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楚簡文字訛書校讀古籍舉隅*

2020-05-07 03:33
古籍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古籍

張 峰

關鍵詞:楚簡;訛書;古籍

需要强調的是,利用楚簡文字訛書校讀古籍中的相同訛誤,並不代表古籍中的文字訛誤一定發生在與楚簡文字時代相同或相近的階段。這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文字具有傳承性,在楚簡文字階段字形相近發生訛書的文字,有的在後世甚至直到隸楷階段的文字中亦近,也容易發生訛誤,比如下文要舉的“柬”、“東”。二是本文所舉的古籍部分成書於戰國秦漢之際,時間上比楚簡文字的時代稍晚。所以本文提出的利用楚簡文字訛書校讀古籍中的相同訛誤僅是爲研究提供一個突破口,不能無視客觀事實一刀切地認爲古籍中的訛誤很早就發生了。

一、 利用見、視訛書校讀古籍

《韓非子·難一》:“今桓公以萬乘之勢,下匹夫之士,將欲憂齊國,而小臣不行,見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謂仁義。”(2)陳奇猷校注:《韓非子新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862頁。我們要討論的是“而小臣不行,見小臣之忘民也”中的“見”字。王先慎《韓非子集解》將“見”字屬上讀,云:“‘行’當作‘得’。‘小’(指的是‘見’之後的‘小’——引者注)上當脱‘是’字。”(3)王先慎:《韓非子集解》,鍾哲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第356頁。陳奇猷《韓非子新校注》云:“王説非也。此當以‘行’字爲句。見,顯示也。……余前校改‘見’爲‘是’,未允。小臣即小臣稷也,下同。謂桓公將欲憂齊國,而請小臣稷以治其國,而小臣稷不行。不行之意,蓋謂不行至朝受官職爵禄也。小臣稷不行,顯示小臣稷忘民也,下文‘忘民不可謂仁義’,亦承此而言,謂小臣既係忘民,不可謂爲有仁義之人。”(4)陳奇猷校注:《韓非子新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863頁注4。現在通行的《韓非子》譯注本斷句不一,如周勛《韓非子校注》“見”屬下,將這句話翻譯成:“而小臣稷不願出來做官,足見小臣稷忘記了民衆。”(5)周勛:《韓非子校注》,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508頁。而劉乾先等《韓非子譯注》“見”屬上,將這句話翻譯成:“而小臣稷卻不願出來做官,可見小臣稷忘記了民衆。”(6)劉乾先、韓建立、張國昉、劉坤譯注:《韓非子譯注》,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25頁。

按,陳奇猷將“見”屬下可從,但釋“見”爲“顯示”,似並未達詁。周勛、劉乾先等將“見”翻譯成“足見”、“可見”,乃增字用現代人的訓詁思維解釋古代漢語,古書中的“見”没有這種用法。不得不説,王先慎、陳奇猷均認爲“見小臣之忘民也”中當有“是”字,很有見地。疑“見”當爲“視”字之訛,“視”讀爲“是”,傳世和出土文獻多見。如《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惡能與我歌矣。”楊倞注:“是蓋當爲視。”(7)王先謙:《荀子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402頁。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乙本《道篇》行238上、北大漢簡《老子》簡180“不自視,故彰”,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二章“視”作“是”。(8)參看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四),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206頁。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54、198—199頁。“是……也”句式在《韓非子》中多見,符合先秦漢語的習慣。

《韓非子·喻老》:“莊王不爲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見示,故有大功。”(9)陳奇猷校注:《韓非子新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57頁。先來看“害”字,王先慎《韓非子集解》引王先謙曰:“‘害’字不當有,蓋與‘善’形近誤衍。”(10)王先慎:《韓非子集解》,鍾哲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第168頁。陳奇猷《韓非子新校注》云:“王説是,松皋圓説(見其《定本韓非子纂聞》—引者注)同。”(11)陳奇猷校注:《韓非子新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57頁注8。可從。再來看“見示”,諸家均未説。從《喻老》前後文看,“不蚤見示”當是莊王不過早顯露(自己才幹之類)的意思,(12)劉乾先等翻譯成莊王“不預先表露出來”(劉乾先、韓建立、張國昉、劉坤譯注:《韓非子譯注》,哈尔滨: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66頁),是正確的。文意似“見”字足以當之,“示”字可能多餘;且“見示”一詞先秦文獻除此未見。疑“見示”本作“見”(音現),“視”與之形近誤衍,“見視”義不可通,遂又讀爲“見示”。後代的《漢書》中有類似的例子,如《卷六十九·趙充國傳》記載:“武帝親見視其(指趙充國——引者注)創,嗟嘆之,拜爲中郎,遷車騎將軍長史。”(13)(漢)班固撰:《漢書》第九册,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2971頁。王念孫《讀書雜志》云:“‘見’即‘視’字之誤,今作‘見視’者,一本作‘視’,一本作‘見’,而後人誤合之。《太平御覽·職官部四十六》引此無‘見’字。”(14)王念孫:《讀書雜志》,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40—341頁。漢簡中的“視”闕壞左旁,與“見”同,二者發生訛誤是可能的。但訛誤的原因不一定如王念孫所説,也許《漢書》本作“武帝親視其創”,不誤。傳寫者誤“視”爲“見”,注解者旁注爲“視”(《説文》:“見,視也”),後人將注語誤入正文,遂成今本“見視”(15)參看張峰:《利用戰國楚簡文字訛書校讀古籍舉例》,《古漢語研究》2015年第4期,第78頁。。但不管怎麽説,《喻老》的“見示”與《漢書》的“見視”均可能因“見”、“視”形近而誤,只是具體過程可能有所不同而已。

實際上,《漢書》中“見”、“視”訛誤的還見於《卷七十二·貢禹傳》:“武帝始臨天下,尊賢用士,闢地廣境數千里,自見功大威行,遂從耆欲。”(16)(漢)班固撰:《漢書》第十册,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3077頁。按,文獻中常見“自見”,如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二章:“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第七十二章:“聖人自知,不自見。”《老子》的“自見”一般理解爲“自我表現”,(17)參看高亨:《老子注譯》,華鐘彦校,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59頁。許抗生理解爲“自以爲有見識”(許抗生:《帛書老子注譯及研究(增訂本)》,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11頁),並不準確。即“自顯”,乃古書常訓。《貢禹傳》之“見”理解爲“顯”,義似不可通,其他義項亦無法表現武帝的高傲自大。疑“自見”爲“自視”之訛,即“自己認爲”的意思,如《漢書·卷五十八·公孫弘傳》:“弘稱周公之治,弘之材能自視孰與周公賢?”(18)(漢)班固撰:《漢書》第九册,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2618頁。安平秋、張傳璽主編的《二十四史全譯:漢書》將“自見功大威行,遂從耆欲”翻譯成:“他認爲自己功績盛大,威望很高,於是開始奢侈縱欲。”(19)安平秋、張傳璽主編:《二十四史全譯:漢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年,第1488頁。實際也是從“自視”角度理解的。“自視”訛爲“自見”當發生在漢代之後,跟楚簡用字無關。

二、 利用句、 訛書校讀古籍

《吕氏春秋·直諫》:“王(楚文王——引者注)乃變更,召葆申,殺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荆國,兼國三十九。”(21)陳奇猷校釋:《吕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55頁。後兩句《説苑·正諫》作“務治乎荆,兼國三十。”孫蜀丞《吕氏春秋舉正》云:“《治要》引‘後荆國’作‘務治荆國’,《類聚》引無‘九’字,並與《説苑·正諫篇》合。”蔣維喬等《吕氏春秋彙校》云:“《類聚》奪‘九’字。《渚宫舊事》作‘務治國政,并國三十有九焉’,是其證。”陳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釋》云:“作‘務治荆國’義長。此脱‘務’字,‘治’壞爲‘台’,與‘后’形近而誤作‘后’,又以‘后’‘後’同而寫作‘後’也。《御覽》二百六引亦作‘兼國三十九’,與今本合。”(22)各家説法參看陳奇猷校釋:《吕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61頁注31。

三、 利用柬、東訛書校讀古籍

文獻中亦見二者訛書的例子,只是時代比楚簡晚。如《吕氏春秋·達鬱》:“列精子高聽行乎齊湣王,善衣東布衣,白縞冠,顙推之履,特會朝雨袪步堂下。”(27)陳奇猷校釋:《吕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83頁。這句話自“善衣”以下,舊説紛紜,我們重點討論“東”字,但爲了説明問題,有必要先疏通文意。先來看各家説法。

“善”字陳昌齊《吕氏春秋正誤》認爲是“嘗”訛,譚戒甫《校吕遺誼》認爲是“喜”訛。許維遹《吕氏春秋集釋》云:“‘善衣東布衣’當作‘著東布衣’。‘著’隸書作‘着’,與‘善’形近,故訛爲‘善’。後人遂在‘善’下增一‘衣’字以足其義。《御覽》引正作‘著布衣’(見卷三八二《人事部二三》——引者注),省‘東’字。”(蔣維喬等《吕氏春秋彙校》與許説同。)陳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釋》認爲“善”與“亶”音通,亶猶但也。

“東布衣”,江紹原《讀吕氏春秋記》云:“‘東衣’,余以爲‘柬衣’或‘練衣’之訛。……本書《離俗覽》‘東衣’無疑亦是‘練衣’之誤。練布衣與白縞冠像是尚時的一種服裝”。譚戒甫《校吕遺誼》云:“文廷式云:‘“東”疑當作“柬”,練帛也。’”(蔣維喬等《吕氏春秋彙校》、陳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釋》同文説、譚説。陳説還進一步指出《説苑·反質》有“練帛之衣”可證。)(28)諸説均參看陳奇猷校釋:《吕氏春秋新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90—1393、1253頁。

按,諸説對“善”字的解釋,似許維遹説稍長(29)譚戒甫認爲“善”爲“喜”訛,實際上“善”有喜好之意。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不善,吾則惡之。”但這段話應該説的是某日列精子高的穿戴,“善”解釋成喜好似不符合文意。。“顙推之履”高亨《諸子新箋》認爲是“履之前額突出而高者”,似可從。“特會朝雨袪步堂下”,“會朝”許維遹《吕氏春秋集釋》認爲即《詩·大雅·大明》“會朝清明”之“會朝”,義爲“黎明”,似可從。“雨袪”陳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釋》認爲“當作‘兩袪’,‘雨’‘兩’形近而誤。《知化》‘子胥兩袪高蹶而出於庭’,有‘兩袪’之語可證。彼高注云‘兩手舉衣而行’,是其義矣”,似可從。

至於“東”,確實是“柬”之訛。從上下文看,列精子高穿戴的“東布衣,白縞冠,顙推之履”,誠如陳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釋》所説,“乃儉樸之服,非華麗之服”。因此下文侍者誇讚列精子高“姣且麗”,而列精子高自窺於井,才知道自己乃“惡丈夫之狀”,進而感嘆侍者所言“確實與事實不符,是以謂其阿也”。上引江紹原《讀吕氏春秋記》還指出《吕氏春秋·離俗》的“白縞之冠,丹績之,東布之衣”的“東”亦是“柬”之訛,很正確。由於歷代“柬”、“東”字形都近,這種訛誤發生於《吕氏春秋》成書後的何時,不好確定。

這裏順便討論一下“柬布衣”何義。文廷式等認爲“柬(練)”即“練帛”,似并不十分准确,也容易讓人産生誤解。

“練帛”文獻偶見,如陳奇猷所舉的《説苑·反質》:

齊桓公謂管仲曰:“吾國甚小,而財用甚少,而群臣衣服輿馬甚汰。吾欲禁之,可乎?”管仲曰:“臣聞之,君嘗之,臣食之;君好之,臣服之。今君之食也,必桂之漿,衣練紫之衣,狐白之裘。此群臣之所奢大也。……君欲禁之,胡不自親乎?”桓公曰:“善。”於是更制練帛之衣,大白之冠,朝一年而齊國儉也。

“練帛之衣”在齊桓公看來已經屬於儉樸之服,是相對於“練紫之衣”而言的,應指未經染色的衣服。《墨子·兼愛中》也有“練帛”之語,云:“昔者晉文公好士之惡衣,故文公之臣,皆牂羊之裘,韋以帶劍,練帛之冠,入以見於君,出以踐於朝。”(30)孫詒讓:《墨子閒詁》,孫啓治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104頁。畢沅注《墨子》云:“《太平御覽》引此‘練’作‘大’(見卷三八九——引者注)。”(31)畢沅注:《墨子》,《墨子大全》第一編第十一册,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第104頁。孫詒讓《墨子閒詁》云:“練帛蓋即大帛,《左》閔二年傳‘衛文公大帛(32)據阮元校:“鄭氏注《雜記》引《春秋傳》曰:‘衛文公大布之衣,大白之冠。’正義引傳亦作‘大白’。”參《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317頁注1。之冠’,杜注云:‘大帛,厚繒。’《後漢書·馬皇后傳》李注云:‘大練,大帛也。’”(33)孫詒讓:《墨子閒詁》,孫啓治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104頁。“大帛”在文獻中均用作儉樸之衣(冠)。按照孫説,《太平御覽》將“練帛”引作“大帛”,應是二者義同(近)。

《吕氏春秋·達鬱》的“柬布衣”前引許維遹《吕氏春秋集釋》指出《太平御覽》引作“布衣”,省“柬”字,推測“柬布衣”與文獻中常見的“大布之衣”(34)見於《墨子·兼愛下》《墨子·公孟》《尹文子·大道上》《淮南子·齊俗訓》《左傳·閔公二年》等。,有時也作“大布”(35)見於《莊子·山木》、馬王堆《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明君》432行。意思相同。與“練帛之衣”指“大帛之衣”且均爲儉樸之服含義相近,但不完全等同,文廷式等認爲“柬(練)”即練帛的説法似欠妥當。《左傳·閔公二年》云:“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杜注:“大布,粗布。”(36)《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317頁。《墨子·兼愛下》有一段與上引《兼愛中》相似之語:“當文公之時,晉國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練帛之冠,且苴之屨,入見文公,出以踐之朝。”(37)孫詒讓:《墨子閒詁》,孫啓治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127頁。“大布之衣”與“練帛之冠”同時出現,二者不應該完全等同。且《兼愛下》的“大布之衣……練帛之冠,且苴之屨”與《達鬱》列精子高所穿之“柬布衣,白縞冠,顙推之履”有一定對應關係,推測“柬布衣”與“大布之衣”相當。

《吕氏春秋·離俗》“柬布之衣”《太平御覽》卷三八七引作“練布之衣”(38)(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覽》卷三八七,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1787頁。,顯然“柬”、“練”相通,但不等於“柬”指的是“練帛”。“練布”之説不見於先秦文獻,比照上文的“練帛”蓋即“大帛”,“練布(柬布)”蓋指“大布”。《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列傳·孝成許皇后》云:“妾誇布服糲食。”顔師古注引孟康曰:“誇,大也,大布之衣也。”(39)(漢)班固撰:《漢書》第十二册,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3974—3975頁。“誇布”、“練布(柬布)”都指“大布”,也有可能“柬”、“練”是“簡”的借字,傳世和出土文獻習見。《爾雅·釋詁上》:“簡,大也。”(40)《爾雅注疏》,《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十三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9頁。《淮南子·説山訓》:“周之簡圭,生於垢石。”高誘注:“簡圭,大圭。”(41)何寧:《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1146頁。

四、 利用戋、菐訛書校讀古書

上面的兩個例子説明“戔”與“菐”在古籍中確實存在訛誤,但有些自身可以講通的,看成訛誤時就應該慎之又慎,避免以不誤爲誤,如《荀子·儒效》提到“俗儒”时说:“逢衣淺帶,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亂世術”(45)王先謙:《荀子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38頁。,《韩詩外傳》卷五則作:“逢衣博帶,略法先王,而足亂世。”(46)屈守元箋疏:《韓詩外傳箋疏》,成都:巴蜀書社,1996年,第447頁。何謂“淺帶”?與“博帶”有何關係呢?目前大致有三種説法。一是,楊倞注《荀子》云:“逢,大也。淺帶,博帶也。……言帶博則約束衣服者淺,故曰‘淺帶’。”(47)王先謙:《荀子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38頁。王天海、蘇建洲均認同此説,但並未作出詳細解釋。參看王天海校釋:《荀子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16頁。蘇建洲:《北大簡〈老子〉字詞補正與相關問題討論》,《中國文字》新四十一期,臺北:藝文印書館,2015年,第95—96頁。二是,久保愛《荀子增注》云:“淺帶,薄帶也。”(48)久保愛:《荀子增注》,嚴靈峰編:《無求備齋荀子集成》第43册,臺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201頁。三是,俞紹宏《古文獻新證三則》云:“《荀子·儒效》在傳抄過程中,本來是‘菐’聲的字被誤轉寫爲‘戔’聲的‘淺’”,“‘菐’聲的字”與“博”古音可通;“當然此字也有可能原本就作‘淺’,同義换讀爲‘薄’,再借讀爲‘博’”(49)俞紹宏:《古文獻新證三則》,《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4年第2期,第35頁。後俞紹宏又在他文中重申了這個觀點(參俞紹宏、王婭瑋:《同義换讀及其複雜性初探——以楚簡文字爲例》,《中國語文》2017年第2期,第231頁。俞紹宏、白雯雯:《〈尚書〉〈論語〉文字考辨二則》,《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十九輯,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157頁)。按,拙文草成后,檢到顔世鉉曾認爲《荀子》的“淺”與《韓詩外傳》的“博”讀音可通(參顔世鉉:《再論是“翦伐”還是“撲伐”》,《第四届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3年,第103—109頁),但該文後來正式發表的時候,作者做了較大改動,將這一意見徹底删除(參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四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5年,第563—582頁)。因顔氏已放棄這一觀點,故正文未列。。這是從字形訛誤與同義换讀兩個角度認爲“淺帶”與“博帶”應該同一。所説的同義换讀實際類似於久保愛的“淺帶”即“薄帶”,只不過俞説又進一步將“薄”借讀爲“博”。

與《荀子》“淺帶”、《韓詩外傳》“博帶”相同或相似的異文古籍多見,如(1) 《莊子·盗蹠》記載莊子譏諷孔子堪比大盗,説他“縫衣淺帶,矯言僞行,以迷惑天下之主”,成玄英疏“淺帶”爲“淺薄之帶”,陸德明《釋文》云:“‘淺帶,縫帶使淺狹。”(50)郭慶藩:《莊子集釋》,王孝魚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996頁。陸德明:《經典釋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567頁。物雙松《讀荀子》中也有與成、陸之説相似的看法,其云:“淺帶,注‘博帶’,不知淺何以訓博也。《周禮》:‘鞄人之事,眡其著,欲其淺也。’鄭玄謂:‘鋪著之雖厚,如薄然。’豈薄帶謂之淺帶歟!革帶厚而大帶薄,故爾。淺帶與深衣對,想猶當有意義。《禮論篇》博與淺對,乃知狹帶。”(轉引自王天海校釋:《荀子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15—316頁。)這種説法類似於上舉第二説。(2) 《墨子·公孟》:“昔者齊桓公高冠博帶……昔者楚莊王鮮冠組纓,綘衣博袍。”(51)孫詒讓:《墨子閒詁》,孫啓治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452頁。王念孫《讀書雜志》云:“‘綘衣’與‘博袍’連文,綘、博皆大也。《淮南·齊俗篇》作‘裾衣博袍’,高注曰:‘裾,裦也。’裦亦大也。《氾論篇》又云‘裦衣博帶’。”(52)王念孫:《讀書雜志》,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606頁。(高誘注《氾論篇》云:“博帶,大帶。”(53)何寧:《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912頁。)(3) 《漢書·卷七十一·隽不疑列傳》:“不疑冠進賢冠,帶櫑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顔師古注:“褒,大裾也。言着褒大之衣,廣博之帶也。”(54)(漢)班固撰:《漢書》第十册,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3035—3036頁。

從以上異文可以看出,《荀子》、《莊子》的“淺帶”,《韓詩外傳》等作“博帶”。“博帶”即大帶(“博袍”即大袍)應無疑問,跟“薄帶”似無關。至於“淺帶”,“淺”確實與“薄”義近,最直接的文獻用例就是北大漢簡《老子》簡4“夫禮,忠信之淺而亂之首也”,其中“淺”王弼本《老子》第三十八章等今本均作“薄”,(55)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23、174頁。看成義近而换用文字應無問題。但《荀子》的“淺帶”似不能認爲與“薄帶”義近,上舉第二説和第三説中的同義换讀應不可信。

從上引異文“X衣Y帶(袍)”來看,“X”不管作“逢(縫、綘)”、“裾”還是“裦(褒)”,都有“大”的意思,而“Y”作“淺”要麽與“博”都有“大”的意思,要麽二者義近。第三説中認爲《荀子》的“淺”本應作“菐”聲之字,讀爲“博”的可能性不是没有,(56)文獻中未見“菐”聲與“博”聲直接相通的例證。錢繹《方言箋疏》根據《淮南子·時則訓》“具撲曲筥筐”,認爲“高誘注云:‘撲,曲薄也。’撲與薄古通字”。(參錢繹撰集:《方言箋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340頁。)高誘注文是:“撲,持也。三轉謂之撲。曲,簿也。”莊逵吉云:“三轉謂之撲,錢别駕云當作‘三輔謂之撲’。孫編修云:撲即曲簿。”(均參看何寧:《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392頁。)楚簡中的“僕”可以从付聲作“”(上八《命》簡3),而楚簡中的“尃”可以讀爲“坿”(上四《昭王毁室》簡5)。“菐”古音並母屋部,“博”古音幫母鐸部,屋、鐸屬於旁轉關係,二者古音還是很近的。但劉釗指出“菐”與“博”的聲符“甫”(古音幫母魚部)韻部“尚有一定距離”(參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279頁)。但很小。故只有第一説應該是正確的。《莊子·田子方》:“周聞之,儒者……緩佩玦者,事至而斷。”郭慶藩《莊子集釋》云:“緩者,寬綽之意。《晉書》緩帶輕裘(見《晉書·羊祜列傳》——引者注),緩帶,猶博帶也。緩佩玦,言所佩者玦,而繫之帶間,寬綽有餘也。”(57)參郭慶藩:《莊子集釋》,王孝魚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718頁。“緩帶”還如王逸《九思·哀歲》:“攝衣兮緩帶,操我兮墨陽。”既然“博帶”可以説成“緩帶”,説成“淺帶”也是可以的。且《莊子·盗蹠》亦言“淺帶”,都看成誤字似有些牽强。再者,如果將“博帶”看成同義换讀的結果,“緩帶”顯然無法再用同義换讀解釋。楊注已經將“淺帶”解釋得很清楚了,就像王天海所説的那樣,“腰帶淺扎,亦鬆也”(58)王天海校釋:《荀子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16頁。。是由於大帶束衣不緊造成的結果,與“博帶”屬於用詞、看問題的角度不同。

以上是據楚簡中的幾組形近文字校讀古籍中的相關錯誤,當然有的古籍訛誤時代發生很晚,當受楚簡之後文字訛誤影響所致。上舉的校讀古籍例子雖然不一定完全符合事實,但比舊説可能要合理些。所以我們堅信這樣的校勘方法是切實可行、且行之有效的。隨着楚簡文字的更多發表,以及研究楚文字水平不斷地提高,可能有更多的形近文字訛書被指出來,以此校勘古籍,應該會取得更多的成果。

注:鄭邦宏和孟躍龍兩位博士審看過小文,指出了一些問題,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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