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华刚
宾川县必军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是“大理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是中共宾川县委、县人民政府评定的“合作组织发展先进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先进单位”,是大理州残联认定的“大理州残疾人就业示范点”之一,也是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益农信息社”之一。更是宾川县带领农户抱团发展,实现富裕奔小康的先进典型之一。
一、基本情况
合作社位于宾川县宾居镇清河小乔甸村,于2008年10月经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为150万元,登记成员150人,主要业务是: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分级、贮藏、销售以及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到2019年底,合作社通过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跟合作农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得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到2019年变更注册资本为311.58万元整,经工商备案成员发展到了172户,实际带动的本地区农户近2000多户,成员种植面积1000多亩,带动种植面积5000多亩。实现社员亩降低生产成本1000元,户均增收3000元左右。
通过10余年的发展,合作社用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服务场所用地面积已达5000多平方米,建有库房25间,冷库8458立方米,其中果蔬打冷库3间,果蔬保鲜库8间,办公房5间,配有果蔬分级脱皮剪把设备5台,软、硬件配套设施齐全。
合作社成立之后,为抵御市场风险,选择了以葱蒜产业为依托,一方面组织社员进行标准化生产,另一方面依托理事会成员的人脉做销售市场,通过多年的努力,规范了标准化生产流程,也赢得了以贵阳市场、重庆市场、广东江南市场为主的销售市场,并建立了销售网点,还长期派驻合作社销售人员驻守市场。同时形成了合作社自己的“热宝”品牌。由于生产的产品品质优越,货源充足,逐步在各个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合作社的商标“热宝”更是让广大经销商熟知,许多长期稳定的客户只认准“热宝”品牌,合作社产品年销量由原来的几百吨上升到几千吨,年销售额2019年度已突破400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做标准化生产、抓产品品质
合作社成立至今,一直秉承以产品质量求生存的原则,注重提升农产品品质,实现种植技术标准化,生产加工规范化,把控好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做到对生产者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实现了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组织生产、统一加工、统一品牌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同时在产品质量控制管理方面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依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控制,建立、健全销售档案,真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服务。通过对农业投入品的控制,引导农户科学合理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以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来解决土壤长期过量使用化肥形式的酸化板结的问题,有效提升了农产品品质,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5年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分别是无公害大蒜、无公害葡萄、无公害柑桔,在市场上广受消费者的青睐。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合作社生产的“热宝”牌大蒜,以8头、9头、12头、14头等塑料盒小包装的形式进入超市,并获得了大蒜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二)抱团发展、降成本
为响应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构建和完善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真正体现合作社带动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能力,规范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要求,必军合作社完全实现合作社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盈余主要按交易量返还,降低社员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社员收入的目的。从2017年起,合作社利用合作优势,带动社员一起分享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增值收益,实行了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环节带动农户增收的创新发展模式,主要表现如下:
为加强社员、农户与合作社的利益连接关系,促进农户入社的积极性,我社以农资供应为切入点,在农资抱团采购回来后,先以低于市场价(市场农资经销商的利润为35%)20%的价格分给农户,当农户使用合作社农资金额达到1000元后,便可参加种子、纸袋的抱团采购,当交易额达到5000元后,还可享受到农资交易额5%的手续费返还,当农资交易额达到10000元以上,可正式申请成为我社社员,社员当年可全环节享受以下好处:1.农资交易额5%手续费返还;2.种子,纸袋享受社员价(统购成本价);3.社员农产品以自愿原则按市场价自主交售给合作社,待合作社加工售出之后,把所产生利润的60%按社员产品的交易量返还给社员,剩余40%按股金比例分配;4.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社员对合作社交易贡献率(交易额)比例平均量化给社员,转为社员股金参与分红。合作社通过以上全环节的返利带动模式,仅2019年,我社在农资抱团采购环节帮助周边近2000户农户降低生产成本200多万元,对290户社员进行二次返利4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作社严格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及时为产生交易的社员建立社员账户,并在每年8月30日后公布社员账户内产品交易量及盈余返还情况,供社员查询。2016年-2019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实现带动2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为每位贫困户增收12000多元。每年春节,合作社还自发组织对清河社区残疾人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去春节慰问物资。
(三)实现品牌营销、提高销售价格
合作社本着以带动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合作社有销售市场、生产技术支持的发展优势,实现品牌营销、提高销售价格的目标。合作社成立之后,为抵御市场风险,我社选择了以葱蒜产业为依托,申请注册了自己的"热宝"果蔬品牌,充分利用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品质优越,货源充足,逐步在各个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合作社的商标“热宝果蔬”更是让广大经销商熟知,许多长期稳定的客户只认准“热宝"果蔬品牌,合作社产品年销量由原来的几百吨上升到几千吨,年销售额2019年度已突破4000万元。已經通过了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备案,共计8832亩。获得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资格,出境水果包装厂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取得了进出口经营权。2019年又注册了自己的商标“热区宝贝”。
2017年初,为最大限度增加产品附加值,紧抓电子商务进驻宾川的时势,合作社又设立了电商运营部,开展了农产品网络销售业务,相继在网上开设了一个“热宝果蔬”的淘宝零售店铺,一个拼多多零售店铺,及一个电商批发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一体的销售模式,积极宣传和销售宾川当地特色农产品,截止2019年实现电商销售农产品300多吨,销售金额达400多万元。
目前合作社将传统销售模式与电子商务销售模式相结合,改变了以往单一的线下销售模式,更进一步的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扩宽了销售渠道,实现了真正的品牌营销,销售模式也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热宝”牌大蒜获得了云南名牌农产品证书,实现以品牌化营销,提高销售价格的目标,带领更多的农民共同富裕奔小康的目标。
三、问题和建议
一是税务问题。合作社规范发展后不仅享受不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反而有税收加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合作社规范化工作的推进。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合作社管理层对税法不熟悉,税与非税与税务部门反复纠结;另一方面合作社与其他企业一样多年来与税务部門博弈的结果就是通过账务不规范的方式避税。尽管现在实行减税降费,合作社的税负变轻了,但合作社对税务管理部门多年的成见是无法马上消除的。建议税务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和执行力度,让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地。
二是农产品集散地和初加工场所用地审批难问题。宾川县拥有得天独厚的亚热带干河热谷地理优势和气候,出产丰富,亩产值居全国前列。合作社结合宾川县实际情况,主要业务以带动周边农户,从生产环节降低生产成本,再通过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后的二次返利带动农户增收。由于带动农户数量太多,农产品收购数量规模较大,需要一定数量的农产品集散地和初加工场所用地。但由于相关的政策不完善和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地方政府还未出台实际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导致绝大多数合作社根本无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农产品集散地和初加工场所用地一直处于违法用地的尴尬境地。建议把农产品集散地和初加工场所用地列入设施农用地的范围。
三是融资难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员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全新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缺乏对合作社相应的理解。导致实际运行中大部分社员只抱着获取眼前好处的心里加入,加入合作社只是想通过参与交易获得二次返利,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而已。大多数农户不愿意出资入股到合作社,这种现象造成合作社运营资金严重短缺,大部分资金紧靠少数发起人出资。而在服务过程中农资采购、农产品收购、加工设施投入、管理人员工资都需要大量资金运作。再加上由于合作社配套设施用如:冷库、加工分级机械及仓库投入后因无法获得土地使用合法手续,金融部门不愿意给合作社提供贷款。造成合作社发展举步维艰,上规模、上档次更是难上加难。建议尽快出台政策让农业资产,特别是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等能够抵押贷款。
四、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抓生产技术和品牌营销工作。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继续抓好生产技术规范化建设工作和品牌质量提升工作。努力生产和打造核心产品,使合作社的竞争力得到持续强化,使合作社持续发展得到根本保证。
二是继续发挥合作优势,尽力降低生产成本,使越来越多的社员受益。要利用好合作社平台,大力开展各种社会化服务,降低各生产环节成本,提高销售环节收入,让越来越多的农户自愿加入合作社,享受合作社农资统购、品牌营销等合作优势带来的收益。(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