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丽梅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2)
攻击性行为是学前儿童最为常见的问题行为之一,我们可以在不同环境场合看到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发生,如幼儿园、家庭、社区,攻击性行为的表现也各不相同,给幼儿自身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家庭是除了幼儿园以外,学前儿童呆的时间最长的场所,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也会给家庭带来一些问题。很多家长在面对孩子出现的攻击性行为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和措施,不少家长采取的态度和措施不但没有很好地抑制孩子攻击性行为的发生,反而提高了攻击性行为的发生概率,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发生?家长又应该如何做才能有效干预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如果家长在家庭中有效干预了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将减少学前儿童在家庭以外的环境中发生冲突,从而减少幼儿身心良好发展和社会性发展的阻力,同时还可以改善亲子关系,帮助家庭氛围保持和谐。
攻击性行为是发展心理学研究的一块重要内容,有关攻击性行为的研究资料,不管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书籍还是论文期刊资料都相对丰富。
对于攻击性行为的概念见仁见智,习性学家主要从对动物的研究对攻击性行为下定义,认为攻击性行为是指那些导致对方逃跑或给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或行为模式。行为后果定义法将攻击性行为定义为导致另一个体受到伤害的行为。这两种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存在相同点,即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属于攻击性行为看的是这项行为是否给对方带来不良结果。前提条件定义法认为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应考虑行为的即时动机和伤害性。显然前提条件定义法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更为复杂,加了行为的动机因素。社会判断定义法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进一步复杂,考虑了很多因素,认为应综合考虑行为结果、形式、强度、意图及行为者和行为对象之间的关系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只考虑一个因素或维度[1]。美国戴维·谢弗(David R. Shaffer) 等人的著作提到的观点认为:攻击性行为是任何对生物体有意的伤害的行为,且被伤害者会力图避免这种行为[2]。陈帼眉认为攻击行为是一种以伤害他人或他物为目的的行为,不受欢迎却经常发生[3]。
以上攻击性行为的定义中,陈帼眉所给的定义,用在学前儿童身上更具针对性,因为处在这个阶段的孩子的攻击性行为,虽然同样会给攻击对象带来后果,但产生攻击性行为的动机相对简单,同时不管在家中还是在幼儿园中,往往具有攻击性行为的孩子是更不受欢迎的,但是孩子还是难以控制自己,经常发生。
我们很容易在生活中判断一项行为是否属于攻击性行为,比如打人、推人等是攻击性行为的表现,我们更多地从攻击对象去看攻击行为的表现,即从攻击性行为给攻击对象带来的结果去判断攻击性行为,容易忽视攻击者本身的一些其他表现。焦永国认为攻击性行为的表现体现在出现故意打、踢、推、掐等躯体攻击行为和哄起外号、造谣中伤等口头攻击行为;通常表现为情绪不稳、脾气暴躁、易冲动、自控能力差、言语较多,喜欢与人争执,好胜心强等方面[4]。从儿童的攻击性的表现,可以将攻击性行为分为不同的类别。
费什巴赫(Feshbach)将攻击性行为分为敌意性攻击(hostile aggression)和工具性攻击(instrumental aggression)。陈帼眉从儿童的特点出发对这两种攻击性行为给出了相应的解释:工具性攻击,是指孩子为了获得某个物品所作出的抢夺、推搡等动作;敌意性攻击,是以人为指向目的,其目的在于打击、伤害他人。[3]此外,攻击性行为还有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之分。
一些研究者针对孩子的表现总结了孩子攻击性行为发展的特点。陈帼眉在《学前心理学》中将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发展特点进行了归纳:幼儿攻击性行为频繁,主要表现为为了争夺玩具而争吵、打架;从工具性攻击向敌意性攻击转化的趋势;更多依靠身体上的攻击而不是语言上的攻击;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3]这些特点是和孩子整个年龄段的发展相对应的,例如对于学前儿童来说,由于语言发展还不成熟,所以他更多是依靠身体攻击而非语言攻击。张文新和张福建通过观察研究发现我国儿童攻击者与被攻击者的性别关系存在年龄差异,小班不存在显著差异,从中班开始,儿童攻击同性别同伴的比率显著地高于异性别同伴;不同类型的起因所引起的儿童攻击行为的比率存在显著差异,因物品空间的争夺产生的攻击性行为较多;儿童攻击性行为类型随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小班儿童的工具性攻击行为多于敌意性攻击,大班幼儿的敌意性攻击行为极显著的多于工具性攻击[5]。还有其它一些书籍和论文也进行了儿童攻击性行为发展特点的探索,如果将这些探索发现放在一起不难发现,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存在类型、年龄和性别差异。
学前儿童发生攻击性行为,不仅对学前儿童自身产生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所涉及的面很广,包括自我控制、自我感知、社会适应、同伴关系等个体心理发展的各个方面,而且,个体许多健康问题,如使用药物、抑郁与自杀观念等,均与童年期频繁表现攻击行为与敌意归因相关[6]。除了对幼儿自身的影响,对被攻击者也会带来一些伤害,在幼儿园还会对老师的工作带来麻烦,在家庭中会影响家人的生活。对于孩子的攻击性行为,不同的家长所做的反应和态度不同,其中有些家长的做法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家长对攻击性行为的认识存在问题,即家长缺乏攻击性行为的相关知识,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
(1) 家长对攻击性行为的表现认识不清
很多家长在判断孩子的某项行为是否属于攻击性行为时,更多地关注的是一些显性表现,往往容易忽视隐性表现。显性表现包括打人、推人、抢东西等行为。隐性表现包括攻击者妒忌、背后搞破坏等行为。所以,处在这种情况下的家长会认为打人、抢东西才是攻击性行为,而没有意识到嫉妒等行为也属于攻击性行为,不加注意,导致忽略,这些被忽略的表现会给攻击者和攻击对象带来更大的伤害。
我国2016 年起开始开放 “二胎” 政策,很多家庭经迈入 “二胎” 家庭,给家庭教育增添了新的问题,“大孩” 与 “二孩” 的关系是新问题之一。“大孩” 在 “二孩” 没有到来之前,享受着所有家人的宠爱,“二孩” 的到来使原有的宠爱被分享,幸福快乐被打折,导致“大孩” 容易产生心理不适,诱发攻击性行为发生。电视剧《二胎时代》 里面有个小女孩叫馨儿,馨儿有了弟弟之后,经常跟弟弟争抢东西,弟弟要喝妈妈的奶,她也要喝,抢着和妈妈睡,这些都是攻击性行为的显性表现,出现这些表现的时候家长会去开导,告诉她:“他是弟弟,你是姐姐,你要让 着 弟 弟。” 而当 “ 大 孩” 对 “二 孩 ” 的攻击性行为没有这么明显,表现在为了让妈妈少与“二孩” 待在一起,缠着和妈妈讲话时,故意忽略旁边的弟弟或妹妹,其实这是嫉妒心在作祟,也是攻击性行为的表现,只是没有那么明显,这种攻击性行为常被忽略。一旦被忽略,就难以形成引导孩子往正确方向发展的意识。长此以往,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
(2) 家长对攻击性行为存在社会认知的缺陷和歪曲
部分家长对攻击性行为存在社会认知的缺陷和歪曲,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攻击性行为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是一种对他人或他物有害的行为,反而认为攻击性行为是一种好的行为,认为攻击性行为能减少他人欺负自己的孩子,孩子可以通过攻击性行为避免令其不愉快的行为,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因此有时甚至鼓励或强化孩子利用攻击性行为处理问题。
正是由于家长对攻击性行为存在社会认知的缺陷和歪曲,所以我们在身边不难看到这样的现象,如孩子回家后跟家长说:“今天班上有小朋友打了我,后来我很生气,也打了他,最后打过了他,他哭了。” 这时,这类家长就会鼓励他们的孩子:“宝贝真棒!以后他再也不会欺负你了。” 而不是告诉孩子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在这种情况下,学前儿童会认为用攻击性行为去解决问题是没有错的,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得到强化,发生概率增加,这是家长对攻击性行为的社会认知缺陷和歪曲,导致孩子产生了对攻击性行为的认知偏差的结果。
尽管家长的情绪以前被认为是稳定的特征,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家长情感反应会随着儿童适应社会不良行为的类型而不同。例如,与失败相比母亲对于幼儿的不良社会行为感到更加沮丧和愤怒。同样的,与幼儿社交退缩行为相比他们会有更多的负面情绪,如愤怒和尴尬来回应幼儿的攻击行为[7]。不同的国家和文化对学前儿童攻击性的情绪回应方式存在差异。在东方文化中,中国大陆的家长对攻击性行为的回应是生气,其次是焦虑,尴尬与失望[8]。中国母亲对攻击性行为的情绪反应是愤怒[9]。上面的理论是符合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场景的。如果一个孩子在幼儿园里面发生了攻击性行为,老师在跟家长反映情况的时候,很多家长出现情绪化,出现负面情绪,导致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失去理智。他们会感到生气,然后责备孩子,这些负面情绪反应使家长忽略一些重要的东西。比如,家长沉浸在对孩子的责备、控诉,他们就不会去思考或者寻找孩子发生攻击性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家长的情绪反应和相应的行为,反映了当下很家庭教育出现的很普遍的问题:家长没有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家长为什么会出现生气、尴尬、失望、愤怒等情绪,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自己的孩子出现打人、抢别人东西等行为,与自己对孩子的期望,如好好学习,好好和别人相处等期望不符,给老师增加了工作的麻烦,别的家庭会怎么看自己教育的孩子和教育方式,觉得丢人,面子过不去,这些归根结底都是家长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这些家长对于他们的孩子是自私的,他们更在乎的是这项行为带来的后果,尤其是给家长自己带来的不良后果,而不是孩子行为背后的动机,他们忽略了孩子本身,这种做法不但不能有效防御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而且容易导致孩子们出现害怕家长,甚至出现逆反心理。
对孩子某项行为的发生归因分为内部归因和外部归因。内部归因认为一个孩子的行为是由于性格引起的,是故意的,是稳定的;外部归因认为孩子行为是暂时的,是由情境因素造成的[10]。归因反映了家长是否了解孩子,家长只有对孩子的问题行为进行正确归因,才能 “对症下药”。
有研究发现,家长理解孩子的行为与行为的本质有关,他们往往对子女的积极可取的行为更多的内部归因而对于不良的行为更多的外部归因。此外,如果孩子的行为有可能伤害他人,他们会变得更加偏颇[7]。所以,攻击性行为作为一种不良行为,家长更多地将此纳入外部归因之中。当他人反映自己的孩子具有攻击性行为的时候,家长除了出现情绪反应,如果要负责任,部分家长往往会认为是老师没有教好,老师没有管好,他被其他小朋友带坏了,只要老师好好管教,其他小朋友不先动手,孩子就不会发生攻击性行为,这些都是外部归因的表现。
孩子发生攻击性行为的原因有很多,如气质因素,属于胆汁质的儿童由于精力充沛,情绪不稳定,易激动等特点,相比较其他气质类型的儿童而言,更容易发生攻击性行为。家长对孩子的攻击性行为产生错误归因,问题的症结在于家长不了解自己的孩子,这样将难以找到正确的解决方式处理孩子的攻击性行为问题。
面对孩子出现的攻击性行为,家长会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应对。他们倾向于控制孩子的行为,包括惩罚性控制、更坚定的策略来处理孩子伤害他人的不良行为。因为很多家长认为孩子出现了攻击性行为,需要给攻击对象或者攻击对象的家庭和教师一个交代,采取控制,强制的手段或方法,这能够彰显自己的诚意,也是最明显的 “交代”,其实这还是在维护自己的面子问题,这样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者使孩子出现胆小懦弱的性格特点,还会影响亲子关系,并不适用所有的孩子。就惩罚而言,惩罚对于攻击性和非攻击性的儿童产生不同的影响。惩罚对于非攻击性的儿童能抑制攻击性,但对于攻击性的儿童则不能抑制攻击性,反而会加重其攻击行为[3]。
学前儿童由于年龄小,各方面发展不成熟,容易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另外,学前儿童处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年龄阶段,具有可塑性的特点。家长要正确认识学前儿童发展的特点,正确对待和引导孩子发展出现的问题。攻击性行为作为常见的问题行为之一,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家庭是孩子接触的第一个环境,也是接触最久的环境,家庭教育具潜移默化和深远持久的特点,家长应在家庭教育中有效预防和干预幼儿的攻击性行为,帮助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攻击性行为在家中、幼儿园、社区等较为常见,学前儿童由于受电视媒体内容等影响也容易出现一些攻击性行为。家长应该学习攻击性行为的相关知识,比如攻击性行为的表现等,只有了解相关的知识,才能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否属于攻击性行为,不要刻意地包庇自己的孩子,忽略孩子的攻击性,错过矫正攻击性行为的良好机会;也不要随意给孩子 “贴标签”,使孩子受到暗示作用。
家长对于攻击性行为的认知直接影响到孩子对攻击性行为的认知。从很多书籍和学者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可以看出他们的共同点是“攻击性行为是一种对他人或他物有害的行为”,家长应该改正认为攻击性行为是一种帮助自己获得好处或者帮助自己不受欺负的手段的观点,教给孩子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
家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攻击性行为的相关知识。现在是网络媒体非常发达的时代,家长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相关的资料;也可以通过相关的书籍或讲座,或者咨询比自己更专业的人,如幼儿园老师,幼儿园老师毕竟是相对系统地学过儿童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家长利用幼儿教师这个资源进行学习,也是家园合作的一种表现。
情绪具有感染性。家长面对孩子的攻击性行为出现的情绪反应,如生气、愤怒,进而对孩子进行责备或者惩罚,其实已经伤害了孩子,家长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就已经出现了攻击性行为,又怎能期望矫正孩子的攻击性行为呢?
家长应该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把“孩子给自己丢脸了”“别人会觉得我们家没有家教”等类似的想法收起来,因为这些只会让自己越想越生气,导致失去理智,看不到问题的本质,恶性循环,而是尝试去了解孩子发生攻击性行为的动机,多从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孩子发生攻击性行为既有内部也有外部原因。孩子发生攻击性行为的内部原因除了性格,还有宫内环境,即孩子在孕母肚子里的时候母亲是否经常发脾气、是否作息规律等。此外神经心理因素、遗传、气质与情绪特质、自控能力、儿童自身的认知偏差、道德水平的高低等都属于内部因素。外部因素有家庭因素,包括家庭是否经常产生冲突、家长的行为方式和抚养方式以及母亲的心理特征。外部因素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因素,包括幼儿园环境、社区环境、同伴关系、文化因素、电视媒体等。[1]
家长不能主观判断孩子是因为内部原因或者外部原因产生攻击性行为,而是应该客观判断,这要求家长多花时间观察了解孩子,寻找孩子发生攻击性行为的真正原因,进而 “对症下药”。例如如果是幼儿自控能力导致,家长应该要耐心引导,让孩子参加一些需要自控力的活动,从而提高幼儿的自控力;如果是家长的行为方式导致,家长应该好好反省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因为孩子是通过观察模仿进行学习,家长是他们的观察模仿的对象之一,家长应该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榜样;再如如果是因为电视媒体导致,家长应该挑选一些没有攻击性行为的影视文化作品给孩子观看。“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才能有效矫正幼儿的攻击性行为。
当孩子出现攻击性行为时,家长应该改正用控制、惩罚性的方式来对待他们。因为这种方式只能让孩子惧怕家长,在家长面前不表现出攻击性行为,但是一旦离开了家长的视线,他们就会“原形毕露”,所以这是 “治标不治本”。家长可以鼓励幼儿通过正确的方式方法去发泄自己想要进行攻击性行为的冲动,如可以通过诉说、画画、打沙包的方式或者其他的游戏形式,前提是保证这些方式方法不伤害他人他物也不伤害自己。同时,家长要尝试理解儿童,表现出对儿童的关心,而不是惩罚,惩罚易给儿童带来身心创伤。
王东华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孩子就像总统,只要发生一些偏差,它将影响到人整个一生,正如像总统影响全国一样[11]。学前儿童由于年龄的特点,所以会出现发展的偏差,攻击性行为的出现就是一种偏差的表现,这个偏差如果不及时矫正,将对孩子以后的身心发展、社会性发展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家长在学前儿童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正确对待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采取正确的方式矫正攻击性行为,纠正这一偏差,为学前儿童的发展减少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