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业务,对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及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本文通过分析资产证券化的起源、概念、分类及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最后给出一系列的思考建议,旨在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出一些具有实践意义的措施。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金融业务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
1.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及概念
资产证券化最早起源于美国,1968年,首支MBS即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发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的问世,自此之后其开始加速发展,从房地产流域普及到汽车贷款、租金、版权、公路收费、银行业等环节,逐渐成长为金融市场领域中重要的金融创新业务。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是指原始权益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可预测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出售或信托给特定目的载体,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发行证券产品的过程。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央行、银保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二是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三是交易商协会的资产支持票据。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自身拥有的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在债券市场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发行人除了银行以外还包括相关的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壮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等各类消费贷款、普通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等各种类型的证券化业务。2018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额为9 318.35亿元,占本年证券化产品发行总量的47%。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主体是一般的企业,将其可证券化的资产出售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资产的未来的现金流提前变现,从而获得现时的融资。通常,可证券化的资产包括债权,例如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權,例如信托收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不动产权利,例如商业物业等。基础资产类型不断创新,产品发行量不断攀升,2018年,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额为9 480.70亿元,占本年证券化产品发行总量的47%,是证券化产品份额中发行规模最大的品种。
资产支持票据是非金融企业依托其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一种票据,同样以基础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作为债券偿付的依据。但不同的是该产品并未与发行人完全隔离,在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偿还未来本息时,融资人应当以自身的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资产池和企业自身并没有实现真正的隔离,严格来讲,资产支持票据并不是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其发行份额占比也比较小。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
1.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在我国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至2005年初,这个时期证券化业务处于萌芽探索阶段。1992年的三亚地产投资券,1996—1998年的珠海大道、中集集团和中远集团的离岸证券化等,是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初步萌芽和慢慢探索阶段;第二阶段,2005年初至2008年,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开始逐步铺展开来。2005年4月,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开始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率先发行贷款支持证券,开启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第一批试点典范,极大地提升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扩大发展,但在我国整个债券市场中的份额占比仍较小;第三阶段是从2012年至今,随着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进一步扩大及国家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支持与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涵盖应收账款、不动产、基础设施、小额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合同债权等各种创新品种,推动了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
2.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类型进一步丰富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2018年全年共发行2.01万亿元,同比增长36%,年末市场存量为3.09万亿元,同比增长47%,产品总量不断扩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类型日益丰富,多只“首单”产品精准对接实体经济,例如“海通恒信国际租赁2018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首次通过债券通机制引入境外投资者、“国金—金光一带一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首单“一带一路”概念的证券化产品“长江资管—武汉地产公租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首次以公租房租金收入作为基础底层资产。资产证券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精准对接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领域。
(2)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水平较低
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虽有所增强,流动性也有所上升,但相较于整体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仍然偏低。以2018年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例,换手率为16.81%,而中央结算公司2018年托管的全部债券的整体换手率为135.26%,可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水平仍然比较低,直接制约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市场的发展壮大,亟需突破和解决。
(3)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不断细化完善,但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
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体系包含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及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各项管理规则等,例如证监会层面的关于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通知、关于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通知;基金业协会层面的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尽调细则、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尽调细则;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整体来看,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不断细化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范开展和风险管控。但长远来看,不同种类的基础资产证券化适用不同的业务规则,虽然在初期有利于业务的发展壮大,但长期来看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资产证券化市场未来进一步的扩大开放有所牵绊。
三、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思考建议
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债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金融创新工具,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包括统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各交易市场联通、提升产品流动性等,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改善。
1.推动统一立法,完善税收政策
一是构建资产证券化顶层法律框架,推动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体系逐步统一完善。二是确保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针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中部分产品并未真正实现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建议完善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的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破产隔离要求,做到真正的证券化。三是在减税降费的当下,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重复征税,助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高效率开展,为证券化产品的不断创新发展提供更多的便利。
2.统一整合交易体系,加强场内场外交易市场的联通性
我国三大类别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对应不同的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登记托管机构,这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有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因此整合交易平台、促进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显得尤为重要。未来可以尝试不同的资产支持工具可以同时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場同时交易,提高操作的统一性和资源的配置效率。
3.扩容基础资产范围,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基础资产范围的不断扩容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快速发展,目前基础资产类型已涵盖企业应收账款、基础设施、保障房、不动产等大类,我们应当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基础资产范围的扩容力度,使其真正服务于我国实体经济,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绿色发展、一带一路、创新创业、精准扶贫等重要经济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断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创新,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4.加强二级市场开发建设,提高流动性
二级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直接制约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壮大,提高市场流动性迫在眉睫。一是加大场内和场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为债券交易更高效的运作提供便利性;二是积极探索推广做市商机制;三是扩大债券市场投资人的范围、进一步优化投资人结构,促使符合条件的广大投资人包括中小投资人、个人投资人及境外投资人都能参与到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中,实现投资者多元化,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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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靳秋峰(1987—),女,河南新郑人,硕士,中级会计,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