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东
摘要:融资约束已经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在分析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现状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资金支持状况后,从中探讨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困难的因素。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信贷融资的支持与经验,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开拓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等三种方式创新融资路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关键词:信贷融资;供应链金融;质押融资;金融租赁
随着信息技术的创新,各国开始意识到高新技术的重要性。高新技术也因此形成并得以迅速发展,其动力是社会需求。高新技术一开始便与科学理论紧密相连,共同发展。在这种趋势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出现,不仅加快了技术创新研究与发展,而且加强国家的经济发展。为了占据21世纪的经济发展的优势,世界各国开始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寻找突破点,将它作为自己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内容。
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总量超过7000万家,在中国企业比重中占到了97%以上。65%的发明专利和80%的新产品均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为缓解就业、加速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发展中小企业、缓解资金需求压力仍然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难题。因此,更有必要创建一个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体系,将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状况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现状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發展成国民经济中一支最具活力的主力军,为国民经济技术创新带来了鲜活的血液,发挥强大力量。秦汉锋(2001)认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渠道少而且不够完善,在信贷融资市场上地位较低且比较弱势。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度一直呈上升趋势,但还存在不足之处。胡艳辉(2011)认为,规模偏小、渠道单一、融资难以及融资成本高这几个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仅有6%的小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已达到30%,另外,超过70%的中小企业取得的贷款高于基准利率。
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现状
根据近几年的中国技术产业统计数据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科技水平也与之增强。但由于企业数量的增长,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刘兢轶等(2019)认为,我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的并不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想从中融资有一定的困难,融资的渠道还较少,银行贷款是目前科技型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方式。
我国的科技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的科技水平在这个全球化的世界并不占优势。中小企业刚刚步入市场,还需要时间和精力进行开发与研究,但现在人们对科技型产业意识不够强烈。由于受资金限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究与开发上没有足够资金支持就难以进行下去,会使我国高科技产业竞争力下降。从全国范围来看,取得资金支持是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2.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现状
赵鹏(2011)发现,大型商业银行往往会以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抵押资产为由拒绝给中小企业资金支持。仅有部分中小型金融机构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出发,对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客观评估其企业信贷需求和信贷风险,在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总而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路径受到约束。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约束分析
1.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创新不足
张忠华(2016)认为,银行往往以盈利为目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为防止在信贷上发生风险,银行设立一些信贷要求会使中小企业无力完成从而尽量减少信贷带来的损失。商业银行受传统思维方式和业务运作模式的影响产生经营思想上的误区,商业银行依然愿意将大规模的信贷融资投向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客户类别复杂且分散、规模小且贷款数额小、经营稳定性差,因此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信贷工作并不能将其作为项战略性业务。从效益上来讲,银行更愿意给大企业进行信贷融资。
目前,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创新不足,还未开创出能够完美解决中小企业信贷的方法。因此,商业银行便把中小企业看成 “散小差”客户,不重视中小企业的信贷。
2.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
第一,中小企业规模小,综合素质低,抗风险能力弱。我国科技型企业自身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产业结构不合理,科学技术水平低等。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正确认识自身结构,员工个人素质不高,没有好的核心技术和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这些都会使中小企业内部运行混乱,经济效益变低,不利于企业的经济发展。
第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状况不能完全公开,金融机构监管难度较大。更重要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吸引一些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员,无法建立适合企业的资金管理体制,所以在资金的使用数额上难以正确评估,会存在许多资金管理问题漏洞。正因如此,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从账面数据中核实和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信息,增加了银行贷款的审查信息难度。所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自身利益的安全和保障不愿放贷给中小企业。
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可以用来进行抵押担保的优质资产较少。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企业贷款时必须要用固定资产抵押,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降低自身风险考虑所做的规定。而在我国,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少之又少。
3.缺乏健全的社会担保体系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担保机构在发展上还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而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降低银行贷款的一定风险。但是,现在许多担保机构自身还存在一些限制其做担保服务发展的问题,第一,在资金方面,企业所需资金来源过于单一且渠道较少,仅靠政府的拨款难以维持企业的资金运行;第二,风险无法合理的进行分担,风险承担机制不够完善。在我国,贷款损失全部由担保机构来承担。在国外,企业出现的贷款损失,有担保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数额比例来进行分担,不仅加大银行对贷款的认真度,而且降低了一些担保机构的资金压力。第三,我国的中小企业贷款并未有法律依据。我国现阶段主要针对担保机构的法律是《担保法》,该法律没有提到关于对中小企业贷款制度。现阶段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属于中小企业担保法的法律,来详细规定关于资金来源、风险、分担担保等问题。
二、国外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支持经验和启示
(一)美国
硅谷是世界上最大、最密集、最具有创造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之地。作为世界科技型企业的鼻祖,硅谷拥有自身强大的素质,强大的科技团队和创新精神。然后,外部的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是硅谷能成为世界巅峰的重要因素。其中,有名的硅谷银行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支持,为美国的科技型企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方面,他们有自己特殊的制度与经验。充足的资金支持为科技型企业解决了发展的后顾之忧,在成功之后,银行自身亦可获得丰厚的利润。
硅谷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的经验丰富。第一,硅谷银行找到了正确的投资的科技领域。硅谷银行主要的投资对象是网络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科学创新等领域。在给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之前,银行必须确认该企业是否有风险投资的支持,同时,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要求得到企业某段时间的权利作为发生风险的补偿。第二,在美国,风险投资是银行考虑是否进行贷款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风险投资拥有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会将这些知识提供给中小企业,硅谷银行也正是看在这方面的优势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合作之后双方可互惠共赢。在美国,大约50%的企业在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同时,获得了硅谷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支持。第三,处于起步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能获得担保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硅谷银行允许中小企业用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常运营获得利润后,还可将应收账款进行抵押融资。
(二)日本
1.日本创新二级信用担保体系
在日本,为了分担和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同时又能帮助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日本政府在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同时还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构成了二级信用担保体系。这种担保体系下,担保机构主要由银行、大企业等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而信用担保协会则是由地方政府和一些公众团体组建成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更重要的是,使用这种信用担保项目的过程中,该项目还能获得信用担保公库的再次担保,分担该项目的担保风险。
日本的信用担保体系独特之处就是可以有效的分担担保风险。一旦某中小企业经营不善不能按时还款或者面临破产无力还款时,信用担保协会便会为其清偿,当然这种清偿不是由信用担保协会100%承担,而是信用担保協会和信用担保公库按3:7的比例进行分摊偿还,大大的降低了机构分担压力。若地方信用担保协会追回之前的企业所欠贷款,则信用担保公库损失的70%款项需要补齐。在这种运营模式之下,可以有效的降低融资贷款所带来的风险,对信贷融资机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大的作用。
2.个性化的金融产品
早在1995年,企业没有可以抵押的传统担保物,投资银行便不会为其进行融资贷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日本政策银行便提出可以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担保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有很多,例如企业产品的专利权、产品商标权、企业拥有的独特计算机程序、文学作品等。正是这种方式的推广,银行所代理的业务越来越多,为银行业务带来了很多利润。
(三)启示
从国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经验来看,要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必须要有属于自己国家的信贷融资创新。通过国外典型融资,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融资路径创新。
1.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融资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拥有的不动产比较匮乏,绝大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如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但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协同推进机制等,从某种程度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路径的拓展。此时,需要国家出台相应政策改变传统的信贷融资质押方式,允许接受无形资产质押资产。我国也可以大胆的进行尝试,大力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融资。
2.开展银行金融租赁业务
创新信贷融资业务和开展银行金融租赁业务,二者都有助于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的发展。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资金的限制,而没有足够的能力将自己的科研产品投入生产。此时,银行就可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金融租赁业务,如此便可解决融资问题。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了很好的发展,双方都可以获得利润。
3.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
金融创新离不开担保体系的支持,尽管在创新金融业务和采取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方式下,可以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但是给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要比给大企业贷款风险更大更多。因此,要从根本解决问题,就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积极性,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日本的二级担保体系采用信用担保协会和信用担保公库共同承担融资风险的措施,以及意大利的互助担保制度规定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承担风险,不仅降低融资成本,还可以分散担保风险压力。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创新路径选择
(一)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融资服务模式,是为了实现上游和下游企业直接相互合作,同时也可以给中小企业提供动产抵押以及信贷融资等服务业务,既可帮助中小企业得到银行贷款,又可降低企业贷款的风险。在这种业务之下,企业运营链条稳定且资金流转顺畅,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信贷业务。
1.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特点和优势分析
第一,供应链金融业务实施“1+N”模式。这种模式是指以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用自身的优势来帮助一条供应链上的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贷融资。“1+N”模式有两个非常显著的优点,一是用自身良好的信用优势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给予他们资金上的帮助;二是由于核心企业的帮助,致使一条供应链上的融资资金流转便利且顺畅。“1+N”模式下的供应链,大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相互帮助,稳定了供应链,发展了供应链业务。
第二,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方式更加全面客观。传统的融资风险评估是从中小企业自身来进行估计,而供应链融资则是用新的角度来分析企业信用状况。在这种方式下的供应链金融,不局限于中小企业自身片面角度分析,而是从全面客观角度进行评估信用风险。
第三,以真实贸易为前提,对信贷产生的风险可以进行有效地控制。供应链金融评估都是按照真实的过程中存在的贸易,将这些产生出的预收、存货、应收账款作为银行可接受的抵押物。利用核心大企业良好的信用状况和雄厚的资金,扶持下游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获得,因此,大企业的信用状况是整个供应链的核心。
2.发展供应链融资措施
(1)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
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创新业务,它在解决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困难的问题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政府应大力的支持该项业务,且该业务必须有其自身的政策。政府部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入手,第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可制定与该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可以防止融资混乱,保护各方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第二,以真实贸易为前提,对信贷产生的风险可以进行有效控制。
(2)提高银行风险防范能力
虽然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降低贷款风险,但是并不代表贷款风险可以完全避免。所以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首先银行要不断的对质押物进行价值判断,根据市场价格不断调整,降低市场风险;其次,银行要与市场上的物流企业加强合作,发挥各自所长,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
(3)商业银行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
首先要抛开传统陈旧的观念,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业务,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其次,信用评估方法需要创新,应该从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考虑和评估,同时还要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最后,银行还要根据企业来制定相应的具体流程,不仅适应供应链金融模式,还给银行带来稳定的经济效益。
(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1.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风险分析
(1)知识产权保值风险
知识产权存在期限限制,在很多情况下,知识产权在未到期之前已经失去价值。相反,一部分知识产权有潜在价值,可能还未开发就被消费者所关注。因此,知识产权在很大的因素上受到时间的限制。在不断变化的时代和不断创新的科技之下,知识产权保持其价值十分困难,保值风险较大。
(2)知识产权评估风险
法律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等都会影响知识产权评估,这些因素都会致使评估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某些评估机构存在利益驱逐,在评估过程中又缺少完善的监督措施,从而导致评估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不公平的判断和评估。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外部环境不成熟
首先,没有专业的人才。评估不仅需要财务管理知识还要有专业的评估能力,对评估人员的自身硬件要求严格。其次,大多数担保机构只为一些能力强传统劳动型的企业担保,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存在歧视现象。目前我国的科技水平不够发达,担保机构的能力较弱,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2.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模式的措施
(1)建立相应的政策性机构
建立政策性机构可以分散风险。对于一般的担保机构由于担保和評估能力较弱,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业务也不够了解,因此,不愿接受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但由于国家支持和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中小信贷融资有了坚强的政策保证。政策性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完全支持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
(2)引入专业的中介机构
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业务者必须拥有很好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管理、变现等,因此,若没有良好的专业水准或者参加过专门的培训,很难完成该项业务。而我国正是缺少这种有个丰富知识产权融资经验的机构,可以向国外学习,成立专门的中介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专业评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三)开拓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业务是指承租人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选定设备,租赁公司(出租人)在市场上购置该指定设备,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一种业务活动。金融租赁业务在国外是一项重要的融资方式,是现代信用模式与传统租赁模式结合出的产物,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为特征的信用活动方式。
1.金融租赁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优势
金融租赁业务与传统的融资相比,有其独有的特点,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降低融资的成本、推动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发展。
(1)金融租赁业务可以降低融资风险
与普通的信贷融资相比,金融租赁业务对于风险控制方面存在明显的优势。金融租赁业务能够把控企业资金的来龙去脉。对于企业的各项贷款,商业银行虽然有严格的监控流程,但依旧很难控制企业的资金的来龙去脉。设备的所有权属于金融租赁企业,而融资的企业只有设备的使用权,还必须交付定期使用费。其优点在于一旦融资企业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问题,可以与金融租赁业务机构进行协商进行方案调整。
(2)金融租赁业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金融租赁业务可以使业务程序简单化,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成本和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速度。更重要的是,金融租赁机构在设备的选择购买和融资租赁方面有更好的专业能力,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经验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和选择设备。另外,金融租赁机构的人脉广,客户多,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
2.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的开展
(1)不断创新租赁方式
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市场,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状况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让中小企业可以了解并且接受金融租赁业务。金融租赁业务为了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创新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不仅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困难问题,还能让企业得到发展经验,实现了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共赢。
(2)政府支持金融租赁业务
在我国,金融租赁机构发展并不完善,相应的租赁业务也不健全。此时不可缺少的是政府的支持,政府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对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优惠,给企业融资补贴政策等。目前我国的租赁机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容易造成融资混乱,阻碍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3)完善金融租赁市场
控制融资市场风险并且加快业务的发展需要完善的金融租赁市场,建立信贷体系,准确地判断融资风险。另外,建立完善的金融租赁市场可以为承租方提供设备回收和变现问题,尽量减少租赁机构的损失,降低融资租赁风险,促进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
四、结束语
国外的金融业务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以及担保体系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我国应该结合科技型企业以和银行的实际情况,在国外的经验支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融资路径,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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