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元文》王磐文章误收和漏收各一则
——兼谈王磐在翰林国史院任期和职务

2020-03-14 22:23姜学科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中统国史翰林

姜学科

(山东大学 文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

王磐(1202—1293),字文炳,号鹿庵,广平永年(今河北省永年县)人。金哀宗正大四年(1227)登经义进士第。金亡后栖身东平,协助严忠济兴学养士,虞集《通议大夫签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事赠正议大夫吏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肃陈公(陈思济)神道碑》云:“昔我世祖皇帝……方在潜邸,已得姚公枢公茂、许公衡仲平、杨公果正卿、商公挺孟卿、王公鹗百一、窦公默子声、王公磐文炳、徐公世隆威卿诸贤,置诸帷幄,尊礼而信任之。”[1]709据此可见,王磐在东平期间曾觐见忽必烈,算得上金莲川蕃府潜邸旧臣。忽必烈即位后,王磐两入翰林国史院,任职长达二十余年,“其居翰林也,持文柄者余二十年,天下学士大夫想闻风采,得从容晋接,终身为荣。元初开国诸公,未有出其右者”[2]168,不仅是翰林国史院而且还是整个文坛的文章领袖。

王磐理应写有大量诗文,不过很可惜,他的文集散佚了,幸赖《全元文》编者辑录其文章34篇,顾嗣立《元诗选》二集存其诗11首,题为《鹿庵集》,《全元诗》编者删掉1首,增补2首,所删为《昆阳怀古》,《全元诗》编者认为该诗乃王恽所作。[3]75相对同时期的翰苑文臣来说,王磐的诗文留存还算不少。不过,所谓前修未密,我们在阅读中发现《全元文》收在王磐名下的《赵国忠穆公神道碑》系误收,又辑得王磐《铁椎铭》佚文1篇。同时还注意到不同史料中对王磐在翰林国史院的任期和职务的说法并不统一,今一并分析如下。

一、《全元文》王磐名下《赵国忠穆公神道碑》辨伪

《全元文》第2册收录了传主为董文用的《赵国忠穆公神道碑》一文,归于王磐名下,编者在文末说明其来源为“一九三四年《藁城县志》卷一二”[4]285。经查,该县志卷十二确有此篇[5]804—811,但未署名,置于署名学士王磐的《赵国忠献公神道碑》[5]790—804之后,赵国忠献公乃董文用长兄董文炳。我们推想,编者可能认为作者信息是承前省略,遂亦将《赵国忠穆公神道碑》置于王磐名下。其实这篇神道碑的作者并非王磐,而是阎复,原因如下。

第一,文章开头说:“世祖皇帝尧日舜天三十五载,正明良,胥会治,格雍熙,当穷奇。”[5]804这里出现了忽必烈的庙号和在位时间,忽必烈至元三十一年(1294)去世,从中统元年(1260)算起,共在位三十五年,而“世祖”这个庙号是至元三十一年(1294)成宗即位后才加封的,王构负责起草的《世祖皇帝谥册文》。[6]120—121这都说明该文作于元世祖去世之后,而王磐卒于至元三十年(1293),不可能写这篇文章。

第二,《赵国忠穆公神道碑》传主董文用(1224—1297)卒于成宗大德元年(1297),别人为他作神道碑的时间定在此之后,而王磐比董文用早去世四年,因此,该神道碑的作者更不可能是王磐。

第三,《全元文》第9册阎复名下有《董文用神道碑》一文,[6]287—290与《赵国忠穆公神道碑》内容相同,所据为同治十年《畿辅通志》,该通志完成于光绪十二年,故一般称为光绪版《畿辅通志》,卷一七一“藁城县”部分称:“元赵国公谥忠穆董文用墓在董村。……阎复撰神道碑。”[7]189—191并录有全篇。阎复(1226—1312)生平经历与该神道碑写作时间内容等相合,文风也一致。综合来看,《赵国忠穆公神道碑》应为阎复所作,《全元文》将之归入王磐名下,系误收。

二、《铁椎铭》为《全元文》漏收

至元十九年(1282),王著椎杀权相阿合马,此事轰动朝野,不少文人作诗文称赞王著的侠义行为,如翰林学士王恽作有《义侠行》,而《铁椎铭》亦此类作品。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二载其文曰:

朱亥贡金,张良受之,合以忠义,锻成此椎。铜山可破,椎不可缺;金 埒可碎,椎不可折。噫!乱臣滔滔,四海嗷嗷,长蛇其毒,封豕其饕。上帝愤之,以椎畀著。椎不自奋,假手于女。数未莫先,时来敢后,曾是一挥,元凶碎首。匪椎之重,唯义之勇,虽椎之功,惟人之忠。长仅数尺,重才数斤,物小用大,策此奇勋。椎在人亡,再用者谁?藏之武库,永镇奸回![8]81

李诩在文后说明了作者和来源:“此宋翰林学士王文炳,见《山房随笔》。”[8]81很显然,这是王磐的作品,不过有些信息并不准确,第一,王磐字文炳,乃元人,非宋人,至元十九年已经升任翰林学士承旨,非翰林学士;第二,查《历代诗话》本蒋子正《山房随笔》[9]709—723,未见此铭。

不过,尽管有些疑惑需要进一步探析原因,但可以肯定此文当为王磐所作,时人李谦评价王磐文学成就说:“涵泳经史,渐浸百氏,发为歌诗古文,波澜闳放,浩无津涯,邈乎其不可穷也。”[10]241《铁椎铭》追溯了铁椎的来历,将之视为通灵神器,“椎不自奋”,假借上帝选择的义士王著之手,除掉国之奸佞,完成使命后“藏之武库,永镇奸回”,但其文虽然以铁椎为吟咏对象,但认为锄奸的功劳还是得归于义士王著,赞扬说:“匪椎之重,唯义之勇,虽椎之功,惟人之忠。”在比较中看出,王磐看似咏椎,实则咏义士。这篇文章写得十分出色,足当李谦之赞誉。总而言之,《铁椎铭》当收入《全元文》,归在王磐名下。

三、王磐在翰林国史院任期和职务考察

王磐在元世祖朝曾两次入翰林国史院任职,最终做到了翰林学士承旨,尽管《国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元史》卷一百六十皆为王磐作传,时人亦有为之作墓志碑文者,不过对于他在翰林国史院的任期和职务,目前所见的相关记载并不十分明确。如《元史·雷膺传》云:“中统二年,翰林承旨王鹗、王磐荐为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11]3991此误,容易让人觉得王磐中统二年(1261)已经在翰林国史院任职并且做到了翰林学士承旨。其实,王磐此时尚未入翰林国史院。今就王磐两次入翰林国史院的时间和职务做一考察。

王磐第一次进翰林国史院任职的时间,《元史》本传有载,云:“中统元年,即拜益都等路宣抚副使,居顷之,以疾免。李璮素重磐,以礼延致之,磐亦乐青州风土,乃买田渳河之上,题其居曰鹿庵,有终焉之意。及璮谋不轨,磐觉之,脱身至济南,得驿马驰去,入京师,因侍臣以闻。世祖即日召见,嘉其诚节,抚劳甚厚。璮据济南,大军讨之,帝命磐参议行省事。璮平,遂挈妻子至东平。召拜翰林直学士,同修国史。”[11]3752据此可知,王磐中统元年(1260)任益都等路宣抚副使,不久即因病辞职,被李璮请到青州,打算长居,不过后来察觉李璮有谋反迹象,即脱身经济南至京城报信,而《元朝名臣事略》引李谦所撰墓志云:“(中统)三年春,李璮萌异志。公觉之,柴车载妻子潜出,挺身走济南,遂乘驲至京师。”[10]242据此可见,王磐报信是中统三年春,随即被授予参议行中书省事,随军平叛,当年七月叛乱平定后,他先是回到东平,其后才任翰林直学士。

因此,王磐第一次进入翰林国史院是中统三年(1262)七月以后,间隔应该不久,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新的材料加以确定,所任职务为翰林直学士、同修国史,元代翰林国史院是合前代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史馆)为一的新机构,翰林官员修国史是其定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中统二年(1261)朝廷已经有了让王磐到翰林国史院任职的旨意,但他没就职,《中堂事记》云:“(中统二年七月廿七日)今开坐原保人数并已除翰林院官职名如后:一、已除:……二、未除见收拾:王磐直学士。徒单公履待制。孟攀麟待制。宋思诚修撰。胡祗遹应奉。右仰照防收拾者准此。”[3]3417—3418很显然,王磐属于“未除”一类,因为中统二年他尚在青州,《元史·雷膺传》所云不确。

那么王磐第一次任期何时结束呢?《元史》本传叙述完他任翰林直学士之后接着说:“(王磐)出为真定、顺德等路宣慰使。”[11]3752此处没有指出外任时间,而又在叙述完其宣慰使事迹后说:“复入翰林为学士,入谒宰相。”[11]3752据此可见,王磐外任结束后回到翰林国史院并升任翰林学士。可是,王磐何时结束第一次翰林国史院任期尚未确定,他第二次入翰林国史院的时间又出现了疑问,《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内翰王文忠公(王磐)》有两个说法,开篇云:“出为真定宣慰使。至元元年,复召入翰林,寻兼太常卿,进拜承旨。”[10]241后文又引李谦所撰墓志云:“至元七年春,复征拜翰林学士。”[10]242至元元年(1264)和至元七年(1270)两个时间都是指王磐重入翰林国史院,却前后矛盾。我们认为当以至元七年(1270)为准。

据《元史·百官志》,翰林直学士是从三品,宣慰使是从二品,翰林学士是正二品,王磐所任职位一直在升级,这也符合常理,也就是说,他出任宣慰使之前应该一直是翰林直学士。至元二年(1265)翰苑文臣呈进《大定治绩》,王磐作《大定治绩序》,所署官职为“翰林直学士、朝请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4]248,至元五年(1268)八月,静应真人姜善信在平阳府重建尧帝庙成,元世祖赐额“光泽之宫”,并命王磐作碑文记其事,《全元文》所收《修尧庙记》《重建尧帝庙碑》皆此文,二者大同小异,皆与今临汾尧帝庙所存《大元敕赐重建尧帝庙碑铭并序》①异名同实,三者所记王磐职务分别是“翰林直讲学士”[4]第2册,254“翰林直学士”[4]350“翰林直学士、朝请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本文写作时间为至元六年(1269)。可见,王磐至元二年到至元六年(1265—1269)都在翰林直学士任上,出任真定、宣德等路宣慰使当为至元六年或稍后一些,具体的时间有待于新的材料作进一步证明,但有一点可以确认,他第二次到翰林国史院任职一定不会是至元元年,而当以李谦所撰墓志为准,是至元七年。

之后王磐曾多次要求致仕,《元朝名臣事略》引李谦所撰墓志云:“(至元)十一年秋,患腰腂痛,艰于行步,家居养疾。上遣使存问,赐以名药,……故自始得疾,即自停月俸,历冬迄春,坚乞致仕。上遣使谕之曰:‘卿年虽高,非任剧务,第安坐教人耳,何以辞焉!’仍谕旨右丞相:‘王学士素着忠顺之节,禄之终身可也。’复诏有司尽给所停俸,公不得已复出。”[10]244虽然王磐短暂地离职过,但朝廷始终没有同意,故可以视为其任期并未间断。至元十七年(1280),翰林学士承旨姚枢去世,王恽上《论王学士合升承旨事状》,建议朝廷令翰林学士王磐继任翰林学士承旨。[3]3764则至元十七年以后王磐升任翰林学士承旨。

第二次任期何时结束呢?《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内翰王文忠公(王磐)》云:“居翰林二十年,累乞致仕,不许,年八十二始遂所请。”[10]241又引李谦所撰墓志云:“(至元)二十一年,公以年老,愿乞骸骨以归。丞相和礼霍孙以闻,诏允其请,进资德大夫致仕,仍给半俸终身。……公恬愉静默家事,不复关白者凡十年。”[10]246王磐生于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按照古人算虚岁的习惯,他八十二岁致仕时乃至元二十年(1283),但李谦所撰墓志却说是至元二十一年(1284)致仕,两相比较,似乎当以李谦所说为确,不过也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故存疑俟考。

至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王磐的翰苑任期及其主要职务:第一次在翰林国史院的任期为中统三年(1262)七月到至元六年(1269)或稍后,职务为翰林直学士;第二次任期为至元七年(1269)到至元二十年(1283)或至元二十一年(1284),前期职务为翰林学士,至元十七年(1280)以后升为翰林学士承旨。

结 语

综上可知,王磐是元初翰林国史院文人中极为重要的一位。尽管史料中关于其著述和任期的记载存在不少问题,不过,由于史书其他人著述可供参考,我们能通过不同材料对其作品和翰苑任期及职务等进行考辨,得出相对可靠的结论。

这种细节的考察,不仅有助于我们从翰苑文臣角度考察王磐的文学地位和贡献,也对研究同时代其他翰苑文臣的情况大有借鉴意义。如《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内翰王文康公(王鹗)》引李恺《言行录》云:“至是(中统二年),公申前请,命立翰林国史院。时元、杨已物故,又举李冶及李昶、王磐、徐世隆、徒单公履、郝经、高鸣为学士,杨恕、孟攀麟为待制,王恽、雷膺为修撰,周砥、胡祗遹、孟祺、阎复、刘元为应奉。凡前金遗老,及当时鸿儒,搜抉殆尽。”[10]239这段材料对于今人考察元初翰林国史院之建设和作用,十分重要,经常被征引。但是,这里说的王磐所任职务和时间却并不准确,中统二年(1261)他只是被翰林学士承旨王鹗举荐为翰林直学士而非翰林学士,这两个职务品级差别甚大,而王磐真正赴任又是次年七月以后的事情,至元七年(1270)第二次入翰林国史院时他才升为翰林学士。由此可以推测,在这段材料里,王鹗所举荐的其他翰苑文臣名单及其任职情况也应该不会十分可靠,前文提到的《中堂事记》所载翰苑名单[3]3417—3418要相对可靠得多,不过对其中的记载仍然得加以考辨。

而通过钩稽文献,我们能确定的曾在元世祖中统、至元三十五年(1260—1294)间担任过翰苑词臣者有七十余名,这一时期其他材料不足的翰苑文臣,各人生平经历不明确、不完整之处更多,这就提示我们,要细读既有材料并努力挖掘新材料,这样才能真正将元初翰林国史院成员的任职和迁转的情况弄清楚,进而考察这一群体在元初文学文化建设中的地位、贡献和影响。

注 释:

①《大元敕赐重建尧帝庙碑铭并序》并未见相关书籍收入,但《临汾晚报》2017年12月25日所载王隰斌的文章《元代石碑记载:帝尧建都平阳,祭尧要在故乡》,对此碑铭并序的作者和基本内容都有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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