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昊 崔秀洁
胃癌在临床上尤为常见,属于消化道恶性肿瘤。结合全球流行病学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新发的胃癌患者中约有42%的患者来自于中国,其发病率、死亡率极高[1]。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国内对胃癌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的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胃癌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且多为晚期胃癌,相当一部分患者确诊时已丧失最佳治疗时机。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不得不依靠放疗、靶向药物等方式延长寿命[2,3]。本文以2017 年7 月~2018 年7 月收治的66 例胃癌患者为研究对象,研究阿帕替尼靶向治疗联合调强放疗治疗胃癌的应用价值,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 年7 月~2018 年7 月收治的66 例胃癌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33 例。纳入标准:①均经临床影像学及病理学检查证实;②预期生存期≥3 个月;③未经抗肿瘤治疗;④对本次研究知情,自愿参与研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全身性慢性疾病;②心、肾、肝、肺功能不全者;③放疗、药物禁忌证者;④不配合研究者;⑤第二原发肿瘤者。对照组男16 例,女17 例;年龄62~83 岁,平均年龄(72.5±10.5)岁;分期:Ⅲ期21 例,Ⅳ期12 例。观察组男17 例,女16 例;年龄61~83 岁,平均年龄(72.0±11.0)岁;分期:Ⅲ期20 例,Ⅳ期13 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调强放疗。放疗剂量50~60 Gy,对患者进行剂量体制组方图评价:利用90%剂量左右曲线覆盖计划靶区,其剂量一般为100%左右,上下可浮动10%。靶区内使用的最高剂量,脊髓剂量一般<45 Gy,大部分肝脏所能够承受的最大剂量<30 Gy,一侧肾脏1/3 体积所能够承受的最大剂量<22.5 Gy,另一侧肾脏1/3 体积所能够承受的最大剂量<45 Gy。
观察组给予阿帕替尼靶向治疗联合调强放疗。调强放疗同对照组;阿帕替尼(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40103)850 mg/次,1 次/d,餐后30 min服用,服用1~2 周后,酌情调整用量,一般≤850 mg/d,持续口服21 d 为1 个周期。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对比两组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生存时间、无进展生存时间。①临床疗效依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 进行判定,完全缓解(CR):病灶全部消失;部分缓解(PR):病灶缩小≥30%;疾病进展(PD):病灶增加≥20%;疾病稳定(SD):非PR 或PD。疾病控制率(=CR+PR+SD)/总例数×100%。②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按世界卫生组织(WHO)抗癌药物毒副作用标准进行判定。③生存时间定义为随机化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无进展生存时间定义为受试者进入试验至肿瘤发生恶化或死亡的时间。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 观察组疾病控制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n(%)]
表2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n(%)]
2.3 两组患者生存时间、无进展生存时间对比 治疗后,观察组生存时间为(1.52±0.33)年,长于对照组的(1.03±0.24)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898,P<0.05);观察组无进展生存时间为(0.69±0.14)年,长于对照组的(0.37±0.12)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9.969,P<0.05)。
胃癌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一种恶性肿瘤,是威胁人类身心健康的第一大隐性杀手。尤其是在当前,伴随着饮食结构、生活方式的改变,胃癌的发病率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就目前而言,对于中晚期胃癌患者均是采用放化疗的方式进行治疗,以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但结合以往的临床研究显示,胃癌患者经过放化疗治疗后,其5 年生存率依然很低。尤其是对于晚期胃癌患者来说,放疗预后效果更差,基本上生存其不会超过1 年[5,6]。
伴随着分子靶向药物研究的不断深入,阿帕替尼属于一种新型的络氨酸激酶抑制剂,该药物进入患者机体后,可对患者体内静脉血管的内皮生长因子-2 进行有效抑制。同时该药物进入患者机体后,还可与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细胞内胞内络氨酸结合点进行竞争性结合,进而对胃癌肿瘤细胞下游促血管生成信号通道进行有效的阻滞,进而达到控制患者病情的目的。另外,鉴于阿帕替尼属于一种口服药物,改变了传统中晚期胃癌患者的治疗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痛苦,提高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7,8]。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对胃癌患者实施阿帕替尼靶向治疗联合调强放疗,可使得患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的增敏性明显降低,进而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这主要是因为靶向治疗联合调强放疗可直接对患者的细胞周期产生影响,达到抑制细胞进入间期,降低间期细胞的比例,进而使得处于生长期、分裂期的肿瘤比例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同时,通过联合治疗后,可使患者表皮生长因子的受体被磷酸化,进而有效避免了肿瘤细胞的继续扩散。最后,通过靶向药物联合治疗,也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放疗过程中带来的伤害,进而减少了患者的毒副反应[9]。
综上所述,胃癌患者采用阿帕替尼靶向治疗联合调强放疗能够改善临床疗效,提高患者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