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评论员
近期,公益众筹平台频频上新闻。比如,广东中山一名女子伪造子宫癌病历,在水滴筹上诈骗四万多元,目前已被刑拘。
再如,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水滴筹地推在扫楼扫病房劝病人立项时,与轻松筹地推窄路相逢、发生冲突,前者因殴打后者被拘留12天。
这两个平台,狼式地推,横扫各大医院,数次引发争议。地推本是商业公司为了抢夺市场的常见玩法,激励一般靠的是拉到新客户、产生销售额的提成或奖励,这两个平台对地推的激励是什么?爱心与公义,抑或是其他?平台一手推进的狼式地推下,又如何对地推拉来的申请人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公益众筹平台,顾名思义,就应该姓“公益”,绝不应以公益为名义与幌子,一方面顶着道德的光环、享受众人的礼赞,一方面暗中掺杂着商业利益或把公益做成了一门生意,肆意收割公众的爱心,这本质上是极度的不诚实与欺骗。如果要做商业公司,就请光明正大地做,诚实营利。如果公益中有涉及商业的部分,也应该及时透明公之于众。公益是善,商业也是善,但以公益之名行商业之实即是大恶。
这个世界上存在境遇悲惨、需要帮助的人,公益平台存在的本然意义是把这样的人甄别出来,让公众的爱心一起改善他们的处境、让世界变得美好一些。
就大病救助而言,这样的人首先应该是真的患了大病,所患的病应在正规医院治疗,有成熟、适宜的治疗方案;有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应该先用上;需要自费的部分,应该先使用自己与家庭的收入与财产;确实需要求助,如果有成年子女,成年子女首先应承担扶助的义务;当这些手段都用尽之后,才可以向社会公众求助,绝不能财产给自己或子女留着,让陌生人负责治好自己的病。
而要做到这一切,除了求助者应该在平台逐一披露、供公众监督之外,平台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审核义务。决不能一方面个人虚构或夸张,一方面平台放水、闭着眼睛说过过过,只为赚取手续费或通过推销保险或其他产品让“公益流量”变现,甚至派地推使劲做高“公益流量”,把“造惨”“卖惨”做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如果平台一味放水,求助者鱼目混珠,甚至骗子也来捞一票,受愚弄与欺骗的次数多了,公众的爱心也会慢慢变凉,反而堵塞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求助之门。
真正的公益平台,应该致力于用爱心、用技术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找出来,永不辜负公众的信任。把公众的爱心当唐僧肉的,乃是“披着袈裟的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