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医院 浙江 温州 325000
本研究旨在探讨杵针治疗哮喘急性期寒哮证的临床疗效及对炎性因子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7年6月~2018年6月因哮喘急性发作在本院治疗的患者94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各47例。对照组男26例,女21例;年龄17~58岁,平均44.63±7.80岁;病程6个月~20年,平均9.53±3.71年。治疗组男25例,女22例;年龄18~59岁,平均44.90±7.13岁;病程6个月~19年,平均9.32±3.54年。两组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病例选择标准:分述如下。
1.2.1 诊断标准:西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发布的2013年版《中国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1]制定。中医辨证分型参照2002年版《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制定寒哮证的诊断标准,主症:呼吸急促,喉中哮鸣有声,胸膈满闷如塞;次症:咳不甚,痰少咯吐不爽,或清晰呈泡沫状,口不渴,或渴喜热饮,面色晦黯带青,形寒怕冷,或小便清,天冷或受寒易发,或恶寒、身痛;舌质淡、苔白滑,脉弦紧或浮紧。诊断标准:具备主症2项、次症2项,或主症1项、次症3项,结合舌脉,即可诊断。
1.2.2 纳入标准: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年龄16~60岁;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3 排除标准:合并其它脏器(如心、脑、肝、肾等)较严重的原发性疾病;合并肿瘤、结核、韦格氏肉芽肿等肺疾病;不能配合证候信息采集或精神病者。
1.2.4 脱落标准:治疗未坚持完整2周期者;纳入后未按试验计划实施者;自行退出或在研究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和特殊生理变化者。
1.3 治疗方法:对照组采用哮喘急性发作期常规方案进行治疗,包括止咳、化痰及吸氧等对症治疗,同时给予异丙托溴铵(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30135,规格:2.5ml/支),喷雾吸入,2.5ml/次,每天3~4次,吸药后所有患者均清漱口腔。治疗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用杵针治疗,取穴:选取身柱八阵、大椎八阵、膻中八阵;河车路的大椎至命门段;列缺、尺泽、定喘、丰隆。操作手法:嘱患者取端坐位,杵针用泻法,先取身柱八阵依次施用点叩手法4~7min、运转手法6min、开阖手法1个循环;大椎八阵用运转手法6min、开阖手法1个循环;膻中八阵用运转手法6min、开阖手法1个循环;河车路的大椎至命门段用运转手法4~7min、开阖手法1个循环;最后列缺、尺泽、定喘、丰隆点叩3min;每日1次。两组均7日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
1.4 观察指标:①临床疗效标准:临床控制为症状和体征完全缓解,肺部哮鸣音轻度;显效为症状和体征明显缓解,肺部哮鸣音明显减轻;好转为症状、体征及肺部哮鸣音有减轻;无效为哮喘相关症状及体征均无明显变化甚至恶化。②哮喘控制测试表(ACT)评分:治疗前及治疗后,评价两组ACT评分,总分25分,得分越高表示哮喘症状控制越好。③肺功能指标:治疗前及治疗后,采用肺功能仪对两组患者的肺功能进行检测,包括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呼气容积(FEV1)、呼气的峰值流速(PEF),测量3次取平均值。④炎性因子:治疗前及治疗后,抽取两组患者空腹静脉血5ml,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C反应蛋白(CRP)、白细胞介素-4(IL-4)、γ干扰素(IFN-γ)含量。
1.5 统计学处理:数据采用SPSS 21.0软件进行统计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为α=0.05。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治疗组临床总有效率为93.62%,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4.47%(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2.2 两组治疗前后ACT评分比较:治疗前两组ACT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ACT评分均显著升高(P<0.05),且治疗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ACT评分比较(±s,分)
表2 两组治疗前后ACT评分比较(±s,分)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治疗组对照组治疗后22.40±3.76△▲20.28±3.40△例数47 47治疗前17.22±3.43 16.89±3.72
2.3 两组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比较:治疗前两组患者FVC、FEV1及PEF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FVC、FEV1及PEF水平均显著升高(P<0.05),且治疗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比较(±s)
表3 两组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比较(±s)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治疗组(47例)对照组(47例)PEF(L/s)2.42±0.47 4.43±0.58△▲2.38±0.49 3.61±0.55△时间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FVC(L)2.24±0.51 3.27±0.61△▲2.27±0.48 2.83±0.57△FEV1(%)1.41±0.34 2.16±0.53△▲1.39±0.35 1.89±0.48△
2.4 两组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比较:治疗前两组患者血清CRP、IL-4及IFN-γ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血清CRP、IL-4水平均显著降低(P<0.05),IFN-γ水平均显著升高(P<0.05),且治疗组较对照组改善更显著(P<0.05)。见表4。
表4 两组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比较(±s)
表4 两组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比较(±s)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治疗组(47例)对照组(47例)IFN-γ(pg/ml)30.25±5.64 44.37±6.61△▲28.92±5.45 37.54±6.28△时间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CRP(mg/L)23.24±3.40 8.63±2.16△▲22.92±3.75 11.57±2.76△IL-4(pg/ml)74.33±18.75 45.96±12.30△▲73.81±17.93 52.63±14.01△
中医学认为,哮喘属于“哮病”“喘证”“痰饮”等范畴,其发病与外感、饮食、遗传、劳倦、体质、环境等因素有关。哮喘患者素有宿痰内伏,发作时的病机为伏痰遇感引触,若病因于寒,素体阳虚,则发寒哮。本病为本虚标实之证,以脾肾阳虚为本,以肺内寒、痰、瘀为标,发作期以实证为主,缓解期以虚证为主,急性发作期治疗上当以治肺为主,兼治脾、肾。
杵针疗法作为中医药疗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已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和操作体系,但对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杵针疗法报道较少。杵针疗法是在中医学脏腑、经络理论的指导下四诊合参,辨证论治,按照“盛者泻之,虚者补之”“经脉所过,主治所及”等原则,结合腧穴的功能、特性,进行配穴处方,依方施杵,以达通其经脉、调其血气、平衡阴阳的目的。中医学认为,哮喘的反复发作主要责之于宿痰伏肺,致肺的宣降功能失调,而杵针疗法的作用即是通过刺激人体十二皮部和十二经筋来调节经络、脏腑的气血,促进气机的运行。
本研究采用杵针疗法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期寒哮证,选取身柱八阵疏表宣肺,大椎八阵止咳平喘,膻中八阵温化寒湿,大椎至命门段河车路可解郁化痰,配以列缺、尺泽、定喘、丰隆,宣肺平喘,止咳化痰。通过上述穴位的刺激,从而达到宣肺平喘、止咳化痰、温经散寒之功。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治疗组ACT评分以及FVC、FEV1、PEF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同时治疗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说明杵针疗法能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和肺功能,提高治疗效果。临床上常以IL-4和IFN-γ分别作为辅助性T细胞1(Th1)、辅助性T细胞2(Th2)的特征性炎症因子,IL-4是一种重要的炎性反应递质,而IFN-γ是一种重要的抑炎因子,过多的IL-4或IFN-γ的缺乏可以促进血清免疫球蛋白E(IgE)、免疫球蛋白G(IgG)生成,导致机体出现高气道反应。CRP参与了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反应,能够促进巨噬细胞和粒细胞的吞噬作用,并对淋巴细胞或单核/巨噬系统功能有调节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治疗组患者血清CRP、IL-4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IFN-γ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说明杵针疗法能够纠正Th1/Th2细胞因子失衡,抑制呼吸道局部炎症的发生。
综上所述,杵针疗法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期寒哮证疗效显著,可明显改善患者肺功能,缓解患者临床症状,且能够纠正Th1/Th2细胞因子失衡,抑制呼吸道局部炎症反应,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