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 2019年12月10日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日前提请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强调了家庭在实施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并完善了家庭教育促进保障措施。
草案明确了政府主导、家庭实施、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并对政策支持、經费保障、家庭教育指导信息化建设等作出规定。
对于留守、流动、贫困、重病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尤为重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外出务工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与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委托有照护能力的亲属照护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年至少与未成年人团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