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合作还是规范约束:谁更影响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2020-04-26 13:45:50邢敏慧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意愿约束

张 航,邢敏慧,2

(1.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9;2.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环境治理一直以来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社会治理的热点和难点。尤其是近年来沙尘暴、雾霾、城市黑臭水体等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的陆续爆发,让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度持续升温。环境污染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社会民生问题,更关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然而,环境污染问题的普遍性、类型的多样性、形势的紧迫性、涉及群体的复杂性和已有的环境治理经验决定了无论是政府管制模式还是市场调控模式均难以应对。因此,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之中,构建完善的环境治理体系迫在眉睫。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现状不容乐观,呈现出被动参与、观念性参与、事后参与、参与行为的无序性特征[1]。是故,深入探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影响因素,突破参与“瓶颈”,使得公众更为主动、更大规模、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地参与到环境治理之中,与政府、市场形成环境治理合力成为当务之急。

回顾以往研究不难发现,学者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个体和家庭特征、社会心理和社会结构等层面上。首先是个体、家庭特征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关系,公众因为收入、居住地类型、受教育程度、性别与年龄等方面的差异而出现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参与行为[2-5]。其次是包括污染认知、环保态度等社会心理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关系,无论是“知易行难”[6]还是“知行皆不易”[7],公众具体的环保行为均受到个体的环境保护认知与态度的影响[8];大众传媒[9]、环保社团参与[10]等传播沟通渠道会促进公众环境保护行为;适当的环境态度有益于产生亲环境行为,彭远春[11]运用“环境态度—环境行为”关系视角梳理了国内的环境行为研究,并发现国外的环境行为影响因素研究均将环境态度、环境关心视为关键变量[12]。再次是社会结构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关系,环境污染状况、经济发展程度、政治参与及政府信任均会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产生影响[13-14]。

学界已有对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多是侧重于内部或外部因素某一隅,缺乏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内外部影响因素的统一考量。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态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物品,公众在参与环境治理时极易做出“搭便车”的选择,进而产生“参与失灵”。公众的行动逻辑受内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一方面集体成员彼此的内在信任有助于产生信任、互惠机制,产生参与治理的可能,另一方面集体成员所处的外在规范环境对公众行为有着约束、激励作用,成为激发公众参与的外部推力。基于此,本文运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环境模版的相关调研数据,将公众行为的内在信任合作和外在的规范约束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通过优势分析法实证考察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意愿与行为的影响机制,对于提升环境治理绩效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框架

(一)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逻辑起点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具有集体属性,即公众的环境治理意愿与参与可以提升环境治理水准,因此有必要从“集体行动”的角度进行分析。生态环境资源无疑是公共物品,在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特征,在收益上又具有非排他性特征。一方面,公众可以没有门槛地参与生态资源的获取,因个人基于各自面临的“囚徒困境”而采取“理性自利”行动,由此产生负外部性[15]。另一方面,在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时,既难以衡量公众保护公共资源的责任,又无力支付有效监督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成本,公众即便不采取实际的治理行为也可享受到环境改善的便利。于是受个体理性驱使的公众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出“搭便车”的选择,这与集体理性选择的结果是不一致乃至相悖,会使集体行动陷入困境,这就极易造成“公地悲剧”[16]。尤其是当受益公众的主体数量愈加庞大,受益范围愈加难以准确界定时,“搭便车”的现象越是明显。研究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要考虑环境治理的公共物品属性,综合运用经济、文化、社会乃至政治手段兼顾内外部因素将“搭便车者”边缘化[17],才能克服“参与失灵”。

对于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管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相关学者给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帕特南将社会资本纳入到克服集体行动悖论及其产生的投机行为研究当中,他提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而提高社会效率……在一个继承大量社会资本的共同体内,自愿的合作更容易出现,这些社会资本包括互惠的规范和公民参与的网络”[18]。

(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1.信任合作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信任合作是影响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内部影响因素之一。科尔曼[19]指出,人际信任能够降低管理成本,增加人们的自发社会行为,形成服从组织权威的正确方式。Milinski等[20]认为:社会信任可以使得参与供给者之间产生更多互惠行为,以获得可信任的声誉,带来更高水平的合作。信任是合作行为的基础,是一致行动得以实现的前提,它建立在血缘、地缘之上,依家人、熟人、认识之人、陌生人等不同而递减[21]。本文参考卢曼[22]的划分,认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构成了信任:一方面,对于个体的信任可以产生与他人合作的倾向,进而降低集体达成共识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较易表现出互惠行为[23];另一方面,对于制度系统的信任能够有效引导公众与政府达成良性合作,实现两者的协作治理[24]。

2.规范约束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规范约束是影响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之一。规范作为社会个体之间共识与认同,对个体的行为具有调节作用[25]。在规范的引导约束下,社会成员既能主动减少污染行为,又能参与到环境治理当中[26]。规范可以是具体的常规行为范式也可以是抽象的规则原则,可以是基于群体共识经年累月形成的,也可以由社会组织制订的,用以约束成员的社会行为、维持社会秩序的思想工具[27]。通过模仿、暗示、顺从等心理因素的作用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地建立起社会群体内多数人认同的行为规则,受个人理性、预期收益、道德风险约束下的公众会产生符合规范的行为。本文参考North[28]的分类,将公众在环境治理中受到的规范约束分为两类:一是群体内部长年累月形成的非正式规范;二是处于群体之上的正式规范。其中,非正式规范主要通过公众约定俗成的认知、规矩和惯行,还包括村规民约、社区管理规约等软约束力来引导公众主动遵守环境规则;正式规范多是通过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强制的惩罚措施迫使群众遵守规则。在两种规范约束的共同作用下,公众得以产生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行为的可能性。由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H1:信任合作正向影响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

H2:规范约束正向影响农户参与环境治理意愿。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提出如图1所示的研究框架。

三、数据来源、变量选择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年的基线调查。该调查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对全国31个省、125个县/区、500个乡镇/街道、1 000个村/居、10 000户家庭中的个人进行抽查,共获得有效样本11 783个。调查数据包含环境问题模块,涉及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环境知识、环境态度及环境行为,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公众环境治理参与的意愿和行为。基于对本文核心自变量和因变量的考虑,对原始数据中有关信任合作、规范约束及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的缺失值进行删除处理,最终获得有效样本2 585个。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为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其中,参与意愿(Y1)通过3个题项进行测量:(1)为防止环境污染,你在多大程度上愿意支付更高的税?(2)为防止环境污染,你在多大程度上愿意支付更高的商品价格?(3)为防止环境污染,你在多大程度上愿意降低生活水平?参与行为(Y2)则通过以下具有共性的4个题项进行测量:(1)您经常会特意将玻璃、铝罐、塑料或报纸等进行分类以便回收吗?(2)您经常会为了保护环境而减少居家的油、气、电等能源或燃料的消耗量吗?(3)您经常会为了环境保护而节约用水或对水进行再利用吗?(4)您经常会为了环境保护而不去购买某些产品吗?以上题项均采用Likert五点计分法,得分越高表明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行为的程度越强。对参与意愿的3个指标和参与行为的4个指标分别进行因子分析,采取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最终采取标准化因子得分纳入回归分析模型。

2.自变量 信任合作和规范约束为本文的核心自变量。(1)信任合作。根据前文的文献回顾,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共同构成信任。结合以往研究和问卷特征,将信任合作操作化为“在多大程度上认为绝大多数人是可信的”;制度信任通过测量对村干部、本地政府和中央政府等3类人员的信任程度。以上题项均采用Likert五点计分法,分值越高表明信任水平越高。(2)规范约束。规范约束通过公众对正式规范和非正式规范的遵守程度来衡量,本文将正式规范操作化为遵守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政策规定3个指标;非正式规范由“顺利借取邻居工具”、“阻止社区中的破坏行为”、“侵占他人利益”等进行测量。其中,对制度信任的3个指标、正式规范4个指标和非正式规范3个指标分别进行因子分析,采取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最终采取标准化因子得分纳入回归分析模型。

3.控制变量 本文还从环境认知特征、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等方面控制可能影响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的变量。

(1)环境认知特征。具体包括:第一,环境知识。通过以下题项进行测量:①汽车尾气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②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会破坏环境;③含磷洗衣粉的使用会造成水污染;④含氟冰箱的氟排放会破坏大气臭氧层;⑤酸雨的产生与烧煤有关系;⑥一个物种的消失会产生连锁反应;⑦一级空气质量意味着比三级空气质量好;⑧单一品种的树林更容易导致病虫害;⑨V(5)类水质要比I(1)类水质差;⑩二氧化碳成分的增加会成为气候变暖的因素。以上选项赋值“正确=1;错误=0”,10个题项加总获得环境知识得分,分值区间为1~10。第二,环境风险感知。由“环境问题直接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进行测量,“完全不同意、比较不同意、无所谓同意不同意、比较同意、完全同意”分别赋值“1,2,3,4,5”。

(2)个体和家庭特征。其中,个体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特征则由家庭年收入进行表征。具体如表1所示。

(三)研究方法

为探究信任合作和规范约束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的影响机制,本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步骤:第一,分析两关键自变量如何影响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因两变量均为连续变量,适合使用OLS方法进行分析;第二,探究两关键自变量在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中的相对重要性。为避免以往多元回归分析中存在的自变量间相关性问题以及相对重要性在不同子模型中的变动,本文采用优势分析方法以确定OLS分析中自变量的相对重要性。

优势分析方法由Budescu[29]提出,其基本思想是利用逐步回归法确定最佳回归模型,计算所有可能子模型(2n-1)所带来的变量R2增量,在全面比较所有可能子模型(2p-1)条件下,平均变量的直接效应、总效应和偏效应,利用总平均贡献精准且直观地预测变量的重要性。优势分析所得到的各变量总平均贡献之和等于最终模型的决定系数,各个自变量被加入到所有其他变量的子模型后所带来的贡献增量之和的均值,为变量的贡献比例,即优势权重,公式表达为:

变量xi解释因变量的平均贡献为:

式(1)~式(2)中,y表示因变量;n表示全模型中自变量的个数;C(k)xi为自变量xi加入含有k个自变量的子模型后对解释因变量的平均贡献率;CXi为排除变量xj后包含在子模型中的k个自变量(k=0,1,2,…,n-1)。

四、结果与分析

(一)信任合作、规范约束对环境治理参与的影响

运用Stata14.0进行OLS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模型(1)和模型(3)采取强制进入分别对Y1和Y2进行线性回归,模型(2)和模型(4)则采取逐步回归法以确定最佳回归模型,为后文的优势分析确定模型基础。从多重共线性诊断结果来看,模型中所有变量的VIF均大于1,说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共线性问题。

1.信任合作 由表2的模型(1)可知,在意愿层面,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说明信任合作水平越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也越高。在行为层面,由模型(3)可知,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影响不显著。计划行为理论普遍认为:态度并不直接影响行为本身,而是通过行为意向施加影响,同时行为意向还受行为主观规范以及感知到的行为控制的影响[30]。仅仅有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还不足以产生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行为。

2.规范约束 从表2的模型(1)和模型(3)可知,非正式规范和正式规范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说明在非正式规范和正式规范作用下,社会成员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行为的可能性也越高。在社会规范的有效约束下,个体的行为可以超越理性。社会规范发挥作用时,即使没有外部监督,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也很难发生[31]。因此,规范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可以促进公众环境治理的参与。

3.控制变量 第一,环境认知层面,环境风险感知和环境知识对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即感知到的环境影响越大,知晓的环境知识越多,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越高,实际参与环境治理的概率越高。这与以往研究结论相一致,环境风险感知和环境保护认知的提升,有助于公众参与意愿的增强,进而转化为参与行动。第二,个体层面,年龄和教育程度显著影响环境治理参与行为,且系数为正,表明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越低。可能原因是公众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对于环保认知也相应的增强,更会实施环保行为改善生活环境;公众随着年龄的增大,受限于过大的社会压力和较弱的信息接收能力,在环境治理的参与上显得不足。第三,家庭层面,家庭年收入对环境治理参与愿意和行为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随着年收入的升高,公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追求能力愈强,主动参与环境治理的可能性越高。

表2 环境治理参与意愿与行为的回归分析结果 n=2 585

(二)信任合作与规范约束相对重要性的优势分析

对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分别进行优势分析,对比各因素重要性比例得出:影响环境治理参与意愿的因素中,非正式规范(0.280)>环境知识(0.220)>风险感知(0.154)>正式规范(0.109)>家庭年收入(0.104)>制度信任(0.084)>人际信任(0.049)。可见,相比信任合作而言,环境治理参与意愿更多受到规范约束的影响。对于环境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环境知识(0.318)>风险感知(0.178)>教育程度(0.153)>正式规范(0.136)>家庭年收入(0.120)>年龄(0.052)>非正式规范(0.043)。相比非正式规范而言,正式规范对参与环境治理行为发挥着重要影响。综上所述,规范约束是决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意愿和行为的关键因素,信任合作类变量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的影响作用较弱,对于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则不具有直接显著影响。另外环境知识表现出重要的影响作用值得注意,提高公众的环境知识对推动公众环境治理参与具有积极作用。

(三)规范约束的调节效应检验

前文OLS回归结果证实,信任合作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意愿产生一定正向影响,但对公众参与行为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信任合作不一定会促进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行为?不同规范约束环境下,信任合作的作用机制存在不同,需要进一步检验规范约束在信任合作与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之间是否存在调节效应,即信任合作促进作用的发挥是否需要一定的规范约束环境。由于规范约束、信任合作各指标均为连续变量,故采用分层回归分析进行检验。在分析之前,需对相关变量进行中心化处理,以避免多重共线性。从规范约束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来看,正式规范在制度信任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中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表3)。可能的解释是,制度信任是公众与政府合作的前提,其实际作用发挥需要外在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可见,环境治理离不开政府作用的发挥,尤其是让相关权威性法律法规真正发挥规范约束作用。

表3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以CGSS数据2 585个样本为例,探究信任合作、规范约束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第一,人际信任、制度信任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对环境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不显著;非正式规范、正式规范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和行为产生显著正向作用。第二,控制变量之中,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的各因素贡献率大小依次为:非正式规范、环境知识、风险感知、正式规范、家庭年收入、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的各因素贡献率大小依次为:环境知识、风险感知、教育程度、正式规范、家庭年收入、年龄、非正式规范。亦即,非正式规范和环境知识显著影响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意愿,环境知识和风险感知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较大。第三,调节变量之中,正式规范在制度信任对公众环境治理参与行为的影响中起到正面调节作用。

(二)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对于提升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积极性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有效提升社区信任。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参与主体公开社区环境治理信息[32],多渠道征集环境治理议题,从而充分反馈公众的环境需求。与此同时,通过组织社区线上交流与线下交往活动,打造社区人际关系网络,增强公众的社区归属感和凝聚力,进而达到增强公众环境治理参与度和积极性的最终目的。

第二,注重非正式规范的作用。非正式规范是社区中自组织群体行动达成的必要条件[33]。社区应大力挖掘环保“带头人”,打造相应平台以发挥环保“带头人”的积极作用,进而释放非正式规范的效能,为公众实施亲环境行为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第三,强调正式规范的效果。虽然我国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日趋完善[34],但相关配套措施不够健全。在环境法律宣传方面,需要以社区、村庄为基本单元,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为群众守法奠定学法懂法的基础;在环境法律执行方面,相关部门应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条目办事,彰显环境法律的权威地位,力争扭转群众的环境观念和行为。

第四,加强环境知识的宣传。一方面,宣传载体创新。已有研究证明了互联网的有效覆盖可以促进农民树立环保理念[35],因此可考虑整合互联网、移动媒体资源和其他媒介资源用于日常的环保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宣传内容创新。环保宣传应当贴近群众的生活、生产,注重通过生态环境问题曝光、生态环境舆论引导等话题型宣传引领公众。

猜你喜欢
环境治理意愿约束
“碳中和”约束下的路径选择
约束离散KP方程族的完全Virasoro对称
联合国环境治理体制
绿色中国(2019年13期)2019-11-26 07:11:00
数字传声:环境治理变中向好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支持基层创新创造
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交际意愿研究回顾与展望
适当放手能让孩子更好地自我约束
人生十六七(2015年6期)2015-02-28 13:08:38
An Analysis on Deep—structure Language Problems in Chinese
不等式约束下AXA*=B的Hermite最小二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