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代,在经济活动当中人们越来越依赖于技术性提供的便利,尤其是在面向普罗大众服务的政府方面,利用相应的技术针对政府事务进行精细化处理,提升效率同时也能够促进政府政务能力的发展,信息化技术的实施能够打破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提升政务信息的利用率。本文從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服务出发,探讨信息技术为不动产登记档案服务提供的便利。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档案利用;服务;信息化技术
随着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化技术的利用越来越多,政府中不同的政务部门,比如信息采集、工商事务、网络申报等等,之前都是需要经由工商管理部门、企业税务机构、卫生监察机构等进行办理,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联系,办理手续繁琐,不但需要经由多个部门处理,每个部门在面对同一事务上的办理流程、申报表格、涉及需要出示的证件等等都有所差别,这就导致办事效率低下,管理缺乏人性化服务。为了推进不动产登记中档案利用的快速实施,就需要借助相应的信息化技术,整合各部门的要求,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1 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各部门之间没有达成统一的管理共识
掌握企业相关信息的部门是掌握工商信息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以及使用权的主体,需要担负起信息在政府政务部门共享的职责,但是这一职责在各部门的制度上却没有进行明确指出,这就导致很多信息仅能从工作层面进行协商来解决,如果企业有一个项目需要相应的共享协议,就会需要好几个部门花费非常长的时间进行协商,不能达到及时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进而无法保证数据的时效性,这就大大影响了政务功能的实施,尤其是在商户登记方面,政府还未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以及执行标准,对于数据共享中数据需要保证的合适、质量水平、数据共享的速率以及数据的可读性分级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数据的闭塞,无法有效实施跨部门的数据交换。
1.2 政务信息资源内部不对称,数据采集困难
在政务信息共享以及开发利用阶段存在着两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一方面是使用者对于每个政府的政务部门能够提供怎样的信息、信息内容、信息质量以及可以获取的信息多寡情况并不了解;另一方面说就是本身拥有相应数据的部门对自己的数据也不清楚,具体信息的内容、信息需要供给谁、信息的保密安全级别等等,都不能很好地划定界限,因此就无法将有效信息传递给信息的使用者们[1]。
政务信息本身包含的门类就比较多,所包含的类别也非常广泛,加之信息不对称、信息采集困难的问题,就很容易造成空有资源而得不到有效利用的情况。
1.3 政务信息无法进行整合应用
政务信息数据本身的来源是人民群众,一般都交由收集到信息的各个部门进行处理和监管,但是随着信息技术利用率的增加,势必要在信息之间互通有无,进行有效的共享以及整合,但是现今的情况很多政务部门并未建立良好的信息技术平台,加之信息资源的独享已经是在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推行信息化技术平台,进行数据的共享与共通缺乏有效的内驱力和外部约束力,从而导致政府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且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目前虽然许多政府也采购了相关的电子信息技术项目,但是彼此之间的系统还是存在壁垒,系统之间会形成信息孤岛,加之部分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和商务机密范畴之内,处于安全性以及隐私保护的鼓励,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共享与数据的采集工作,这对政府办公部门以及商业口需要进行登记服务的商户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2]。
2 建立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的有效措施
2.1 建立有针对性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
建立有针对性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主要是为了能让政务信息建设中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交换,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授权专门的公司进行系统定制,利用企业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的采集、提取、识别和存储,起到让政务信息最大化利用的效果,在此期间整理出政务相关的大数据内容,建立高效的、实时的、多渠道支持的信息收集平台,实现政务数据的有效共享,同时要保障与原有系统、其他部门的各种应用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的连通性,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在这个过程中建立相应的不懂长等级档案平台,明确相关的政务部门工作,针对各个领域的不动产档案进行资源整合,从而提升不懂长等级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更好的发挥数据作用来进行政务服务。
2.2 加强岗位培训,确立明确规章制度
加强政务业务人员培训,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相关的政务人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在保密义务方面,要做到不泄露相关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着重处理危及个人隐私、商业活动、国家安全的信息[3]。
2.3 倡导“互联网+”服务理念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不动产档案管理需求,不少商务活动已经开始借助互联网运行,而政府部门相应的“互联网+”也开始进入政务活动范畴,政务部门可以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进行数据的云存储与交互,不仅提升了整体办公的效率,也能有效提高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交互工作,节省人力的同时提升管理效率,现今互联网应用比较常见的就是人脸识别与身份验证系统,除此之外相关的验证提交也有当面提交转为了网页对接,大幅缩减了政府部门处理政务的时间[4]。
3 结束语
政务部门要与时俱进,根据各个时期科技的发展来进行政务系统的调解工作,尤其是在不动产档案相关的服务需求日益增加的时段,很多业务发展都不够充分,而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正好解决了这个难题,政府部门需要利用优势产业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优势来进行创新,从而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向增.信息化背景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探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10).
[2]邵光丽.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措施[J].好家长,2018(8).
[3]纪明鸿.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到房产档案归属问题引发的思考——以太原市为例[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8(12).
[4]吴艺辉.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与作用分析[J].智富时代,2018(6):122-122.
作者简介
王昊(1978-),男,汉族,河南省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工,本科,房地产经济师,从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及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