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东
【摘 要】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发现并解决问题是初中数学学习的重点。引导学生将知识系统吸收,使学生能够有效挖掘数学的问题本质,在解题中解决并创新思维是初中数学教学的重点。本文从初中数学的教学现状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期能够培养提高学生的分析与解题能力。
【关键词】 初中数学;分析与解题;方法研究
分析与解题能力的培养是初中数学教学的重点,也是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培育与发展的重点之一。因而,初中數学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学生分析理解能力的培养,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对初中数学知识体系的理解,在整合的基础上完善学生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提高学生的分析与解题能力。
一、合理利用教材,挖掘教材
拥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是学生能够快速、准确、高效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初中数学课堂仅有45分钟,要拥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就要求数学老师充分理解教材内容,科学挖掘教材,将初中数学的知识体系化,方便学生吸收理解。初中数学教材是许多专家共同钻研的结果,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具有其他教学文本所无可比拟的优势,为有效提高学生的分析与解题能力,数学老师应当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提倡学生课前自主预习情况、课上自主讨论探究、课下合理巩固复习,必须合理利用教材,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材是锻炼学生逻辑思维与推理的出发点,充分理解教材是学生能够举一反三、创新解题思路的前提,只有充分挖掘教材,发挥教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够加深学生对于数学概念的理解与认知,丰富学生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经验,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二、转变并更新传统的教学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培养学生的分析与解题能力,初中数学老师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真正尊重并理解学生,尊重学生间的差异,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遇到问题时要善于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妥善运用惩罚手段,掌握好尺度,以达到既能够使学生知道错误并改正,又不伤学生自尊的效果,对待学生要有耐心,要很好地了解学生内心,使学生勇敢表达在分析与解决问题时的真实想法,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课堂氛围。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也要求数学老师加强自身修养的培育,创设激发学生学习思维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生活情景,从熟悉的事物中去学习理解,通过学习其他优秀数学老师的教学经验,更新并完善自身的教学理念,与时俱进,转变教学理念,促进学生逻辑思维的拓展与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学生思维逻辑训练
初中数学的逻辑性与抽象性较强,为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初中数学老师应当着重促进学生自主探究,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加强对学生思维逻辑的训练。首先,数学老师在教学中可以将习题分门别类地划分,使学生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题型的训练,不断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速度与效率,加强对分析及解题能力的训练,鼓励学生不断摸索与创新适用自身的解题方法,培养自身独特的思维方式与逻辑严谨性。其次,数学老师也可以在课后布置开放式的作业,加强开放性习题与新题型的拓展训练,鼓励学生大胆探索,从不同的角度发现解决问题的方式,通过小组合作探究寻找问题解决的可行方法,在反复的解题与训练中整理分析,总结归纳,建立符合自身认知的知识网络结构,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增强学习自信心,敢于开口,引导学生开动脑筋,使教师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帮助学生动手寻找数学规律,找出相应的结构特征,以更加直观形象地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初中数学是小学数学与高中数学的重要衔接阶段,在这一时期,数学老师应当拓展教学思路,使教学不局限于课堂,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教学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提高生活情境在教学中的比重,使学生真正理解作图法、构造法、换元法、数形结合法以及分解法等不同解题方法在数学解题中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教学资源,合理引入一些趣味性游戏或比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探究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全面提高数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初中数学老师在讲授一些概念、判断、推理、公式等抽象的知识点时必须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创设激发学生学习思维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生活情景,从熟悉的事物中去学习理解。与此同时,数学老师也应当引导学生开发思维,多多动手,使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课堂中来,通过小组分组或者同桌分组的形式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此外,数学老师也可以利用多媒体广泛搜集信息,使学生深入了解数学概念、模型、定理、公式背后的一些推理过程,真正使学生做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满足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激发学生内在原动力,使学生真正爱上数学课堂。
【参考文献】
[1]田梅.初中数学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解题能力[J].语数外学习(初中数学教学),2014(6):3.5.
[2]刘大尊.初中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分析与解题能力的方法分析[J].赢未来,2017(1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