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周阳 丁奕文 陈雪琳 鲁若愚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于创新资源的开发利用、地区创新能力提升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作为我国西部科技创新大省,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基于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科学技术发展可以强有力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世界的竞争,一定程度上是各国间科技实力的竞争。抢占科技这个制高点,就能在与他国的竞争中取得优势。科学技术发挥效用受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因为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技术落地生效的关键环节,对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型国家转型都具有重要意义[1]。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转化质量也因此成为许多国家发展经济的先导因素。如今我国大力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想以创新的成果带动经济发展,就更需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学技术这一第一生产力,使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明显的规模效益。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加快转化步伐,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四川省近年来经济建设取得较好成绩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愈发重视科技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愈发帮助推动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正向影响[2]。但作为一个科技大省,并不是一个科技强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并未完全开发出高新技术产业的潜力,仍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阻碍着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本研究基于对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分析,剖析阻碍科技成果转化更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研究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论与实践均有一定启示作用。
人才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科技人才是科技发展的重要基础。四川省极其看重人才队伍的建设。由于数据缺失,以下数据皆为2017年统计数据。四川省共拥有政府部门研究与开发机构152家,拥有从业人员16386名,其中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科技活动人员达到10569名,占研究与开发机构从业人员64.5%。全省高等学校科技活动人员8.57万人,92%以上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拥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8034名,83%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109所普通高等院校,包含9所双一流高校,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川中国工程院院士35名,24名中国科学院院士。高科技人才的吸纳可以作为四川省科技发展的重要推手,科技工作者们不仅奋斗在推动科技发展的第一线,同时也能为四川省吸收更好的科技资源、推荐更优良的科技人才。
表1 四川省近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简表
在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四川省高技术产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目前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主要以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技术、核技术及新能源六大领域为代表。
从上表中可看出,2015年至2018年,四川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增长数量平稳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创造的产值增长了9%,利税稍有下降。据统计数据,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保持稳定增长逐年实现数量突破,重视供给侧改革,追求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稳中求进,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7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方面,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完成214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完成11223亿元,分别实现12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增幅。
高新技术企业是工业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工业领域重点发展的有6个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41.2%,出口交货值占比高达九成;位居第二位的医药制造业取得12%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依据其占比名列后,均未超过6%,其他行业占比均未超过3%。六大主导行业发展存在较大不均衡,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地位表明四川省对该产业具有较大的倚重性。这是一种优势但也会增加四川省的产业风险,其他5种产业发展较弱,难以与电子信息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2019年10月,四川省人大、省政府及其他机构共发布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12条,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依据省情对科技转化活动合理规划。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将深度发展五个万亿支柱产业和大力培养数字经济作为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着力突破关键“卡脖子”技术,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继续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要求,在新时代发展巩固新产业新业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科技支撑。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需要市场、企业、高校协同发展,要始终保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作为中坚力量,高校作为科学技术强有力建设者。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应该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促进四川省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科学项目进行有效评估,确保后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应有重视和合理实施保障。对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资金和人才进行引进和吸收,从教育、文化、财政、产业、人才等政策方面,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3]。
2、技术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从1988年开始,四川省委、省政府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四川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四川省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等各级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技术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体系。四川省将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获奖项目合理分析,根据四川省发展情况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且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3、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
从国家开始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始,四川省陆续在出台促进创新创业法规条例中明确指出,要根据四川省省情、市场发展状况建立互补的投资机制,同时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等原则,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风险投资,对风险投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建立健全风险投资体系。积极培育风险投资主体。凭借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两种方式,大力吸收市场上流通的创业资本,对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科技研究、启动资本等方面的帮助。
4、转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四川省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及大学科技园建设,并强化省级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发展。但在数量及效益方面,与科技成果转化强省如浙江省、江苏省及广东省仍存在较大差距,表明四川省仍需落实科技转化服务体系、机制建设,打通成果转化障碍。另一方面,以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重点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使得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服务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截至2019年,四川省将结合各地区特点,积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目前已有包括自贡高新区、内江高新区、乐山高新区、德阳高新区、德阳经开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六个四川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
5、科技人才体系不断完善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工作意见》,提出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要引起重视,对待科技人才要进行机制创新,对引进急需人才和智力提出新办法。《意见》提出的六条具体措施,明确指出全省在科技人才的选用、留用要创新机制。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抓起,对研究生、博士后的培养及就业创造良好环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岗管人代替身份管理,根据人才能力设定待遇能升能降。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提供对优秀人才有利的生活待遇。依据四川省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人才的吸收。
虽然四川省一直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且已取得一定成效,并从政策、税收、资金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方法,但其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仍面临许多必须攻克的问题,具体如下。
对高技术产业的经费投入与人力投入都增加且高技术机构越来越多的现状下,对高技术成果转化的投入并未明显增长,造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并未产生太大效益。
目前高校作为强有力的创新主体,是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推手,但是强有力的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存在与市场需求脱节的困境,很多高校科技成果具有较为前瞻的科学意义但不具有明显的市场实用性、成熟度,难以直接进行转化。同时,高校科研人员在商业化能力方面的欠缺也是他们未进行有效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关键原因,技术成果的转化是极其复杂的过程,相关商业知识的缺乏确实极易造成转化进程失败。
虽然政府在人才、资金、流程等方面均发布了相关政策,但政府在战略层面较多的机制安排,有时缺乏具体落地实施操作细则,也是阻碍有效成果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如今未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和认证体系,极容易造成领导任期内的科技成果不能长期持续,从而影响整个科技成果转化执行动力。
高校、企业的科技成果并不是全部都具有成果转化意义,对具有科学意义但不具有实践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对资源和时间的浪费,但筛选有转化意义的科技成果本身具有较高难度,需要更多的实践性、前瞻性。
四川省内尤其是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观察到与国内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地区间仍存在较大差距。高新技术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仍有增长空间。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对第二第三产业的协同发展程度,随着第三产业在地区经济地位中不断提升,更要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对第三产业的拉动与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所带来的部分产业集聚效应主要依靠政府规划和政策优惠,具有较差的内部关联性。这种集聚效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
政策作为一种顶层设计,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带来了宏观层面的制度保障,制定良好的政策,既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也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4,5]。因此,除了从政府的角度提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对策建议外,本研究从政策角度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促进相关活动的发展。
首先,由政府牵头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行引导、帮扶和落地,在宏观层面给予支持。此外,引导并帮助地区政府(市、县、州政府)设立种子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对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定点帮扶。其次,引导社会资金、市场资金注入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之中,促进投资机构进入,帮助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保障科技转化成果的产业化。最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风险共担及补偿机制,保证科技成果融资。由政府牵头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行风险担保,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首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型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制定企业及机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条例,对引进人才进行政策补贴,并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家属问题,解决引进其后顾之忧[6]。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及博士后工作站等,通过市场机制合理引进相关人才。其次,就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而言,在高校及一般技术学院试点开办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实践导向培养相关人才。此外,定期邀请高校、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线工作人员为政府人员、中介机构等工作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培训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最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政策,给予地方政府自由制定政策并引进人才的权利,只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果进行考核。
由政府主导,携手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军工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科技成果综合管理平台,将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发布、对接、转移等活动均置于平台上,对科技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并提供一站式服务[7,8]。政府在基于平台推动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应完善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平台的补贴与激励,促进科技成果来源和需求的透明化,提高成果转化对接的速度与效率。此外,构建平台型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涉及到多个主体与要素,可利用的平台种类众多,需要政府制定合理的制度与政策以引导平台的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可以整合多个平台资源,建立一个大型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多主体协同合作为原则,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通过线下(实验室、中试基地)与线上(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结合,构建开放、自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制定并完善成果转化平台使用激励政策,以扩大双边市场规模为目标,重点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多部门联动、多渠道集成成果等都是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中需要注意的。
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信息发布主要依赖于信息发布的主体,这些主体可以是政府、高校、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因此对于信息发布主体的管理较为困难,信息发布的过程中经常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等问题,因此需要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主体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①明确信息发布主体的内涵,扩大义务主体范围。现有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主体较少且信息发布功能不健全,需要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信息发布的主体,将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甚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承担人都纳入到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义务主体的范围之内。②确定信息发布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首先,强调信息发布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信息发布主体既有权利发布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又有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可靠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信息发布主体必备条件。总而言之,提供并确保所发布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的完整真实性、来源可靠性和内容合法性是信息发布主体的必要功能,也是保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
知识产权的归属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则制度,但其中一些细节问题仍比较模糊,导致一些权益纷争的出现[9]。例如,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需要按照转化合同依法处理,不得违法侵占其他主体的权益或者泄露相关知识产权;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保密问题,依法签订保密协议,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科技创新人员需要享有知情权以及拥有一定决策权,并享受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利益。此外,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可以从科技成果转化整个流程的角度出发,在知识产权的形成阶段、运营阶段都要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的平台建设,知识产权的人员配置及培养,知识产权的文化建设都要全面进行。
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的不清晰、不明确是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发展的一大因素[10]。因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而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导致各主体间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方式难以达成一致,也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难以进行。因此,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的时候需要考虑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并根据不同主体进入科技成果转化的阶段及其承担风险,合理的对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进行分配,保障各主体可得利益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