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20-05-25 18:13薛善东
写真地理 2020年3期
关键词:土地确权农村

薛善东

摘 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发达的国家,民生问题一直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农村和农民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决定因素,解决农村土地的核心便是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现在,我国政府已经在加快承认农村集体权利的进程。通过这项工作完成,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很好的基础。解决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意义非凡的巨大工程,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一样,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因为这项工作有着复杂多样的性质,同时也将赋予我国农村居民权利,可以说非常的不容易。这项工作最大的难点便在于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待确认,在进行这项工作的时候,应该充分缕清思路,这也是农民思考和努力完成这项工作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 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权证;四荒土地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03-0024-01

引言:通过农村产权改革可以不断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农业适度参与的前提,为后期的农村规模化探索出一条道路。所以根据我国国情,十分有必要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目标是彻底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

1 我国农村土地确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对土地权证的作用认识不足

在这些年以来,许多人通过在城市的工作和学习离开了农村,造成了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但是也有很多人留了下来,他们是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老人和小孩,他们更关注眼前的利益,比如土地权的确定等许多基本问题,比如限制居住面积、土地占用补偿安排等都都不是他们很关心的问题。如果土地继续由农民自主经营,唯一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就是收益情况,这就导致很多地区对土地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也不关心这些土地证有什么作用,这不仅阻碍了合理的土地流转,也使农民的收益得不到任何保证,也导致了土地非农业用途生产问题的出现。

虽然地方政府已经发了一张权属证书给农民,但他们却不知道该怎么用,而且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也不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市级行政部门也并没有很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权属证的审批[1]。

1.2 一些已私自开垦的“四荒”土地确权难以落实

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有较多的滩涂、沟壑和荒丘,这些土地一般没有进行合理的利用和耕种,通常是由当地农民进行自我耕种,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了相应的发展,这虽然这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和开发“四荒”,但这部分“四荒”的所有权问题仍然被忽视,并逐渐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因此全面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如果村民收回的部分土地没有与村里村民签订集体合同,按照“谁先耕种就是谁的”的原则如果出具确认书和证明,权利的公平性将大大丧失,这是对《土地法》和其工作的确认,如果不出具相关的土地证明,将直接影响有实力、有人气的农民和进行土地的开发,因此,办理土地所有权证书将会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推动土地合理利用的进程。

2 有效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的对策

2.1 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为了确认农村土地确权,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政策来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但在具体的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难点,需要制定一些政策法规,从短期来看,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是解决一个土地问题和自然资源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这个措施,可以有效的将土地分配到农民手中,农村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存和生产资料。土地的主要特征是具有价值。低地区差异造成的收入差异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市场的流动性却不能转化为货币,因为土地还不具有流通能力。第二,大多数农民和农村社区都有很高的积极性和认识,在这两方面的基础上,很多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就完成了,在集体组织中,可以按照“民不增,地不增”的原则来调整和解决土地分配问题,但是在现阶段,由于经济的发展,很多土地已经具有了资本的色彩,土地权利的确认实际上是土地权利重新分配和恢复的过程,土地资本包括地方政府利益、乡镇框架、农民利益等。土地权利的确认必须防止各种冲突引起的利益冲突升级[2]。

2.2 鼓励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开发利用“四荒”土地

国家“四荒”不仅是土地法律确认的难题,与此同时也是有待开发的宝贵土地资源,“四荒”的有效利用和开发不仅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目前我国用地资源紧张的局面,因为“四荒”一般都具有连成片的特点,稍加利用便可以促进对国家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扶持。一是确认“四荒”的农业权益,明确新农问题的重点,为农业规模的扩大奠定基础。二是加大对新农产品的资金扶持力度,把“四荒”的发展放在第三位,对在地质条件的改善、有机农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新农企业给予财政、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将引导“四废”利用,确保粮食安全、原材料供应和劳动收入。

2.3 注重土地确权中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

要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就必须要利用法律,首先必须对现有国家现存土地进行严格的调查。在农村土地登记、调查和调查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先进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地区的许多村庄、家庭和城市都不清楚,土地的管理也相对疏松,经常会给农村经济生活带来许多问题。这些年一来,一些地区的土地被传统的测量和测量方法所划分,但是由于缺乏资源和技术人员,尤其是资金的支持,经常会造成测量结果不理想,造成了一些资源浪费和资金浪费。目前,3S技术是土地测绘技术的总称。包括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是不同前沿技术的综合应用,可以达到较好的测量效果[3]。

結论:简而言之,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赋予农民更多积极性,可以充分保证农民的合法财产,是一件好事,但要做好这项工作却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只有解决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才能巩固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卿秋艳.农村土地抛荒问题影响因素及对策探讨———基于湖南郴州龙海村的调查[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50-54.

[2] 刘淑华,姚玉秀,尚丹,刘芝甡.论国外农村信息化发展[J].现代农业科技,2019(2):30-31.

[3] 张育飞.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困境与出路[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9(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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