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林
(华北电力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3)
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特定区域内出现的空间再组织现象[1]。世界城市化进程的规律表明,在大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需要将部分职能分解出去,以便为大城市发展减轻人口和环境的压力,使得大中小城市各取所需,在既定地域内和谐共生,从而在既定地域内围绕核心城市形成中心地等级体系,不同层级的中心地都能够在城市群内找到自己的坐标,推动全域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在转型经济发展阶段,区域经济主要体现为以行政单元为界线的行政区经济[2],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得邻近行政区划本应该一体化发展的经济被割裂,行政区划边界使得相邻行政区划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差距拉大,资源的边际生产力不能得到极大程度地释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单纯以行政区划为前提制定出来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在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都受到挑战,区域经济不断越过行政单元边界,由传统经济时代的直线式发展拓展为网络性扩张,区域经济的这种发展状况也要求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的管理方式方面进行调整。在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过程中,很多专家学者对有关城市群的发展都提出了看法,牛文元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应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与辐射功能,在城市群和城市带中不同层次的城市可以互补共生,区域经济资源从而可以得到最大化的整合[3]。行政区划是政府之间关系的直接反映,区域经济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一体化的城市体系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在空间支配权方面的调整,以行政区划为单元构建城市体系的思维方式就要被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构建城市体系的思维方式代替。行政区划调整意味着调整行政管辖范围和变更行政单元的行政级别,管辖范围的扩大意味着发展权利在空间上的延伸,行政级别的提升意味着行政权力的提升和发展机会的增加,因此行政区划调整意味着行政区域内部次级行政单元间的整合以及权力格局的重新整合[4]。因此基于功能区的行政区划设计是行政区划的调整方向,功能区是一定空间内相互联系的要素组成的地理单元[5],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又相对独立,基于功能区对城市发展空间进行布局,使得各个功能单元得以有机联系,从根本上克服简单地基于行政单元进行城市体系设计而导致的邻近行政区划间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上出现矛盾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相邻行政区划边界处功能被分裂而不能跨行政区划构建一体化城市体系的问题。事实上,由于行政区划的影响,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邻近行政区划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对接以及交通网络方面“断头路”问题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所以突破行政区划限制需要从构建城市群开始[6]。多年来,学界一直在围绕行政区划调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认为行政空间与经济空间不匹配造成的资源错位是城市发展困境的主要原因[7],一般认为行政区划调整存在三重逻辑即政治逻辑、发展逻辑和治理逻辑[7]。城市辖区的行政区划调整一般别分为首次社区、撤县设区和区界重组等3个阶段[8],存在“切块设市”、“整县设市”、“地市合并”等多种方式[9]。研究认为,城市化进程中行政区划已经成为城乡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的刚性约束[10],消除这种刚性约束可以为大都市规模扩展进程中的体制性障碍解困[11],因此行政区划调整势在必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会带来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可以使城市功能效用最大化,促成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12],交通网络一体化在期间发挥着重要作用[13]。大城市建成区外拓和行政区划重组,促进了城市空间的优化[14],通过改变市与县之间的尺度关系,城市间的关系变成了“城市-区域”关系[15],行政区划变更意味着城市空间支配能力的调整[16],对大城市边缘地区发挥作用[4],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17]。在城市化进程中,行政型城市群体系向经济型城市群体系转变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18],由此看来,城市化进程中的与行政区划调整相联系的制度维度方面的调整同样重要[19],成为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策略[20]。行政区划调整对城市地域结构的影响表现在引导性调整和适应性调整两个方面:前者表现在影响城市的发展方向;后者表现为破解城市化进程中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21]。京津冀地区的空间形态也在不断演化,经历了省际行政区规模突变、省内行政区数量突变和省内部分大城市中心扩大等阶段[22],京津冀三地只有通过互补发展才能够构建起一体化的城市体系[23]。大多数文献在研究城市体系建设问题时,很少考虑行政区划边界处节点中心地的建设以及依托这些节点构建城市团的问题,本文要在这方面做些尝试,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探索城市规模扩展的规律,从而提出将行政区划边界处由“塌陷”变为“隆起”的对策,并结合京津冀地区一体化城市体系的建设探索行政区划调整问题。
1.资源边际效应递减与城市规模扩展。经济学认为,资源在发挥作用过程中,当可变资本连续投入到不变资本之上是,随着可变资源投入量的增加,单位不变要素能够容纳的可变要素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即单位可变要素有效分享的不变要素的数量越来越有限,于是有限的既定不变要素之上就会出现可变要素闲置的问题,因此可变要素发挥效用过程中边际效用起初递增,在达到一定点之后就会下降,资源的边际效用线是倒U形曲线。这个倒U形曲线在变化过程中又可以细分为边际效用快速增加和缓慢增加,经过峰值后在下降阶段又会出现快速降低和缓慢降低等多个阶段。一个城市的不同区位上对资源的聚集效用是存在差异的,资源的边际效用线在城市腹地内的不同区位上表现出来的状况也会存在差别[24],在一个区位上资源的边际效用已经很低的时候,另外一个区位上的资源边际效用也许会很高,从城市中心区到城市边缘区,资源的边际效用会有序变化。由于城市的土地供给是绝对无弹性的,所以既定区位上的地租水平会随着城市聚集效应增强而不断提升,因此资源在既定区位上聚集的成本也会提升,资源的盈利状态取决于聚集效应水平与地租水平的对比,当前者大于后者时,资源在既定区位上聚集会得到更多的纯收益,这会引发更多的资源向既定区位上聚集,随着资源聚集程度不断提升,单位可变要素在既定不变要素上的投入得到的纯收益下降到经济人预期水平以下时,聚集效应就会被弱化,城市于是就由集中发展过渡到分散发展阶段。随着后者超出前者的程度增加,城市倾向于分散发展的程度就会越强,城市规模扩展的速度开始增加,城市的边界开始向距离城市中心区更远的腹地扩展。
2.地租变化与城市规模边界。在图1中,R表示地租曲线,R1与R2表示两个地租水平(R2>R1),L1上的T和S两点对应的是同一区位上两个不同的地租水平(RT>RS),L2上的P和Q两点对应的是同一地租水平下距离城市中心的不同区位(RP=RQ,DQ=DP)。前文论及,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随着城市聚集水平的提升,资源在既定区位上布局过程中竞争性会逐渐增强,这会进一步导致地租水平提升。不同经济要素的盈利能力存在差别,有些经济要素会从城市中心区向边缘区扩展,随着经济要素外移,城市规模也在逐渐向腹地扩展,城市的地租曲线也会逐渐提升,由R1提升到R2甚至提升到更高水平(如Rn),城市的边界也随之从D1扩展到D2甚至更远的腹地。根据图1,城市的边界与城市腹地内的整体地租水平相关,整体地租水平越高,城市的边界距离中心区就会越远。这也说明,城市的整体地租水平越高,经济要素在该城市腹地内聚集的拥挤程度越高,即要素的聚集成本就会越高,为了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经济行为就要考虑聚集成本与边际收益间的关系,资源于是就会在距离城市中心的一定区位上布局,在相应的区位上经济要素能够承受相应的聚集成本,并达到预期中的收益。资源在这种成本—收益对比过程中,更多时候就会做出在距离中心更远的区位上布局的决定,城市于是在这种经济规则下呈现分散发展局面,城市的边界也在这种经济规则下不断向外围腹地扩展。城市在规模扩展过程中,聚集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但聚集水平是与资源的预期收益水平相对应的。只有收益水平更高的经济要素才能够在城市的聚集水平更高的情况下聚集在城市中心区,收益水平次之的经济要素会依次在距离城市中心稍远的区位上聚集,不同收益水平的经济要素就是按照这种方式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边缘区逐渐迭代,这种迭代的过程也正是城市边界外展的过程。
图1 地租变化与城市规模示意
根据前文,城市的扩展边界实际上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边界,而不简单的是行政边界。事实表明,城市的扩展边界即经济学意义上的边界一般情况下与行政边界,并不一致。在行政干预影响下城市的扩展边界总会囿于行政区划之内,在排除行政区划影响的情况下,城市的扩展边界会拓展到行政区划之外,即城市的扩展边界大于行政区划边界。图2展示了行政区划干预影响下,在行政区划边界处出现城市洼地的情况。图中的CA和CB表示两个城市,LAB为两个城市的行政区划边界,LAB到两个城市的中心区距离相等,RA1、RA2、RA3表示城市CA的3种地租曲线的情形(同一区位上的地租关系为RA1 图2 城市边界与城市洼地示意 城市扩展过程可以理解为城市发展通过对经济要素的消费导致城市增长的过程,城市增长的程度与城市通过消费经济要素得到的效用水平成正比。城市对经济要素的消费曲线一般是向右下方倾斜,即斜率为负的减函数。根据经济学原理,消费者对资源的消费所取得的效用可以分为替代效用和收入效用两部分:前者是在效用水平不变情况下,经济要素的价格变化所导致的消费数量的变化;后者是消费者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下,导致的对经济要素消费数量的变化。根据斯卢茨基方程,∂xj/∂pi=(∂xj/∂pi)u-xi·(∂xj/∂m),公式中的u为常数。该方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替代效应,第二部分为收入效应。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xj/∂pi)u表示在效用水平不变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变动对均衡商品的均衡数量的影响;xi·(∂xj/∂m)表示消费者收入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均衡数量的影响。对于某一种商品x,斯卢茨基方程可以转化为∂x1/∂p1=(∂x1/∂p1)u=常数-x1·(∂x1/∂m),在该方程中,如果商品x1的价格上升,则消费者对该要素的消费数量减少,因此∂x1/∂p1<0,商品的价格上涨相当于消费者的购买力降低进而实际收入降低,从而对x1的消费能力也会相应降低,因此-x1·(∂x1/∂m)<0,综合上述两方面可以得出结论:∂x1/∂p1<0,即当商品x的价格上升时该商品的均衡数量在降低,x1的价格上升导致商品x1的均衡数量降低。如果斯卢茨基方程中涉及到的是两种不同的商品,情况就会变得有些复杂,这时的斯卢茨基方程就会变为:∂x1/∂p2=(∂x1/∂p2)u=常数-x2·(∂x1/∂m)。假设商品x2的价格升高(x1的价格相对降低),在替代效应影响下消费者会增加对x1的消费量,因此∂x1/∂p2>0,x2的价格上升会导致消费者总收入降低,这会导致消费者降低消费x1的愿望,于是∂x1/∂m>0,这时∂x1/∂p2的符号就不能确定,如果∂x1/∂p2>x2·(∂x1/∂m),则表明∂x1/∂p2>0,x1的均衡数量会因而上升,否则如果出现∂x1/∂p2<0或者∂x1/∂p2=0时,则分别表示x1的均衡数量下降或均衡数量不变。 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聚集进而引发的城市规模扩展与经济要素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文论及,经济要素在城市腹地内一定区位上聚集是由既定区位上的地租与收益对比决定的。既定区位上的经济要素可以抽象为投资品,地租相当于城市为了谋求发展而消费投资品的价格,当地租上升时投资品的消费量就会下降,既定区位上斯卢茨基的第一项即∂x1/∂p1为负,第二项-x1·(∂x1/∂m)也为负,因此投资品与地租之间形成了负相关函数。假设有两种投资品IA和IB,如果IB较IA在既定区位上能够忍受更高的地租成本,就会存在IB替代IA的现象。在城市规模扩展过程中,投资品的盈利水平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边缘逐渐降低。大城市的发展一般要经历从聚集到分散的发展过程[26],既定区位上的投资品在不能忍受逐渐增高的地租成本时,就会自觉向城市边缘区移动,盈利能力更强的投资品会重新布局在原先的区位上。在城市发展初期,城市的土地资源供给相对有弹性,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相对比较粗放,投资品的制度成本较低,城市处于吸收发展阶段[27],城市规模也相对较小,随着投资品向城市聚集速度提升,投资品开始按照前文论及的迭代方式向城市边缘区布局,城市开始进入分散发展阶段,城市的边界也随之向腹地扩展。收入效应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投资品从城市中心向边缘区布局,从而延缓城市边界向腹地进行延展的速度。收入效应主要体现在城市基础设施升级以及其他综合配套服务不断完善,为既定区域上投资品盈利创造了更多有利条件,只是投资品在既定区位上的盈利水平增强,能够忍受更高水平的地租,这会延长投资品在城市中心地的滞留时间。 既然城市塌陷形成的原因是中心城市在行政区划边界处的辐射力不够,同时也由于行政力量的影响使得资源不能在行政边界两侧均衡布局,从而不能形成跨行政区划的城市体系。因此由“城市塌陷”变为“城市隆起”就要从构建跨行政区划的城市链以及次级城市团入手考虑问题。 图3展示了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次级城市团[28]的过程。为了将行政区划边界两侧的核心城市X和Y连接在一起,需要构建“M—X9—X—X10—X12—X14—Z—Y14—Y12—Y10—Y—Y9—N”城市走廊(“MN”),图中的Xi、Yi分别是隶属X、Y行政单元的不同层级的中心地。Z以及Zi是位于行政界附近的中心地,为了方便说明问题,图中将其画在了行政界上,在构建城市走廊的过程中,Z在X和Y之间扮演节点中心地的角色[29],以Z为中心将“Z4+Z5+X14+Y14”整合在一起形成以Z为中心的次级城市团的第一层(“核心层”),在该层城市团内,Z需要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初步具备将邻近的其他同等级别中心地整合在一起的能力,其中Z4、Z5位于行政界附近,X14、Y14分属于X、Y行政单元,因此以Z为中心的城市团跨行政区划建成,这需要相邻两个行政区划分别放权,按照区域经济规则组织中心地间的关系。该层城市环还没有将X与Y的核心区域即CX1、CY1整合在一起,Z仍然处于X与Y之间的塌陷区域内。在核心层的基础上继续向外围扩展,将“Z3+Z6+X11+X12+X13+X14+Y11+Y12+Y13+Y14”整合在一起,这是以Z为中心的次级城市团的第二层(“拓展层”)。从图3中可以看出,拓展层已经具备一定规模,能够将行政区划边界处分属两个行政区划的更多中心地整合在一起,并且从图上可以看出,拓展层已经将CX2与CY2整合在了一起,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塌陷变为城市隆起,开始进入快车道。核心层和拓展层是以Z为中心向腹地均匀扩展,目标在于将行政区划边界上尽量多的中心地整合在一起,同时让X与Y尽快整合在一起。X与Y的行政区划边界处在以Z构建次级城市团的第三层(“连接层”)时情况有所差别,改成主要沿行政边界延展,目标在于沿行政区划边界形成城市链,如图3中所示的“Z2—Z3—Z4—Z—Z5—Z6—Z7”城市链,同时沿“Z2—X7—X8—Z7—Y8—Y7”形成次级城市团的外缘。从图上可以看出,次级城市团的外围层呈南北方向的枣核状,向南北方向扩展的速度高于东西方向,从而能够在进一步整合X与Y的基础上拓展X与Y之间联系的范围。从图上可以看出,连接层在主要向南北方向扩展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地向东西方向扩展,连接层的边缘与城市走廊的交汇处分别位于X12的西侧和Y12的东侧,前者已经接近CX1上的X10,后者已经接近CY1上的Y10,因此连接层是将城市洼地变为城市隆起的关键阶段,次级城市团的扩展需要充分遵循区域经济规律引导下的资源布局与资源组合要求,同时要在一定程度上介入行政力量。图3中所示的次级城市团的第四层即“外围层”在连接层的基础上继续向腹地拓展形成,其边缘是“Z1—X3—X2—X1—X—X4—X5—X6—Z8—Y6—Y5—Y4—Y—Y1—Y2—Y3”,外围层已经将X与Y的核心区域整合在了一起,这时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塌陷状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变,行政边界两侧的中心地的整合程度更高,跨行政区划的次级城市团已经初具规模,“X—Z—Y”城市链得以形成。 图3 行政区划边界的城市隆起示意 传统思维方式下,城市链和城市团都是在行政区划内构建的。在图3中,以行政界为界线,行政界以西形成以X为中心的城市链,行政界以东形成以Y为中心的城市链。在X行政区划内,CX1和CX2都是行政区划内完整的城市环,这种城市环是前文论及地租衰减规则下,地租曲线在到达行政边界前就衰减到0的情况下形成的。但是对于CX3和CX4情况就不同了,地租曲线在到达行政边界前地租还未衰减到0,在行政边界限制下,CX3城市环的“Z2—Y7—Y12—Y8—Z7”段就不能形成,同样以Y为中心的CY3城市环的“Z2—X7—X12—X8—Z7”也不能形成,于是行政区划边界两侧的的城市影响力以行政区划为界出现了断裂。如果X与Y的城市影响力在行政区划边界处的辐射程度仍然存在差异,城市影响力就会存在倾向辐射力较弱一侧的梯度,而这种梯度力不能成为现实的城市影响力。因此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一体化的城市链就显得非常重要,CX3城市环要将位于Y行政区划内的“Z2—Y7—Y12—Y8—Z7”城市链整合在一起,CY3城市环要将位于X行政区划内的“Z2—X7—X12—X8—Z7”城市链整合在一起。同样,CX4要将位于Y行政区划内的“Z1—Y3—Y2—Y1—Y—Y4—Y5—Y6—Z8”整合在一起,CY4要将位于X行政区划内的“Z1—X3—X2—X1—X—X4—X5—X6—Z8”整合在一起。跨行政区划的城市链的构建,使得地区曲线在行政区划边界处出现的地租曲线断裂问题得到解决,使得两个行政区划内的核心城市的辐射力能够跨越行政区划在行政区划边界的另外一侧得到延续。在X与Y两个城市的影响力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按照如上的发展思路,城市辐射力较强的一侧会对行政区划另外一侧的城市发展产生拉动作用,不会在行政区划边界两侧同时存在“过度发展”与“发展不足”的问题,当两个城市的影响力足够强时,都可以越过行政区划边界对行政区划另外一侧施加影响,可以让资源在行政区划边界的较为宽广的区域内有重新组织和整合的机会。由此可以看出,前文论及的连接区和外围区实际上就是X与Y的城市辐射影响的交汇区,只有克服行政区划边界的阻隔,资源整合力在更大的空间内得到释放从而提升资源的边际收益,行政区划边界处城市发展的塌陷区才能够变为隆起区。 图4是在图3所示的两个城市相互作用机制下,行政区划边界处由城市塌陷变为城市隆起的过程。图4中的M和N分别对应图3中的城市X和Y,图4中的M1、M2、M3、M4等资源的边际效用线分别对应图3中的CX1、CX2、CX3、CX4城市环,N1、N2、N3、N4等资源的边际效用线分别对应图3中的CY1、CY2、CY3、CY4城市环。M1、M2、N1、N2分别在各自行政单元内在降低到0之前还未到达行政区划边界,这种情况下的两个城市不具备越过行政区划边界进行资源整合的能力,因此在行政区划边界处出现城市洼地,即图4中所示的L1曲线的底部,在M2与N2两个隆起之间出现了城市发展严重不足的区域。随着M、N两个城市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资源的边际效用线都有很大幅度提升,分别提升到M3、N3水平。从图4中可以看出,在M3越过峰值PM3后在行政区划边界处的K1遇到了瓶颈,只有越过行政区划在N的行政单元内继续完成K1U段的边际收益线,才能更好的释放M的城市影响力。经济学理论认为,虽然在PM3K1U段边际收益在下降,但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仍然为正,因此仍然有利于区域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区域城市体系的建立。M3线虽然越过行政区划对行政边界另外一侧产生影响,但边际收益线在N的西边(即U点)就已经降低到0,对N的东侧区域影响力几乎为0。与此相同,在M4曲线上也需要在峰值PM4的右边,越过K2完成K2V段的影响力,V在N的东边,因此M4的城市影响力已经远远超过M3,能够对N的整个腹地施加影响,对于改变MN之间的城市洼地状态可以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以上是从M的角度影响N。转换一个角度,从N的角度影响M也需要通过相同的机制完成。N3曲线需要越过行政区划边界构建K1T段,N4曲线需要越过行政区划边界构建K2S段。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没有资源整合的情况下,K1、K2都是城市洼地的一部分,但是通过M3、M4、N3、N4的边际效用线越过行政区划,使得城市影响力对行政区划另外一侧进行深度影响,城市洼地逐渐变为城市隆起,从L1变为L2进而变为L3,城市隆起的程度不断升高,在M与N的中间逐渐形成聚合整合能力较强从而担负着节点中心地角色的次级城市团,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塌陷问题得到解决。 图4 行政区划边界的城市隆起过程示意 无论是替代效应还是收入效应,都是在既定行政区划内进行讨论的,因此这里考虑的也主要是在既定行政区划内,地租衰减对经济要素在城市腹地内布局的影响。当中心城市布局在行政区划中心时,行政区划边缘由于是中心城市影响力最为薄弱的区域,所以资源在该区域内的分布密度也会相对较低。因此在论及城市化问题时,行政区划边界在讨论中往往成为被忽视的地方,但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发展问题非常重要,只有该区域的城市发展问题处理得当,才能够使得邻近行政区划的城市体系得以一体化,因此突破行政区划构建城市体系,将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塌陷”变为“城市隆起”就显得非常重要。 中等城市中心地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将区域中心城市与县级城市联系在一起的中介,为了避免行政区划边界在城市化进程中被边缘化,首先需要将行政区划边界处的中等城市中心地整合在一起,通过构建城市链或者城市组团搭建起不同层级的中心地间互动平台。克氏在中心地理论中虽然分别以交通原则、市场原则和行政原则构建起了中心地等级体系[30],但行政区划从来没有成为构建一体化中心地等级体系的障碍。克氏中心地等级体系中完全打破了行政区划界线,构建起了以发展区域经济为目标、以较高级别中心地为核心的城市体系。构建跨行政区划的城市体系,就可以完全避免行政区划边界两侧“过度城市化”与“城市化不足”的问题。行政区划界线一侧拥挤的资源就可以在一体化的城市体系布局过程中越过行政区划界线在另外一侧布局,从而能够通过提升资源的边际效益促进行政区划另外一侧的城市化水平提升。在此过程中,关键是要理顺两个行政单元在行政区划边界处的资源控制权,通过改变资源的聚集方向在行政区划边界处重新构造出城市化的增长点。通过“软区划”方式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理顺行政区划边界处两个中心地间的关系。 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一体化的城市体系,发挥基础作用的是乡镇中心地。因此将“塌陷”变为“隆起”的过程中,要充分依托发展基础较好和具有较好区位优势的乡镇中心地,这些中心地是跨越行政区划构建城市链的节点,同时也是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城镇组团的中心。为了强化这些乡镇中心地的聚合整合能力,除了要以其为中心将腹地内的其他乡镇中心地整合在一起外,还可以适当调整其行政级别,通过介入行政影响力加快改变资源流向的速度,以便可以在行政区划边界的预期区位上能够尽快形成城市发展的增长点。城市是在历史时期内形成的,城担负的主要是军事防御功能,市才是经济学意义的市场,现在在理解城市时虽然不再将城和市分开,但城市的布局区位仍然离不开行政力量的影响。行政力量的影响除了对乡镇中心地进行组合或者提升既有中心地的行政级别外,还可以通过对行政中心进行搬迁,使行政中心搬迁至更加合适的区位上,这实际上是提升既定区位上的中心地的行政级别的变化方式。除了以上这些在行政区划边界构建中心地的方式外,还可以依托村庄构建中心地,依托村庄组团兴办核心产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将更多的村镇整合在一起,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城市化的隆起。 行政区划边界处出现塌陷的原因不仅在于地租衰减以及城市中心区的辐射力不够,还在于城市中心区缺乏足够的条件对行政区划边缘进行辐射影响,这中间起重要作用的自然是交通网络。由于行政区划的影响,在行政区划边界处往往存在“断头路”,由于交通线“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解决,所以在邻近的行政单元间未形成一体化的交通网络。行政区划内的中心城市不具备将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对行政区划边缘施加影响力的条件。对接“断头路”是在邻近的行政区划间构建一体化的城市体系的前提条件。将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塌陷变为城市隆起,除了要依托前文论及的“点”即城市组团外,还要依托“线”,即将乡镇中心地(组团)整合在一起的城市链,将城市组团变为城市链上的节点,将行政区划边界两侧的县级中心地以及更高级别的中心地整合在一起。城市链首先以发展基础较好的乡镇中心地为节点连接起来,而后将更多的乡镇中心地整合在一起,城市链逐渐拓宽,由城市链变为城市带,原先作为节点的城镇组团会发展成为小城市,行政区划边界处的城市塌陷问题得到解决。 行政区划边界成为城市化的塌陷区,既然关键原因在于行政区划影响,并且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是中心城市辐射力最薄弱的区域,那就要在前文论及的节点基础上,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起将邻近的村镇整合在一起的产业链条。城市空间布局只是设计了中心地间的互动方式以及互动通道,但将既定区域内的中心地整合在一起的实质性举措是依托产业链。在产业进程中依托村镇的既有发展基础,超越行政区划限制通过“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举措,以乡镇节点为中心呈同心圆方式向腹地拓展,按照缜密的发展步骤将村镇分为若干子片区,每个子片区内构建特色产业。产业链在构建过程中需要突破行政区划约束,将行政区划边界处的村镇整合在一起。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产业链时,可以依托既有产业基础逐渐培养,也可以将行政区划内具有成熟经验的产业链进行嫁接,按照区域经济发展规则对行政区划边界处的经济要素进行组合和配置,形成独具特色的边界产业链,有秩序地推进行政区划边界的资源聚合整合能力。 自从2014年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一直致力于探索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问题,但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河北省与京津之间形成了“空心拳头”的行政区划关系,囿于行政区划的限制,京津大都市的辐射力未能很好地越过行政区划界线带动近京津的河北省地区一体化发展,形成了图5中所示的环京津贫困带。改变这种局面的根本方法就是行政区划调整。自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以来,河北省很多设区市都在调整行政区划,为能够更好地承接从京津大都市疏解出来的职能而在空间上做出准备。从图5可以看出,保定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邯郸市等的市区都已经调整了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后的市区面积都较原先有了大幅增加,在很大程度上结束了“小马拉大车”的城市发展状况,城市核心区在拉动腹地发展过程中有了更好的空间安排。行政区划调整可以区分为多种情况,有些是独立为省辖市的,包括辛集市和定州市,分别是从石家庄市、保定市独立为省辖市的,雄安新区是从保定市分离出来独立为河北省雄安新区的,定州市和辛集市会发展成为“石家庄第三极”的卫星城;有的是进行跨省域组合的,“通州区+北三县”就是将北京市的通州区和廊坊市的北三县即“大厂县+三河县+清河县”整合在一起成为北京副中心;其他区域的行政区划调整是将腹地内邻近的辖县拓展为市区,即将原来的市辖县转变为建成区。到目前为止,只有承德市、沧州市和邢台市的市区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这些区域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是大势所趋。根据图5的行政区划调整思路,邢台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后,城市核心区将与邯郸市整合在一起,调整后的沧州市也与天津市整合在一起,承德市将于北京市整合在一起。这为进一步进行跨省域的行政区划调整奠定了基础。从图5可以看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邯郸市、石家庄市、定州市、保定市、“通州区+北三县”、唐山市、秦皇岛市沿弧形城市链排列。衡水市、沧州市和唐山市也沿弧线排列,两条弧线围成的区域是冀中腹地内行政区划调整密度最高的区域,图5中的区域X城市密度最高,在雄安新区引领下将会有更多的“子片区”快速发展,这包括以定州市为核心通过整合望都县和安国市形成的“定安片区”、“肃宁县+饶阳县+安平县”整合在一起形成的“宁安片区”,与雄安新区高效互动,其中“定安片区”成为保定市与石家庄市间联系的节点,“宁安片区”成为保定市与衡水市、石家庄市与沧州市之间联系的节点。雄安新区与京津形成鼎足发展格局,并将保定市与天津市连接在一起。这些行政区划调整虽然只是在市级行政单元内部进行,但为省域行政区划条件提供的基本前提。根据前文,行政区划调整意味着城市的空间支配能力的调整,也意味着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城市空间地域的优化,从根本上打破以行政区划为界线构建城市体系的传统思维,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构建城市体系的新的发展格局。京津冀区域内行政区划调整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京津的都市优势,并且将河北省的资源优势充分整合在一起,在京津冀大区域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分区+分步”的发展秩序,首先实现京津与近京津的河北省地区间的整合,围绕京津大都市形成由张家口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唐山市和承德市等连接在一起的城市环。而后在冀中腹地的区域X内形成“多中心+多节点”的城市体系发展格局,发挥石家庄的省会城市优势,在冀中腹地内构建起“石家庄第三极”城市团,与京津大都市形成鼎足发展格局,将京津大都市的辐射力引向冀南地区,拉动邯郸市和邢台市的发展,推动京津冀全域城市化水平的提升。 图5 京津冀地区行政区划调整概况 行政区划调整可以进一步理顺邻近行政区划间的关系,突破行政区划界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行政区划边界两侧往往会出现区域经济发展不对称问题。行政区划调整可以实现城市群的建设从行政型城市群向经济型城市群的转变,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聚合整合效应,使得城市行政区划交界处由“洼地”变为“隆起”。伴随着城市规模扩展,大都市聚集资源过程中的聚合整合优势逐渐降低,资源的边际效用在降低,单位不变资源上容纳可变资源的程度循序下降,这要求通过行政区划调整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在更大腹地内对资源重新进行布局。按照传统发展方式,资源一般会按照“摊大饼”方式由中心区向边缘区扩展,城市边缘区在城市化进程中会被边缘化。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要重视城市行政区划边界处节点中心地的建设,除了要通过行政干预将资源在行政区划边界处布局外,还要通过完善行政区划边界处的交通网络避免存在“断头路”问题,同时也要通过强化乡镇中心地或者发展基础较好的村庄,构建节点中心地的方式,在行政区划边界处构建节点中心地,在邻近的行政区划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将邻近的行政区划内原本分散发展的城市体系进行一体化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虽然主要是在市级行政区划内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但“空心拳头”的行政区划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需要进一步探索行政区划调整问题,建构跨行政区划的城市体系,从根本上破解行政区划不合理造成的一体化城市体系建设的障碍。二、城市规模扩展的经济理论支撑
(一)城市规模扩展过程中经济要素的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二)经济要素的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对城市规模扩展的影响
三、行政区划边界处“城市塌陷”变“城市隆起”的思路
(一)“分步走”构建“四层次”的次级城市团
(二)跨行政边界构建城市链
(三)行政区划边界的“城市塌陷”变为“城市隆起”
四、塌陷变隆起:跨行政区划城市团的构建对策
(一)跨行政区划以中等城市中心地整合乡镇中心地
(二)依托乡镇中心地构建城镇组团
(三)对接“断头路”以形成一体化的交通网络
(四)按照“分步走”秩序构建“边界产业链”
五、京津冀城市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行政区划困扰与调整对策
六、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