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稳
摘 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的和谐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谐关系提供了思想来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价值目标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存在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谐;思想资源
中图分类号:G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05-0-02
社会主义“和谐”价值目标的提出,既是时代所需,也是形势所迫。当今社会,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世界面临着各种文化交融碰撞,各种文明交相辉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个体之间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的差异矛盾,唯有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贯提倡的“以和为贵” “和而不同” “协和万邦”的和谐发展思想,各个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人类、自然与社会之间,才能创造和谐友好、持久和平、长期发展的繁荣之势。
一、人与自身的和谐
吴来苏曾讲“注重修身养性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且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具特色的部分”,古来圣贤之人十分注重修身养性,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做到知行合一。
“仁”和“礼”是儒家提倡的核心思想。儒家学派主张“克己复礼为仁”,用礼来约束自己,使每件事情都合乎“礼”的规范要求,“礼”文化注重自省与节制,“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向品德高尚之人學习借鉴,从品德不佳之人中吸取教训,在与他人的比较与反思中提升自己、完善自我。“吾日三省吾身”教导我们每个人要经常反思自己,反省自我,看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礼,不断学习改进,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古人教导学生子弟,要求精通四书五经六艺,与现代社会提倡的培养智力、能力与品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相通,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贯提倡的以德律己、崇德修身的个体道德和谐之外,对其他方面的自身和谐也都有论述。在提高智力学识方面,“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治学方略,也为我们后人学习进修提供了指南和方向,活到老学到老,生活处处是学问,无论什么人,不管何时何地都要广泛的学习,认真思考,明辨是非,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修炼,提升自我的内在知识储备和文化修养。
二、人与人的和谐观
人与人的和谐是创造人与自然互惠互益、人与社会群体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人与人的关系解决的是社会个体相互之间相处的问题,要仁者爱人,将心比心,而后推己及人。①仁者爱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人与人和谐相处,推崇与人为善,推己及人。“仁者爱人”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理念。“仁”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心怀友爱之心、秉持一颗怜悯之心。儒家提倡“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这种更高层次的推己及人的思想,通过利他来实现利己,在实现个人利益的时候,也要懂得适当兼顾他人利益,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他人利益,强调仁者的社会意识与责任心,对社会转型创新时期构建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了价值标准。②和而不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不是单纯地追求绝对一致,是个体多样性的统一。我国和谐思想的提出与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历程,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强调作为主体自觉的人,要发扬仁道的人文主义精神,和而不同,努力营造“人和”社会氛围。现代社会是一个追求创新的多元化社会,要求每个人在遵守社会生存游戏规则的前提下,都有保持自身独特性的权利,正是有了主体之间差异性的存在,这个世界才会呈现异彩纷呈。“和而不同”的思想理念,正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兼收并蓄、包容宽广的博大精深。③不同而通:和而不同在另一方面可以转化为不同而通。相同是纵向的同一性概念,而相通则指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融通。世界上本来没有相同的东西,我们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同样也不可能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没有绝对抽象的相同性。在这个鼓励支持每个人自由发展,自由言论的社会中,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完全一致,当然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不需要一味地无原则迎合对方,相反,要在坚持自己是独立个体的基础上寻求一致。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观
人与自然是构成宇宙万物生物链的一部分,是客观实在的物质基础。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这一思想理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主要表现为天人互益、道法自然。①天人互益: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互益”的“天”内涵丰富: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主张天人相应相通,他虽然承认天的主宰作用,但又提出“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这不是一种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哀叹,而是一种激励人奋发有为的呼声。②道法自然:“道”是道家思想的一个核心理念。“道”是万事万物的本源,是自然系统发展运动的规律,以“道”的规律作为我们生活的最高准则,提示我们要顺应自然,依常态行事,但并非“无为而治”,而是在尊重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类内在的主观能动性,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道法自然”是以自然法则为主导的生态观,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界融会贯通,即要依靠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道家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弱化了人类中心论,在本质上与可持续发展观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理念相一致,是根据人类社会的整体需要和社会价值来实现生态友好。
四、人与社会的和谐观
人与社会的和谐体现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几个方面,它是人类物质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基石。①民本原则:“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一个社会的主体,是统治者统治社会的根基,因此,人民对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是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根本。孟子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并进而提出爱民、重民、顺民、敬民、利民、保民,减轻徭役赋税,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行仁政和富民政策,“不患寡而患不均”制定并实施合理公正的社会改革方案,收入分配均衡。②大同理想:儒家的大同社会思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将选贤任能的方式人性化,与人民大众的利益相一致,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人人平等,尊老爱幼,互相帮助,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大同世界作为一种社会理想,与马克思主义提倡的共产主义社会,有异曲同工之妙,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各尽所能、人尽其才、物尽其力,各司其职,按需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对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价值理念,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氛围,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向共产主义和谐社会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③中庸方法:儒家文化历来推崇中庸之道。在孔子看来,“中庸”并不是无原则的折中、寻求调和的精神特质,而是不偏不倚,有一个适量的“度”。这种中庸之道使中华民族能够将现实与理想紧密结合在一起,不至于走向极端;或者沉沦于凡尘俗世生活的庸俗平淡之中,或者高蹈于理想生活的空洞无实之中。④法治思想:用法治来治理社会、维持社会长久和谐的思想,是受荀子的隆礼重法的人和理念启发。在人性观上,荀子主张“性恶论”,主张要“化性起伪”,他提倡以“礼” “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家学派韩非子,在继承荀子思想的基础上,对法治也做了系统的阐述,提出将法、术、势结合,缺一不可。“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社会主义法律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既体现了人民民主国家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专政职能,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3]。
五、国与国之间的和谐
儒家代表人物在《论语》《礼记》《中庸》中比较集中的探讨了有关“和合”与“中庸”的问题,倡导“礼之用,和为贵”,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要以“和”为主,对话而不对抗,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结伴而不结盟,互惠互利、和谐发展。
家和万事兴、国和享太平。由小家之和到大家之和,由人与人的和谐到人与社会的和谐,由一个国家的和谐到国与国的和谐,处处体现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和谐的阐释。我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和而不同”理念的现代化应用,也是对“协和万邦”现实性转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价值目标以中华几千年形成的优秀文化为理论源头,其思想深刻又新颖、内涵丰富而有时代性,对现实社会具有巨大的指引作用。我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最终目的还是要回归社会,回到现实,从中华优秀传统中汲取“和谐”的价值理念,并对其进行时代的创新改造,使之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李春秋.新编伦理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加里宁.论共产主义教育和教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邹富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及其当代思考[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4(1):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