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是对我国经济运行影响巨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进行了部署,强调要压实地方属地责任,抓好抓细春季农业生产,保障夏粮丰收。
当前正是我国农作物种业新一季市场启动运行的关键时期,随着春播从南到北逐渐展开,疫情防控对我国农作物种业的影响逐渐显现。疫情防控对“人流”、“车流”的限制,使早期进入春播的广西早稻和玉米种子市场、部分省的蔬菜种子种苗市场出现供需错配现象。疫情防控与农作物种业正常发展需求的矛盾问题开始显现。
过去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农业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非洲猪瘟和非典(SARS)方面[1-4],这些研究都是典型的事后研究,更多是评估事件的影响结果。目前,疫情仍在发展阶段,尚难以对疫情最终的走向做出精确判断,相应地,此时对疫情经济影响的分析一定是初步而粗糙的,不过,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做出预判,正是研究的价值所在,也是应对疫情所需要的[5]。
农作物种业具有较强的连锁效应,是事关重大民生的基础保障工作,疫情防控的同时,必须做好农作物种业复工复产工作,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体现农作物种业特征的疫情防控影响的界定标准,科学客观分析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进而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提出的“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复工复产原则,有序推进农作物种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运行,对确保种子持续稳定保供和种业健康发展,完成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切实做好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工作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作物种业具有其特殊的特征,第一,强关联性。农作物种业相对独立又紧密关联,如果从产业角度细分,农作物种业属于服务业中的农业服务业,是相对独立的产业,但其发展又与农业紧密关联,扼农业发展之咽喉,只有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才会有农业的健康发展,这种强关联性使得疫情影响具有放大效应,必须高度重视对疫情影响的分析;第二,强时效性。“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谚是对农作物种业强时效性最经典的概括,农作物种子必须与农时相结合,这种特征决定了对疫情影响必须在合适的时机予以解决。第三,强输入性。农作物种业表面上看相对简单但实际上多环相扣,完整的商品种子供应链条包括田间制种、种子加工、种子调运和种子销售等环节,每个环节又受到与之相关因素的影响,这样使得疫情防控对每个环节的影响都会输入到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上来。因为上述3项主要特征,需要明确界定疫情影响产生标准、紧迫程度标准、重要程度标准,根据界定标准对疫情影响作进一步判断,进而提出应对对策。
农作物种子供给是农业生产的源头,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做到“有种可用”,影响农作物种子“有种可用”就是疫情影响已经产生的界定标准。最简单、最直接的判断就是种子要能够与当地农时一致,及时送到消费终端,如果达不到就是疫情产生了影响。对农作物种业产业链任一环节产生影响,都会最终作用到最后的“有种可用”,同时,各环节间存在层层递进关系:第一层是田间制种,也就是在制种环节有足够的种子供应出来,并且这种生产出来是持续的、稳定的,不仅仅是当下有种可供,还要确保制种的连续稳定;第二层是有种子加工出来,现在的农业生产用种不再是简单加工即可,第一层次田间制出来的种子需要与现代种子加工技术结合起来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种子;第三层是有种子运输到消费终端,我国种子生产和销售存在非均衡性,全国性的特别典型的是杂交玉米种子,制种和加工基地主要在甘肃和新疆,销区主要在黄淮海和东北,在同一省域内部,也存在这种跨区域调运,必须要将种子运输到销区才是有种可用。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影响下,从国家层面提出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这就要求必须要对农作物种业相关事务分清轻重缓急,对疫情影响的紧迫程度进行界定。首先,当季正在发生的事务就是最紧迫的事务,必须予以优先考虑;其次,从制种完成到农民用种要经历种子加工和种子调运2个阶段,将用种时间设置为最终完成时限,通过倒推来确定分别完成种子加工和种子调运的对应时段,从目前种子加工、调运环节的历程来看,给2个环节各10天的缓冲期,即4月份进入购种高峰的在3月中旬完成加工,3月下旬完成调运;对应的紧迫程度的界定标准就出来了,假设分3个阶段,4月份用种的话,目前种子事务属于非紧迫事务,到3月中旬种子加工任务就是非常紧迫的,届时不能加工出来就影响种子调运和销售,最终影响终端消费,但就目前而言是紧迫事务。
疫情影响重要程度通过建立简单的二维矩阵进行界定:一个维度是危害程度。这方面的界定主要根据作物类型来衡量。理论上看,疫情影响的危害程度是无差别的;但是,从粮食安全的实践来看,对种业的危害存在一定的影响顺序:制种是最重要的,会影响下一季供种,可以说,影响制种的危害程度最高;其次是用种,按照用种作物特征带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强度,影响粮食种子使用的危害程度最高,然后是蔬菜,这从省长“米袋子”负责制、市长“菜篮子”负责制的制度要求就能看出,再其次是其他农作物种子;另一个维度是替代难度。替代是指如果某类农作物种子的供给有问题,但同时有替代性解决方案,其影响的重要程度可以降低。例如原来使用杂交品种,但是如果遇到供种问题,可以改用常规品种,那重要程度就降低了,或者品种间、作物间替代,假设种子市场供给影响了黑龙江第一积温带的品种选择,可以通过退积温,选择第二积温带的品种,也可以从原来种植玉米改为种植大豆等生长期短的作物,这样有替代性解决方案的影响其重要性都降低。这样的两维,组合出4种疫情影响重要程度的界定标准:危害高又无替代方案的是最重要的影响,危害较低无替代方案与危害高但有替代方案的2种情形,其重要程度一样,排在第二位,危害低还有替代方案的可以不用考虑。
疫情防控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在不同区域、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上不一样,需要从即期影响和预期影响两方面分析。文中的数据资料等均来自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情紧急调度相关信息。
制种环节是整个农作物种业的基础环节。从各地调度的信息来看,目前疫情防控对农作物制种产生的即期影响主要集中在冬小麦、马铃薯、油菜、蔬菜等作物方面。安徽反映冬小麦田间管理难以有效开展,影响繁种的质量。在马铃薯种薯生产方面,内蒙古脱毒种薯生产企业2月份是脱毒苗组培扩繁的关键时期,禁止种子企业开工营运影响2020年的产能发挥;四川省部分地区马铃薯种薯生产2月份已进入播种季节,种薯企业技术人员难以到达基地一线指导生产;江苏部分企业马铃薯原种生产停止。四川杂交油菜种子生产2月底将进入去杂关键期,疫情防控可能影响企业技术人员到基地指导,制种大户雇工,给杂交油菜种子的生产和质量控制造成较大困难。在蔬菜种子种苗生产方面,河南、安徽都反映生产员工无法保障,造成点播及各项工作无法及时有效开展,已育成且急需送达成品苗销售受阻;江苏受疫情影响,物流停滞、道路封锁,蔬菜原种不能正常发至繁种地。另外,北京部分企业科研情况也受到影响,主要是因为南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授粉工人不能到位。综合上述信息,农作物制种环节的影响主要来自于“人”:一是技术工人,种子企业的技术工人难以到达制种实地;一是普通工人,制种的田间工作人员、企业生产车间人员难以到达工作岗位。
对农作物制种产生的预期影响主要包括2个方面:一方面,对制种计划落实的影响,由于疫情的影响,市场无法提供反馈信息,四川、江西、福建等地提出会影响杂交水稻制种计划的落实,甘肃、辽宁、山东、河北、北京等地提出会对玉米制种计划的落实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河北、云南、新疆兵团还提到亲本的跨区域运输,由于交通管制不解除,制种亲本不能按计划到达制种基地,进而影响农作物制种工作的开展。
疫情防控对种子加工的影响主要包括3个方面:第一,是制种基地和加工地域不同,由于交通管制种子无法运达加工地域,广西、山西、云南、黑龙江等省均属类似情形;第二,是种子加工原材料供给出现问题带来的连锁反应,山东、陕西部分企业年前订购的种衣剂、包装袋等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到种子的后续加工;第三,是普遍存在的人员流动限制导致加工工人短缺,种子加工计划进度受到影响,按照完成主要农作物种子加工计划完成水平从低到高排列,目前新疆兵团、安徽、辽宁完成20%左右,山东、陕西、重庆、天津完成50%左右,河北完成60%左右,山西、河南、贵州、江西完成70%左右,黑龙江、福建、云南、广东、湖南、江苏完成80%左右。
疫情防控对种子销售的影响主要包含3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跨省区的调运受限,种子不能到达相应的销售区域,现在比较突出的是马铃薯种薯跨区调运问题,内蒙古、黑龙江、甘肃、青海、宁夏等是主要调出地区,山东、贵州、河北是主要的调入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企业在宁夏生产的小麦目前无法实现跨省调运,无法供应本地市场;第二种情形是省内种子企业到经销商销售门店的调运问题,从各地来看,种子企业下摆到经销商的比例都不高,如果采取过于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种子企业无法大量出货,种子批发商进货需求得不到满足,整个农业生产的秩序会被打乱,从已经启动的市场来看,广西的玉米种子市场就出现部分地区断货同时企业包装生产好的玉米种子又无法流通销售;第三种情形是不允许村民大量外出,销售门店停业,传统面对面营销受阻,种子信息流被阻断。
伴随着各地种子市场的启动,上述影响的范围和强度不断加剧。水稻的大致影响变化是:最早的区域是南方早稻区,当前至3月上旬处在购种高峰期,包括广西桂南、福建南部泉州和漳州等地、广东等地,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的早稻购种高峰预计要到3月中、下旬;北方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水稻购种高峰期在3月底;南方大部分稻区的购种高峰期在4月份和5月份。小麦主要是北方的春小麦区:新疆南疆地区春小麦播种在2月中下旬;内蒙古西部春小麦在3月中旬;黑龙江、吉林、辽宁的春小麦购种高峰期在4月份。玉米影响先是南方春玉米区,主要是西南各省的部分地区、湖南、陕西、山东等部分地区,购种高峰期在3月中旬,整个播种面积较小;大的购种高峰是北方春播时节,购种高峰期在4月下旬到5月中旬。
依据疫情对农作物种业影响的界定标准,现阶段疫情防控对农作物种业已经产生广泛影响,从紧迫程度和重要程度2个维度建立时间管理矩阵能够更好判断这种影响的范围和强度,也能更好地设计相应的应对策略。
从我国从南到北春播时间阶段来看,按照对农作物种业产生的紧迫程度分成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3月份必须完成购种活动的农作物,当前正在制种的作物是冬小麦、冬油菜、蔬菜种子种苗,后续按照购种发生的时间顺序,陆续用种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南方早稻、北方春小麦、南方春玉米、北方水稻,始终用种的蔬菜,必须尽可能早地完成种子加工、调运,属于非常紧迫阶段;第二阶段是4月份用种的农作物,包括北方玉米、南方中稻,需要在3月底完成种子加工、调运,当前属于紧迫阶段;第三阶段是5月份以后用种的农作物,主要是黄淮海地区的玉米,4月底前完成种子加工、调运即可,当前属于非紧迫阶段。从重要性来看,当前制种的冬小麦、冬油菜、蔬菜、马铃薯,都存在种子商品化率低,以自留种为主,可替代性强,现在看非常重要的是替代性差的玉米和水稻“两杂”种子的加工、调运,然后是南方早稻、北方水稻常规品种,尽管水稻常规品种理论上存在替代可能,但从种子使用实践来看,经过加工的商品种子有较高的质量保证,还是将其一起视为非常重要的农作物种子,蔬菜、马铃薯种子种苗替代性强,变通安排比较灵活,属于重要作物种子种苗,其他农作物种子影响范围小,不做考虑。
从上述2个维度建立时间管理矩阵(图1)。现在通过时间管理矩阵来看疫情防控的影响:本季所需制种已经在疫情发生前完成,疫情防控不影响制种产量,但已影响种子加工和调运。各地反馈的信息表明,种子企业种子加工进度受到影响,种子下摆到消费终端进度放缓,但除了对海南、广东、广西、福建部分地区已经播种的早稻、玉米等农作物已经产生影响外,其余大部分地区播种都要在3月份以后陆续开始,现在都是预期判断。基于此,假设农作物种子企业有序复产,各地交通管制措施优化,疫情防控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的基本判断是:当季农作物种子供种数量无忧,但加工任务紧迫,销售环节可以变通,农作物种业整体运行基本正常,不会对农业生产产生较大冲击。
图1 农作物种业时间管理矩阵
分析疫情影响,需要把对疫情的应对纳入考虑[5]。从当前应对的相关措施来看,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门针对蔬菜种子种苗发布通知,对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对蔬菜种子种苗生产用工、调运都做了明确规定,如果各地按照此通知要求执行,疫情对蔬菜种子种苗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另外,当前最主要的应对措施就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提出的分级分类防控策略,根据疫情精准施策,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一般将县域划分为三类: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高风险地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这种分级分类防控策略实际上就是对疫情的发展变化设置了3个情景。邢自强[6]认为,因无法预测疫情具体何时见顶,需借助情景分析工具来分析疫情对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疫情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是与疫情防控策略密切相关的,不同的防控策略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针对不同区域分析判断疫情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
3.2.1低风险地区疫情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判断
低风险地区防控要求是保证交通运输,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企业要全面复工复产。按照上述要求,影响农作物种业正常运行的主要障碍因素都将解除,种子加工和调运将基本恢复正常,主要受到影响的是传统门店种子面对面销售活动,因为人员聚集还会受到一些影响,还要控制在较小的范围。
3.2.2中风险地区疫情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判断
中风险地区防控要求在对疫情相关场所和人员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在防控要求上,主要是复工复产的进行是有序推进,是否会对农作物种业产生影响,主要看如何定位农作物种业,如果将其定位为重要生产生活物资,那么种子加工和调运也将恢复正常,受到影响的还是人员聚集问题,传统门店种子面对面销售的活动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3.2.3高风险地区疫情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判断
高风险地区防控要求最为严格,严格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保证医疗物资和“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及涉及重要民生企业正常运转,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这样的防控要求,对农作物种子加工和调运是有影响的,如果将种子企业定位为群众生活必须企业,种子加工和调运可以正常进行,但是所有活动要受到限制,加工的进度比正常缓慢,调运到达终端消费者的过程控制在尽量小的影响范围,如果不是,那对农作物种业的影响就更大,种子企业所有活动都将被禁止。对于种子销售环节,传统门店种子面对面销售活动不得进行,必须依靠非接触活动完成种子销售。
基于上述疫情对农作物种业影响的判断,最迫切的就是各级政府务必站在群众粮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的高度,将农作物种业定位为必须优先复工复产的行业,种子企业的加工和调运活动最大程度恢复正常。应对影响的对策建议都是建立在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不降低的同时,如何有序推进农作物种业复工复产,如何将影响降到最低。
1) 坚持政府调控,有序推进农作物种子生产环节复工复产。各地要根据农时有序推进种子企业复工复产,从全国来看,按照作物来看大致的顺序是早稻、南方春玉米、北方春小麦、北方水稻、北方玉米、南方水稻陆续实现复工复产。具体到各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对本辖区内种子需求和供给情况2个手中有“数”:种子需求方面,要建立本辖区农作物农时时间表,统计出种植的主要农作物类型和面积,要做到不同时间不同作物种子需求手中有“数”;种子供给方面要对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加工进度以及可调动掌控的加工好的种子数量手中有“数”。按照手中有的“数”,坚决贯彻执行“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复工复产原则,坚持紧迫性优先,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和时间表。对多种农作物种子兼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分作物分步推进,整个复工一定要配和农时,要“亟需一种,开复工一种”。
2) 坚持企业主导,多方助力农作物种子销售环节非接触性复工。疫情防控影响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传统种子信息流,种子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和网络,把相关涉种事务转移到互联网络上来,建立互联网销售团队和渠道,创新建立非接触营销渠道,要在家办公,上网宣传,加强与农户互联互通,快速把优良品种信息宣传到农民手中。相关信息服务商要在特殊情况下表现出更高的社会责任意识,研究开发针对农作物种情的小程序,提供种子网络营销领域的专用免费产品,助力种子企业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农作物种业正常运行。
3) 坚持全面统筹,乡村疫情防控力量实现种子销售环节替代性复工。各地种子销售人员难入村、难入户,乡镇政府要全面统筹,实施“种篮子”负责制,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非常时期采取非常做法,把防控力量利用起来,把种子市场调查和推广工作与当前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相结合,疫情防控人员替代种子企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边防控边搜集种情种意,将种子企业的供给信息送下去,把农户的需求信息带上来,在乡镇一级政府实现种子供求信息手中有“数”。在信息获取充分的前提下,甚至可以来一次市场经济下的统一供种,实现合意的种子到达农户的每一块应季土地也是有可能的。
4) 坚持交通畅通,强化农作物种子及涉种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前提下,将农作物种子及涉种要素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严禁阻断农作物种子及涉种要素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同时,各地也要在辖区内开展种情调度和农作物种子及涉种要素的联运联调,优化物流运输方案,省内调运要坚持“不急不运,满载启运,双向运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流运输效率。
5) 坚持信息共享,加强对农作物种业远期影响的分析研判。农作物种业稳定供种是重中之重,当前无忧不意味远期无忧,不能忽略和忽视对下一期供种的影响。要加强对重点企业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制种计划安排的调度,完善种业大数据平台的相关功能,开展更广泛的信息调度,组织企业、政府、科研等单位相关人员研究会商,落实好水稻和玉米制种计划,确保重要农作物种子稳定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