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巧玲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党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深远的影响。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舞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强化宣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四项重点工作
(一)业务指导全覆盖
舞阳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结合全县实际指导14个乡镇采取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对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由县产改办牵头组成3个业务指导组巡回全县14个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由农办和财政所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业务指导组,通过县乡业务指导组和第三方业务指导,做到了县、乡、村、组都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业务“明白人”。
(二)及时转化清产核资工作成果
目前,舞阳县14个乡镇、398个行政村、2534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共清理集体资产总计为14.08亿元(包含经营性资产2.0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2.02亿元 ),我们针对清产核资省、市、县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全面整改。针对清理出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及时出台文件,纳入“三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三)依法合规确认集体成员身份
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事权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們正按照出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流程、推进台账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扎实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在成员身份确认中,我们指导乡镇既要尊重历史,也要兼顾现实;既要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也要考虑到特殊情形,注意保护出嫁女、入赘婿等人群的合法权利,坚决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推进“三变”改革
通过赴贵州省六盘水市考察,结合舞阳县实际,我们把“三变”改革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办法,在全县选取保和乡袁集村、吴城镇北高村、孟寨镇孟王村、北舞渡镇贾湖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改革的试点村。目前,全县已成立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改革工作队,每个试点村都成立了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资产、土地、房产、旅游、置业等合作社筹建小组,进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民法总则》明确的一类特别法人。我们将在搞好清产核资、身份确认的基础上,结合乡村实际,围绕资产、土地、房产、旅游、置业,成立五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管好资产、用活资产。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下一步,我们要用好清产核资、股份量化、设立股份合作组织等改革成果,进一步创新思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一方面,要学习借鉴济源市的改革经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到2022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更多的扶持办法,加强资金项目支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政策、担保政策及用地政策,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