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昭青
IMO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第7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会议设立了3个工作组和1个专家组,分别主持WG1有关救生设备(LSA)、WG2有关防火、WG3有关船上起重设备和锚泊操作绞车、EG1有关SOLAS公约第Ⅱ-1章和船舶冷熨的安全目标/功能要求等专题的研讨。会议结果:
1.同意有关船舶岸上供电安全操作的临时指南
除了选择更清洁、更绿色环保的燃料外,利用岸上供电服务(还称为“冷熨”“替代性海上电力”“岸边电力”是减少空气污染和船舶排放以及限制局部噪声的另一种解决方案。IMO在闡述解决有关向停泊船舶提供岸边电力、同时关闭其主要和辅助发动机过程中需要全球标准的事项。该分委会最终确定了用于从事国际航行船舶有关在港口安全操作岸上电力供应服务的暂行指南,以提交海安委批准。
2.同意有关防止使用起重设备和绞车出事故的指南草案
这两套指南将补充目前也在制定中的相关SOLAS公约条规草案。设立了一个通信小组,旨在闭会期间继续该项工作。
3.同意尽量减少滚装船火灾的修正案草案
该分委会最后审定了有关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LSA)第9章的修正案草案和有关设计和批准固定式水基消防系统用于滚装舱室和特种舱室的经修订指南,以及有关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指南;并进一步推进了有关用以保护散装载运液化气体船舶的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批准指南》的修订工作。
4.进一步制定了有关救生艇筏的通风要求
该分委会进一步制定了有关救生艇特别是封闭式救生艇通风要求的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LSA)修正案草案和有关救生设备测试经修订建议的修正案草案(参见MSC.81( 70)号决议)。其目的是确保在这种救生艇筏里维持可适居的环境。有关部分封闭型救生艇和救生筏的工作将在下一届会议继续。
5.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和测试报告表格的修订
该分委会完成了对标准化救生设备评估和测试报告表格的修订,这将有益于管理部门和其他各方例如制造商、测试设施、业主和检测员,尤其是促进其他部门所进行设备型式批准的相互认可。这些表格分为6份单独的通函,每份对应于该LSA规则的相关章节,以便利其使用和将来的修订。
6.开始修订有关潜水系统安全规则
该分委会开始审核有关潜水系统安全规则和有关高压撤离系统的指南和规范。成立了一个通信小组,以便考虑拟处理的关键领域,并以基于目标的方法修订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