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山那一边

2020-04-24 00:33舒怡然
山西文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卡罗琳爱德华

1

参加葬礼回来后,瑞蒙像变了个人似的。他不愿意跟太太讲话,一个人待在书房里,盯着电脑发愣。

鸿鸽在书房门口踯躅着,瑞蒙一动不动的背影像是一道无声的逐客令,她端着刚煮好的咖啡,走来走去。瑞蒙不回头,她想他是故意的。他不可能听不见她的动静,即使他听力每况愈下,太太的脚步声于他还是耳熟能详的。

她站了一会儿,想他已打定主意,便默不作声地回到厨房,把咖啡杯放回到冰冷的大理石吧台上。她颓然地坐到吧台的高脚凳上,从通向阳台的落地窗透进来一缕晨光,映着她的脸。没抹粉底液的脸有些泛黄,没画眼线的眼睛轮廓暗淡,一件米白色睡袍松松垮垮地裹在身上,过肩长发凌乱地披散着,一副十足的邋遢女人相。半个月前她可完全不是这样的,简直可以说是判若两人。都是卡罗琳,她的死把一切都搅乱了,鸿鸽无法抑制地这么想着。

灶台上的热水壶嘟嘟地响个不停,她走进厨房,冲了一杯铁观音,茶是泡给自己的。自从五年前她搬进这座豪宅,一直是这样的模式,瑞蒙喝咖啡,她饮茶,两人相安无事。瑞蒙总是坐在她对面,边喝咖啡,边翻看当天的报纸。他还是坚守着老派人的传统,说是不能被E时代统统淹没。瑞蒙的咖啡杯孤零零地立在那儿,鸿鸽拿指尖触摸了一下,还温热着。她再一次端起咖啡,穿过起居室会客厅,一直朝书房走来。

“德芙吗?进来吧。”他终于开了口。她有点受宠若惊,轻手轻脚地走进去。

“谢谢,”他接过咖啡杯,喝了一口,抬眼看着她。他的眼窝深陷,看上去好像几夜未眠的样子。

“瑞,吃点什么吧,这样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

“啊,你看我这不是很好嘛。”瑞蒙说完,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概是动作太猛,他的身子摇晃了一下,鸿鸽伸手去扶他,他却挡住了她的手,“不用,我能行。” 鸿鸽赶紧缩回了手,已经不止一次了,他这么提醒她。虽然已经快六十岁了,他可不愿意别人觉得他老了,尤其是他年轻的太太。

“去阳台坐一坐吧?今天很凉爽的。”

“好,就听你的。”他跟着她,像个顺从的孩子。任性别扭闹完了,总得有个收场,他是懂得把握分寸张弛有度的。

鸿鸽忙不迭地把杯盘从厨房端出来,放到阳伞下的玻璃面桌子上。水果盘装点得很讲究,草莓猕猴桃哈密瓜大樱桃,一圈一圈地层层绽放,五颜六色争相斗艳。

瑞蒙拿了一颗鲜草莓,递到鸿鸽的嘴边,她犹疑了一下,还是张开了薄薄的嘴唇,他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几乎每次吃草莓,他都会重复这个动作,好像是必备节目。而她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伯爵家的苔丝,苔丝给她的感觉并不怎么好,她从未跟他提起過,她不清楚他是不是也在想着苔丝。想他也不会料到,一个中国女人的脑壳里竟然还藏着个苔丝。

这座房子坐落在社区最隐秘的一角,后院对着一大片农场,绿茵茵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际,远处是隐隐约约的山峦,山峦是无形的,看见的只是一道轮廓,但却像是一堵墙,把这世界隔成了两边。瑞蒙眺望着远山,看得出神,不自觉地轻轻哼唱起来。“到山那一边。”

“你有多久没唱这歌了?”鸿鸽站在他身后,瑞蒙转过脸,她盯住他的眼,那浅浅的灰色似一层屏障,一种疏离感油然而生,她不自然地把脸别了过去。

“我以前唱过吗?”瑞蒙似乎真的不记得他曾经唱过,或者曾经给她唱过。

“噢,上帝,你可真是好记性,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几乎每天都唱的。”

“哦,是吗?那我可太坏了。”瑞蒙咧嘴笑了笑。

“瑞,准有什么故事吧?不然唱个歌有什么坏的呢?”

瑞蒙伸开手臂,搂住了鸿鸽,“德芙(Dove),别胡思乱想了,我敏感的小精灵。”

“Dove”是他对她的昵称。第一次在中餐馆遇见做侍应生的鸿鸽,他便执意要送给她这个英文名字,“和平鸽”与鸿鸽刚好吻合,他十分得意自己的创意。从那以后,Dove就不只是个名字,还成了他的一份牵挂。从开始的每周一次,直至发展到每天必去,他心甘情愿地成了餐馆的“会员”客人,就是为了能多看她一眼。

痴心如同发酵剂,终于酿成蜜果。在那个阴雨连绵的感恩节黄昏,他把她拥入怀里,耳语般喃喃地问她,“Dove,你知道它的涵义吗?”她迷茫地摇摇头。

“Do You Love Me? Thats Dove.” 他给了她最长久最动情的亲吻。直到很久以后,每每想起,她依然陶醉于那个吻。

鸿鸽踮起脚,吻了一下他的面颊。“瑞,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不知道为什么。”

瑞蒙松开了鸿鸽,用探究的目光凝视着她。“你相信 reincarnate 吗?”

“什么叫reincarnate, 我不懂,让我去查一下字典。”

“算了,别费神了,咱们吃饭吧,咖啡和茶都凉了。”

鸿鸽抽了个空子,躲进卫生间,把那个词快速敲进手机的谷歌搜索,她一下子懵住了。

“转世”,瑞怎么会知道“转世”?他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难道他信佛了?这怎么可能呢?她的脑子被这一连串的疑问搅成了一团糨糊,猛一抬头,她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眼眶泛黑,脸色苍白,一副憔悴和疲惫的样子。她的背后还立着一个人,应该说是个模模糊糊的影子,那影子一闪便不见了。“哦,不!” 她大叫一声,吓得闭上了眼睛。又是她,卡罗琳!她根本就没有死,或许她从未离开过这间房子。

2

夜里,鸿鸽发起了高烧,吞下去好几粒泰乐都压不住体温飙升的气势,她感觉浑身像被一团烈焰包围起来,一直烧到骨头缝里,酸痛麻酥到了每一根神经末梢。昏昏沉沉地从一个梦境游荡到另一个梦境,恍恍惚惚地总有个人牵着她的手,她紧紧地跟随着。

他们先是在一片杳无人烟的野地里踟躇,不断地被一块块石碑绊倒,蹲下身一看,禁不住大惊失色,一块石碑上赫然刻着“卡罗琳·威尔森之墓”。她心中狐疑,怎么梦里也绕不开她,如魔咒一般的卡罗琳。那人又把她带进了一条巷子,巷子很深,一眼看不到尽头。走着走着,他却突然转过身来,紧紧地抱住了她。她急欲挣脱,可是手脚麻木得不听使唤。她想大喊,可喉咙像塞进了棉絮,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那人的胳膊越箍越紧,卡得她简直快要窒息了。

鸿鸽挣扎着一骨碌坐了起来,黑暗中看见瑞蒙躺在她身边,正握着她的一只手,鸿鸽下意识地把手抽了回来。“别怕别怕,是做噩梦了吧?”他紧紧地抱住了她,宽阔的胸肌紧贴着她的乳房。

自从一个星期前他的前妻卡罗琳去世,瑞蒙就没再进他们俩的卧房。每天他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直到深夜,拒绝谈话,拒绝陪伴。虽然是仲夏,可整个房子里的温度似乎降到了冰点。她想和他聊几句,缓和一下气氛。他却摆摆手,“去休息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一会儿。”

她越想越委屈,眼泪索性无所顾忌地奔涌而下。他可容不得她任性地哭,俯下身来,用舌尖吻去她脸上的泪痕,边吻边说,“还有多少,都流出来吧,我可怜的小鸽子。”

“这些天,你发泄够了吗?”她满怀幽怨地问。

“别质问,这样的口气可不好。咱们还是做爱吧,想念彼此,别的什么都不重要。”话未说完,他就吻住了她薄薄的嘴唇,那么有力深沉,让她透不过气来。她的双臂缠绕着他的脖子,身不由己地回应着他,身体的余热好似化成了一股岩浆,终于找到了出口,喷涌而出。黏黏糊糊的爱,说也说不清楚,脑子在爱的热度中,显得愈发混沌了。

鸿鸽并不是糊涂的女人,瑞蒙总是这么夸奖太太。至于他是不是一语双关,她不愿意往深处琢磨。她极少深思,尤其是对过去的事情,除非生活的窘境逼迫她不得不想。十六岁她就离开了家乡太湖,到了人人都向往的人间天堂杭州上大学。那时让她牵挂的人只有外婆,是这个江南水乡女人把她一手拉扯大的。还在很小的时候,她就不甘心地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她成了父母的累赘,人前人后总是碍手碍脚的。不管她多么花心思示乖巧,他们都不喜欢她。他们是自顾不暇,走着走着便山穷水尽了的那样一对,只有外婆是最心疼她的那个人。她暗下决心,要活出个模样来,才对得起外婆,也才能报答外婆。可怜的外婆却没能等到那一天,看她的外孙女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模样。

她喜欢活成什么模样,自己倒也不甚清楚。但她喜欢新鲜刺激的事情,讨厌庸庸碌碌地活着。来美国算是个奇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能拿上一本私人护照还是特权阶层的事儿。鸿鸽大学主修的英文专业助了她一臂之力,她人还没毕业,就给省外事局看重了。陪同领导出国访问作随行翻译,成了她的日常工作,往返美国就跟家常便饭一样。她终于找到机会留了下来,可留下来容易,混下去难哪。到这时她才猛然发觉,自己的英文专业连混碗饭吃都找不到门槛。无可奈何,只有一头扎进中餐馆打工。

就在这时,另一个奇迹不期而至,瑞蒙走进了她的生活,“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张爱玲真不愧是爱情寓言家,鸿鸽是张爱玲的铁粉,她不能不钦佩祖师奶奶的奇思异想。

第一次遇见瑞蒙,他手捧菜单,怔怔地看着她,脱口而出的不是菜名,却是一句“what a charming girl!” 她迎着他的目光,脸上没有害羞的绯红,却睁大了好奇的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个高大有着栗色头发的男人。他们的交流脱离了语言,彼此眼神一擦而过,却碰出了一连串的火花。他再也放不下这个迷人的中国女孩,几乎每天中午都跑到鸿鸽打工的餐馆。他喜欢看她明澈如水的眼睛,喜欢看她跑前跑后轻盈如燕的样子,这是后来他们亲密得如胶似漆时,他告诉她的秘密。很快她也知道了,瑞蒙是一家大律师所的合伙人,他的写字楼就在她餐馆的对面。

律师都是大忙人,更何况瑞蒙还是合伙人,他不可能每天来泡餐馆,可若是几天看不到美丽的鸽子,他会郁郁寡欢。等再见到她,顾不上眾目睽睽,他径直冲到她面前,一把握住她的手,“你,还好吧?这几天我没来的时候……”他的话语无伦次,听得她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

“别在这儿干了,我不忍心你听人家吆喝。”

“不在这里,我又能去哪呢?”

“到我的律师所,做我的秘书,成吗?”他祈求她。

鸿鸽低下了头。她需要身份,需要绿卡,没有这些,她一天都无法在美国待下去。

没多久,鸿鸽穿上了流行的职业女装,走进街对面的写字楼,她名正言顺地成了瑞蒙·威尔森律师的法律助理。

3

门铃响到第三声时,鸿鸽诚惶诚恐地走到门厅,打开门,外面站着的果然是瑞蒙的独子爱德华。他高个头,栗色头发和父亲的一模一样。他冲她礼貌地微微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自从她搬进这个家,他还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总是以微笑打发面对面的尴尬。鸿鸽比他只大几岁,充其量也只能作他的姐姐。年龄倒不是症结,他是越不过心理上那道坎儿,这个她懂的。

昨天晚上她听到他们父子在手机上通话,瑞蒙叫儿子过来,是想和他商量给母亲卡罗琳开追思会的事。爱德华从法学院毕业以后,去了纽约一家投行,子承父业本来就是顺理成章的。每次爱德华走进这个家门,鸿鸽都觉得自己马上变成了局外人。她看着他朝书房走去的背影,怅然颓然惘然,五味杂陈。

她在厨房转来转去,不知道该做点什么才好。猛然想起切好的菠萝还在冰箱里,她把果盘拿出来,摆在吧台上,那是她特意为爱德华准备的。瑞蒙说过儿子从小爱吃菠萝,每次爱德华回家来,她都会摆上一盘新鲜菠萝,像是奏响了迎宾序曲。可贵宾的眼神似乎从没注意那菠萝水果盘的存在,就像没在意她的存在一样。即便如此,她照旧要切菠萝,富贵家庭面子上的礼节少不得,不过最终都给瑞蒙一扫而光,他是替儿子领情的。

鸿鸽坐进会客厅的软皮沙发里,临窗而立的三角钢琴不再那么闪亮,琴的光泽被一层薄薄的微尘遮盖了。瑞蒙上一次弹钢琴是什么时候了,一年前吗?弹的曲子她至今都还没忘,她怎么会忘呢?就是他常常哼唱的那首歌。瑞的眼神沉醉迷茫,让她心里隐隐作痛。她想象这歌里一定隐匿着一段爱的故事。

有一个女孩,有一个男孩。

如果他们相遇,他们会找到一个快乐世界。

但她住在山的晨曦这一边,

他住在山的暮色那一边。

他们从未见面,他们从未亲吻。

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们错过了什么幸福。

因为她住在山的晨曦这一边,

他住在山的暮色那一边。

原先摆在钢琴上面的家庭合影,不知什么时候让瑞蒙拿掉了。她第一次走进这个家,使她震撼的不是这间豪宅富丽奢华的装饰,也不是静立在每个房间里那些酷似古董的家具摆设,却是那张三口人的合影,让她屏声静气了好一会儿。照片上的女人安详地微笑,那一定是卡罗琳了,瑞蒙跟她谈起过太太,一位小学音乐老师,比他大一岁,他们是高中同学。他们俩中间是童年的爱德华,五六岁的样子,眼睛像极了妈妈,平静柔和,宛如一汪湖水。照片传达出的静谧气氛,让鸿鸽觉得自己像是误闯了私家花园,想马上逃脱却又找不到出口。

这戏里戏外扮演什么角色,常常是身不由己的。尴尬的境地莫过于进退两难,她已经等了他七年了。每次他去她的公寓幽会,肌肤相亲之后,总是无法逃避那个令彼此窘迫的问题,“往下该怎么办呢?” 她做了他的私密情人,如若终究只是一朵无果之花,那所有的拥抱亲吻做爱不都成了逢场作戏?她还没有沦为欲望的囚徒,她想要的是名正言顺的身份。但在瑞蒙怀里,她就是他的情人,他需要的只是她的这一面。

“再等等吧,德芙,给我点时间,我答应你。”瑞蒙的话不像是虚幻的海誓山盟,他说话一向是算数的。她从来不敢催促他,不是她不着急,而是觉得那样只会适得其反。她默默地等待,反而给了他一种压力和自责,他对东方女人竟多了一层另眼相看。

可后来的峰回路转,却让她陷入永远的迷惑不解。她不清楚瑞蒙和卡罗琳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卡罗琳向瑞蒙提出离婚的。她以为卡罗琳会来找她的麻烦,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们的婚姻就像那艘泰坦尼克号,于瞬间崩裂后沉入海底,只留下破碎的冰片在海面上漂浮。

瑞蒙兑现了诺言,没过多久她便成了威尔森太太。可她心里并未踏实,至少没有预想的那么心安理得。瑞蒙很传统,婚后就让她辞去了工作,待在家里做全职主妇。可她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周围的邻居她一个都不认识,偶尔在街上散步碰到别人家的太太,那些女人们毫不掩饰满脸惊讶的神情,仿佛是她走错了地方。

那时爱德华已经大学毕业,正在申请法学院,他早就搬出去住了,很少回家。鸿鸽不喜欢一个人独守空房,这房子里弥漫着一股难以名状的气息,不管她走到哪儿坐在哪儿,那股气息无时无刻不紧紧地缠绕着她,让她难以喘息。她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在每一个角落,她无所不在。她坐在琴凳上,她就站在她身后,她掀开琴盖,她的手不由自主地在琴键上跳动,可她明明知道自己是根本不会弹钢琴的。她气急败坏地回过头来,大吼一声,“走开啊!”她被自己的失魂落魄吓住了。

瑞蒙劝她说,“要不然去上学吧,在家闲着太闷,会憋坏的。拿个法律硕士也好,我给你付学费。”她搂住瑞蒙的脖子,拼命地吻他,像个孩子一样,直到吻累了。瑞蒙又救了她一次,把她这只鸽子放飞了。那年秋天,她走进了美国大学校园,开始了兼职学生生活。

4

鸿鸽开着车,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儿。有爱德华陪着瑞蒙,父子交谈默契,她待在旁边,反倒成了多余的人。小时候父母就把她视为累赘,那道伤痕一直刻在心底。爱德华不愿意搭理她,挂在脸上的微笑那么勉强,她只好假装看不见。开始瑞蒙还努力打圆场,可儿子并不想买老子的账。爱德华回到家里不自在,瑞蒙自然会感到自责和愧疚。为了瑞蒙,她什么都可以忍。离开那间房子,就两全其美了。

平时都是瑞蒙开车,她很少记路。她开着白色宝马一路朝西,这条路她是熟悉的。盛夏的驕阳明晃晃地刺眼,她戴上了墨镜。路上车很少,两边的草坪被晒得发蔫,偶尔有几座房子看上去破旧不堪,年久失修的样子。又开了一会,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她记起来了,自己曾经来过这里。可什么时候来的呢?她搜肠刮肚地回忆着,是在夜里,她跟着一个人,游游荡荡地闯进了一片野地。她心里一惊,那是个噩梦啊。怎么光天化日之下,自己会闯入梦境,难道是白日梦吗?

鸿鸽握方向盘的手有些发抖,她迷路了。来回来去兜了好几圈,总是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她把车停在一条小路边上,摘下墨镜朝外一看,她吓得愣住了。怎么回事,这不是安葬卡罗琳的墓园吗?几天前他和瑞蒙才来参加过葬礼,她绝不会记错的。是什么力量把她牵引到这里来了,是神还是魔鬼?

极度惊怵攫住了她的心,“不,她的死和我没关系!” 她默默地重复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好像这样就能说服自己,让自己确信,让自己解脱。可她也听到了心底里的另一个声音,你敢肯定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吗?卡罗琳死于乳腺癌,她的母亲也死于乳腺癌,这是基因遗传所致,医学解释就这么简单。可事情果真这么简单吗?卡罗琳什么时候得上的癌症?有谁陪在了她的身边?

她的头嗡嗡作响,心像是给什么撕裂了一样。她把头趴在方向盘上,想让自己镇静下来。“也许,我应该单独去看看她。”这么想着,她又发动了车子。

等她终于找到了卡罗琳的墓地,却意想不到地看见了他们,瑞蒙和爱德华。墓碑前摆放着两大束鲜花,一束红玫瑰,一束白玫瑰。她远远地望着父子俩的背影,夕阳照在他们身上,照在寂静的墓碑上,也照在鲜红和洁白的玫瑰上。生与死,就那样被定格在一个画面里。鸿鸽静静地站在那里,默默地流下泪来。

回到家里,她直奔瑞蒙的书房,这是他的工作室,也是他最私密的地方。直觉告诉她,她想知道的秘密一定藏在这里。她坐在他的皮摇椅里,环顾这间书房。靠一面墙壁是紫檀木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摆满了各种书籍,宽大的写字台面对着两扇玻璃窗。举目远眺,草坪、农场、远山,一道道风景尽收眼底。她没有心思看风景,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想发现什么,她顺手拿起桌角上一个深褐色木盒,打开一看,原来这是一个做工精细的CD光盘盒,有金丝绒衬里,一张看似极普通的光盘嵌在里面。她小心翼翼地拿出了光盘,把它插进了自己的电脑。

“瑞,我把这张光盘留给你,也留给我们的儿子爱德华。我爱你们,愿上帝保佑你们。” 那女人的声音纯净又空灵,好像来自遥远的另一个星球。

鸿鸽屏住呼吸,一张张照片在她眼前飞转,她看见了她,活生生的卡罗琳,年轻时的卡罗琳,她和瑞蒙手牵手站在舞台上,他们在对唱,“有一个女孩,有一个男孩,” 卡罗琳落落大方,瑞蒙面带羞涩,背景音乐就是那首歌,“到山那一边”。

音乐像是一股湍流,在鸿鸽的身体里掀起一阵阵狂澜,从脑子飞流直下,带着一种粉身碎骨的力量,鸿鸽完全给击倒了。她没有想到,一个女人竟会以这样的方式,缠进男人的记忆里,不弃不离。那她鸿鸽算什么呢?她能满足的不过是他的欲望,他心里的天平,早就把她定位在那一邊,他以为那就是她这类女人想要的。

不知什么时候,瑞蒙站在了她身后,唤着她的名字,“德芙,德芙!”

她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他。瑞蒙瞥了一眼电脑上的画面,便明白了一切。他盯着她的眼睛,沉默了片刻,“是这样的,五年前她知道自己得了癌症,就执意要离开我。”

“所以你才离婚的,你们预谋好了的。”

“不,你错了,当时她并没有告诉我得病了。直到病重她才跟我道出真相,她受了好多苦。”瑞蒙低下头,眼睛湿了。

鸿鸽也低下了头。正是五年前,她走进了这个家,成了威尔森太太。欢愉与痛楚就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转了个个儿。

鸿鸽站起身来,捧着那个深棕色光盘盒,把它端端正正地放到了钢琴上。然后走到瑞蒙面前,“你也错了,真不该瞒着我,你,太看低我了。”

瑞蒙诧异地看着鸿鸽,不甚明白她在说什么。他走过来,抱紧了她。她没有挣脱,依在他怀里,喃喃地说,“不要等来世,不要,那样就太晚了。”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说这种话。

瑞蒙搂着怀里柔软的肉身,心里想的却是卡罗琳。这是个怎样的女人哪,直到死她都没有戳穿他,孑然一身去了山那一边。他倒真希望有“转世”,也好再给他一次机会。

没过多久,有人看见那个中国女人从瑞蒙律师的豪宅搬了出来,没有人再见到她的身影。

注:MorningSide Of The Mountain 是一首六十年代的美国流行歌曲。

【作者简介】舒怡然,著有散文随笔集《千万里追寻着你》。小说及散文发表于 《青年作家》 《鸭绿江》《散文百家》《新疆文学》,美国《侨报》《世界日报》,香港《文综》。曾获第二届全球华文散文大赛优秀奖,第二十二届美国汉新文学小说及散文佳作奖。作品入选多种文集。现居美国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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