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信息关系对知识形态的影响研究

2020-05-20 07:12徐丹丹鞠英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社会学院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0年3期
关键词:载体决策互联网+

徐丹丹 , 鞠英杰,b(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b.社会学院)

随着互联网不断渗透到各行各业,促使知识形态的发展复杂化,将知识纳入体系中,在知识节点间建立连接成为互联网时代知识管理的趋势。[1]知识体系与连接的建立对知识进行了重新阐释:知识就是信息网络本身,这个网络与知识、智慧正相关。互联网的发展让知识成为“活的”,知识的灵魂就是概念或知识点之间的关系与连接。这种概念与知识点之间的连接基础源自互联网环境下各行各业生产的信息关系,解读信息关系对知识形态的影响,便于理解知识形态,从而提高知识管理的能力。

1 “互联网+”环境影响下信息关系的内涵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方便多元信息主体与利用者之间协同共享,也催生出更加复杂的社会关系互动以及信息关系。[2]互联网的普及导致信息共享开始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方式,共享关系下信息主体间的信息关系也更加复杂。“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活在信息网络中,这样的知识需要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足够形成知识节点的信息量;二是信息与信息之间具有连接,并确立关系。社会各领域信息量激增,为激增的信息建立关系成为信息转化为知识的重点。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关系的确立具有三层含义:① 关注信息概念单元之间的关系;② 考虑信息与载体之间的关系;③ 将信息关系放置于整个社会文化中进行理解。信息作为社会生活的记录,受到人和社会之间关系影响的同时,也会反过来影响社会的运行。

这三层概念的层级关系如图1所示。最底层是信息概念单元之间的关系,这一层信息关系单纯从信息概念出发理解,主要的处理对象是从社会实物中抽象出来的信息数据,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内化过程;[3]中间层指信息与载体之间的关系,这一层是最关键的一层,是链接客观实物与主观认知的转换层。在这一层,原本的主观概念需要借助客观载体呈现,信息关系需要考虑客观载体的形态与利用者的接收途径。互联网技术普遍运用到全社会,不同行业信息流与信息载体各不相同,导致信息主体利用信息的途径也不同,因此信息关系与认知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偏曲,[4]信息的关系也越发复杂;最上层的信息关系是处理信息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互联网+”环境下,社会各领域信息流交互运动频繁,社会关系因为信息交流不断更替。社会关系中天然存在的意识形态蕴含了知识生产、话语生产、权力生产三种基本形态,[5]信息关系运行到这一层次可以通过影响这三种意识形态的生产反向影响社会。信息关系可以成为一种权力,甚至会影响到人们对于社会实体之间关系的理解,进而影响社会运行。

图1 信息关系概念层次

三个层次信息关系影响过程可以互相迁移转化,具体转化路径是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信息共享、传递与信息再创造而进行的。信息关系的层级转换一直都是存在的,在互联网推进的信息共享环境普及之前,上升到社会层次的信息关系较少,这类信息关系属于少数信息垄断阶级的特权并与其他政治权利混淆在一起,其具有隐蔽性与不对称性。[6]“互联网+”理论的实践发展导致信息共享成为社会各个领域的共识,信息关系之间的转换不再是逐级转换,信息关系越级迁移开始普及。此外,信息主体多元化、信息源与信息栈剧增导致传统的信息过滤器逐渐失效,新增信息源和信息栈开始充当中间栈来整合部分信息。多元信息主体与信息栈导致信息流之间的关联变得隐晦与冗杂,利用信息消除不确定性变得困难。因此面对信息洪流,把握住信息关系成为“互联网+”背景下信息管理的关键。

2 “互联网+”环境下知识形态的变化

2.1 知识形态建立的碎片化

DIKW (Data,Information,Knowledge,Wisdom)层级模型对数据、信息、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说明,[7]认为数据是基础信息,信息经过处理提炼可构成知识,知识的应用彰显智慧。层级模型指出了信息转化为知识的过程中经历了客观到主观的过程,这个转化过程因为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与信息环境的催化更加迅速,碎片化数据在互联网环境下快速整合成知识(见图2)。

图2 信息与知识关系转换过程

在客观信息环境中信息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主体在社会生活中运用认知系统结合自身知识背景对数据进行认知,消除不确定性,降低数据的熵,加工数据为信息。此阶段“背景”是数据与信息的分水岭,且需要认知全程参与,数据与信息转换较多,一般是主体利用背景对信息进行串联,形成一些被称为“经验”的知识。信息通过认知参与信息的加工与评价,在这一过程中为信息添加关系,“关系”是信息转换为知识的催化剂。信息管理需要利用关系对信息进行连接形成指导决策行动的知识。

主客观转换发生在信息概念单元的固化过程中,为了分享、传递和利用,信息组织者会结合文化与环境为信息单元建立关系,设立层级。这个设立层级的过程也是知识建立过程的一部分。“互联网+”在社会各行业的普及导致信息流与物联网并行,信息单元的载体多样,不同载体信息分享的受众、传播的路径也都不一样,形成的知识形态也是多元碎片化。此外,为信息建立关系转换为知识的过程并不仅仅发生在传播前的信息组织阶段,同时也会发生在信息接收者接受信息后,信息接收者会对信息进行内化建立联系形成知识,这一过程最终形成的知识成品可能是物质、意识或文化形式的知识碎片。

2.2 知识传播模式网络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迭代,信息进行共享、传递、再创造的速度加快,DIKW金字塔信息模式被打破,信息传递的中间栈变得越来越小,或者说越来越接近思维方式本身。因此,网状知识传播模式开始受到持续性的内化影响,知识逐渐向一张大到没有边界的网络发展,同时这张网存在的阶层与方向不再固定。在知识网络化迈进的过程中,知识的传播开始出现“回声室效应”,即我们能收到的信息都是根据我们的喜好、兴趣定制的,这导致我们不断接收到一些意见相近的声音。在这种观点单一、相对封闭的信息来源中,只能把接收的信息当作真相的全部并分享出去,再彼此印证这些相似的观点。如果“回声室效应”大规模出现而不及时加以管理,会影响知识质量。

从传播路径考量,网络化知识管理关键在于管理关系。知识之间的关系是抽象变化的,知识关系如果固定下来会造成知识的死亡。为了更好地管理知识关系往往会直接管理知识创造者之间的关系,利用这种间接方式进行管理可以更好地理顺知识关系的逻辑且更加客观与直接。这种管理也会造成一些问题,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因为环境与目的改变而不断改变,知识主体之间的关系无法全部体现知识关系。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利用主体所处的环境与目的对知识进行解读与管理,可能会将关系产生过程中的背景进行重新解读,造成场景与知识的不匹配。

2.3“互联网+”背景下知识决策模式的复杂化

“互联网+”背景下信息的产生与流动关系越发复杂,基于社会信息网络产生的知识形态也呈现复杂化的趋势。复杂的知识对决策主体利用知识进行决策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主体的决策模式更接近人体的神经元激发过程,[8]具体工作过程见图3。

图3 决策原理

在图中,X代表一类信息关联,他们各自拥有自己的权重W,经过信息共享中确定的传递加权平均,就得到一个现阶段的知识节点C,决策过程中不同信息关联在社会环境中的信息贡献可以通过评估过程体现。这一过程中,有两大因素对转化过程的权重有较大影响,一是信息量的多少,二是信息的场景化程度。信息量的多少与X的数量即n的多少成正比。而信息的场景化程度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关键信息具备程度和决策目标的匹配度。关键信息具备程度主要是对决策主体所需关键成功信息的静态分析,需要在决策过程中对主体关键信息的具备状况进行分析。决策目标匹配度是基于决策目的对关键信息的动态评估,基于决策目标对决策关键信息的合适程度进行评价。

在变化的环境中灵活运用各种知识进行决策离不开对社会关系的取舍,因为知识形态成为一张巨大的网,利用知识进行决策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需要考虑,即知识节点的切割问题。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催生下知识激增,知识网络也越发宽广,在合适的节点切割知识单元可以平衡知识利用效率最大化与成本最小化之间的矛盾。随着关联数据技术的发展,自动化与精简化成为知识管理的准则,找出那部分真正能对决策起到支持作用的“净数据”,提高净数据占数据总量的比重越发重要。这意味着知识对数据质量的要求更高,数据质量是建立信息关系的基础,以往这种关系并没受到重视是因为即时存储数据的能力与数据信息的转换能力不够。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增强,为信息建立关系与链接的能力得到升级,知识决策的范围也会增加。

3 “互联网+”环境下信息关系对知识形态的影响

信息关系概念分为三个层次,其概念也从三个层次影响着知识形态。知识形成需要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需要足够的信息,二是需要对信息进行整合的认知。足够的信息是知识形成的原料,认知则是加工工具。知识形态的三个层次同样需要考虑这两个要素,当原料与工具都具备的情况下形成知识,如果只存在信息没有认知对知识进行整理,那么知识仅仅是单纯的信息关系。不同主体参与下知识呈现出的状态是不同的,不同知识形态之间没有优劣之分,不同知识形态可以适应不同的利用场景,也对知识利用与管理要求不同。

3.1 信息关系对知识概念与形态的影响

在信息链中,“事实”是人类思想和社会活动的客观映射;“数据”是事实的数字化、结构化;“信息”是数据在信息媒介上的映射;“知识”是对信息的加工、吸收、提取和评价的结果。信息链中,上游信息具有物理属性,下游则具有认知属性。通过信息链可以推导出一个重要结论——知识来源于事实。互联网时代,知识与事实的关系更加复杂。信息链的直接因果推导忽略了关系、背景等要素,知识基于事实产生,但事实往往是认知中的事实。物质实体在认知过程中被抽象为认知对象,这种对象包含复杂的背景,并掺杂着文化与物质以及二者的关系。主体只能看见经过内容选择、模式转换与理念重塑后的事实。[9]相对应地,如果将信息链反过来,将知识再次还原成一个个简单的事实更加复杂。相对于数据,知识单元是难以记录与传递的,为了达到传递的目的,往往会对知识进行概略性编码。为了达到信息收益的最大化,会将高度场景化知识进行普遍化,并省略大部分背景与文化。知识本身就是高度个人化的信息,元数据在这一过程中也往往显得不够场景化。基于信息关系为知识与知识之间建立连接,通过连接还原场景化的细节,是未来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乃至于知识管理的发展方向。[10]

3.2 信息载体对知识形态发展的影响

关系与连接是知识的灵魂,为知识点与知识点建立连接,连接方式是知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因素,是信息与知识之间转化的直接桥梁。不同信息载体会导致信息关系与知识形态的不同。据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见下表)。

表 知识形态发展阶段特点

(1)第一阶段是主体认知系统作为载体的阶段,此阶段发生在人们的大脑认知中,在人们的认知系统中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加工。知识形成过程两大要素缺一不可,如果这一过程中没有认知对信息进行整合就不能形成指导行动、制定决策的知识。例如处于睡眠状态的大脑尽管可以接收到大量信息,但因认知功能存在障碍无法对信息进行整合就不会形成指导行动的知识。此外,没有足够的信息就算认知加工功能特别强大也无法形成系统的知识。此阶段的信息因为产生与组织都在主体的认知系统中,受制于载体形式中的信息关系形态。因而此阶段形成的知识显得多变和碎片化,知识的传承多为经验传承与分享传播,没有系统性和稳定性。

(2)第二阶段是实物作为知识载体的阶段,典型的载体是纸质材料,其他类似于青铜、龟甲等实物符号记录的替代品也很多。信息记录在实物载体中,信息的关联不仅是认知系统天然形成的,还包括通过载体体现出来的关系,如目录、索引等形式。这一阶段需要信息记录者在建立认知链接与实物载体限制之间寻求平衡。碍于载体是有型的,为了方便接收者利用信息,信息组织者与管理者参与建立信息关系过程中需要对大量信息与关联进行删改。信息管理者以系统性作为目标,为信息建立的关联一般是具有层级结构、方便扩展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类似中图分类法的等级体系。所有认知中的信息都被记录在载体中成为信息栈,共享模式就是通过栈传播。[11]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信息进行删减以保证层级的完整。

(3)第三阶段是互联网作为知识载体阶段,此阶段信息创造者多元化,互联网作为载体赋予信息创造者充分的自由度。信息主体针对自己创造的信息内容进行关联,不再考虑载体的限制。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信息创造与记录固化之间的延迟基本得到消除,此阶段信息与知识的转变过程与第一阶段接近,信息产生几乎与信息生产者认知产生同步,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转化的知识其形态也更加接近认知的原始形状。与第一阶段相比,前者保存在认知系统中固化下来的知识较少,此阶段信息知识转化全程都被记录下来,信息不易丢失与变形,是大数据与网络技术的成就。此外利用信息技术为碎片化的知识建立连接成为可能,随着“互联网+”延伸领域的拓展,通过信息技术对传播分享信息与关系的固化,知识最终会形成巨大的网。上一阶段碎片化的零散知识固定下来的较少,为了知识结构的系统性会删减信息,导致信息的全面性不够。第三阶段互联网的出现使上述问题都得到解决,并且可以对数据进行关联,但也存在信息过多的问题。

3.3“互联网+”环境下社会信息关系对知识形态影响

“互联网+”的出现是经济、技术和社会多重因素交汇融合的结果,信息流正是社会关系运转的产物。互联网普及之前纸质传媒时代知识结构往往是链条状的,信息生产者按照一条既定的路线来论证观点,为了逻辑严谨,还会对主线干扰的分支信息进行删减。最终信息流呈现链条形状,即使有分论点也是对主论点的支撑材料,[12]建立的知识的体系逻辑严密却并不能对知识体系进行延伸。信息之间天然就具备关联性,不同的关联形成的知识形态是不同的,信息关联的不同其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根据知识的基本要素来观察不同时期的信息与知识形态转变发展可以看出,知识的最终形态是一个信息网。这个信息网中节点越多,信息关系越清晰,本身就更接近理想的知识形态即智慧。

互联网视角下的知识形态是网状的。建立知识网,信息关系是首要考虑的要素,知识节点之间关系类型多样,包括整体部分关系、从属关系、案例说明关系等。节点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映射,信息关系本身是抽象的,所以关系之间需要节点来支撑,这些节点就是所谓的“元信息”、本体概念或本体案例,本体概念抽象的越坚实,关系就越确定,这套知识网络的结构越清晰,就越接近“智慧”或者“公理”。[13]本体的抽象依赖于知识节点的传递与共享,传递与共享的范围足够广,传递次数足够多,才能根据重复路径选择更多重复次数的路径作为清晰的关系,对路径进行固定验证并对知识节点的概念达成共识,运用共识进行知识组织,进而影响社会知识的管理。

4 “互联网+”背景下面对知识形态改变的知识管理策略

“互联网+”背景下信息共享技术和领域拓展导致信息数量与形态呈颠覆式爆炸增长,人们对无法在信息海洋中检索到自己想获取的信息感到恐惧,信息焦虑更深层次的源头是对信息关系的不确定,也是对信息关系中知识形态难于把握的焦虑。知识形态的碎片化和传播方式的网络化导致利用知识决策模式更加具备不确定性。

4.1 知识传播需根据主体信息需求建立过滤机制

知识管理的目的是为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为用户决策提供知识服务。随着信息总量剧增,信息需求的目的从“需要知道”转换为“需要分享”,事实不再是决策必须要考虑的部分,提供信息分享、为信息建立关联才是知识信息管理最重要的工作。已建立的知识形态因缺乏共享体系呈现出碎片化趋势,知识根基并不是事实,而是关系。在知识网络化时代,一篇信息资源下面的链接本身就是一个管理与组织成果,属于知识关系网的一部分。知识生产者也从被严格审核程序限制的行业专家扩展到群众,群众成为微小细分领域的专家。在互联网时代,专家的定位发生转变,信息与知识管理更加重视关系而不是层级,信息生产者不断扩大,那么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对于专家生产的信息进行鉴别并对知识进行过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2 重视对知识形态的动态管理

知识作为主体对社会认知加工的成果不应该有固定形状。在实物载体阶段,受制于载体与中间栈的过滤,信息组织呈方便记录的层级结构。互联网时代,信息之间的主观关系被保留,方便与其主体建立连接。不仅知识之间的连接更多,同时有助于隐性知识的管理。具体而言,知识管理包括知识获取、知识共享和知识应用。知识是通过互动学习和个体学习相结合而获得的。知识通常是高度个人化的,而不是简单的解释,这使得分享变得困难。如果知识没有分享,关系网没有建立,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生产者自己也会淡忘或是随着关系的变动知识的分享变得没有必要。知识管理要产生影响,就需要分享与应用知识,最好的知识应用就是将知识放进社会价值创造之中。[14]在这样的视角下,知识管理过程应该是动态的,需要用循环和网络视角来对知识形态进行管理。

4.3 建立基于共享观念的知识众包机制

知识的产生天然具有独立性,面对海量的新增信息,利用信息工作者一一建立连接的工作量太大,因此建立基于共享观念的知识众包机制是基于知识形态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知识众包作为一种新型知识创造模式,其利用分发众包的模式将知识的创建进行分化,加速知识裂变的过程。这种机制可以汇集多个创造者的智慧,加速知识共享系统的孵化过程,最典型的知识众包过程就是维基百科的创建过程。此外,知识众包也会加速知识共享系统的衰败过程。知识作为脑力劳动的成果,极度依赖知识的创造者。不同认知主体的加工、复制与传递会根据特定的场景与目的进行转换,如果监管和规则制定不到位,很容易出现“破窗效应”,出现集体加速破坏知识共享系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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