似绵,免着我尸骸现。要什么素车白马,断送出古陌荒阡!遮掩了窦娥尸首”,其中的“岂不闻”“若果有”“定要感的“免着我”“要什么”“断送出”“遮掩了”,都是衬字。
《窦娥冤》唱的《滚绣球》中的“可怎生”“做得个”“却原来”也都是衬字,大凡元曲中“我为你”“望当今”“这其问”都是衬字。元杂剧唱词凭借这样的衬字,使得句问的逻辑关系更显豁,以一种大白话的姿态显示出纯朴、活泼、天真、原生的心态。黄图璐《看山阁闲笔-文学部-词曲》曰:“宋尚以词,元尚以曲。春兰、秋菊各茂一时。其有所不同者,曲贵乎口头言语,化俗为雅。”所谓“化俗为雅”,也就是臧晋叔《元曲选-序》所说的“不工之工”。“不工”是相对于诗词而言的,而“工”则是对于口语的弹性规范。但这不等于说,曲不讲究文采,只是文采的准则不同。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曲文之词采,非但不同,且要判然相反。何也?诗文之词采贵典雅而贱粗俗,宜蕴藏而忌分明,词曲则不然,话则本之街谈巷议,事则取其直说明言……以其深而出之以浅,非借浅以文其不深也。”
这种俗中之雅的诤性是早期元曲独具的,后来的文人则渐渐趋向于雅,诗词雅言逐渐占了上风。(清)李调元就称赞:“《西厢》工于骈骊,美不胜收。如‘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缆浮桥,水上苍龙偃。又‘法鼓金铙,十月春雷响殿角;钟声佛号,半天风雨洒松梢。又‘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但是,这样追求词彩的华美,也引起了忧虑。李渔认为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名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遍青山啼红了杜鹃”等语,“字字皆费经营,字字皆欠明爽。此等妙语,止可作文字观,不得作传奇观”,远不如其末编口语化的“似虫儿般蠢动把隋煽”,《寻梦曲》中的“明放着白日青天,猛教人抓不到梦魂前”。
李渔的话不无道理,《西厢记》《牡丹亭》演出时,即使知识分子也很难直接听懂。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诗,则很经得起玩味。从根本上说,《窦娥冤》并不是诗,而是戏。元杂剧之所以成为与唐诗宋词并列的伟大艺术,就在于它有人物、动作。戏的生命在于人物之问的错位,构成出人意外的传奇情节,而这是套曲的抒情性独唱难以完成的。戏剧性情节则由科白来推动发展,“科”就是动作,“白”包括“定场白”和“对白”。就人物对白而言,仅从语言上说,杂剧的对话是比较粗糙的,对话艺术在宋元话本和长篇小说中得到高度发展。《三国演义》《水浒传》几乎全是动作和对话,人物性格生动鲜明,而一些穿插其问的诗赋都陷于静态铺陈,去唐诗宋词,乃至去元曲水平远甚。不同文体,同一时代,在叙事和抒情方面的水准形成了令人晾异的反差,有些诗赋简直成为作品的累赘,金圣叹在改定《水浒传》时将其删节了大半,人物和情节反而明晰了不少。这种不平衡,直到曹雪芹写出了《红楼梦》才有所改善,曹雪芹将小说的叙事与诗词曲的抒情高度地统一起来。不过应该承认,以曹雪芹的天才,也不能不说是诗不如词,词不如曲。
当然,今天我们看到的元杂剧中的对话,都是舞台脚本,与现场演出有很大的区别。在舞台上,念白的感染力与其抑扬顿挫分不开。在这一点上元曲是很有讲究的。王骥德说:“诸戏曲之工,白未必佳,其难不亚于曲。”“字句长短平仄,须调停得好,令情意宛转,音调铿锵,虽不是曲,却要美听。”关键不在抒情,不在阅读,而在现场念出来好听(美听)。今天我们阅读元杂剧,仅仅将其当作文学作品来读往往有不可解之处,如在一些次要人物出场时,有所谓定场诗,《窦娥冤》中赛卢医出场时这样说白:
行医有斟酌,下药依《本草》。死的医不活,活的医死了。
这是违背人物心理的,却成为杂剧的一种不可忽略的要素。又如,楚州太守出场时,有这样的定场诗:
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若是上司当刷卷,在家推病不出门。
当告状的来了,这位太守却对之跪下了,问为什么?答曰:
你不知道,但来告状的,就是我衣食父母。
这一切看来都是荒谬的,却是剧场效果所必需的,因为这样的荒谬构成丑角。这种荒谬的说白,叫作插科打诨,构成喜剧性,在正剧、悲剧演出中,引发观众一笑。王骥德在《曲律-论插科》中说:“大略曲冷不闹场处,得净、丑问插一科,可博人哄堂。”但是,这种插科打诨并不能任意为之,是要有才气的。王骥德在《曲律·论俳谐》中日:“俳谐之曲,东方滑稽之流也。非绝颖之姿,绝俊之笔,又运以绝圆之机,不得易许。”关键是:第一,“着不得一个太文字”,也就是不能太文雅,没有发噱;第二,“又着不得一句张打油语”,也就是又不能太不严肃。最佳的效果是“以俗为雅,而一语之出辄令人绝倒”。《竇娥冤》中这种荒谬妙在其深层真实,甚至在悲剧中也会带上喜剧性插曲。赛卢医自称“死的医不活,活的医死了”,贪官见告状的下拜称其为“衣食父母”,皆是荒谬的真实,由于荒谬与真实的反差强烈,引发的笑才具有喜剧性的深刻意味。故不属打油。这在柏格森的“笑”的理论中,属于incongruity(不一致)范畴,所显示的乃是丑角之美。
相隔数百年,今天我们阅读元杂剧,既要从文学的角度,又不能拘泥于文学的角度,同时要从剧场的角度去看,才可能避免隔膜。
关汉卿生活于金末元初,其时,中国戏剧艺术的天宇上人才辈出,河汉灿烂,四大巨星,光耀东亚。杂剧艺术从宋金的草创到元曲的成熟,其问不过一百多年,杂剧作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征服了口头俗语,将之诗化,与音乐、躯体动作和谐地融合为一种中国艺术史上(当然也是世界艺术史上)从未有过的歌剧艺术。要知道,就是近体诗已经有了魏晋五七言诗的基础,从沈约开始讲究平平仄仄,到李杜写出盛唐气象的成熟作品,积淀了四百年左右;而词从李白写出横空出世的清平调到苏东坡出现,使宋词在艺术上堪与唐诗并列为成熟的形式,历史也积淀了四百年。这样看来,元曲作家真是太天才了。
此时欧洲天宇上还是一片黑暗,历史还要等待三百年,莎士比亚(1564-1616)才从遥远的英格兰岛上发出耀眼的光华。不过莎士比亚戏剧虽为诗剧(其诗为无韵素诗blank verse),但还是朗诵剧;至于歌剧,同样在三百年后才从意大利半岛上出现可与元杂剧比美的《达芙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