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贫困人群逆向选择是我国扶贫攻坚工作中频繁遇到的一大问题,严重阻滞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文章基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了贫困人群出现逆向选择的原因。通过构建经济博弈模型,深入研究了政府与真假贫困户在扶贫过程中的利益博弈关系。结果显示:信息不对称是出现逆向选择问题的前提条件,假贫困户的盲目性与利己性是出现逆向选择问题的根本原因,政府监管力度不足是出现逆向选择问题的外部條件,而提高假贫困户的欺瞒成本和贴现因子是抑制逆向选择行为发生的有效途径。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博弈模型;逆向选择;欺瞒成本;贴现因子
[DOI]10.13939/j.cnki.zgsc.2020.05.016
1 引言
贫困是阻碍社会进步与和谐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如何有效地消除贫困已经成为全世界人民所关注的重大课题。当前,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逐渐进入攻坚期,扶贫救济力度也进一步加强。面对着巨大的扶贫利益诱惑,加上政府难以对所有贫困人口信息进行精确识别,部分非贫困人群凭借自身的信息优势去冒充贫困户来获取政府救助,造成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如何避免在扶贫过程中出现逆向选择问题,不仅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2 贫困人群逆向选择的原因分析
2.1 政府与贫困人群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以政府为主导的开发式扶贫是目前我国扶贫工作中的主要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与具体的扶贫对象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处于委托人地位的各级政府由于监管成本高、核查范围广、花费时间长难以对贫困人群的财产情况进行仔细稽查,往往会通过“一锤子拍板”的方式来识别扶助对象。而作为代理人的贫困人群,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可能谎报或隐瞒自己的资产情况,从而获得扶贫资源带来的巨大收益。由此可知,政府与贫困人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扶贫工作中出现逆向选择问题的前提条件。
2.2 假贫困户的盲目性与利己性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中央财政用于扶贫的资金也随之增加,如图1所示。198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仅为19亿元,而到了2016年,这个数字飞涨到667亿元,近三十年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飙升了30倍。而一方面我国的贫困人口也因为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逐年下降,这意味着政府对每个贫困对象的扶助力度愈来愈大,所拨付的扶贫资源也愈加丰厚。面对扶贫利益诱惑以及真贫户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假贫困户往往会出现机会主义倾向,动用社会关系向扶贫帮扶机构“打招呼”“套近乎”,进而冒充真贫困户来攫取扶贫收益。在扶贫利益和获利心理的驱使下,假贫困户甘愿冒着不被社会与法律认可的风险,去与真贫困户争夺扶贫资源也就成为一种必然。所以,假贫困户的盲目性与利己性是扶贫工作中出现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
2.3 政府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政府在整个扶贫工作中主要负责扶贫对象的核查以及扶贫资源的分配,所以政府能否精确识别扶贫对象对进一步优化扶贫资源配置和提升扶贫工作的实际成效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起贫困对象的识别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政府难以负担高昂的监督成本,去核查贫困人群的真实情况和扶贫资源的具体使用;二是尚未建立起针对类似于逆向选择等扶贫怪象的法律法规;三是缺乏相应的反映渠道,扶贫工作涉及许多利益集体的相互博弈。政府监管力度不足是扶贫工作中出现逆向选择的外部原因。
3 贫困人群逆向选择的博弈分析
3.1 贫困人群逆向选择博弈模型假设
博弈的参与者为政府与贫困人群,其中贫困人群包括真实贫困户以及通过相关手段取得扶贫资格的假贫困户。假设对于政府而言,所需要进行扶助的对象中真、假贫困户的比例分别为a与1-a,政府扶助真、假贫困户所得到的收益分别为B、-B。而对于贫困人群而言,根据平衡假设原理,政府对其扶助力度同样为B,由于假贫困户需要伪造自身贫困信息,存在欺瞒行为,需要付出一定的期瞒成本c,所以假贫困户的实际收益为B-c。
4 结论与建议
4.1 主要结论
贫困人群在扶贫过程中出现逆向选择问题主要有政府与贫困人群之间信息不对称、假贫困户的盲目性与利己性、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等方面的原因。通过构建一次博弈与重复博弈模型,可以通过提高假贫困户的欺瞒成本与贴现因子来增加其冒充贫困户的风险,从根本上抑制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提高扶贫攻坚实效。
4.2 对策建议
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舆论力量参与贫困对象识别工作。政府应当针对现有扶贫工作中所凸显出的逆向选择问题,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同时以自上而下的形式,引导社会舆论力量保障贫困识别工作顺利实施,最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舆论参与的贫困识别监督体系。
其次,构建奖罚并存机制,加大相应的奖励与惩罚力度。在长期博弈中,当下的假贫苦户也有可能由于各种因素变成真贫困户。通过提高假贫困户的期瞒成本与贴现因子,既可以让他们减少欺瞒行为,又让他们更加看重未来的价值,进而让贫困人群意识到说真话可以得到奖励,说假话必将受到惩罚。
最后,健全公开申报机制,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度。改变以往先确定贫困扶助对象再进行实际帮扶的做法,采用三步走的形式:先进行贫困情况摸底,后公开申报扶贫项目,再经过民主评议确定扶贫对象,使整个申报流程受到全程监督,从而增加非贫困户冒充贫困户的风险。实行扶贫干部责任制,使每个扶贫干部对其确认的贫困对象进行精确识别,通过增加机会成本,杜绝假贫困户“浑水摸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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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程冲(2000—),男,汉族,河南商水人,就读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研究方向:信息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