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2020-03-27 12:16端木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建设部市场秩序部委

端木

【事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2月25日消息,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規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点评】

《意见》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此外,针对目前出现的长租企业暴雷事件,六部委《意见》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住房租赁市场还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等问题,侵害了租房群众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6月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次出台的《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有效监管,将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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