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全民社保体系

2020-05-20 15:03梅仕城
唯实 2020年3期
关键词:经办社会保险社会保障

梅仕城

社会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助推了经济发展,增进了人民福祉。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迫切需要加以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目标体系,这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指出了方向,成为新时代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

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时代方位,首次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进行了开创性的系统研究,提出了若干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特别是在民生建设方面,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必须全面准确把握这些新提法、新要求,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定型、更可持续。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进入完善的新阶段。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框架均已形成,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目前社会保障还存在系统谋划不够、可持续压力较大等问题。从保障对象看,虽然制度层面已经实现全覆盖,但还没有完全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进城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不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现象还或多或少存在;从保障层次看,虽然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但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承担了过多的责任;从保障机制看,虽然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超前谋划和提前做好资金储备不够,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可以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解决了“有”与“没有”的问题,正步入追求“好”与“更好”的新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固本强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城乡民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重要发展取向。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其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题中之义。近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城乡、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还是存在的,这种差距是国民基本权益的差距,与现代社会国民基本权益平等的追求相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系统化的思维谋划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制度间、群体间进行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既不顾此失彼,又促进协调发展。当前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不意味着,就是要实现城乡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一体化,现阶段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两大制度平台将长期存在,既不可能也不具备条件合二为一,统筹的要义在于要实现两大制度可以相互衔接转换,保障水平保持合理梯度,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必须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这一新的重大提法从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出发,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指针。普惠性意味着全民覆盖、一个不漏,就是要实现制度最广泛的覆盖,让人人都能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只有实现制度最广泛的覆盖,才能体现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基础性意味着根基要牢、持续发展,就是要持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法制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为全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兜底性意味着守住底线、消灭贫困,就是要发挥社会保障的托底功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坚守社会稳定底线,织牢民生安全网的“网底”。

当前江苏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已站在一个新起点上

江苏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七个更”要求,坚持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大力实施“制度完善、全民覆盖、待遇提升、优质服务”四项行动计划,全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制度公平可及性显著增强。近年来,全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现了从填补空白向注重整合提升转变,公平公正导向更加彰显。一是率先实现各类人群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各类企业及各类劳动者之后,全面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统一办法,在消除养老保险“双轨制”问题上迈出了重要步伐。二是率先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主动顺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在各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3年从省级层面整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成为全国第一批完成贯彻落实任务的省份。三是率先推进各地开展相关社会保障改革试点。在全国层面尚未有制度安排的情况下,率先将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顺应经济和就业发展需要,指导吴江等地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推进项目参保由建筑工程向铁路、机场、水利等更多领域拓展,建设领域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99%以上。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重点群体保障更加精准有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扩面征缴,核心指标保持稳中有进。一是参保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从全国范围看,江苏在常住人口列全国第五的情况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三,特别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中除工伤保险列全国第三外,其余均列全国第二。二是社保扶贫聚焦精准。出台精准实施社保扶贫工作的意见,积极帮助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建档立卡、参加社保,至2018年末全省尤其是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12个重点县(区),为53.9万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1亿元,有力助推了低收入人口在脱贫致富奔小康道路上“一个不少、一个不落”。三是基金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在稳妥做好社保费征缴职能移交的同时,继续完善社保费征缴管理机制,构建部门联动风险防控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至2018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达到3935.73亿元、635.75亿元、148.7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48%、12.84%、8.66%。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明显提升。通过加强政策统筹,完善待遇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职工养老保险总体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广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调。指导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年金,创新实施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目前全省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超过400亿元,位居全国前三位。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序提升。按每年不低于8%的增幅,连续七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48元。三是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末全省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水平1214元。健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每年都适当上调全省伤残津贴标准。

经办服务不断优化,民生痛点难点得到有效解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标准化技术,以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努力打通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社保关系转接通道不断畅通。持续完善社保关系转移衔接政策,确保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跨制度转移时关系顺畅转移接续。2012年至2018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累计转移316.4万人次,其中跨省转入138.11万人次,跨省转出133.18万人次。二是社保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坚持宣贯并重,持续提升江苏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南京、盐城、镇江、句容等四个城市均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验收评估,宿迁市成为全国唯一一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试点项目验收免检通过城市。三是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快推进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经办服务向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延伸,不断提升社保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开发应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平台、支付宝等手机APP搭载社保服务模块等线上功能,广大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办理绝大多数社会保险业务。

以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

引领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永无止境。面向新时代,江苏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筑牢民生底线,推动江苏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城乡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这样的总体思路,在实践中必须牢牢把握“四个更加”:一是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当前社保领域的改革任务比较重,很多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必须强化系统思维,加强统筹谋划,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让改革的过程真正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过程。二是更加注重织密网底。既要用好用足已有政策,更要注重制度机制创新,提高社保制度的精准性,发挥社保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守住民生底线,助力脱贫攻坚,真正实现全面小康一个都不漏。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可持续。要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提前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预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合理引导群众的“幸福期望值”,确保社保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更加注重优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的创新思维,依托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优化提升信息化手段运用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数据跑路、说话”,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经办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的需求。

重点要在四个方面下更大功夫:一是进一步织密织牢保障网眼。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建成跨部门的单位和人员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常态化工作机制和精准扩面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参保,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尽快全部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之中,依法依规将新增被征地农民全部納入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建设领域项目工伤保险扩面成效,提高公务员工伤保险参保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稳定参保续保,引导参保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二是进一步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落实国家统一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的功能。积极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支持发展个人税收递延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完善“三支柱”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更多地区开展新业态人群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构建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障体系。三是进一步筑牢可持续发展机制。实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政策,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发挥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的统筹互济。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机制,准确研判和识别基金管理和运行风险,强化基金监督手段,建立跨部门监督协作机制,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有序运行。抓紧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稳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推动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四是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精简统一全省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建设全省“一体化”社保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实现社保关系省内异地转移接续跨地区联网操作,提升转移接续便捷度、满意度。深化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行事前告知承诺、事中积极开展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事后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应用水平,真正打通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作者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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