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湖南省《关于完善和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下发。《通知》完善了现行按病种收付费的106个病种中的部分病种收付费内容,新增胃息肉等54个病种,其中含带状疱疹等4个中医病种。该《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通知》指出,单病种医疗费用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的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等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区分甲类或乙类,不设起付线,不设项目自付比例。按照统筹地区医保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规定,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以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病种收费标准两者较低值为结算依据,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病种付费标准支付。医疗费用超出单病种收费标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擔。
(湖南 谢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