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教育是否有成效,核心在于学生在学校生活中及其離开学校以后,自身的生命状态及生命实践是否变得更好,是否有持续为自己以及他人创造美好的意识、动机和习惯。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教育者自身职责与使命的完成,其最终标志是学生利他能力的养成。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季春梅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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