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慎慎
摘 要:在数字信息时代,媒体融合不仅体现在技术手段上,在文化层面也有着更加深入的融合,生产者和消费者逐渐融为一体,积极的和消极的旁观者在文化协调的作用下逐渐有了相同的立场和观点……这些在当今时代逐渐释放的信号,表明了全球范围内正在形成的一种文化融合,一种基于受众参与意识提升和媒体与受众之间互动交流频繁的文化融合。
关键词:受众;粉丝文化;新媒介环境;文化融合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03-0-02
如果说受众生成内容是草根文化在大众传播领域的体现,是一种行为层面的文化实践,那么粉丝文化的存在,作为流行文化的一种亚文化形式,则与当代文化的整体状况息息相关,可以说是一种从精神层面逐步发展到行为层面的文化实践。
一、粉丝与粉丝文化
什么是粉丝文化(Fan Culture)?最简单的定义是由粉丝群创造的文化。其实作为人对事物崇拜、喜爱、沉迷的状态,粉丝可谓由来已久,而粉丝文化之所以引起学界的关注,引发人们的思考,根本原因就在于对粉丝文化的观察、剖析和阐释,为我们透视身处的文化情境打开了一扇窗。
按照费斯克的界定,粉丝就是过度的大众文化消费者。在汉语中,对粉丝的解释是:狂热的文化爱好者和偶像崇拜者。粉丝文化的世界是一个千差万别的世界,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或多或少地作为粉丝群(由粉丝组成的群体)的一员,喜欢特定的对象。我们曾经迷上过一部电影、一个明星、一篇小说、一件物品、一位作家……但显然不是每一个有过这样经历的人都能被称作粉丝,我们所说的粉丝文化也不是由这样广泛意义上的迷恋与热爱建构起来的。
与通常人们对于某个事物的喜爱相比,粉丝在程度上要更为强烈,就像我们常说的“戏迷” “影迷” “球迷”等,都是为某种特定的事物着迷甚至达到疯狂的程度。正如一幅漫画评论所“讽刺”的,“粉丝”就是再看完电视剧的最后一集之后,追踪各类媒体对演员的采访,随后关心其他粉丝对该剧的感受,并热情地与之交流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接着把最后一集再看一遍,过几天之后,再把整个电视剧看一遍……
从客体来讲,与通常所说的喜爱相比,粉丝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不同,粉丝对与主体相关的信息和产品也尽可能多地关注和了解,并以此为荣。正如希尔斯所说,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粉丝”,就是那些对于明星、名人、电影、电视节目、乐队极其热爱甚至到了痴迷程度的人;对于自己着迷的对象,他们可以说出一大串的相关信息,即便是细枝末节的消息也能说得头头是道,而对于自己喜爱的对白、歌词、片段更是朗朗上口、引用无碍。①在比较“粉丝”和普通受众的区别时,费斯克认为,粉丝们创造了一种专属于自己的生产及流通体系。对此,詹金斯也持相同观点,提出“粉丝”是受众(消费者)中特别活跃且具有创造力的群体。②他们和普通的追随者(Followers)不一样,因为粉丝有一种社会认同感,而追随者却没有。这也就是说,普通受众虽然也会积极地解读和消费大众文化产品,但这些解读和消费是建立在个人行为层面的活动,而粉丝和他所在的粉丝群则在个人解读和消费的基础上,又通过群体交流在自己所属的圈子里生成了特定的文化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粉丝文化首先体现为精神层面的感知。当你接触到一个新事物,随着熟悉程度的逐漸加深,你会在主观上产生一种态度评判,欣赏(接受)或者讨厌(不接受),如果选择接受,那么就会想要得到更深层次的了解,这样也就为成为一个潜在的“粉丝”奠定了基础。随后是文化消费,在粉丝对所喜好事物的精神投入中,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狂热的消费行为,购买相关产品,结成粉丝社团,而媒介,尤其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不断融合,在这个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网络时代粉丝文化的演变
事实上,粉丝群和粉丝文化并不是新生事物,它们早已广泛存在,只不过在媒介技术并不发达的年代,受传播渠道和生产条件所限,粉丝群的效力只能在较小范围内和传统的表现形式上(集会、杂志、书信)体现出来。如20世纪40~50年代,歌迷对披头士乐队和猫王的喜爱,在当时的媒介环境中,只能通过现场音乐会的痴狂和尖叫来表达。而随着广播和电视媒体的发展,人们对于电视剧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电视剧迷们不仅消费大众文化,还能够自发地具有创造性地使用文本。一个被多位学者援引的案例是美国最著名的科幻电视剧《星际迷航》(Stat Trek),该剧自1966年开播直到2005年剧终,总共播出了726集。在长达40年的漫长岁月里,《星际迷航》制作了多个电脑游戏、上百本小说、11部电影以及授权制作的各种衍生品,该剧还吸引了一大群拥护剧中观念的“航迷”(Trekkies),这些“航迷”以杂志、服装、集会、艺术品、视频等方式创造着属于自己的文化含义。
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媒介环境的改变为粉丝文化的勃兴提供了保障,粉丝群所创造的文本和专业文本之间的沟壑被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所填平。网络的便捷、开放和即时特征使得粉丝群之间的信息共享变得无比顺畅,同时又大大增强了粉丝们的媒介参与程度,如今的粉丝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就了解到世界各个角落同属一个团体(是指有共同的崇拜对象)的粉丝群的情况,并加入他们的粉丝组织。他们可以在看电视(或是网络直播)的同时,在贴吧或者其他形式的粉丝组织上发表即时评论,并与其他粉丝进行信息分享和交流。可以说,新的媒介环境激发了粉丝的潜在能力,同时,受众参与程度的提升也反哺了融合文化在当今文化多元环境中的重要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通过新媒体技术,粉丝群之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粉丝的对话”,结成了社会学中所谓的“趣(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缘群体”③。在媒体融合和新媒体技术不断演进的过程中,粉丝通过基于网络平台的互动、交流,可以迅速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粉丝群形成一种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这些粉丝互不相识,有着不同的背景,来自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文化,说着不同的语言,却能够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集结在一起,交流、分享,在一种群体身份的认同中感受粉丝文化的狂欢,从而形成了一种跨地域、跨文化的粉丝文化景观。
其二,粉丝与偶像的互动与交流在当今时代微博、博客迅猛发展的潮流中也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通过微博、直播,粉丝可以与自己崇拜的对象即时交流,当然也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偶像的动态和讯息。而这些,在媒体技术并不发达的年代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因为那时的偶像与粉丝之间是存在着很强的“距离感”的。与此同时,粉丝的影响力也在逐渐提升。在明星真人秀的进行当中,粉丝群会通过各种方式帮助明星拉票,提升他们的人气,而当有关明星的负面新闻爆出后,他们还会尽可能地帮助自己喜爱的明星树立正面的公众形象。
其三,粉丝文化和文化产业之间呈现出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它根植于文化产业的大环境中,又快速走到了文化队伍的前列。对于媒介组织来说,粉丝群是个风向标,他们就像是连接草根阶层和文化产业的桥梁一样,帮助媒介组织在这个纷繁多元的媒介环境中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换句话说,粉丝的忠诚度和参与行为是基于“情感经济”基础之上的,如果他们喜欢一个节目或是一部电视剧,就可以包容其中插播的所有广告,因为他们不想错过与这个节目(或剧)有关的任何镜头。與此同时,在这种“情感经济”的促使下,他们也会自愿地消费与该偶像或是喜好事物有关的一切产品,从而拉动文化经济的发展。也正因如此,媒体组织看到了粉丝的巨大能量,所以在内容制作和生产的过程中,也会充分尊重粉丝的意见。
三、结语
由此看出,从受众生成内容到粉丝文化,受众的价值在当今时代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在新媒介环境和融合文化的大格局中,受众正在由原先的“个体行为者”变为社会化的群体符号,在一系列媒介实践和社会参与的行为中,建构并实现着自己的群体认同。与此同时,粉丝文化对文化产业的作用也是不可小觑的,它一方面根植于文化产业的大环境中,另一方面又用自己的话语权和执行力对文化产业加以改变和影响。
注释:
①Hills, Matt. Fan Cul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2,pp.6.
②Jenkins, Henry.Textual Poachers: Television Fans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 New York: Routledge, 1992.pp.23.
③趣缘群体是指人们因兴趣爱好相同而结成的社会群体。趣缘群体既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人们追求精神生活的结果,存在于各个年龄段的社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