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大丰面粉厂名称混用及改组考

2020-05-18 09:08许芝浩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0年5期
关键词:改组

许芝浩

摘 要:1904年创办的清江大丰面粉厂是苏北地区最早创办的近代面粉加工企业。大丰、大丰和记、大丰盈记实为同一企业,因种种原因,1933年前清江大丰面粉厂已历经四次改组,名称不同实为改组所致的名称混用。经考证,四次改组,三次时间分别为1913年4月26日、1915年10月16日、1930年6月1日,另一改组时间尚未可考。

关键词:大丰面粉厂;名称混用;改组

《中国实业志(江苏卷)》中有这样一则材料:“大丰,淮阴,1905年……曾改组四次。”①根据出版年限,可知至少在1933年以前清江大丰面粉厂已经有过四次改组。关于清江大丰面粉厂的研究,学界略有涉及,著作有如杜恂诚著《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姜新著《近代苏北工业史》等,期刊有如唐文起《试析“黄金时代”的江苏面粉工业》等,地方文史资料有如《清江文史资料》等,但大多一提而过,言语不详,对其四次改组时间尚未有所涉及。本文旨在阐述大丰、大丰和记、大丰盈记的关系及论证大丰面粉厂1933年前的四次改组时间。

1 名称混用考

关于大丰、大丰和记、大丰盈记是否为同一企业,学界争论主要在于大丰盈记是否为新建。新建说主要有两种:第一种,大丰盈记面粉厂1914年新建说。杜恂诚先生在《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附表中记载:“1904,大丰机器面粉公司,江苏清江,84(千元),刘寿祺,王德楷;1914,大丰盈记面粉厂,江苏淮阴,150(千元),顾馨一、顾棣三。”②第二种,大丰盈记面粉厂1915年新建说。张学恕先生在《中国长江下游经济发展史》中写道:“同年(1915年),淮阴新建大丰盈(记)面粉公司。”③

唐文起先生认为大丰、大丰和记、大丰盈记为同一企业,即一体说,并从《中国实业志(江苏卷)》等史料与生产材料的供应等方面简要论证,得出“它们实际上是一个厂,只不过接办人加上‘和记、‘盈记以示区别罢了”④的结论。

笔者通过搜寻史料,认为唐文起先生的看法为正确。清江大丰面粉厂是由刘寿祺(刘少溥)于1904年筹办,1906年才得以正式投产,但因“麦价昂贵”“饥民滋扰”“皖北水荒采买不易”等多种因素,“试办两年亏折将半”,数次停产,“开车之日未及一半”。⑤1911年年底,驻清江浦清军十三协兵变更令损失重大,停产延续。1913年4月,《时报》曾多日刊载一条通知:“经公议决定,以原发起人无力担负债务,而各股东又不能再添新本……股东中有人愿意接办者,可以另行组织新公司……当有股东绛记独立承认组织新公司。”⑥至此,大丰面粉厂由马绛笙接办,改名“大丰和记面粉公司”,故大丰与大丰和记同为一厂,大丰、大丰和记为一厂多名混用。

马绛笙接办后因故未能投产,为防机器锈化,又将厂转让于他人。1915年10月,《申报》载一则启事:“鄙人受大丰和记总经理马绛笙君全权委托,将清江大丰和记面粉公司立约转与盈记集股开办。”⑦可见大丰和记面粉公司与大丰盈记面粉公司也为一脉相承。

1930年1月《申报》刊载的一场经济诉讼原告启事与被告声明也可证明大丰、大丰和记、大丰盈记为一厂多名混用。这是大丰面粉厂最初发办人刘寿祺(刘少溥)状告大丰盈记面粉厂法人的一场官司。刘寿祺的律师发表启事称:“顷据当事人刘少溥君声称,因接办清江浦大丰盈记面粉公司之顾馨一、顾棣三、吴肃丹三君,与最先之大丰面粉公司老股款上手续未清,特委托本律师依法办理。”①而针对这场诉讼,隔日大丰盈记面粉公司即予以回应:“本公司于民国四年秋,价买大丰和记面粉公司业产,改名大丰盈记面粉公司继续经营……对于公司股款关系亦经照约与和记公司代表马绛生(笙)君交割清楚。”②这场官司是由大丰面粉厂、大丰和记面粉厂及大丰盈记面粉厂之间的股款纠纷引起的,启事与声明再次证明了三者同为一厂。

2 改组考

2.1 1913年改组

1912年11月3日,清江大丰面粉厂在《新闻报》刊载一条启事,向各股东寻求公司处理办法,“倘届时并不亲临且并无代表或意见书寄到”,则只有“秉请维持或借款指抵之一法”。③启事刊登后,并无一股东到会或有意见书寄到。查得1913年4月,一连多日在《时报》《新闻报》同时刊载了由刘寿祺发布的《清江大丰面粉公司股东公鉴》及绛记发布的《清江大丰面粉和记有限公司广告》。

《清江大丰面粉公司股东公鉴》载:“乃面邀各大股东于二月廿一号(即1913年3月28日),在上海一家春开谈话会,实得股本过半之数。当经公议……股东中有人愿意接办者,可以另行组織新公司……当有股东绛记独立承认组织新公司,所有一切责任照议决章程办理。双方登报,限三星期内如有老股中人较此办法尤为完善,原来接办绛记仍愿退让。倘过期无人接洽即为默许,事经公决,特此声明。” ④

《清江大丰面粉和记有限公司广告》载:“业经多数股东议决,将大丰公司让归老股东绛记……加立和记二字仍为有限公司,所认债款十二万两在机器厂屋项下,分年提还,以诏信实而清界限。”⑤

由上述材料可知,清江大丰面粉厂在1913年3月28日即召开股东会议决定转让厂权于原股东之一绛记。并于1913年4月5日登报声明,三星期后(即4月26日)无人异议即可生效。由此可得,清江大丰面粉厂于1913年4月26日完成改组,厂名加“和记”二字。

2.2 1915年改组

马绛笙接办后,实际上并未能真正投入生产。大丰和记面粉厂成立后曾派人赴江北各地购麦,缴纳关税后仍受关卡诈索钱财,故提请江苏省行政公署给予保护。因1910年大丰面粉厂曾“借漕平银四万两”,而马绛笙并未替其偿还,致江苏省行政公署以其“未照章呈报”,也未说明“前项借款如何归还”为由,以“明白具复再行核办所请,未便遽准”回复。⑥

在无法开工生产的情况下,为及时止损,马绛笙不得已将大丰面粉厂转让他人。1915年10月16日《申报》刊登的两则启事展现了大丰面粉厂改组的经过。

《赵云卿启事》:鄙人受大丰和记总经理马绛笙君全权委托,将清江大丰和记面粉公司立约转与盈记集股开办。⑦

《清江大丰盈记面粉有限公司启事》:“清江大丰和记面粉公司原系马绛笙君接办,旋因宁乱以致未能开办。马君因恐机器日久锈坏,特委托赵云卿代表将该厂完全转与盈记接办。业经禀请淮阴县注册立案,至和记及原办大丰如有纠葛不清,概与盈记无涉。除由赵君发报声明外此启。”⑧

至此,大丰面粉厂改由顾馨一、顾棣三等人接办。由上述两则材料可知,清江大丰面粉厂于1915年10月16日即完成改组,由大丰和记改名为大丰盈记,并在官方注册备案。

2.3 1930年改组

在顾馨一、顾棣三等人接办后,大丰面粉厂迎来了一段安稳期。但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面粉厂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顾馨一的面粉厂除申大勉强维持外,大多亏损。加之顾馨一1929年投机洋米失利债台高筑,1930年顾馨一将清江大丰面粉厂转租他人。

1930年5月26—28日《民国日报》《申报》《新闻报》刊载《清江大丰盈合记面粉厂出承租声明》:“兹因清江大丰盈记面粉厂凭中介绍,将本厂全部机器、生财、房屋、商标等立约出租与大丰合记营业。双方严定租赁条件,立定租赁合同,由双方各执。出租后大丰盈记改立大丰合记……其在民国十九(1930)年六月一日以后,在租期内所有本厂营业一切由大丰合记负责。”①

由此可知,至1930年6月1日,清江大丰面粉厂完成其改组,改盈记为合记。

3 结语

关于清江大丰面粉厂另一改组时间,笔者目力所限,尚无法定论。1911年5月《申报》刊载的《清江大丰面粉厂广告》中曾提及“戊申五月(1908年5—6月)开股东大会公议改良办法,决定由股东中热心数人附资十万两接办”,又有“兹定于五月初六(1911年6月2日)在清江本公司开股东大会……或尽旧股东添集股本,或另招附资接办均侯公同决议”。②故此,笔者大胆猜测,另一改组时间或为1908年5月到6月间,或为1911年6月。笔者目力尚浅,如有贻误,敬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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