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彦,李树燕,李 琳
(昆明学院 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云南 昆明 650214)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人生重要的奠基时期,对个体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1年世界儿童状况》报告把0—3岁视为最佳投资时期。[1]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政府意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约40%的儿童在2岁时参加早期教育。[2]研究证明“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机构与儿童的认知、社会性、情绪发展有着短期与长期的关联”。[3]16-50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主要指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0—3岁婴幼儿,尤其是2—3岁婴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婴幼儿照护的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的机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取得“新进展”的七项民生工程中,“幼有所育”排在首位。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把“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写入中央文件,对“托育”与“学前教育”作了区分,提出要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把婴幼儿照护定位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弱项,需要增加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2019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的目标,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明确了家庭的主要照护责任,属地政府的管理职责。2019年10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颁布,国家托育事业开启新征程。
0—3岁婴幼儿教育是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在全球化浪潮中,人力资本成为综合竞争的要点和投资的关键。研究显示,城镇化率越高,社会化养育需求就越旺盛。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9.58%,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家庭养育功能逐渐衰微,儿童社会化养育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社会学“福利多元主义理论”[4]认为,福利供给来源应该多元化,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都应该成为儿童发展福利资源的来源,主张建立多元福利提供者模式。二孩政策实施以来,生育水平和生育意愿并没有呈增长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比2016年少生了约63万人,2018年比2017年少生了约250万人。[5]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和人口政策调整,越来越多的女性从家庭走向职场,加之过渡性延迟退休政策,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使得原本由家庭“私领域”承担的婴幼儿早期照料与养育向社会寻求支援,婴幼儿早期教育从“私领域”进入“公领域”。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在儿童早期教育中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二重奏”,普遍性表现在把0—3岁婴幼儿教育糅合在0—6岁早期教育中,但研究与实践中又凸显出二者的独特性。国际上,0—6岁早期教育历史悠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相对起步晚,于20世纪60年代在欧美兴起,80年代末传入我国。据估计,当前我国婴幼儿约1.08亿,0—3岁婴幼儿约 7 000 万,但是我国0—3岁早教机构起步晚。[6]近20年来,我国0—3岁早期教育研究集中于对国内发达地区和国外早期教育经验的总结和译介。[7]通过知网可视化计量分析发现,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研究主要关注机构现状与发展、课程与教学、家庭教育与家长教育。与较为成熟的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相比,0—3岁早教机构研究严重偏少,且没有把它作为一个包含多主体及其相互作用的社会公共领域来审视,驻足于就早教机构现状和问题而谈问题,没有更好地追根溯源。课题组对云南省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展开调查,旨在以更宏观的社会学视角扫描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和早期教育现状,寻求更具社会适应性的解决办法。
本文以0—3岁婴幼儿早教供给机构(以下简称早教机构)为调查对象,选取了昆明市X区、玉溪市E县、红河州J县3个区(县)58所早教机构做线上线下调查;实地走访5所幼儿园、6个社区儿童之家、4个早教机构、5家妇幼保健院。样本涵盖了省会中心城市主城区(经济发达区域,以下用H类区域代替)、省级示范县(经济中等发达县,以下用M类区域代替)、国家级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边境县(经济欠发达县,以下用L类区域代替)。
在借鉴国内外早教机构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访谈、一线调研,课题组自编“云南省0—3岁婴幼儿早教供给机构调查问卷”,经省统计局修订、省妇儿工委办审核。问卷包含36个问题5个方面:机构基本情况、课时包机构、托育机构、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意见及建议。
研究分四步:第一步,课题组到省外学习考察和省内实地调研,拟定研究方案和工具。第二步,座谈、访谈。一是前期访谈,以“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为主题,对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有关的政府部门、早教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展开访谈,如妇联、教育局、卫健委、工商局、民政局、总工会、事业单位、企业、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二是实地调研,通过座谈会听取教育、民政、卫健委、工会、妇儿工委办等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工作打算。三是针对0—3岁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监护人进行访谈。第三步,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第四步,整理质性材料,用spss19.0分析实证数据。
截至2018年底调查时,云南公立早教机构一片空白,各地早教机构数量差异大。早教机构几乎为民营机构(随着课题深入、托育迅速“火”起来,目前发现1家公立机构——华山幼儿园),成立和运营的时间不长,注册资金差异大,注册部门多样,机构资质参差不齐。
1.早教机构的资质
(1)早教机构成立和运营时间不长,云南公立早教机构一片空白,调查的58所机构绝大多数为民营。成立时间最长的为23年(1996年成立),最短的仅1年(2018年成立),成立5年以上(2014年以前成立)的机构占48.27%,51.73%的机构是2012年以来新成立的。
(2)机构注册资金差异大,注册备案的口径不一。注册资金主要有四个档次:15万元左右、30万元左右、60万元左右、100万元以上,资金投入排在前三位的是220万元(1家)、150万元(2家)、110万元(1家),排在后三位的是3万元(2家)、5万元(2家)、7万元(2家)。在民政、工商、其他部门注册的早教机构分别有27家(46.6%)、22家(37.9%)、9家(15.5%)。
2.早教机构的类型和类别
早教机构主要有三种类别,以课时包提供服务的早教机构16家、托育机构和混合服务(同时有课时包、托育等服务)机构各21家。早教机构的类型多样(见表1),幼儿园托儿班占48.3%(28家),个人或者联合私营机构占24.1%(14家),品牌加盟早教机构占10.3%(6家),品牌直营早教机构占6.9%(4家),社区、街道开设的早教指导中心占1.7%(1家),其他的占8.6%(5家),目前没有妇幼保健院开设的早教中心。由此可见,承担0—3岁婴幼儿早教的主要是幼儿园开办的托儿班,社区街道以及妇幼保健院开设的早教指导中心极少乃至空白,以社区为基础的早教模式尚未形成。
表1 早教机构类型
3.早教机构的规模
从早教机构服务的范围、对象、数量来看,58家机构中,含有早教服务或托育服务有67.2%(39家),32.8%没有相关服务。从服务对象及其年龄来看,以2—6岁儿童为主;从接收0—3岁儿童数量来看,接收50人、120人、20人的机构分别有6家(10.3%)、4家(6.9%)、4家(6.9%),接收300—500名、600名以上的机构分别有6家(10.3%)、2家(3.5%),还有5家机构(8.6%)为孕期家庭服务。在0—3岁儿童招生人数上,平均值为125.55(每所早教机构平均招收125名左右0—3岁儿童),中数50,众数50,标准差154.485,最大值为648,可见,0—3岁早教机构招生规模不大,普遍机构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下。
4.早教机构的场地
早教机构的场地差异大,场地及运作成本高。58家机构都是租用场地,场地面积以1 000—2 000 m2、200—800 m2居多。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场地租用面积和租金差异大。场地租金大多在10万元左右(10家,17.2%),其次以20万元、40万元左右居多,场地租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有4家。
早教机构的类别和服务方式有课时包服务、托育服务、混合服务,其中,课时包机构16家、占27.6%;提供托育服务和混合服务的机构各有21家,各占36.2%.
1.课时包早教机构
16家早教机构以课时包提供服务,还有21家机构提供含课时包等混合服务。从班级数、课程设置、授课方式、收费方式等调查发现,机构班级最多的有350个(1家),其次是开设30个以下班级,其中,开设10—13个班的机构有6家,大多机构设置6—9个班级,最少的只有1个班(4家)。课时包早教机构的课程内容依次是运动、亲子活动、音乐、美术、绘本、建构活动、其他,见表2。
表2 课时包早教课程内容
在授课方式上,依次为班级授课(49.1%)、一对一授课(24.6%)、小组授课(22.8%),见表3。在收费方式上,按月收费(28.6%)和按课时包收费(23.8%)是最主要的两种收费方式,其次为按单次课时收费(15.9%),按半年和按年收费各占14.3%,见表4。
表3 授课方式
表4 收费方式
2.托育机构
提供托育服务的包括21家托育机构和21家含托育的混合型机构。对其硬件设施、规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调查发现,硬件设施主要为活动室、厨房、卧室、盥洗室、户外场地、保健室、消毒室、配餐间、餐厅。配置最多的是活动室和厨房,最少的是餐厅,见表5。
表5 托育机构硬件设施
关于托育机构的规模,从班级数量来看,托班57个,大多数机构拥有10个以下的班级,每个机构的托班数量由高到低依次是20个班级(1家)、10个班级(2家)、8个班级(2家)、7个班级(3家)、6个班级(7家)、5个班级(2家)、4个班级(3家)、3个班级(3家)、2个班级(9家)、1个班级(9家),可见,每个机构拥有的托班的数量大多为1—4个。从工作人员配备来看,育婴员57名、保育员56名,基本都配备了保育员和育婴师、人数在1人左右,见表6。
在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上,主要有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三种,以全日托为主(36家)。32家机构开设了家长课程,主要是家长讲座(37.9%),提供一对一育儿指导和小型家长沙龙服务的机构分别有5家、4家,26家机构并未填写此项调查,见表7。
收费方式上,主要是按月收费(50.6%)、按半年收费(21.5%)。综合来看,按月收费的全日托育机构最多,其次是按半年收费的全日托和按月收费的半日托,见表8。
表6 托班数量及其人员配备
表7 家长课程统计
表8 托育机构的服务时与收费方式交叉统计
1.人员结构
围绕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人员的构成、性别比、年龄结构、学历、专业背景综合考察其工作人员结构,见表9。早教机构工作人员平均22人左右,其中,早教老师比重最高,一般为8人,其次是保育员和管理人员,保洁和销售人员很少。女教师人数明显多于男教师。年龄结构上呈现出年轻化特点,35岁以下人员比例最高,然后依次是35—40岁和45岁以上人员。
2.人员资质
从早教机构人员资质来看,学历上,人数比重由高到低依次是大专(52人)、本科及以上(48人)、中专及以下(46人)。人员的专业背景方面,以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为主(56人),其次是医护类专业(43人)和艺术类专业(41人)毕业生,不容忽视的是其他专业院校毕业生人数较多,专业不对口率高,这对早教师资队伍专业化有较大挑战,见表10。
从工作人员的从业和执业资格证书来看,55人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执业资格基本要求。育婴师47人,其中,五级育婴师23人;保育员46人,其中,高级保育员27人。总体上,持有高级育婴师和保育员证书的人员比例不高,见表10。
表9 早教机构人员结构
表10 早教机构人员资质
续表10
3.师幼比
调查发现,每个早教机构招收0—3岁婴幼儿人数平均约125人,工作人员平均23人左右,平均师幼比为18.4∶1,师幼比严重偏高。参照2019年10月发布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师幼比(托育员和保育员人数与婴幼儿人数的比例)为乳儿班1∶3、小托班1∶5、大托班1∶7的参考范围。另外,由于0—3岁婴幼儿自主性、独立性弱等特殊性,以及云南为边疆省份,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较多,人员散居,师幼比应该更低才符合实际。
4.工资待遇
早教机构教师工资水平不高,工资平均值 2 539.02 元(扣除五险一金),最高工资5 000元,中数2 500,众数为 2 000 。教师工资差异大,一方面,工资标准差大(SD=985.144),同时,根据表11的卡方检验发现,不同类型机构的早教教师工资差异性显著(P=0.04),在调查的7类早教机构中,幼儿园托班教师工资整体略高;另一方面,教师工资地区差异显著,最高的为昆明地区的私立机构(2 300—4 800元),其他地区工资则在 2 000—2 800元之间。
表11 不同类型机构的教师工资卡方检验
注:a表示147单元格(100%)的期望值少于5,最小值理论频数为0.02。
1.早教机构服务的自我评价
通过“现有的0—3岁早教服务机构能否满足家长早教需求”调查项发现(见表12),早教机构表示“部分能满足”的有40家(68.9%),“不能满足”的有8家(13.8%),“完全能满足”的有7家(12.1%);其中,幼儿园托班负责人表示“部分能满足家长需求”的有18家,“完全能和完全不能满足家长需求”的各有5家,个人或者联合经营的私立机构“部分能满足家长需求”的有10家。由表13可知,通过卡方检验(P=0.833),不同类型早教机构服务能力差异不显著。可见,现有的0—3岁早教机构无法很好满足家庭早教需求,以幼儿园托班的满足需求能力略强。
表12 各类早教服务机构的供需自我评价交叉分析
表13 不同类型机构满足家长需求的自我评价的卡方检验
注:a.26 单元格(92.9%) 理论期望值小于5,最小期望值为0.05。
2.早教机构的期待及关注点
通过早教机构期待的“0—3岁早教工作主管部门”(2019年10月颁布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规定托育机构由卫健委备案。2018年底的调查时,国家尚无相关规定)调查项显示,84.5%的机构认为应该由教育部门主管,10.3%的机构表示由妇联主管,见表14。针对“政府成立公办早教机构的需求和必要性”调查发现,70.7%早教机构认为应该由政府成立公办早教机构,表示不应该的占12.1%,见表15。由此看来,成立公办0—3岁早教机构是众望所归。
表14 归属主管部门意愿调查
表15 成立公立早教机构需求调查
通过开放性问题“政府部门应该为早教机构提供哪些服务”调查项的词频统计发现,早教机构最希望政府提供专业性帮助方面的支持,其次是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增强(家长、社区、政府部门、社会)早教意识等。通过开放性问题“机构经营中当前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调查项的词频统计发现,早教机构经营中的最大问题是师资,还面临机构经费不足,早教意识欠缺,场地面积狭小、成本高、难以达标,教师待遇不高,工作专业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1.早教机构供给市场良莠不齐
(1)机构资质“先天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发展有三个拐点、四个时期。其中,1998—2010年是民办园的黄金时期,2010—2018年是公办园为主、兼顾市场的重建公共服务体系时期。[8]33综合调查发现,云南0—3岁早期教育与全国具有一致性,但是差距更大。一是公办早教机构一片空白(截至2018年底调查时),绝大多数为民营机构,这些民营机构中70.7%希望政府成立公办托育机构,它们目前从事或服务范围中涉及0—3岁婴幼儿教育的机构较多,但是专门的托育机构不多。二是“新生代”早教机构居多,成立和运营的时间不长。其大多是2012年以来创办的,51.73%的机构成立时间不足5年,主要是由于政策或市场利益“催生”了庞大的“新生代”早教市场。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颁布,并在北京等14个地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这些“新生代”早教机构不少是政策或市场利益“催生”的速成品,先天不足,盈利性教育掩盖了教育公益性的本真。三是早教机构设备短缺,场地保障不足。58家机构全部为租用场地,场地租金高、面积差异大。《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9)》调查显示,五年来民办园平均租金涨了三倍,运营成本陡增。[8]41-42机构通过高收费把成本转嫁给儿童家庭,收费高是很多家长对早教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9]52-55四是早教市场准入标准不统一,登记注册口径不一,甚至多年无证经营。0—3岁儿童早期发展长期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特别是早教市场监管主体不明、课程及服务质量缺乏权威标准,源头上表现出“先天性不足”。五是质量堪忧,早教与学前教育混为一谈,表现在:0—3岁婴幼儿需要解决的是养育还是教育,早教机构的理念、模式、课程照搬学前教育学段的“模型”。
(2)硬件不到位。从早教机构场地及其资金方面来看,58家机构都是租用场地,场地面积和租金差异大,难以保障有严格需求的早教机构良好运行。许多机构硬件配备不到位。
2.早教机构供给不足,地区差异大
供给力和供给质量难以保障。通过对早教机构供给和质量的自我评估调查显示,现有的0—3岁早教机构无法很好满足家庭早教需求。一是早教机构总量少,供给力严重不足。二是调查的58家机构中,含有早教服务的只占67.2%,还有32.8%没有相关服务。三是0—3岁早教机构服务范围有限,招生规模参差不齐,大班额多。四是专业师资匮乏。五是机构的数量和服务质量差异大,早教老师工资差异大,既体现在H、M、L三类地区之间的外部差异,也体现在内部差异。省会和州府(H类)情况较好,贫困县(L类)情况较差,且内部分化明显;早教老师的工资不高,大多在2 000—2 800元之间,省会一线城市工资略高于地州,但工资总体水平并不高。
3.早教机构模式单一
(1)早教机构的类型同质性高,早教形式、模式和生态单一。2003年《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10]183-184。我国“形成了私营早教模式、儿童保健模式、社区指导模式并存的活跃局面”[10]183。云南0—3岁儿童早教机构主要有课时包机构、托育机构、混合服务机构三种。类型上,以幼儿园托儿班为主,其次是个人或者联合私营机构,还有部分品牌加盟或品牌直营早教机构,社区、街道开设的早教指导中心严重缺乏(仅有1家),没有妇幼保健院开设的早教中心,以社区为基础的早教模式尚未形成,早教公办园所一片空白。另外,针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0—3岁早教机构没有。由此可见,0—3岁早教机构的形式和发展模式单一,早教产业模式和生态单一。
(2)早教机构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特色不鲜明。主要有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三种服务形式。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课程、授课方式与3—6岁学前教育趋同,注重婴幼儿的技能训练、潜能开发,疏于对家长指导,没有建立起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和内容;[11]138-140面向0—3岁婴幼儿的家庭的指导和服务十分匮乏且方式单一,部分机构为家长提供讲座,少量机构提供一对一育儿指导和家长沙龙。
4.早教师资严重不足,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0—3岁早教师资呈现出年轻化、低学历、低资质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目前的早教师资基本都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年轻富有朝气,但缺乏经验。以中专和大专学历为主,大多毕业于学前教育师范类院校,专业对口率不高,教师专业性有待增强,绝大部分0—3岁早教师资来自面向为培养3—6岁儿童教育人才的学前教育专业,二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第二,教师的早教从业和执业资格证书数量不足,缺乏高级别的育婴师证、保育员证等。第三,早教教师资质认定主要参考2003年《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划分的育婴员、育婴师、高级育婴师,不仅对学历要求很低,而且资格证书的获取主要通过短期培训、突击训练,质量难以保证。
5.政府监管缺位
尽管我国出台系列政策促进0—3岁婴幼儿发展,但是现实情况不乐观。
(1)主管部门不明确、推诿。调研时,0—3岁早教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主管,(1)2018年课题调研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10月颁布)尚未颁布。分散在计生、民政、妇联、工商、教育等部门。访谈发现,监管层对自我管辖区的早教机构市场现状不清楚,督导和服务严重不到位。
(2)行业标准缺乏。0—3岁早教行业标准匮乏,(2)同上。缺乏早教机构标准、教师准入和从业标准、课程标准等规范。调研发现:昆明市2010年以前有270多家早教机构,因管理缺位,收费混乱,有些机构预收了几年的学费后卷款而逃,严重挫伤了早教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有的早教机构“无证”运营,还有的机构运营了8年也无法注册,难逃倒闭的厄运。
(3)资源缺乏,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弱。0—3岁儿童早教事业的人、财、物投入缺乏,整合资源能力不足,横向上整合卫生健康、计生、教育、工会、妇联等重要相关部门资源的动力不足,纵向上相关职能部门引入外来资源能力薄弱。
6.早教意识偏颇
访谈、座谈、入户调查和问卷调查发现,早教意识上有偏颇。一是早教意识严重缺乏,家长、社会和早教管理部门缺乏早教意识。二是早教与学前教育、养育与教育认知上混为一谈,集中体现为对0—3岁婴幼儿需要解决的是养育还是教育无法清晰的认知,早教照搬套用学前教育理念、课程、模式,早教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学前教育领域,高校暂无针对0—3岁的早教专业,该领域人员匮乏。
1.把0—3岁早教事业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理顺0—3岁婴幼儿教育管理服务机制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提出“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索建立依托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并面向社区、服务家长的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模式”。婴幼儿早期教育被纳入公益性服务范畴,由原来的“私领域”进入“公领域”。[12]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颁布,明确了政府在早期教育中所承担的整体规划、监管及资金支持等责任,早期教育指导被纳入公共卫生和教育体系。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明确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的职责。因此,把0—3岁早教事业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名正言顺,以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理念,既规范当下早教市场,也做好未来早教顶层设计。
(1)明确和健全0—3岁早教管理机构。目前,教育、卫计委、妇联等部门参与业务管理和指导,工商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机构注册登记。为改变这种多部门并抓而实效不佳的局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明确和理顺早教领域主管部门及其业务职责,切实有部门管、管到位。 第二,在主管部门内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形成省、市、县(区)三级主管机构网络。第三,政府应该成立公益性早教指导服务中心及服务支持网络,对辖区早教机构和早教事业进行指导,开展早教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全方位帮助社会、机构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早教理念。
(2)建设专业化的0—3岁早教管理队伍。建设一支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管理队伍,将现有计生协干部、村镇(社区)计生协秘书长、村医(社区医生)、会员(小组长)等培养成儿童早期发展家庭辅导员。组织一批有志于儿童早期发展事业的幼儿园教师、社区管理人员、志愿者,打造一支科学育儿宣传、便民服务的工作队伍。聘请儿科医生、早教工作者组建一支医教结合咨询指导小组,指导当地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工作。
(3)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目前早教机构的运作经费来自于向消费者即家庭收费。已有研究发现,收费高是很多家庭不选择早教的重要原因。从欧美、日本、上海等经验来看,政府早教经费投入占主要。在云南早教事业的发展中,既要建立专门的财政投入机制,也要争取国家或者对口支援等外援专项经费支持,广开资金源,充分调动早教机构、家长、社会、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享的资本投入机制。第一,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早教事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社区、单位设立早教点,多形式解决社会对早教的迫切需要。第二,出台鼓励性的税费优惠政策,鼓励早教机构扩大场地。目前早教机构缺乏合适的场地,场地面积狭小、租金高都是早教机构的现实困难。由于0—3岁儿童对象的特殊性,早教场地的要求比一般学校更高,需要充足的校舍、完善的活动场地、独立的厨房、充足且适合儿童的卫生间、有力的保安。调查发现,目前早教机构的场地都是租用的,不仅场地面积大小不一,而且租金较高,运营成本高。因此,建议各级政府部门把合适的场所低价租赁给早教机构,在租金或者其他地方实行税费减免,或者把“撤点并校”中闲置下来的教学点、校舍改造,为早教机构的场地或者水、电、气、通讯等给予优惠,建立持续性场地提供机制,或者场地费用减免政策。
(4)加强资源整合。一是整合自身资源。整合各级主管部门与0—3岁儿童早期发展相关的部门,主要有教育、卫健、计生、妇联、工会、民政等自身的资源。建议:计生协会建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示范点;省卫健部门开展3岁以下公共服务;省总工会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工程;省教育厅可以在幼儿园开展早教示范点、幼儿园托儿班试点,同时,在“一村一幼”工程中,结合云南山区和农村众多,以及其人员少、分散等实际,整合和充分利用在建、已建的“一村一幼”拓展幼儿园托班。充分整合和推进跨部门联动,把现有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用。二是主动寻求外援,从国家、对口帮扶申请援助。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委联合出台《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6—24月龄儿童提供每天一个营养包,提高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水平。”[13]争取与发展较为成熟的北京、上海地区开展合作,并为早教机构提供和搭建平台。
2.增强早教机构供给力
(1)新建一批公办0—3岁早教机构。建设省级或区县级示范性公办早教机构和早教服务指导机构,解决0—3岁儿童早教的示范和保障托底问题,以及早教从业人员培训,助推早期教育回归非营利性、普惠的正轨。
(2)公办幼儿园增加小托班、早教班。挖掘现有公办幼儿园以及广大农村和山区在建、已建的“一村一幼”的潜力,增设小托班、早教班,既能解决家庭早教需求,也能发挥公办幼儿园师资优势,还能实现0—3岁与3—6儿童连续教养以及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
(3)多元化办园,分类管理。既要办好公办、普惠早教机构,也要鼓励多元化供给;既立足现实,也顺应发展趋势。第一,支持民办托育事业的发展。目前云南省早教机构公办园一片空白,民办机构是主力军,对民办机构加以指导和规范,借鉴民办教育集团的发展模式,支持民办优质托育机构集团化发展,支持发展连锁式规范化托育服务机构,或帮助其转型为普惠早教机构,使其与新建的公办早教机构互为补充。同时,小微化、生活化、社区化是早教发展趋势。第二,在一线城市、大城市、偏远农村地区,开放和开办小微园;对住宅办园加强调研和指导。第三,以社区、街道为依托,因地制宜开办早教中心。第四,针对“无证机构”展开调研,分类解决,对“无证”或注册难或面积、设施不达标而并非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机构,整改后给予注册。第五,开办招收0—3岁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机构。第六,鼓励教育家、专业人士、社会人士等社会力量办早教。
3.加强0—3岁儿童早教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早期教育、托幼服务领域还没有进入制度化建设层面”[14]。要建立和完善早教机构的设置、准入和管理标准,0—3岁儿童早教课程标准,早教机构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早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 研制和完善0—3岁早教机构标准,0—3 岁早期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从业标准,建立0—3岁儿童早教课程标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如上海“1+2”模式;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以来,各地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呈“井喷”式增长,及时学习研究各地经验。以英格兰地区私立早教机构的注册管理制为例,它“以教育标准局为监管主体、以保育教育质量标准为评价参照、以强制注册和现场访问为监管手段、以教师犯罪记录审查和资质审查为结构性支持,通过制度设计保障了私立早教机构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与有效性。”[15]3-17英国这种以市场为导向、高质量、小规模私立早教供给经验对我们具有借鉴价值,如放宽注册、建立全面监管体系、建设从业人员背景审查系统等,英格兰私立早期教育市场被称为“被高度管理的市场”,政府大量介入早期教育机构的注册、监管、培训和质量评价,政府投入人、财、物研发全国适用的注册标准、雇佣和培训督学,监察早教机构各个细节。[15]8-15
(2)建立早教机构质量评价体系。第一,研制早教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加强结构性和过程性早教机构质量评价工具的开发。国外一般把早期教育机构质量划分为结构性质量和过程性质量。“结构性质量包括师资水平、教育活动、教师与儿童的比例和班级规模。过程性质量包括教师与儿童的关系、发展适宜性教育活动、有刺激的和丰富的教育环境。”[3]16-50国内关于早期教育机构质量的实践、研究较少,《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虽然提出了幼儿园发展性教育质量评价观,但在实践中尚未建立内部评价政策和体制,目前主要开展以外部鉴定和评价为主要目的早教机构功能和运作评价,即每三年由行政部门协调专家,开展一次对幼儿园分等定级的验收工作。[3]16-50第二,依托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第三方服务评估体系,对早教事业开展全过程和及时高效监管。
4.探索多样化的0—3岁儿童早教发展模式
我国形成了私营早教模式、儿童保健模式以及社区指导模式三种模式并存的活跃局面,目前云南以私营早教模式为主,公立早教机构一片空白,以社区为基础的早教模式尚未形成。因此,要努力探索发达地区、一般发展水平地区、边远山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早教模式,形成多样化的早教发展模式,可以从四方面入手:(1)拓展早教机构类型,丰富早教机构的服务方式和模式;(2)加强早教机构自我建设,探索本土化的课程;(3)加强云南本土、特色模式凝练,特别是现有的如曲靖沾益区和鲁甸县的“农村0—3岁儿童早期发展入户指导模式”,以及云南省目前仅有的1家公办早教(华山幼儿园)经验,做好总结提炼和深入研究;(4)通过开设讲座、咨询处、网络平台、线上APP等形式,搭建机构与家长互动平台加强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
5.建立早教培养培训体系,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
(1)建立早教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目前早教师资和管理人才紧缺,机构最大的困难就是师资的缺乏。有学者对黑龙江早教机构师资调查发现,“从业队伍从业年限短、教学资历不高、教学经验不足;学历水平不高;专业不对口突出”[9]52-55,有学者在兰州调查发现,早教机构教师大多是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或才步入早教行业的新手,教师学历大多是大专,其次是中师及以下水平的教师。[16]我国没有设置0—3岁早期教育专业,早教师资主要来源于为培养面向3—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11]139为改善早教师资队伍状况,第一,既要培养早教师资,也要引进一部分专业机构及其人才队伍。第二,政府和高校开设早教专业或方向课程,扩大早教师资队伍招生培养规模;第三,通过政府补贴和奖励等吸引人才的政策,鼓励引进早教管理人才和教学人才;第四,要建立早教人才职称职业晋升的考评机制,鼓励早教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职业能力。
(2)推进0—3岁早教服务培训。一是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通过开设0—3早教专业或者课程,全面系统地培养早教师资人才。二是通过在岗培训、脱岗轮训、跨地区培训、跨单位培训等形式展开非学历教育,支持早教机构或早教指导中心建立师资培训制度。三是早教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化、社会化培训,组织优秀的早教师资,走进社区、走向山区、走到边远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教活动,培养家长、社区和社会的早教意识、早教能力和早教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