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龙飞 索宇豪 李亚鹏
摘 要:物质水平的提高让人们更加注重城市空间的开发,同时,人们对公共艺术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基于此,本文就从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与应用的重要意义入手,分析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与应用的现状,针对公共艺术和城市公共空间的特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帮助城市空间的公共艺术设计走向更高的层次,赢得人们的喜爱。
关键词:公共艺术设计;城市公共空间;介入与应用
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公共艺术设计和城市公共空间强强联手,更是公共艺术设计和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一次大胆尝试,它是设计师与群众之间情感和审美的桥梁。它能扩大设计师作品的影响力,也将公共艺术设计作品放在大众面前,兼顾艺术与实用,对城市空间的使用更加充分。
一、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与应用的重要意义
(一)公共艺术设计为城市公共空间增加了城市特性
公共艺术设计为城市公共空间增加了城市特性,让使用城市公共空间的人享受到不同城市独特的魅力和城市背后的人文文化,公共艺术设计则是将这种城市魅力扩大、加深。
(二)公共艺术设计让城市公共空间得到充分利用
公共艺术设计是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美化,它能够充分运用城市公共空间,将较差的城市空间进行改造,让城市公共空间的每一块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应用,扩增原有的城市公共空间。
(三)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提升了人们生活层次
城市公共空间的层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的生活品质,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和应用则提升了人们的幸福度和生活满意度,这种形式则让人们能够在城市的公共空间进行娱乐活动、放松心情。
二、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与应用的现状
(一)公共艺术设计无城市特性
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空间应用的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它忽视了城市特性,将艺术灵感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忽视了城市文化和当地的人文魅力,让公共艺术设计作品更加苍白空洞。
(二)公共艺术设计不实用
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空间的介入和应用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公共艺术设计师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城市空间的特点,忽视了城市空间的实用性。因此,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空间的介入和应用难以获得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公共艺术设计的挤压城市公共资源
部分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空间的介入和应用是在挤压城市的公共资源,公共艺术设计占地广泛却不能够让人们获得放松,享受美的体验,这无疑是对社会资源、城市公共资源的一种给浪费。
三、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与应用的具体措施
(一)设计师应该将城市特性融入公共艺术设计
将城市特性融入公共艺术设计是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与应用的最基本的手段。设计师应该对将要设计的作品未知进行勘察,了解该城市背后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结合自身的灵感、艺术设计作品。
(二)设计师应该将艺术与现实生活相结合,注重设计的实用性
设计师应该充分了解艺术与现实的关系,注重设计的实用性,利用公共艺术设计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和实用性,将美的感受和生活结合在一起,设计出既符合审美艺术追求又能够实际解决人们生活烦恼的作品,让人们更愿意来城市的公共空间放松心情、散步,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的社会属性。
(三)设计师应该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
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是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介入與应用的最有效的方法,它对设计师的知识储备、随机应变等能力要求较高。
设计师在利用公共艺术设计城市空间时,应该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包含土地资源、环境资源、人文资源,将城市空间的利用达到最大化,帮助城市改头换面。
四、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空间上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公共艺术设计被赋予了更多价值,公共艺术设计师也能够将自己的设计展示在公众面前,,公共艺术设计在城市空间上的介入和应用让公共艺术作品设计获得更多的人的认可。
参考文献:
[1]张玉鑫, 奚东帆. 聚焦公共空间艺术,提升城市软实力--关于上海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建设的思考[J]. 上海城市规划, 2013(6):23-27.
[2]杨伊萌. 城市公共空间更新的探索与实践——以黄浦江东岸滨江开放贯通规划为例[J]. 上海城市规划, 2017, 02(No.133):54-59.
[3]杨伊萌. 城市公共空间更新在控规阶段的探索与实践——以黄浦江东岸滨江开放空间的更新为例[C]// 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0.
[4]Yagi K , Takeda N . Relation of Urban Public Space and Artwork in the Design Development of Public Art Project(PAPERS OF THE 19th SCIENTIFIC RESEARCH MEETING)[J]. Journal of the Japanese Institut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2001, 64:83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