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盛楠(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民营经济是创业就业主要领域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常态下面临企业活力不足,发展条件受限等问题,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亟待优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始于浙江、燎原于中国,以政府自我革命推进当下公共管理改革,成为我国公共治理范式[1]。安徽省吸取浙江省改革经验,努力优化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需要根据发展实际不断完善优化路径。
“最多跑一次”指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2]。2017 年2 月,浙江省正式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颁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最多跑一次”被正式写入2018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3]。“浙江经验”成为全国推进公共治理改革的样本。
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措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商事证照事项办理事项,主要包括企业纳税、申办营业执照、办理各类经营许可证等。第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这些事项涉及到不同层级、不同职能领域的许多部门,以往的行政权力下移和流程重构都不能完全解决办事成本高昂、手续繁杂的问题,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改善有限。“最多跑一次”改革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结果导向的考核标准,充分使用“互联网+”新工具,转变政府行为模式,夯实政府改革成效。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时辨别实际需要,根据反馈实时回应。第一,基于过往政务服务事项的实际办理情况,确定政府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变革次序和服务资源如何实现最优配置。第二,基于对政务服务数据的即时分析和系统总结,发掘需要调整的事项、流程、步骤等,明确政府改革的阶段性核心任务。第三,建立反馈机制,确保真正满足社会需求。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通过设立结果导向的绩效标准,探索构建整体性政府,从根本上减少政府行政权力。整体性政府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一个整体来履行职责,要求以民众办事只跑一次为绩效考核标准,以部门间协调来完成政务事项办理。整体性治理方式贯穿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整个过程,从侧重改革部门权力分配向以“一件事”为载体对所有部门权力进行科学、合理地整合转变。2018 年,浙江省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升级为“无差别全科受理”的整体性政府治理新模式[4]。
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和信息处理,不仅推进了政务数据的标准化、系统化,使得无纸化办公成为可能,而且政务服务也逐渐从线下转至线上,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政府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目前,浙江省大部分区市都成立了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等机构,履行政府跨部门信息处理、整合职责,直接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逐步从“政府服务+互联网”转向“互联网+政府服务”,出台《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正式启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工作。今后,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将不断地应用于政府工作中,促进改革进一步深化。
长三角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阵地,安徽省作为长三角的重要一员,始终把发展民营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影响下,安徽省以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取得一定成效。
出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安徽省是最早吸纳“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的省份之一,相关政策发文数量仅次于浙江,居全国第2位[5]。标志性政策是2017 年4 月颁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确定以简政放权和提升民众的获得感为政策宗旨,主要政策工具包括设置权责清单、电子化、中介服务、多证合一等。2019 年《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颁布实施,安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有效完善了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框架,向着健全的法制环境迈出重要一步。
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自2017 年开始,安徽省面向企业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即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将服务实体经济切实落到实处。通过“干部走下去、问题收上来,措施落下去、服务跟上来”,安徽省民营企业的发展痛点和诉求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在安徽省内落地的项目日渐增多,企业家们对安徽营商环境改善体会深刻[6]。
多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实践探索。2018 年6 月,在安徽省推行“四最”营商环境9 个月后,宁国市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的目标,实行“5+X”的大部制,解除部门限制,对政府审批职能重新整合。通过“5+2”模式保证“投资环境最优”,为民营企业提供“营养师服务”,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7]。马鞍山、蚌埠、界首、灵璧、潜山、池州等地根据自身情况也纷纷进行改革。
注重科技支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安徽充分利用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制定激励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政策,持续培育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拓展民营企业科技投融资渠道,促进民营企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当然,安徽民营企业在逐步重视科技创新的同时,仍然面临核心技术少、竞争力弱的困境。
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框架不完整。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体系包括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市场发展、监管、服务机制等,应涵盖影响民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多个方面。截至2019 年10月,安徽共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282 条,其中绝大部分政策适用于民营经济,通过多种方式扶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降低成本,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目前,安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缺失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策聚焦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物流、农产品销售、大健康医疗、职业教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产业覆盖不够;二是对开放型经济的政策帮扶不足;三是对政府监管、服务民营经济的考核还暂未纳入制度体系。
安徽部分地市专项改革特色不显、力度不够。目前,安徽各地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氛围浓厚、措施积极,市县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各项改革举措,但安徽部分地市尤其是皖北区域受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限制,专项改革特色不显、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以行动有力、方法得当、实效明显为目标,在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上深化。
安徽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步伐仍需加快。近年来,安徽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研发投入力度加大,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自有品牌逐渐增多,发展态势良好,但与民营经济发达区域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一是以高新技术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二是科技创新的核心人才严重缺乏。三是产学研合作以项目为主要载体,合作模式单一,创新风险控制不够。
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意味着政府要把企业的获得感作为标准倒逼改革,通过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现代化、法制化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近期政策应聚焦如何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如何推进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平等地市场准入、政府如何规范执法等方面,同时以长期政策支持不断优化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的核心,也是安徽省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基于企业办理的“一件事”,对政府跨部门、跨层级和跨区域的行政权力进行协调,解决条块并存、职责同构的管理体制中治理碎片化问题,对政府体制实施系统变革来实现权力重组。
互联网信息通讯技术为政务服务办事系统、材料传输和信息共享提供技术帮助。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借助大数据深入挖掘改革短板,创新数字化政府服务形式,提高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促进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和联动。
《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第八条中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根据国家制定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安徽市县营商环境进行定期评判,通过客观数据发现实际不足,对改革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并把激励制度和惩罚措施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