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勇
(吉首大学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湖南 张家界 427000)
中国的山地户外运动首先在台湾发展起来,大陆地区的山地户外运动起步较晚,但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参与人数快速增长,短时期内掀起了山地户外运动的热潮[1]。受户外经验、自然环境、不完善救援机制等因素影响,驴友山难事件时有发生,据中国登山协会不完全统计,山地户外运动遇难的人数逐年攀升,至2009年呈“井喷”态势[2]。频繁发生的驴友山难事故引发了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热议。但是在研究领域,现有成果集中在户外产业发展、产品开发、学校教育、运营模式等方面[3-6],仅有林世行、周红伟、黄亨奋等从宏观层面涉足山地户外运动的安全立法、保障体系、防范管理[7-9],研究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以户外罹难事故为专题的研究成果还非常缺乏,很显然,目前的研究倾向不能反映社会公众基于微观层面的追责和归因诉求。基于上述认识,本研究拟以2008~2017年间的罹难者为对象,通过实证分析探索罹难事故的基本特征及其规律,既追寻罹难者足迹,又期望通过本研究为广大驴友合理规避户外风险提供理论借鉴。
本研究遵循重要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最终选取性别、年龄、发展阶段、季节、山地户外运动类型、组织形式、活动区域、装备、山地海拔、山难归因等10个项目为观测变量。鉴于部分观测变量的信息编码依赖编码者的主观判断,有必要界定编码依据,具体定义如下:
1)活动区域。将山难事件发生地按照我国东部、中部、西部的概念进行划分;
2)发展阶段。根据山地户外运动重大事件、罹难者事故及罹难者人数,将样本时间划分为酝酿期、发展期和平稳期。
3)组织形式。归纳出单独行动、自发组织、商业组织和专业组织4种形式。鉴于很难进一步精确细分亲友结伴、网友召集、俱乐部召集等不同组织形式,研究者以“自发”“非盈利”2个关键词将其归类为自发组织;政府发起的户外竞技、单位组织的拓展活动最终都要付费委托商业机构,因此归入商业组织;
4)山地海拔。依据海拔高度将罹难事故发生地分为近郊山地(海拔 800m 以下)、低海拔山地(海拔 801~2 000m)、中海拔山地(海拔2 001~4 500m)、高海拔山地(海拔4 500m以上);
5)山地户外运动类型:借鉴李红艳的分类观点[10],将山地户外运动分为娱乐型(垂钓、野营、近郊登山)、健身型(徒步穿越、野泳、骑行、低海拔登山)、探险型(溯溪、野漂、洞穴探险、中海拔登山)、挑战型(滑雪、拓展、滑翔伞、攀岩、高海拔登山);
6)山难诱因。将罹难事故的诱因归为4大类:自然因素(强风、冰雪、闪电、雷击、塌方、飞石、暴雨等);环境因素(悬崖峭壁、激流深潭、陡坡、密林等);人为因素(经验不足、计划不周、设备欠缺、技能缺乏、疏忽大意等);体质因素(高山急症、猝死、体衰、休克等)。
本研究由研究者和山地救援专家、资深驴友各一名构成样本编码组,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着手归集山难事件资料,共建罹难者数据库,然后独立开展样本编码,最终逐条比对合并。采用SPSS24.0进行样本描述和数据处理。
本研究共归集了2008~2017年间352起山地户外运动山难事故,获得510个罹难者样本。在罹难者样本中,男性有406人,占样本的79.6%,女性有104人,占样本的20.4%,男性为罹难事故多发群。在年龄构成上,以19~30岁、31~40岁两个年龄段为主,分别占样本的41.8%、31.4%。在季节分布上,户外罹难事故主要发生在夏、秋两季,分别有181人、198人遇难,占样本的35.5%、38.8%。在类型分布上,66人在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占样本的12.9%,258人在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占样本的50.6%,89人在探险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占样本的17.5%,95人在挑战性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占样本的18.6%。在区域分布上,分别有224人、218人在东、西部遇难,分别占样本的43.9%、42.7%,中部发生的户外罹难事故相对较少。在组织形式上,有320人在自发组织的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占样本的62.7%,表明自发组织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户外山难事故主要发生在近郊山地和低海拔山地,分别有124人、238人遇难,共占样本的71.0%。山难事件的直接诱因分类显示,308人由于人为因素而遇难,占样本的60.4%,说明人为因素是罹难事故最主要的诱因。
研究者(编码者1)邀请山地救援专家(编码者2)、资深驴友(编码者3)各一名构成样本编码组,以提高样本信度。由于罹难事故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全、记录模糊的情况,其中山地户外运动类型、组织形式、装备、山难诱因4个观测变量的编码较大程度上依赖编码者主观判断,因此,本研究重点考察上述变量的研究者信度和样本信度。在编码者独立完成样本编码后,研究者随机抽取70个罹难者样本进行信度检验。如表1所示,户外活动类型的平均相同度分别为(0.94+0.93+0.93)÷3=0.933, 样本信度为 3×0.933÷[1+((3-1)×0.933)]=0.977,研究者与其余编码者之间的平均相同度为 (0.94+0.93)÷2=0.935, 研究者信度为 2×0.935÷[1+((2-1)×0.935)]=0.966,运用同样方法测算信度,可知组织形式、装备、山难诱因的研究者信度为 0.991、0.899、0.872,样本信度为 0.994、0.930、0.911,表明编码结果完全可信,可进一步做数据分析。
表1 研究者、样本信度表
2.3.1 发展阶段与年龄、山地海拔、山难诱因相关性检定
表2卡方检验结果显示,山地户外运动发展阶段与罹难者年龄、山地海拔、运动类型之间存在着显著关联性,卡方检验值分别为 χ2(6)=35.532(p=0.000)、χ2(6)=45.423(p=0.000)、χ2(6)=44.241(p=0.000),对称度量 Cramer'ν 分别为 0.210***、0.314***、0.308***,说明相关程度达到显著水平。
在山地户外运动酝酿期,19~30岁的罹难者占7.4%(AR=2.8),显著高于19岁以下、40岁以上两个年龄段 (AR=-2.1;AR=-1.2),高海拔山地发生的罹难事故的占2.5%(AR=3.4),显著高于低海拔、近郊山地(AR=-3.0;AR=-1.9),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发生的罹难事故占3.5%(AR=2.1),显著高于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AR=-0.4),说明此阶段的罹难事故具有青年人在高海拔山地进行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的行为特征,反映户外精英的早期引领、示范作用;在山地户外运动发展期,31~40岁的罹难者占12.5%(AR=2.5),显著高于19岁以下、40岁以上两个年龄段(AR=-1.8;AR=-2.9),中、高海拔山地发生的罹难事故分别占 6.7(AR=1.9)、7.5%(AR=2.1),显著高于近郊山地 (AR=-3.6),探险型山地户外运动发生的户外罹难事故占7.3%(AR=2.4),显著高于娱乐型、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AR=-1.6;AR=-2.4),表明罹难事故中海拔山地转移,年龄层次也在延展,反映出山地户外运动的范围逐渐扩大、参与者日渐广泛的趋势。在山地户外运动兴起期,19岁以下、40岁以上两个年龄段的罹难者分别占4.9%(AR=2.6)、8.2%(AR=3.2), 显著高于 19~30 岁、31~40 岁两个年龄段(AR=-1.8;AR=-2.1),近郊山地发生的罹难事故占16.4%(AR=2.7),显著高于中、高海拔山地(AR=-2.0;AR=-0.2),娱乐型、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发生的罹难事故分别占 6.5%(AR=2.5)、24.9%(AR=4.8),显著高于探险型、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AR=-1.5;AR=-2.6),说明山地户外运动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真正具有了大众性质。
2.3.2 运动类型与组织形式、装备、山难诱因相关性检定
表3卡方检验结果显示,山地户外运动类型与组织形式、装备、山地海拔之间存在着显著关联性,卡方检验值分别为χ2(9)=31.631(p=0.000)、χ2(6)=46.192(p=0.000)、χ2(9)=251.034(p=0.000), 对称度量 Cramer'ν 分别为 0.296***、0.317***、0.497***,说明相关程度达到显著水平。
表2 发展阶段与年龄、山地海拔、山难诱因相关检定摘要表
在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中,单独行动的罹难事故占5.3%(AR=2.5),显著高于商业组织、专业组织 (AR=-2.1;AR=-1.2),未配备装备的罹难事故占5.9%,显著高于装备不充分、装备充分两种情况(AR=-2.0;AR=-0.5),近郊山地发生的罹难事故占7.3%(AR=4.2),显著高于低、中、高海拔山地(AR=-1.8,AR=-0.3,AR=0.4),表明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罹难事故具有在近郊山地发生、无装备、单独行动的行为特征。在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自发组织的罹难事故占35.9%(AR=3.2),显著高于单独行动、商业组织(AR=-2.6;AR=-2.0),装备不充分的罹难事故占30.6%(AR=4.9),显著高于装备充分的情况(AR=-1.7)。低海拔山地发生的罹难事故占30.8%(AR=6.1),显著高于近郊山地和高海拔山地(AR=-2.1,AR=-1.3),说明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罹难事故集中在低海拔山地开展的自发组织中,同时户外装备不充分。在探险型山地户外运动中,装备不充分的罹难事故占7.6%(AR=2.4),显著高于装备充分的情况 (AR=-3.1),高海拔山地发生的罹难事故占3.3%(AR=1.8),显著高于中海拔山地(AR=-1.6),但是在不同组织形式中未发现差异特征,因此,可以认为装备缺乏、不确定的环境风险是探险型山地户外运动发生罹难事故的主要原因。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一般由商业机构或专业组织运作,在中、高海拔山地进行,参与者装备精良且富有经验,但由于以挑战极限为目的,风险较大,所以检验结果显示,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罹难事故具有发生在高海拔山地 (AR=8.4)、商业组织运作(AR=4.5)、参与者装备充分(AR=4.6)等行为特征。
表4 山难诱因与活动区域、类型、山地海拔相关检定摘要表
2.3.3 山难诱因与活动区域、活动类型、山地海拔相关性检定
表4卡方检验结果显示,山地户外运动的山难诱因与运动区域、运动类型、山地海拔呈现显著关联性,卡方检验值分别为 χ2(9)=32.326(p=0.000)、χ2(6)=50.157(p=0.000)、χ2(9)=262.554 (p=0.000), 对称度量 Cramer'ν 分别为 0.321***、0.358***、0.269***,说明相关程度达到显著水平。
在自然因素引发的罹难事故中,西部占2.4%(AR=3.5),显著高于东部地区(AR=-2.2),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罹难事故占8.5%(AR=2.4),显著高于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AR=-1.6),高海拔山地的罹难事故占7.5%(AR=3.1),显著高于其他海拔山地,表明自然因素导致的罹难事故主要发生在西部高海拔山地开展的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中。在环境因素引发的罹难事故中,西部占3.1%(AR=2.8),显著高于东部地区(AR=-3.6),探险型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罹难事故占2.2%(AR=1.9),显著高于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AR=0.5),中海拔山地的罹难事故占6.4%(AR=2.7),显著高于低海拔山地,说明环境因素引发的罹难事故主要发生在西部中海拔山地进行的探险型山地户外运动中;在人为因素引发的罹难事故中,东部占25.3%(AR=4.2),显著高于西部地区(AR=-1.2),娱乐型、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罹难事故分别占6.3%(AR=1.8)、35.5%(AR=2.7),显著高于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AR=0.7),近郊、低海拔山地的罹难事故分别占 12.9%(AR=2.5)、32.0%(AR=3.4),显著高于中、高海拔山地(AR=-1.6;AR=-1.8),表明人为诱因导致的罹难事故主要发生在东部近郊、低海拔山地进行的娱乐型、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而体质因素引发的罹难事故在活动区域、运动类型、山地海拔上未表现出差异特征,表明体质诱因是一种普发现象,无规律可循,应该引起山地户外运动组织者、参与者的高度警惕。
2.3.4 其它观察变量的相关性检定
将罹难者性别与其它观察变量进行相关性检定,发现卡方检验值很小,对称度量Cramer'ν未达显著水平,这可能与女性驴友在山地户外运动中受到保护有关,弱化了罹难事故分布的差异特征。将罹难事故发生的季节与其它观察变量进行相关性检定,同样发现卡方检验值很小,对称度量Cramer'ν未达显著水平,说明不同季节发生的户外罹难事故在户外运动类型、活动区域、山难诱因等观察变量上均匀分布,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差异特征。具体数据表省略。
如表2所示,在山地户外运动的酝酿期、发展期、平稳期,户外罹难者由90人、183人增加到235人,罹难者人数显著增加。同山地户外运动发达的国家进行横向比较,2008年我国户外罹难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略低于欧美及日本,由于山地户外运动爱好者的人口基数正在急剧增大,而户外安全教育、户外救援体系在不断深入和完善,因此,户外罹难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实际不会大幅上升。纵向比较显示,酝酿期90名罹难者中,有18名在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13起罹难事故发生在高海拔山地,只有9名在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7起罹难事故发生在近郊山地,很显然,高海拔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发生的罹难事故所占比例较高。平稳期235名罹难者中,只有45名罹难者在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24起罹难事故发生在高海拔山地,但是分别有33名、127名罹难者在娱乐型、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分别有58、125起罹难事故发生在近郊、低海拔山地,结合表2调整后残差(AR)的检验结果,可以认为罹难事故在总体上呈现由高海拔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向低海拔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近郊山地娱乐型山地户外运动转移的趋势,这一趋势和欧美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百年山难史有相似之处,也符合山地户外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
山地户外运动发展阶段与罹难者年龄交叉分析可以发现(具体见表 2),在酝酿期90名罹难者中,有38名处于19~30岁年龄段,25名处于31~40岁年龄段,在发展期185名罹难者中,有77名处于19~30岁年龄段,64名处于31~40岁年龄段,26名处于40岁以上年龄段,罹难者年龄由中、青年扩展到40岁以上。相对来说,平稳期235名罹难者的年龄分布更为广泛,其中98名处于19~30岁年龄段,71名处于31~40岁年龄段,25名处于19岁以下年龄段,58名处于40岁以上年龄段,结合表2调整后残差(AR)的检验结果,可以发现罹难事故在总体上呈现由中、青年向边缘年龄延伸的趋势。纵观山地户外运动的发展过程,早期罹难事故集中在由中、青年专业登山运动员主导的挑战型山地户外运动中,其突破自我、挑战极限的献身精神对大众性户外运动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随着各个年龄层的爱好者加入到山地户外运动队伍中来,现阶段户外罹难事故明显向边缘年龄转移,将罹难者年龄细分可以发现,40岁以上年龄段共86起罹难事故,有41起发生在平稳期,19岁以下年龄段共51起罹难事故,大约一半发生在平稳期,反映出近年来罹难事故的新特征。由于边缘年龄段的爱好者属于山地户外运动中的弱势群体,或者户外经验不足,或者体能较弱,但是参与热情较高,因此,其户外安全应该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关注。
在本研究510个样本中,有320名罹难者在自发组织的山地户外运动中罹难,占样本的62.7%,成为山地户外运动罹难事故最为集中的组织形式。相关研究表明,目前大多数驴友喜爱以自发组织的形式参与山地户外运动[6],费用AA制自理,但是自发组织的“自发”和“非盈利”特征大大降低了组织结构性和责任意识,在领队、装备、应急预案等很多方面得不到保证,使户外活动面临领队风险、组织风险、管理风险和沟通风险,对于登山、穿越、拓展等高风险山地户外运动来说,其弊端显而易见。中国登山协会发言人张志坚博士曾明确反对网友自发召集的户外探险行为,认为“‘驴友’自发组织的这种松散模式,是探险事故的罪魁祸首”[11]。相比较而言,商业组织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和服务费,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提高,但是商业组织一旦发生罹难事故,很容易受到社会各界的批评,这可能与机构的盈利性质有关。也许将山地户外运动的组织形式商业化并非良策,但是组织结构化、落实责任、深度协作等提高风险规避能力的做法值得借鉴。
数据表明,有308名罹难者因为人为因素在山地户外运动中罹难,占样本的60.4%,主要集中在近郊、低海拔山地开展的娱乐型、健身型山地户外运动中(具体见表4)。在资料建档和信息编码中,研究者发现绝大多数的罹难事故无法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纯粹由自然因素、环境因素导致的罹难事故并不多。正如一位驴友所言,每一个罹难事故的背后都有人为因素的存在,对此,研究者只能以“无知者无畏”痛表惋惜。人为因素可以概括为麻痹大意、无安全意识、缺乏户外经验、计划不周、管理不当等10多个关键词,但是,背后的深层原因又是什么?研究者认为关键是缺乏科学的户外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包容性,但是文化输出机制不健全,这造就了民族旅游性格中稳健、内敛的原生特征,在经历了近百年的转换以后,中国人不再缺乏勇气,却忽视了科学户外精神的培养,这种缺失导致山地户外运动朝向无序、浮躁的方向发展,催生了很多人为诱发的“不可思议”的罹难事故。一位资深驴友在指出“2.12”泰山山难6大人为低级错误后,提醒广大驴友“要懂得敬畏”[12],这给予了户外罹难事故一个很好的诠释。对于户外安全来说,或许加强户外培训、健全户外立法、完善救援机制等都只是外围工作,培养人文情怀和科学的户外精神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