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传统文化渊源探析

2020-04-22 20:37李鹤鸣
西部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化

李鹤鸣

摘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根和中国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和合思想和“天下为公”思想等都蕴含着丰富的协商因子,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文化渊源和实践基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积极发掘传统文化中的优质基因,找到与当前社会发展现实需要相适合的表达方式,充分发挥其现代生命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传统文化;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20)01-0025-03

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根植于中国发展的历史和实践,具有鲜明的本土性特征。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发展史上,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几经沉淀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模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行追根溯源,有利于深化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的认识,对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

一、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在中华文明的发展史上源远流长。在中国古代,随着社会变迁和人理性思维能力的提高,一批思想家和统治者愈发认识到人民群众在社会演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民为邦本”“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等一系列民本思想,为我国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源。首先,民为邦本。民为邦本强调“民”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传统思想认为,民众是国家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必备要素,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荀子云“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荀子·王霸》)便是意识到了民众关系到一国生死存亡。其次,民贵君轻。民本思想认为“君”应为“民”而存在,君权的巩固需要得到民众的拥护,君主地位虽由天而定,但“天”赐予君主权力以“利民”为前提,君主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就要获得民众的肯定。唐太宗曾提出“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1]20意思是君主只有做到“爱民”,才能巩固自身统治,如果没有道义就会遭到百姓的抛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民众对君权的规约。最后,政在养民。人民安定幸福是君主的基本责任也是国家的职能所在。《尚书》中提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要求统治者在保障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也要注重对一国民众的精神教化,只有当民众的物质条件和自我人格都有所提升的时候才能维护国家安定。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突出特征,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它继承和超越了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强调协商于民、协商为民。首先,坚持协商于民。从单纯的政治领域协商扩展到“政治—社会”领域的二元协商结构是近年来我国协商民主发展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制度的稳定和发展依赖于对广泛群众政治参与的吸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吸收“以民为本”的核心思想,更加突出强调将人民根本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容纳所有与政策相关的群众有效参与到协商决策过程中,增强了协商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层性,使人们超越不同社会地位和文化背景平等协商,保护了少数弱势群体合理利益诉求。同时不同观点间的相互交流和取舍也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理性批判能力,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包容性,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注入新活力。其次,强调协商为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协商内容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对协商客体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这一转变既与我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要求相契合,也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时代性和现实性的体现。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协商客体的充分延展使每个公民都能参与到涉及对自身具有约束力的公共决策中,努力实现讨论和决策公开性的最大化,有助于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形势的掌握,推进相关政策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协商客体的广泛拓展也将为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合作途径,促成二者互惠关系的建构,进一步加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夯实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

二、和合思想

正如《和合学》中所说,“和合”作为一种理论思维形态,是指“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中诸多形相和无形相的相互冲突、融合,与在冲突、融合的动态变易过程中诸多形相和无形相和合为新结构方式、新事物、新生命的总和。”[3]58以“以和为贵”和“和而不同”为依托的和合文化体现的多样统一和动态平衡与协商民主倡导的包容差异基本精神相契合。首先,以和为贵。“贵和”是和合文化中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和”即和谐,它不仅意味着和谐的状态同时还代表着一种秩序。《论语·学而》中提到“礼之用,和为贵”,为了实现不同事物间的和谐,古代社会以“礼”作为规范社会成员的尺度。在“礼”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社会秩序,使人们各安其位以维持社會和谐稳定。但“礼”只是外在的制度规范,具有强制性,要达到整体和谐更需要提高人们内在的精神境界。因此,孔子提倡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做到“推己及人”,尊重他人。通过个人道德的自律实现人际和睦。其次,和而不同。儒家思想强调“和”并不是否认矛盾和冲突的存在,而是在承认差异和矛盾的基础上达成“和”即做到“和而不同”。关于“和”与“同”的争辩,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末年。《国语》中史伯提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认为只有存在差异的事物间的“和”,才能产生新事物。如果只追求简单的同一,新事物则难以生成。孔子将“和而不同”延伸到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中,作为区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和而不同”强调事物在承认差异的相互关系中才能得以发展,只有承认差异才可能达成“和”。但同时这种“和”并不等于简单的“同”,是在处理问题时既要尊重他人意见也要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强调多元基础上的统一。和合文化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不仅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同时也成为人们代代相传的一种思维习惯,其中蕴含的协商思想是我国协商民主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文化根基。

当前中国社会呈现出多元性和复杂性,人们经济水平、生活环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所难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使各个利益主体在促进公共利益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不同利益间的相互妥协寻求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坚持在“不同”中求合作,尊重多种差异性观点,坚持“求同”中“存异”,体现出互惠性和平衡性的统一。和合思想中“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协商精神迎合了当前现代多元社会的发展需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作为对当今多元社会的有效回应,批判继承了优秀的和合文化传统,并对其进行了创造性发展,是和合文化中的协商因子在当代的自然延伸。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个不断演进和发展的过程,和合文化作为我国协商民主发展的文化源泉和实践基点,更加凸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优越性,从根源上划清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的本质区别,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生性的重要体现。从理论基础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和合文化为依托,讲究“兼收并蓄”,通过有序合作、沟通达成共识,既保证群众的广泛参与同时又通过有序协商保证了协商效能,体现出效率和公平的统一。而西方协商民主则是建立在以“竞争”为基础的个人主义文化背景下,私人化倾向严重,在一定程度上与强调公共利益的协商民主精神相背离,容易沦为政党竞争的工具,降低协商效能。从实践基础上看,西方的协商民主是在多元文化冲突和政权合法性危机大背景下,作为选举民主的补充而被动产生的。中国协商民主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传统协商思想中孕育,由统一战线的创新性实践发展而来,是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实践经验总结的结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使群众广泛参与到协商程序的各个环节中,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共同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制度特色,展现了无可比拟的制度优越性。

三、“天下为公”思想

自《礼记》以降,“天下为公”思想在中国存在已有数千年之久,最初体现为儒家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美好愿景,而后经历代思想家、政治家不断丰富和发展,逐渐内化为中国人的心理认同。它既是中国古代社会内聚力之源,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价值之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是“天下为公”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初现,儒家认为在未来“大同”社会人们可以通过政治上的君民共治和经济上的均贫富达到“天下为公”的境界。孟子提出“得丘民而为天子”(《孟子·尽心章句下》),将君权的合法性和民众联系在一起,开始体现出公天下的人文主义色彩。法家将“公”与“法”相结合,主张立君为公,既为君权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同时也试图对君主的统治进行规约,奠定了公天下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到了明清时期,公天下思想逐渐出现了超越为君主制庇护的迹象。直到近代,孙中山先生吸纳“天下为公”的思想,提出民权主义,强调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彻底超越了君主专制的统治思想,使公天下思想开始具有民主的内涵,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也未能将全体人民利益作为国家统治的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将人民群众摆在首要位置,从实际上保障了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夯实了社会发展的群众基础。其次,“天下为公”思想强调以公为义。公平是“天下为公”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天下为公”思想认为君主要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确保对民众的公平、公正来保证国家的公共利益得以实现,才是合格的君主,反之则是谋私,民众就有权替换君主。随着时代发展,“天下为公”的思想开始由强调君主的作用逐步转向强调民众对国家的主要作用。明清晚期,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鼓励天下人都应以国家大局为重,共同承担起治理天下的责任,体现出对国家和民族崇高的历史责任感。“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在中华文化中一脉相承,体现出高度的社会认同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价值之源。

在利益复杂和文化多元背景下,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全体人民只有发自内心从国家和社会整体出发,限制有损于他人和公共利益的私利,才能促成全社会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保证每个利益相关者平等参与,同时也要求公民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合理让渡自身利益,承担公共利益的责任,做出符合长远、整体利益的决策。“天下为公”思想虽源自于古代思想家对社会发展的美好愿景,但其中体现的政道与治道平衡的协商精神与当代协商民主发展要求相契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天下为公”思想一脉相承,体现出公共性与合法性的有机统一。其次,“天下为公”思想中强烈的集体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为社会成员政治责任感的提升和现代理性公民的培育提供了资源,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内在一致性由于受到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出现了同质性向异质性的转变,人们面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现代化与民族化的多重矛盾心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认同危机。在国家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人们之间共识的达成是健康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础,人民群众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内生力量,协商过程中公共决策的达成要基于人们共同的政治责任感。“天下为公”思想中蕴含着“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的强烈家国意识,强调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部分,有助于政治共同体的价值整合,平衡当前社会多元杂糅的政治心理,是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价值之源。

四、结语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现阶段与我国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民主形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尊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有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历史传承性,中华民族独特悠久的传统政治文化是孕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生性根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是对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应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文化自信”,不断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优秀的治理理念,找到其中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相契合的、具有现代生命力的合理因子。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要求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结合,建设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相适应的先进政治文化,维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吴兢.贞观政要[M].长沙:岳麓书社,1991.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

[3]张立文.和合学——21世纪文化战略的构想(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陈家刚.协商民主的价值、挑战与前景[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3).

[5]陈家刚.协商民主:概念、要素与价值[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3).

[6]齐惠.和而不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传统文化资源[J].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3(3).

[7]王绍光.政治文化與社会结构对政治参与的影响[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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