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山西 原平 034100)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以及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我国的个税在2011年提高了起征点,是国家应对国内经济发展的一次改革,此次的个税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由于我国居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很难覆盖全部。另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没有考虑到不同区域家庭生活成本的差异,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这就造成了不同群体税收负担的不公平。
本文就我国近些年个税法律制度的发展与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进步进行讨论,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个税存在的公平性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自己的创新观点,同时提出解决我国个税在发展与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公平性问题的建议。
我国从1950年提出个税的相关内容,个税设立之初只出现了相关规定却没有直接征收。直到1980年,我国才完善了个税的相关制度。到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个人收入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开始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经过多次改革之后,2011年我国重新修改了个税相关法案,调节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到现在的3500元,并已全面启动个税信息联网工作。
个税的征收于我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的贫富差距过大等问题逐步凸显,这将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因素。个人所得税通过设置累进税率,使低收入群体少纳税,高收入群体多纳税,使得群体、个人之间的贫富差距减小,实现社会公平;调节社会的总需求,保持经济的稳定。从总需求的角度来看,总收入总是等于总消费加总投资。个人所得税是对总收入征的一种税,它可以通过改变可支配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影响总消费和总投资的水平。它的调节是“自动的”,可以根据经济的实际情况自动对总需求形成抑制或刺激的作用。个人所得税的设置,对调节社会的总需求,实现供求平衡,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收入来源的不断增多,导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的快速加大,造成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使得税收的不公平现象与日俱增,也使部分税收悄然流失,给财政带来损失。个税社会经济调配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对于社会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也没有起到很好的缓解作用。工薪阶层收入来源相对单一,收入相对集中,较好监控,导致低收入群体纳税较多。这种现象是不合理也是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极个别纳税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分解自身收入来源类型,从而减少缴纳税款,或者降低税率以及减免税率的目的,这也是分类所得税无法避免的漏洞。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征收,一种是代收代缴,一种是自行申报,这两种方式相结合形成个税征收办法。在我国个税征收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征收方征管力度较弱,另一方面纳税人自主纳税意识薄弱,相关征收手段,不完善有缺陷,纳税流程不合理不规范,以及对于偷税漏税现象的处罚力度就较弱,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不到位,税款流失较多,直接导致了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一)对我国个税制度改革的建议。要采取混合型的税收体制。目前我国采取的分类所得税,是根据制定之初的社会现状以及经济条件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民收入渠道的多样化,分类所得税已经不能满足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征收。根据现阶段我国国内经济发展多元化,群众收入多元化的特点,以及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个税征收模式,我国应该采取分类所得税为引导,综合所得税为主体,两者结合的混合型的税收体制,这样既可以很好的对旧的就业模式的个体进行个税征收,也可以对新兴的多收入渠道、高收入群体的个税缴纳进行完善。
(二)对我国个税税制要素改革的建议。我国现行的个税税率分类较为繁琐,分级较多,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使得公平原则有所缺失。税率的制定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应该与个人收入水平的变化相挂钩,这样才能全面的发挥税收的作用。对于征税范围我们应该结合个税信息联网工作进行,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事物要及时纳入征税范围,这个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确保解决个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保证个税制定初衷立足点的公平性。
(三)对我国个税征管制度改革的建议。针对我国现阶段个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改革。首先,要提高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不定时的进行税收宣传活动,让每一位纳税人明确税收的作用、意义与重要性,使得每一位纳税人都做到自觉纳税,全额纳税。其次,政府要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要将征税对象从个人变为家庭,以家庭人均收入为税基,减少税率级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扩大征税范围,从根本上杜绝偷税漏税等现象,减少纳税漏洞,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最后,我们的税务工作要公开透明化。不要总是蒙上神秘的面纱,让每一位纳税人有很多疑惑,对税务工作不太信任。只有将税务工作公开透明化,定时公布工作进度,工作成果,让每一位纳税人信任,才会使税务工作顺利开展,减少财政收入的损失。
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发展进程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税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提出我国应该采取分类所得税为引导,综合所得税为主体的两者相结合的混合型的税收体制,在个税制定过程中要考虑到家庭、地区的因素。现阶段税率的制定与修改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分级,加大对高收入行业与突发性收入,对于相同收入不同来源的收入进行不同的税率制定。对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而言,我们应该从政府、纳税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等等方面多管齐下以达到好的效果。本文在老师指导以及查阅大量文献下完成,由于自身学识有限,实践经验不足,未能进行大量的社会调研,从而未能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与论述,使得本文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希望可以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