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村干部的补贴多由财政资金来保障,上级也会拨付一些办公经费,但是对于想干事的村级组织来说,这些钱远远不能满足运行的需求,所以很多地方都提出要发展集体经济。
乡村治理需要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很多人的共识。但集体经济曾经是乡村治理的一个难题。上世纪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起很多集体企业,但是大部分都被改制,变成了私人的企业。此外,集体经济的发展也充满了风险。一些地方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甚至提出“消灭空白村”的口号,但发展的结果也不尽如人意。再次,如果缺少规则和监督,村庄的集体收入可能被村干部乱用,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发展集体经济必须要完善村庄治理。
首先,要大幅度降低集体经济的风险。发展集体经济需要可靠的资金来源,财政补贴、集体的资源和农民的入股,都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可靠资金来源,举债特别是高息举债则是不安全的,会放大集體经济的风险,所以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要特别谨慎依靠信贷资金发展集体经济。
其次,要有配套的治理体系。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既要有负责任的村干部,也要有懂市场的经理人,更要有公开透明的参与管理机制,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庄内部的信任。集体经济管得好,就能成为乡村治理的抓手,如果管得不好,就可能成为乡村矛盾的焦点。(王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