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费税税收筹划分析

2020-05-29 08:12陶媛媛胡北忠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20年4期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

陶媛媛 胡北忠

【摘 要】消费税是我国对白酒行业加征的税收,在白酒行业,消费税税负占企业总税负的比例高达50%以上,对于白酒企业,做好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以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分析其降低消费税的筹划方向。

【关键词】税收筹划;消费税;古井贡酒

1 白酒行业税收负担

白酒行业除了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还需要缴纳消费税,且白酒的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根据上市公司年报,2018年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古井贡酒)的税负比例为14.7%,而“绿地控股”的税负比例为2.8%,“云南白药”的税负比例为0.66%。由此可以看出,白酒行业纳税负担相比其他行业,压力更大,而消费税占白酒企业税收总额的比例较高,所以白酒行业针对消费税做好合理的纳税筹划是十分有必要的。

2 古井贡酒消费税纳税筹划现状

2.1 古井贡酒概况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安徽省亳州市,注册资本为10 000万元,是中国八大名酒之一。1996年,古井贡酒股票上市。该公司主要进行的是白酒的生产及销售的业务。

2.2 古井贡酒纳税状况

根据公司年报计算可知,古井贡酒2018年消费税纳税金额为101 877.24万元,占比高达32.91%,仅次于增值税的39.08%。由于白酒行业的特殊性,因此酒类产品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也说明了酒类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大。

2.3 古井贡酒消费税税负变化

由表1可知,古井贡酒2016—2018年的消费税税额逐年上升,但是营业收入也逐年上升。2017年的营业收入上升的速度比不上消费税,但2018年的营业收入的上升趋势超过了消费税。2018年的消费税增长率为12.62%,低于2017年消费税增长率。总体来说,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好,说明企业进行了合理的消费税税收筹划。

3 古井贡酒消费税税收筹划

3.1 包装物筹划

3.1.1 分离包装物价格

根据税收政策,白酒的包装物押金需要计入销售额中进行征收,若白酒包装物计入销售额中会增加计税基础,所以采用销售的方式单独售出包装物,使企业可以将白酒和包装物分成两笔销售,进而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假设古井贡酒2018年的白酒业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842 400万元,销售数量为87 360 t,包装物单独计价,不含税收入为10 400万元。

方案一:包装物计入销售收入计税,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为179 296万元。

方案二:包装物分离出来单独出售,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为177 216万元。

通过计算可以得出,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2 080万元的消费税,倘若包装物价格越高,则可以节约越多的消费税。

3.1.2 分期计收包装物租金

企业对于包装物租金的处理一般都是一次性收取全部租金。假如包装物租金的租赁期是一年,那么本月却要把全年的租金都计入当月的应纳税额,一次性收齐后还要按月进行分摊,使得会计人员核算工作负担加大。如果按月交租金,就可以减少资金的占用,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转。这样做虽然没有减少实际纳税额,但是可以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变相节税,增加了企业的财务价值。

3.2 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

由于计税依据越小,消费税的应纳税额就越少,所以降低计税依据成为减少消费税税负的方法之一。从计税依据的方面不难发现,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可以有效降低计税依据。具体方法如下:首先,公司将白酒贩卖给销售机构,卖出价低于市场价。其次,销售机构再售卖给顾客,此时的卖出价就是市场价。因此,公司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就以销售给销售公司的价格为计税依据。这样公司就减少了消费税的税负,而且销售收入也没有发生变化。但是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税收政策,虽然公司销售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可以低于市场价,但是绝不能低于正常销售给零售商及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70%。

假设古井贡酒原先以的价格正常销售给零售商,先将1 000箱白酒以525元/箱的价格卖给某销售机构,接着销售机构以750元/箱的价格对外销售。

方案一:不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为755 000元。

方案二: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为530 000元。

白酒企业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单一纳税,所以总公司销售给销售公司时已缴纳消费税,销售公司对外销售时无需再缴纳消费税。通过计算可以得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少交了225 000元的消费税,同时可以减少当前城建税、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应纳税额。

3.3 产品加工方式选择的筹划

白酒企业生产白酒时,可以选择企业自行加工或者委托他人加工兩种加工形式。委托加工形式还可以选择加工完成程度,比如酒精、高浓度白酒、正常浓度白酒3种不同的程度。前两种程度的白酒加工完运回企业后还需要再进行加工,最后一种程度的白酒运回后可直接对外销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工方式,每种加工方式所对应的应纳消费税不同,因此企业可以采用最适合自己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近几年,我国的税收政策一直在不断调整。2014年12月1日起,酒精环节的消费税可不用缴纳,所以企业选择委托加工成酒精的加工方式时,这一环节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企业通过比较消费税应纳税额、自己加工或者委托别人加工所需要的成本及缴纳过消费税后的利润后,就能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以2018年古井贡酒的一笔业务为筹划对象,古井贡酒接到一笔生产2 200 t白酒的订单,签订的合同中散装的白酒为2万元/t,这笔订单销售额为4 400万元。根据不同的加工方式,有4种生产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古井贡酒委托酒厂加工成酒精,运回后进一步加工成成品出售。此次订单需要原材料1 100万元,由古井贡酒供应给A酒厂,A酒厂把原材料加工成酒精1 320 t后收回,古井贡酒支付给酒厂的加工费是660万元,古井贡酒再将收回的酒精进一步加工成2 200 t的白酒成品出售,成品价格为2万元/t,古井贡酒将酒精收回后进一步加工成成品所产生的加工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330万元。根据税收政策,酒精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古井贡酒销售白酒后应纳消费税为1 100万元,税后利润为907.5万元。

方案二:古井贡酒委托酒厂加工成半成品,即高浓度白酒,运回后进一步加工成低浓度白酒出售。此次订单需要原材料1 100万元,由古井贡酒供应给A酒厂,A酒厂把原材料加工成高浓度白酒1 650 t后收回,古井贡酒支付给酒厂的加工费是880万元,古井贡酒再将收回的高浓度白酒加工成2 200 t白酒成品出售,成品价格为2万元/t,直到成品之前所耗费加工成本、相关费用共计220万元。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2 681.25万元,应纳消费税为701.25万元。成品销售后应纳消费税为1 100万元,税后利润为321.09万元。

方案三:古井贡酒委托酒厂加工成成品,取回后古井贡酒可直接销售。古井贡酒提供原材料1 100万元及酿酒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委托A酒厂加工成成品,取回的产品就是本品牌的白酒,可直接出售,加工费为1 100万元。此方案中,古井贡酒需要向A酒厂支付加工费和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古井贡酒出售成品时,比较销售价格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3 025万元,应纳消费税为825万元,而销售价格是4 400万元,故不能看做直接出售,销售成品后,要缴纳消费税。古井贡酒销售成品后应纳消费税为275万元,税后利润为825万元。

方案四:古井贡酒自行加工生产本品牌白酒后出售。此方案中,古井贡酒自行加工产生的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1 100万元。同理,古井贡酒销售白酒后应纳消费税为1 100万元,税后利润为825万元。

对比如下:对不同加工方式的选择筹划进行比较。方案二的消费税税额和税后利润是4个方案中最差的,因此企业在选择加工方式时,应避开委托加工成半成品取回后继续加工成成品這一方案。在此笔业务中,古井贡酒选择方案一委托加工方式是最优的。

企业的每次订单可以根据这4种方案进行计算比较,选择消费税税额合计最低及税后利润最高的方案。

4 总结

白酒企业是公认的税负较高的行业,酒类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也说明了酒类消费税的税收筹划空间大。随着企业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及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方案需要不断改进其内容和方法,以适应新政策下企业的纳税筹划需求。本文以古井贡酒为例,对其消费税进行了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消费税税负,实现效益最大化。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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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池其山.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J].财会学习,2016(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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