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今年清明节假期,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300多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0月底,全国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70万起,查处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0多万起。
值得注意的是,违法行为人酒驾醉驾之后找人顶罪现象,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
醉驾顶包危害严重
4月1日晚,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塔亮起“抗疫英雄王烁”的致敬字幕。
王烁生前是广东支援湖北荆州医疗队队员、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评价所主管医师。3月13日傍晚,他在荆州走访查看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时被一辆疾速行驶的面包车从后侧撞倒,因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经警方调查,驾驶面包车的司机黄某被检测为醉驾,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黄某予以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对其实施逮捕。
疫情暴发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
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赵书鸿观察,我国一直对醉驾违法行为保持从严查处态势,但查处醉驾行为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导致实践中醉驾行为人找人顶罪现象屡有发生。
根据公开信息梳理,最新一起判例由河南省宝丰县法院作出。2019年1月5日,宝丰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代某驾驶机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和拖拉机相撞,导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代某让村民李某到达现场。李某根据指使,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一直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识破李某顶包一事,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今年3月底,宝丰县法院当庭对李某一案作出宣判,以李某犯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自2014年以来,此类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呈不断攀升趋势,截至2019年年底总计有59起案例。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案例出现。
赵书鸿发现,这些案例,有的发生在父子之间,父亲让儿子顶包,或者儿子让父亲顶包;有的发生在夫妻之间,多是丈夫让妻子顶包;有的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亲戚朋友顶包。“相对而言,还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较轻。”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坚卫对记者称,对醉驾的危险驾驶行为冒名顶替,严重侵犯公共安全,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还妨害国家的司法秩序,须依法予以严惩。
顶包案以包庇罪刑事处罚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4年8月10日,陕西省泾阳县居民王某酒后驾驶轿车,在马路上将骑自行车的苏某撞伤后驾车逃逸。王某肇事后逃回其岳父家中,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其父亲王某某,王某某将肇事轿车开走。次日,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安机关调查时,王某某谎称是自己开车肇事,后来在公安机关讯问下,如实交待了自己出于父子关系向公安机关撒谎的事实。本案侦查期间,王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亲属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王某某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在得知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儿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2014年12月19日,泾阳县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宝丰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人都有侥幸心理,对于醉驾者来说,觉得发生事故时场面比较混乱,让人顶罪能够蒙混过关,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在调查醉驾时很容易识别醉驾顶包情况。
今年2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交警就查处了一起醉驾顶包案件。当天,一名男子称自己开车与另外一辆车发生刮擦,对方驾驶人酒后驾车。交警到达现场后,报警人指认是男子魏某驾驶车辆,但魏某予以否认,同车人黎某承认驾驶车辆发生事故。
交警经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魏某在事故发生时从驾驶位下车,血液检测结果是酒精含量超標。在证据面前,魏某承认自己无证且酒后驾驶,为了逃避处罚,魏某便让黎某顶包。最终,交警认定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黎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接受采访的专家们建议,对于醉驾顶包现象,最高司法机关可以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案例,指导各地统一尺度办理此类案件,警示或震慑违法行为人和顶包者,消除个别人的侥幸心理,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秩序。
(摘自《法制日报》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