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倩倩
因资金具有高价值、高流动与高风险性特质,企业在管理上,应结合自身情况,针对银行账户、现金、资金支付等不同模块,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资金的集约化管控、不相容岗位设置等,从而有效的提升资金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资金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投融资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形态的可用于交易及结算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信用货币及其他货币资金。因其具有“三高”特征,即高价值性、高流动性与高风险性,现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虽已逐渐提高资金安全管理意识,然而因内部控制不到位等因素,资金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究其原因,主要为未设置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细节管理缺失等。现针对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票据、资金支付与网上银行五个模块,提出如何强化资金安全管控,提升资金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集权式”银行账户安全管理
银行账户是指企业在境内外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类本外币资金账户。在银行账户管理上,較容易出现违规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用于他方资金流转,触犯法律;未能有效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人员联合舞弊、挪用资金等安全事故。为有效降低风险,银行账户管理建议高度“集权”,即尽可能纳入上级单位统一管控。
(一)搭建“集权式”银行账户体系。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可搭建“资金池”平台,即分单位设置基本账户,在上级层面设置一般账户,用于归集下级单位资金;由下级单位与基本账户开立银行签订“资金归集”协议,将账户余额按实时、日、月等不同时段,将本单位账户余额归集至上级单位开设的“归集账户”,归集的资金由上级单位统一调配和运作,以有效提高资金安全与效益性。
(二)设置“集权式”内部管理机构。将所有银行账户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包括特殊账户,如工会、党团、社保账户等。一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办理过程至少指派两名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且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境外银行账户由当地工作人员办理的,需经书面授权;二是统一保管部分或全部的银行预留印鉴。须注意的是,银行预留印鉴变更履行审批手续;日常分开保管,其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其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使用全部银行预留印鉴,主要是为避免保管人员私自加盖所有预留印鉴提取资金;建立预留印鉴使用登记制度,有经办人员登记使用事项,并经主管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盖银行预留印鉴;三是统一监控账户资金动向。将所有银行账户纳入监控,定期分析往来对象,对异常资金流动重点跟踪,杜绝违规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情况发生;统一开展银行账户余额函证,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核查清理。
二、“缩减式”库存现金安全管理
库存现金主要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也是盗用、挪用风险性最高的资产。在库存现金管理上,建议持续“缩减”,即尽可能减少使用现金。
(一)“缩减式”现金开支范围。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范围和标准,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通过金融机构办理转账结算。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议全部采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收、付款,逐步取消现金开支。
(二)“缩减式”现金保管时间。企业应严格控制现金业务,收取的现金应当于当天存入银行,对于确实无法及时缴存银行的小额现金,应存放于专用保险箱(柜)保管。企业若需银行提供上门收款等延伸服务的,须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交接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应每日盘点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指定专人一同现场盘点,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现场监督盘点现金一次。
三、“谨慎式”票据安全管理
票据,主要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的最大风险为持有者无法到期兑现,收取款项。在票据的管理上,建议小心“谨慎”,即收取、保管各环节需严格审核,密切跟踪。
(一)“谨慎”收取票据。企业接收和使用的票据必须是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否则票据无效。收取时,做好支付方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认真确认汇票真实性、票面应记载事项和背书应记载事项是否完备以及背书连续性,必要时,可以委托银行查询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二)“谨慎”保管票据。企业应加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票据安全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开立、接收、保管、领用、出票、背书、承兑、贴现、托收、付款、作废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立专用登记簿对票据的流转、交接进行记录,对票据进行全过程管理。若发生票据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四、“审批式”资金支付安全管理
资金支付,即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履行对外支付义务。资金支付过程容易出现对外支出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在资金支付上,建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开展对外支付业务,减少资金错付等安全问题发生。
(一)制定“审批”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企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明确各环节职责,使各项财务活动及审批程序更趋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二)执行“审批”制度。一是企业内部要及时宣贯业务“审批”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将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在信息系统中固化,通过信息系统流转,减少线下手工签批,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可有效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加强支付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付款项目、额度及时间,安排资金支付;所有对外支付需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不得对外支付,未纳入预算的资金支付,须在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流程后方可办理对外支付;三是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和资金分级授权体系要求,规范配置适用岗位,严禁超越权限办理支付审批,保障资金支付安全;加强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批、复核及对外支付等环节安全管控,严禁一人全程办理资金支付,严禁一人执行、代办不相容岗位职能;四是企业应严禁将对外支付款项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杜绝使用个人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涉及公务卡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公务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范围,严格审核公务卡资金流水情况与报销内容的一致性。
五、“不相容式”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网上银行业务是指企业通过因特网、专线或其他方式与银行的网络系统连接,并借助相关操作软件办理的资金结算等业务。因网上银行系统未与企业付款审批系统连接,网银业务处理由财务自行完成,容易出现误付或盗用资金的风险,因此在使用过程,建议设立“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即避免一人完成资金业务全过程。
(一)设置“不相容”业务流程。一是网上银行使用人员与系统管理人员相互分离,即使用人员不得有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反之亦然;二是原则上对银行账户至少设置三道操作权限,分别为录入、复核与授权,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操作流程。其中,录入、复核、授权人员之间不得相互替代操作或交换各自的网银U盾等客户证书,严禁一人多密钥处理业务。
(二)匹配“不相容”岗位职责。一是复核、授权人员对录入的付款信息、金额等信息严格审核,禁止无付款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资金支付行为;二是要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的定期轮换,调整岗位的,严格办理岗位移交手续,涉及网银U盾等客户证书移交,须做好移交登记,移交完成后立即完成用户名及密码变更;若出现客户证书遗失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三是定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与银行机构进行函证,确保账实一致。
针对企业常见的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票据、资金支付与网上银行业务五个资金管理对象,从集约化管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角度,提出相应的安全管控建议。在实践中,只有将形成的内部控制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基础、时刻绷紧“安全”弦,才能确保企业资金安全。(作者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