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动力系统分析
——基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

2020-04-15 10:20吴晨晟张志胜
关键词:信任度乡贤信任

吴晨晟 张志胜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一、问题的提出与学术梳理

乡村发展,人才是魂。人才匮乏一直是影响和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问题[1]。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的全面振兴。其中,人才是乡村振兴各个体系的实施主体,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基础[2],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3]在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4]2018 年 9 月 2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简称《规划》),更是对乡村人才振兴作了详细阐述,提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5]。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政策文件不仅全面阐述了乡村人才振兴的时代意义、遵循原则与具体举措,也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虽然目前有关乡村人才振兴的研究刚刚起步,但早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目标后,国内许多学者就已经围绕乡村人才问题进行了多方面探讨,这些研究主要关注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乡村人才缺失的成因与表征。学者们认为乡村人才缺失的原因是多样的,但主要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降低了人才群体留在乡村的意愿,同时乡村人才面临由内向外的单向度流失矛盾和由外向内的抽离式困境[6]。二是乡村人才队伍的建设。学者们主要从如何吸引人才、培育人才、保障人才等多个方面展开研究。有学者提议筹建农村人才市场,构建人才集聚机制[7]。还有学者认为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仅要建立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更要统筹规划各类面向基层的选拔工作。三是针对特定乡村人才群体的研究。学者们围绕职业农民、乡村教师、新乡贤、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等多类别的人才主体,针对其生存现状和培育机制展开了深入研究。综上可见,之前的研究多集中于探讨乡村人才缺失问题,以及特定人才群体的培育机制,为当前乡村人才振兴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文献基础。

乡村人才振兴是一个以“人”为核心要义的系统性工程,社会资本作为人们个体及其共同体拥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资产,存在于每个人和他们的社会关系中,能够对乡村人才振兴产生深刻的影响,而既有有关乡村人才的研究中涉及社会资本内容或视角的成果较少。同时,新乡贤作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作出贡献的贤能人士[8]主要来自乡村出身的知识分子、经济能人、退休干部和道德模范等,知识、资财、道德和“乡土性”是其重要特征。通过回望乡贤文化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乡贤群体自古至今都展现了丰富的社会资本,并且运用社会资本治理乡村。唐代刘知几的《史通》中最早记载“乡贤”一词,书中称“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9]。可见乡贤是德才声望为乡村社会所尊重之人,在乡邻间拥有很高的信任度。北宋中期,陕西蓝田乡贤吕大钧、吕大防制定《吕氏乡约》,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村规民约[10],这部礼与法相结合的治理条约充分反映了乡贤在促进社会规范完善层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明政府倡导建立乡贤祠更加提升了乡贤在乡村社会的信任与威望。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改革的推进,涌现了一大批各行各业的乡村精英,他们不断拓宽自身的社会网络、赢得社会信任,通过建立一套高水准社会规范树立了乡村发展的典型。在这其中,愿意为乡村社会作出贡献且德行高尚者逐渐构成了新时期的乡贤群体,即新乡贤。新乡贤概念的最早出现是源于2011年《经济观察报》发表的《新乡贤治村》一文,此后涉及 “新乡贤”的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不断增多,全国各地也陆续开展评选新乡贤的活动,推动了乡村治理的进步。通过回顾历史与当下可以看到新乡贤不仅自身是乡村优秀人才,更因为拥有高于其他乡村人才的社会资本,能够在乡村人才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在总结借鉴有关乡村人才的丰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社会资本视角来分析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动力系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乡村人才振兴的科学内涵及其实践逻辑。

二、社会资本视角下的乡村人才振兴困境

乡村人才振兴政策的实施推动了乡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保障了乡村振兴的人才供给。但是依然要看到,在政策推动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阻力,这主要源于人才振兴中社会资本的不足。社会资本概念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经美国的帕特南教授完善和诠释后,人们普遍认为以社会规范、社会网络和社会信任为要素的社会资本会对政府治理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基于社会资本的这三个要素角度,我们认为当前的乡村人才振兴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规范乏力易使乡村人才振兴过程失序。规范,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人与人彼此行为的约束[11],只有良好的规范制度得以重塑,才能减少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的顾虑和担忧,保证人才之间合作的秩序。当前,乡村人才振兴的制度建设依然不够完善,人才的引进和管理较为混乱。由于缺少针对乡村人才从引进到服务的完备扶持机制,部分人才能“引进来”,却“留不住”。并且,因为相关管理细则的不健全,一些人利用人才制度漏洞,更注重为自身“谋福利”“挣补贴”,而不用心为乡村做实事,给乡村人才振兴带来了负面影响。

其次,网络薄弱限制了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的规模和质量。网络,是社会行动者及其关系的集合,处于关系网络中的成员一般相互认同,有团结感,因为某些共同的目标、利益与期望而保持着一定的互动。当前乡村人才振兴的合作网络主要以外在的行政力量主导建立为主,普遍缺少活力且内生开拓性不足,吸纳人才的功能有限,使得人才振兴合作规模拓展速度较慢。并且,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对引进乡村人才的类别和数量缺少合理的规划,合作网络对高质量人才和稀缺行业人才的吸纳能力不足,限制了乡村人才振兴的合作质量。

最后,信任不足降低了人才群体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信任,是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信任是凝聚社会的粘合剂,良好的互动都必须建立在对他人信任的基础上。当前人才振兴过程中的信任明显不足,这是因为乡村人才来自五湖四海,行业类别繁多,层次不齐,当其参与乡村振兴时,需要同地方政府、乡村社会以及人才群体彼此之间建立信任关系。良好信任的建立不仅需要具体合作事务的推进,更需要时间的积累。并且,由于存在潜在的矛盾和可能破坏信任关系的行为,人们彼此之间建立的信任并不牢固,一旦动摇便会降低人才群体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

三、社会资本: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动力谱系

当前乡村人才振兴所面临的困境是社会资本存量不足所造成的。故此,由于社会资本的自我增强性和可累积性[12],当新乡贤参与乡村人才振兴时,其可以利用自身社会资本存量高的优势,通过规范动力、网络动力、信任动力三个维度促进社会资本的良性循环。形成高水准的合作、互惠、公民参与和集体福利,助推乡村人才振兴(图1)。

(一)规范动力: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制度规则的完善

新乡贤能够在规范维度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助推正式人才制度的完善和促进非正式合作规则的形成。

首先,新乡贤可以助推正式人才制度的完善。正式的人才制度是通过合法程序固定下来的,为大多数成员所接受,且具有强制性的人才管理制度。投身乡村建设的人才种类繁多,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因此确立一整套完备的人才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在乡村人才振兴的制度建设过程中,新乡贤因其自身就是优秀的乡土人才,往往比政策制定者更加熟知乡村人才的利益需求,他们可以通过建言献策的方式,提出中肯实际的建议。同时,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新乡贤可以通过自身的威望和在人才群体中的高信任度,主动整理人们对制度政策的不同感受和意见,集中反馈给制定者,推动人才制度更加合理完善。再者,新乡贤可以主动承担责任,对破坏制度公平的人进行监督和检举,对享受乡村人才制度红利却消极怠工的人进行督促鞭策。乡村人才振兴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依,这使人们的交往与合作具有可预见性和可依赖性,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才振兴环境,增强各类人才投入乡村建设的意愿。

其次,新乡贤可以促进非正式合作规则的形成。乡村人才振兴的非正式合作规则,是指能够被人才群体普遍接受的非正式规范,包括达成共识的非正式的合作方式、办事流程、契约规则等。非正式的规则虽没有强制力,却起着“软约束”的作用,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才群体的行为规范。相比于其他人才群体,新乡贤因其自身高素质的特性,往往有一套合理和高效的行事规范与准则。例如浙江枫桥地区通过成立“乡贤帮忙团”,让新乡贤参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以及自治章程的制定与实施[13],通过非正式规则的制定有效维护了乡村秩序。因此,当新乡贤参与乡村人才间合作规则的制定时,便可以通过建立共享的价值规范体系为乡民提供一套行动准则,包括主持建立村规民约规范乡村人才的行事标准,以及推动合理的合作流程和方式的形成,提高人才彼此之间的合作效率等。并且,由于新乡贤拥有比常人更多的社会信任度和威望,能够以身作则地影响人才群体的每一个人,为非正式合作规则的约束力提供保障。

(二)网络动力: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拓展和升级

新乡贤能够在网络维度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这是由其特性决定的。一是新乡贤自身社会网络较为发达,可以推动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扩大;二是新乡贤往往处于社会网络的关键位置,能够推动合作网络的升级。

首先,新乡贤能够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扩大。一般认为,规模越大的社会网络能够带来的社会资本存量越高,这是因为社会网络规模越大,为了共同利益合作的人数就会越多,有利于促进有关信息的交流与沟通。相比于其他乡村人才,新乡贤多是成功人士,他们拥有多年打拼与合作的社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关系,社会网络往往较为发达。并且由于新乡贤自身德才兼备,为其他乡村人才树立了榜样,其行为选择能够成为他人的模范和标杆。以浙江德清地区成立乡贤理事会为例,通过鼓励新乡贤中的经济能人回乡置业,不仅带动了其他经济能人形成模范效应,更吸引了大量人才下乡,推动了乡村发展。所以,新乡贤参与乡村人才振兴,能够拓宽乡村人才振兴的合作网络,以自身的社会网络为渠道,吸纳更多有识之士参与进来,为乡村人才队伍的扩大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其次,新乡贤可以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升级。社会网络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网络规模的大小,更取决于网络的多样性和密集化程度。即大网络中包含的子网络的种类和数量越多,合作网络质量越高。新乡贤,尤其是在外乡贤,当他们回归乡村参与建设时,普遍位于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 “桥梁”位置,“桥梁”位置的网络成员能够连接多个不同类别的网络,这是因为在外乡贤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社会网络,当他们回归乡村,就变成了连接两个合作网络的“桥梁”。同时,由于新乡贤出色的个人能力和成功的社会地位,他们往往在多个行业都有建树,自身也处于连接各个行业类别网络的“桥梁”位置。江苏省苏州市便是通过培育壮大新乡贤资源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乡村社会组织建设、加快乡村三产融合[14],以此吸引和培育了大量高质量农业人才。因此,新乡贤参与乡村人才振兴,便能因其所处的“桥梁”位置推动人才要素在不同网络之间的流动,将多行业的网络纳入到乡村人才振兴的大网络之中。

(三)信任动力: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度的提升

新乡贤能够在信任维度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新乡贤自身社会信任度高,可以成为建立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关系的基础;二是新乡贤可以促进人才群体中信任度的累积与强化。

首先,新乡贤自身的高信任度是建立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关系的基础。新乡贤在乡村拥有高信任度,这是因为新乡贤与乡村的联系是集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为一体的。第一,新乡贤普遍同乡村有着不可割裂的血缘关系,这种血缘关系直接带来了亲缘信任,新乡贤在乡村的亲人中是可以获取信任的。第二,新乡贤普遍出生于本地,无论是外出还是在当地发展,都与乡村当地居民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他们在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后又在乡里拥有较好的名声,这种地缘关系带来了地缘信任,人们也愿意去信任一个肯为家乡作出贡献的人。第三,新乡贤大多是各行业的优秀代表,他们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为乡村作出贡献,一旦新乡贤同乡村社会开始合作往来,新乡贤便会同乡村社会建立业缘关系,这种业缘关系带来了业缘信任。因此,集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为一体的新乡贤可成为建设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关系的基础,这种新乡贤文化是凝聚乡村人才力量的现实路径[15]。

其次,新乡贤可以促进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度的累积与强化。信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形成的,有自我强化和累积的倾向。只要信任关系不被破坏,信任这一社会资本就会通过不断使用而增加。而乡村人才振兴中信任度的累积与强化,离不开新乡贤在网络维度与规范维度的作用。第一,新乡贤在不断拓展人才振兴网络的同时,也在拓宽网络成员的“信任半径”。“信任半径”指的是一个人信任他人的范围和广度,可以使网络中的成员有机会去接触和信任更多的人,促进整个乡村人才群体信任范围的不断扩大。第二,新乡贤推动建立的制度规则使得乡村人才振兴中的信任质量不断提高。正式人才制度的确立,为信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制度条件;非正式合作规则的形成,促进了有序的合作,加深了人才间彼此信任的深度,提高了信任质量。而彼此之间信任的提升又可以使规范安排更加优化牢固,形成良性循环。

四、以新乡贤为助力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动力系统

从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动力谱系可以看到,新乡贤能够通过规范动力、网络动力和信任动力这三个维度助推乡村人才振兴。但在当前的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新乡贤有效参与不足、相关制度安排不到位、新乡贤的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的现象。故此,要更好地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必须紧紧抓住新乡贤这个关键要义,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动力系统。

(一)协助新乡贤,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规范动力

新乡贤能够在规范维度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因此,必须协助新乡贤,从正式的人才制度和非正式合作规则两个层面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规范动力。

首先,动员新乡贤参与正式人才制度建设。作为乡村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乡贤参与乡村人才振兴的制度建设可以使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科学、贴合实际。为此,第一,在制度制定的准备阶段,依托民主协商,通过召开民主座谈会、网络征求民意等形式,听取新乡贤群体对制定有关乡村人才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切身了解到乡村人才的真实呼声和利益期盼。第二,在制度的实施阶段,安排一些新乡贤担任人才制度实施的具体责任人,方便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同人才群体的沟通与推进,并且也有利于新乡贤自身对制度利弊的切身感悟。第三,在制度实施结果的反馈阶段,政府要提供多样化的渠道,出台具体的奖励措施,鼓励新乡贤提出科学合理的反馈意见,以期推动人才制度的不断完备。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制度完善的应有之义。

其次,支持新乡贤建立非正式合作规则。乡村人才振兴的非正式合作规则,是指能够被人才群体普遍接受的非正式规范,对乡村人才群体具有潜在约束力,而新乡贤可以促进非正式合作规则的形成。故此,第一,要引导新乡贤制定乡规民约。乡规民约对乡村人才具有普遍的道德约束力,政府要积极动员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同村两委展开合作,制定合理的农村社区公约,这样既能够为人才振兴提供良好的秩序,也可以提醒乡村人才在参与乡村建设时遵守最基本的行事规范。第二,要协助新乡贤建立以乡村人才为主体的非正式合作组织。政府要协助新乡贤建立以乡村人才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为目标的非正式组织。支持新乡贤制定组织内部的合作规范,让新乡贤在乡村人才合作中扮演“稳定剂”的角色,降低人们行为选择的信息成本和风险成本,使乡村人才群体间的合作日渐标准化、合理化。最终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各主体的良性互动,成为正式人才制度的重要补充。

(二)依托新乡贤,提升乡村人才振兴的网络动力

新乡贤能够在网络维度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故此,必须依托新乡贤,从扩大网络规模和提升网络质量两个方面来提升乡村人才振兴的网络动力。

首先,吸纳新乡贤,扩大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规模。新乡贤可以推动合作网络的扩大,通过自身的社会网络渠道为吸纳更多人才提供可能。为此,第一,搭建回归平台,引进新乡贤。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政策托底,从吸引到服务,优化新乡贤人才政策扶持。同时政府要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要素的双向流动,从硬件与软件配备方面为新乡贤助力乡村建设奠定资源基础。第二,提供专项资金,保障新乡贤。对于参与乡村人才振兴、以自身的社会网络为渠道动员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新乡贤,政府必须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对于为乡村人才引进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新乡贤,政府有必要进行适当的物质激励。第三,加强舆论宣传,弘扬新乡贤。充分利用宣传栏、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报道优秀乡贤的先进典型和乡贤理事会发挥作用的成功经验,号召人民学习新乡贤、推崇新乡贤[16],以此来增强新乡贤群体的获得感,增强其参与乡村人才振兴的意愿,激励更多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不断扩大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规模。

其次,依靠新乡贤,提升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质量。新乡贤多处在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桥梁”位置,可以将多个类别网络纳入人才振兴体系之中,推动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多样化、密集化。为此,第一,要激励新乡贤吸引优秀人才下乡。由于新乡贤自身是德行优秀的典范,其行为选择往往成为其他乡村人才的标杆。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激励新乡贤发挥自身网络桥梁的优势,让原本在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之外的优秀人才也参与进来,让新乡贤成为动员人才下乡的“桥头堡”,提高网络成员的质量。第二,引导新乡贤动员多行业人才下乡。地方政府在引导新乡贤动员人才下乡时要着重增强人才的专业多样性,通过制定计划方案,指引新乡贤寻找乡村发展需要的科技、农林、产业发展、医疗卫生、乡村治理等多方面人才。通过依托新乡贤所处的“桥梁”位置将多个行业的社会网络纳入乡村人才振兴大网络之中,增强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多样性。

(三)立足新乡贤,增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信任动力

新乡贤能够在信任维度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故此,必须立足新乡贤,从提高新乡贤自身的社会信任度和推动信任度的累积与强化两个层面增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信任动力。

首先,政府助力,提高新乡贤的社会信任度。作为建设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关系的基础,提高新乡贤自身的社会信任度尤其关键。前文提到,新乡贤之所以在乡村拥有高于常人的信任度,是因为其同乡村之间的联系是集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为一体的。故此,必须从这三点着手强化新乡贤同乡村社会的信任关系。第一,强化血缘关系,增强乡村社会对新乡贤的血缘信任。地方政府要以亲情血缘为纽带,以家族团体为单位,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积极组织新乡贤开展“寻根问祖”活动。第二,强化地缘关系,增强乡村社会对新乡贤的地缘信任。对于在外乡贤,政府要加强对乡贤返乡的情感渲染,吸引有乡情情愫和乡村情怀的乡贤回乡交流,并对新乡贤的优秀事迹进行积极宣传弘扬,将新乡贤树立成当地的优秀典范。第三,强化业缘关系,增强乡村社会对新乡贤的业缘信任。让乡村社会信任新乡贤不仅需要血缘和乡情为纽带,更需要通过具体事务的合作。基层政府要出台政策措施引导新乡贤参与乡村各类项目建设,让新乡贤积极投入到乡村建设中去,同乡村社会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

其次,新乡贤主导,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度的累积与强化。新乡贤不仅自身社会信任度高,还可以发挥社会网络与社会规范的作用,促使乡村人才之间彼此的信任关系更加牢固,并在人才振兴的实践中实现信任度的不断增长。为此,第一,以新乡贤为桥梁,拓宽乡村人才振兴的“信任半径”。政府要制定计划安排新乡贤依托自身在社会网络中的“桥梁”位置,为不同乡村人才之间的交流与信任提供纽带,帮助越来越多的乡村人才相互建立信任关系。同时,鼓励新乡贤扩大乡村人才振兴合作网络的规模,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半径”的对外延伸与扩大。第二,协助新乡贤,维系乡村人才振兴信任关系的稳固。信任关系的稳定是信任度累积与强化的基础。因此,政府要积极协助乡贤,在制定合作规范时要积极融入诚信的内涵与要义。同时,政府要严明法纪,对于破坏市场公平和制度规则的行为要严格惩戒,减少对乡村人才振兴中信任度的损耗。

五、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17]乡村人才振兴,不仅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效,更是事关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长久之计。新乡贤可以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强大的规范动力、网络动力和信任动力,从而提升乡村社会资本,助推乡村人才振兴。故此,政府要协助新乡贤、依托新乡贤、立足新乡贤,以新乡贤为助力,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动力系统。总之,唯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论述以及中央政策文件对于乡村人才振兴的指示精神,全面把握新乡贤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的逻辑机理,才能不断提升乡村人才振兴动力,进而以人才的吸引聚集助力乡村振兴[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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