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教学应用

2020-03-15 20:56李小侠
高教论坛 2020年9期
关键词:经济法思政制度

李小侠

(信阳师范学院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课程思政,简而言之就是将思政课程内容融入非思政专业课,在专业教学中实现多元育人目的。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记载,根植着意识形态基因,法律的修改完善也体现着国家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的变迁。法律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着天然的高契合度,法学课程与思政教育内容同轭共振,同向同行。法学教育中教师应自觉地深挖课程中隐藏的思政元素,寻找思政元素在课程内容中的投射点,促进专业课与思政教育的融合。经济法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政府失灵而产生的调整调(宏观调控)制(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1]。经济法不仅涉及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还涉及相关的体制关系,不仅关乎个体私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2]。经济法的理念、制度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

一、经济法中的课程思政元素解读

经济法的课程思政元素应凸显“讲政治”的本质要求,增强学生“四个自信”的科学内涵[3],在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并转化为支持党的方针路线的实际行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即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政治、法律是意识形态进行社会整合的有效途径,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是意识形态的合法表现。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经济法,既是法学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产物。经济法的实质是在经济自由和国家干预之间寻求平衡“度”,而协调经济自由和国家干预之间的关系是政治意识形态的重要议题。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4]。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上表述方式的不同表示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认识和定位,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经济法理念下的国家调制是在市场基础和市场优先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市场监管,只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才需要经济法的调制。经济法的调制观是对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回应,也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深深扎根于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体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部内容在经济法中均有所体现,其中平等、公正、富强、和谐、自由、诚信等元素更有着经济法的个性化解读。

法本为公平正义之术,公正、平等在经济法中表现为“实质公正”和“实质平等”。经济法反对迷信形式上的机会平等,认为区别对待才是真正的平等。经济法上的“人”是有具体身份的、现实的社会人,经济法强调对部分弱势市场主体,如消费者、中小企业、欠发达地区等应偏重保护,经济法的公平观体现着对垄断集团的批判,对经济弱者的关爱同情,具有强烈的人文情怀。经济法的适度国家干预,是保障实质正义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

与民法的个人本位相比,经济法强调社会本位。经济法认为社会个体的财产支配是全社会总体资源使用和配置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综合平衡的调整兼顾社会整体效益和个体微观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近期、中期、长期效益的结合,从而实现经济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利益,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经济法通过个体利益的最大化、普遍化和持续化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经济法的富强观以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前提,是高层次的社会追求。

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帝王规则”,但也根植于经济法的基因中。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价格法等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无不强调经营者的诚信精神以及对企业自由正当竞争的维护。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因子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既是一种法律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是孕育经济法的深厚土壤。法律除了肩负着治理当世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总结和保存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优秀传统的使命。经济法虽起源于西方,但经济法理念与中国独特的文化气质相契合,中国文化中的优秀因子,成为经济法在在中国生根繁荣的文化内推力。经济法虽为现代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经济法理念可以相互沟通融合[5]。

经济法的理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相当鲜明的体现。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盐铁官营、常平仓制度都是十分具有特色的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形式。儒家文化中的“仁”“义”“群”“和”“中”映射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调,其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公正诉求、整体、和谐、协调精神为经济法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伦理基础。经济法理念与儒家精神的耦合成为两者相互借鉴互为影响的前提[6]。经济法有更接近中国文化的法律模式意义。中国经济法也和中国的历史文化相呼应,体现出中国化的特殊规律。把经济法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勾连,具有彰显文化自信的功能。

二、经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投射环节

经济法中课程思政所能够展开的知识点较多。教师可有意识地将思政元素投射到经济法学教学内容各个环节中,潜移默化启迪学生的认知。

(一)制度发展沿革

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与各国经济变革同行,中国经济法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同步,经济法中渗透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思想的变迁,可以承载思政元素的融入。

以经济法的起源发展为例。经济法概念的语源来自空想共产主义者。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摩莱里对经济法寄予厚望,认为经济法是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社会恶习和祸害的基本的神圣的法律。20世纪初期,德国学者采用经济法概念描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现象时,除了援引“经济法”这个概念的外壳之外,更重要的是人们把空想共产主义者那种具有萌芽状态的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思想加以扩大,利用来作为建立现实经济基础之上的现代经济法概念的一个合理内核[7]。空想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三大来源之一,其许多思想经过马克思主义的扬弃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构建和运行的理论基础。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根本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必然导致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管理,这恰恰构成了经济法的本质和核心[8]。据此,社会主义尚在空想时期,就注定了经济法在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从经济法的历史渊源看,经济法更亲社会主义。在经济法制度发展沿革教学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或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向学生发起讨论。如经济法概念为什么由空想共产主义者首先提出、空想共产主义者的经济法与现代经济法的关联是什么等,该问题的讨论和思考在引导学生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的同时,启发学生寻找中国特色经济法的历史渊源,引导学生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的思考。

(二)制度背景与未来展望

任何法律制度的设定都有其背景,也有经济、政治以及社会意义。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有国际消费者运动的影响,消费与生产的经济关系、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等。教师在讲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可适时介绍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适应消费加快升级,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以供给改善和创新更好满足创造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借以启发学生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人权价值、秩序价值、效益价值。

任何法律制度都是不断发展的,在讲授现行法律制度时,分析其未来发展的可能趋势,使学生既认识该项制度的未来前途,也了解未来国家整体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如在讲授我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的改革时,介绍税法中的绿色原则对推动生态经济新模式的作用,讲解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生态经济新模式,以此推动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增强学生对生态社会新型生产关系的认识,引导学生对生态文明发展中国范式的制度自信。

(三)相关制度的中外比较

中外制度的比较是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授课方式。经济法作为医治“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法律制度,更强调国别特色和本土化,虽然有一些经济法制度是直接借鉴外国制度而制定,这些制度也已经被中国化。通过对制度差异的比较,分析相关制度中国化的路径,使学生了解中西方文化的背景、法律基础、经济环境的特点和差异,让学生们理解对法律制度的评价必须立足于对基本国情的考虑,这种理念传输有助于引导学生的制度自信。

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为例,西方经济法是在经济危机与战争的背景下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产物,是对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纠正。而中国经济法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从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迁中逐步成长发展,是从国家干预过多走向干预适度的过程。其与西方经济法的起点不同,路径相背,却殊途同归。经济法体现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的和谐,体现着依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的法治理念。对中西方经济法产生路径的比较,有助于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四)制度的深度解析

法律制度的设计蕴含着国家意志,制度深度解析环节最易植入思政元素。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宏观调控法的制度价值是保障宏观调控的科学、安全和效率。为加深学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解,可植入十九大报告的宏观调控内容,如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有度等,对宏观调控的“度”进行深度解读。一是精度:明确调控方向,精准施策;二是力度:分清主次、判别轻重;三是效度:注重调控实效,要有历史耐心、战略定力。

财政法律制度是宏观调控法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是政府公共职能的是实现路径,蕴含着国家财政意识形态。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例,财政转移支付是一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解决贫富差距的财务方法,其本质是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教师可引入国家精准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讲解财政对转移就业、异地扶贫搬迁以生态保护扶贫的支持帮助学生理解实质公正的经济法精神,可引用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名言“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就是她的意识形态”,坚定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

在制度的深度解析环节,引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经典语句、故事等与民族文化因素链接。在讲解实质公正观时可引用“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在讲解经济法适度干预理念时,可引用《中庸》的名句“执两用中”,《史记,货殖列传》中“故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在讲解经济法责任的积极性时可引用出自于《鶡冠子·卷下·世贤第十六》的扁鹊论医的典故,“长兄於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闾。若扁鹊者,鑱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闻於诸侯”。传统文化的融入既帮助学生理解经济法精神,又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

三、经济法课程思政元素的应用技巧

(一)思政基础的专业性

课程思政的融入应在课程专业性的基础上展开,专业课教师绝不是把专业课程变身思想政治理论课。首先,保障经济法课程完整的知识体系,维护课程的学科价值体系。课堂承载着专业教学,必须以专业课为主要内容。课程思政要求教师以经济法专业知识点为基础,以经典案例为核心,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要求教师既要精深把握专业知识,又要准确领悟思政原理。课程思政并不需要教师在专业课程中大篇幅地谈论思政,几句点睛之笔就能事半功倍。其次,理解课程思政是有专业特质和课程个性的思政。专业不同,学科不同,课程中的思政味道也会有差异。经济法的思政元素应突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实质公正观、人文情怀等精神品质,显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济法基因。教师应研究经济法的课程思政供给的个性,把这些特质在理论阐释、制度讲解中进行突出的强调,用专业的话语体系进行阐述,突出专业中无处不在的国计民生关联度,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实现经济法教学的学术性与价值指引的德育性的有机统一。

(二)思政融入的间接性

课程是思政的载体。思政元素融入课程决非浮于浅表的僵硬植入,切忌离了专业的空洞说教。思政元素在专业教学中应做到“融盐于汤”。在经济法教学目标的制定过程中教师应充分挖掘具有专业特质的思政资源,激活经济法课程体系中本身蕴含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课程思政的融入还应落实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要注重拓展教学内容,将从经济法课程中挖掘的价值范式和文化基因转化为思政育人的生动教学载体,通过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教学资源的建设,把思政内容进行不露痕迹的基因型植入,使思政元素隐藏在教学内容中,达到“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还是山”境界,使思政的元素嵌入能浸润人心,在润物细无声的知识传授中融入理想信念指引,实现“以课化人,以课育人”。

(三)思政教育的可信性

思政教育触及的不是学生的认知结构,而是评价结构,它追求的不是学生知识的扩充,而是价值观的转变、理想信念的建立。思想政治教育成败的关键建立在学生的信与不信上。只有教师自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理解和充分认同,才能在教学中进行有效的传导。教师应按照“四个好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研究行之有效的“课程思政”实施方案,不断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强化结合专业当好学生引路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生才能做到“亲其师,信其道”,实现传道与授业的有机统一。

课程思政应包含教师对青年学生的真心期待,对育人观念的忠诚坚守,强化实践教学中真实可信的生活指导,增强亲和性。教学方法上,运用“互联网+课堂”的模式,采取翻转课堂教学法,利用云课堂布置案例、阅读资料通过讨论、小组任务的方式,提升学生参与度和积极性,让学生自己体悟、感受并得出结论,而不是直接将答案呈现给学生。引发学生认知和情感的共鸣,通过角色扮演、情景体验方式积极参与到教与学的过程之中,从认知层面、情感层面、行为层面认同思政教育的有关内容,增强课程思政的教育说服力。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教学设计,可运用具体案例,使学生体验消费者、经营者、执法者等不同角色,多角度理解权益保护的价值。同时通过实训环节,学生参与服务社区的法律咨询活动、法律援助等在事件中体验法律精神,增强课程思政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思政对接的时效性

社会即课堂,生活即教育。经济法的课程思政应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教师善于把握社会重大事件产生的感应场,激发出情境化、具象化和生动化的教学样本,对当下社会热点和痛点,从专业角度解读,针对性开展相关主题教育,引领学生勇做社会思考者、前行者和负重者。

例如,2020年中国抗疫彰显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防疫战疫一线的感人故事,为高校的思想引领注入了强大的信念和动力,成为思政教育生动的现实读本。教师把战疫素材融入思政教育,运用疫情防控中的鲜活案例,可化“疫情危机”为“思政契机”。教师在讲述经济法经济安全原则时,让学生收集金融(或财政、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精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信息,并讨论分析经济法经济安全原则的实现机制。教学中教师应时时关注社会热点、最新案例,以产品质量危机、金融危机、贸易危机等“黑天鹅”“灰犀牛”社会痛点,进行风险社会的经济法解读,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增强教学内容的时代感和思政育人的时效性。

总之,课程思政的实施打破了传统教育的范式,是立德树人的一种新尝试,是对教师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教学挑战。教师应把课程思政作为专业教育的新常态,作“课程思政”的有心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专业能力,切实“守好课程一段渠,种好育人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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