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丽,谷一珍,李文新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落实“五个过硬”的要求。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以下简称“新训练条令”)开始正式施行。“新训练条令”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的总章程,正式提出: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就是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通过严格训练,有效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人民警察训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实战化建设,向训练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是公安培训教育过程中的一种富有成效的创新性培训模式,符合信息社会下瞬息万变的环境需要。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最早起源于我国香港的警察机动部队(PTU),以随时待命出动、及时应付香港地区发生的内部安保问题为核心训练目标和主要职责,以及执行各总区的各类日常紧急任务。这种培训模式目前在上海、广东等地开始实施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2000年12月,“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教育训练新模式,首先由上海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实施。在训练过程中,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组织一定年龄、警衔、警种的警察分期分批参加全封闭式的集训。为了达到“战训合一”的目的,将培训学员作为上海市市局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突防暴和治安整治等工作任务,在实战中提升学员的警务实战技能以及体能素质。这种训练模式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了解决工训矛盾,提高训练效率和效果,“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已经在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推广运行。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在实践中,特别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城市及县级公安机关;第二,这种模式主要是在基层公安机关实战训练中采用;第三,这种模式的参训对象应为基层公安机关的一线民警[2]。
“轮训轮值”的本质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参训的部分或全部警务人员全天候处于战备状态,边训练、边执勤;第二,采用一部分学员参加训练、同时另一部分学员参与执勤的训练运行模式,轮替进行;第三,对于公安部门,仅有部分学员参与训练[3]。
“战训合一”的本质特征,有以下两个层次。第一,“战训合一”意味着承训机构同时具有了职能上的双重性,既是教育训练的组织部门,又是警务实战的指挥机构,可有效协调参训人员的教育训练与警务实战。第二,“战训合一”也意味着每个组训、参训人员具有职责上的双重性,参训的“领导”,既是教育训练的组织领导者,又是警务实战的指挥官;参训的“教官”,在训练时是教官,在实战时是指挥员,在平时是管理者,即集“三责”于一身;参训的“学员”,在训练时是学员,在实战时是战斗员,在平时是应急机动的备勤力量;参训的“员工”,为全部参训人员提供服务保障[4]。
由此可以看出,服务实战、战训融合,是“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的根本要求和最大特色。从培训的角度而言,这是一种动态的富有能量和活力的团队形式,在全国市县级公安机关,应常态保持一支建制性的力量,平时开展集中轮训,并且可随时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灵活机动的反应速度和能力
这种边训练边实战的培训模式,可以提高参训队伍的机动作战能力,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上,快速、灵活且成效显著,能够有效解决工作和培训之间的矛盾及脱节问题,针对性强。灵活机动的反应速度和能力适应当前环境变化的需要,满足了公安部门实战一体化的要求,创新了公安教育培训模式。
2.快速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和激发活力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保持一种常态性的团队形式,其理论基础来源于行动学习法,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是一种面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参与任务和项目的一种综合的学习培训方式。这种学习法以学习为目标,以公安机关面临的各种重要问题为载体,通过学习—行动—再学习—再行动的良性循环,使学员将行动体验上升到认识水平。“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提供了一个创造性的行动与学习相结合的高效学习环境,有助于培养高效团队,快速提高团队的协同作战能力,同时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激发团队活力。
3.具有警力储备功能,可缓解警力不足
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太元教授推算,按通行国际标准,中国较为理想的警员人数应达到230万人,而中国现有编制警察仅173万人,即使按每年增加5万的速度计,也需要10年时间才能达到理想警员人数[5]。而在国家控制财政支出、有限增编的情况下,从机关到基层,许多地方处于警力紧缺的状态,一线警力总体不足的现状短期内也不可能根本改观。“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既不是单纯的学习,也不是单纯的工作,而是集工作和学习于一体的培训方式,边训练边实战,其具备的警力储备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警力资源的“无增长改善”,能够缓解警力不足,可谓一举多得。
1.加重基层警员负担
大多数警察都有自我成长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习动机。但是,基层警察本身工作压力大,负荷过重,工作任务繁忙,有的出差办案频率较高,培训时间都难以保障。有些年纪偏大的警察自信心不足,怀疑自己的学习能力,即使有学习愿望,但是对公安理论学习、警务实战技能训练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或者抵触情绪[6]。如果没有提前做好轮值轮训的培训规划设计及思想动员工作,就会使得部分警察分身乏术、身心疲惫,加重基层警员负担。
2.临时编组形成的机动部队需加强协作和配合
轮训班的学员编组处在动态变化之中,并且都是临时组合,需要有一个团队成员磨合的过程,在磨合期就可能会出现配合不够默契,处置警情的能力不平衡等问题。而轮训班快速出警后的关键问题,是能否果断、正确处置各类事件[7]。否则,先期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相关不良影响或难以弥补的后果。
3.实战一体化训练缺乏有效资源支持和配套保障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要达到预期培训效果,必须要有资金、场地、设备以及人员等方面资源的投入和支持。但是,目前硬件投入欠缺,训练场地、装备器材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实战化训练需求。有些省市基地建设严重滞后,培训教材和培训方法落后,已经严重制约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有效运行。
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实务部门与培训机构(培训部门、训练基地)、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之间建立一体化的组训施训机制。顶层设计规划、组训施训统筹,在实战实训基地建设、经费、人力保障等方面全局谋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目前,有些省市基地硬件功能还不能充分满足公安人才培养的需要,尤其是在实战实训设施装备建设方面比较薄弱,存在缺项。需要根据公安部有关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建设的要求,以服务实训实战为导向,在更高的起点上科学谋划相关配套设施和装备的建设。
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应统筹规划公安重点设施建设与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努力实现相互结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刑侦实验室、各警种技能考试中心建设等。利用好后发优势,超前规划,不能出现刚建成就已经落伍的现象。要注意工作生活设施建设与教学训练功能的配套兼容,这样做既节约了资金,又提高了效率。又如,安全保卫的监控系统与刑事侦察监视教学训练系统、学生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设施与反暴恐训练场(模拟街区)等。公安院校应当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展警务实战训练联训机制,形成高低搭配、优势互补的格局。
一方面,公安院校的专职教师缺少公安实务部门工作经验,特别是警务实战教官严重不足,往往不能胜任“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需要。因此,公安院校应抓紧与公安机关合作建设警务实战教官人才库和业务教官人才库,在组训实训、警务实战的教官与管理团队方面出台相关具体政策,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与共建共管平台。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掘和培养校内人才资源,有计划地组织优秀教师带培训课题学习进修、到基层实务部门挂职锻炼。采取跟班参加实战实训、教学观摩评比、实战技能比武等形式,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的实战实训教学水平。
根据培训计划的“5W2H”,即为什么培训(Why)、培训什么(What)、培训师和培训对象(Who)、培训时间(When)、培训环境(Where),以及怎样培训(How)、培训预算(How Much),这七个方面都必须综合考虑和权衡,任何一个方面考虑不周,就会影响到培训效果。目前 Why和What的问题都已明确,即为了提高参训队伍的机动作战能力,解决工训矛盾,以警务实战技能及体能素质提升为主进行的培训。培训师(Who)既要有深厚的公安理论功底,同时还要有扎实的公安实务作战能力,要着眼于“双师型”师资队伍的打造。培训对象(Who)主要是具有一定警衔、年龄、警种岗位的公安实务部门人员。这种培训模式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其他的四个方面。就培训时间而言,香港警察机动部队的训练和勤务周期是77周,计539天;上海的训练周期是12周,计84天。公安部在2003年曾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和一线公安民警实战训练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做到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参加一个月(30个训练日、180学时)的集中强化训练,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但实际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少地方公安机关都达不到要求,绝大多数省公安机关每年最多只能提供15天训练,这与“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条件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在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条件下,对培训计划中的“5W2H”进行因地制宜的科学分析和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培训计划。除此之外,培训成本也是培训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的有效运行必须在警力配备、特殊防护装备、运输装备、通讯联络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提前做好预算。在这方面,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活学活用,结合实践,推出了“三三机制”,就是“领导+督导+奖惩”(规范运行实战训练)、“教官+设施+经费”(夯实实战训练基础根基)、“培训+练兵+比武”(提升实战训练效果)相结合,使教育与训练相结合,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新训练条令”提出,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或者依托公安院校设立训练基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和具备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训练基地。同时,“新训练条令”指出,训练基地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2)与训练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兼职教官和管理人员;(3)与训练任务相适应的训练场所、设施、装备;(4)根据任务需要研发训练课程的能力;(5)稳定的经费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为公安院校和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配备与训练任务相适应的装备和器材,并将新装备优先免费配备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
渭南市公安局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5%的标准将训练经费单独立项,专款专用,完善、规范训练基地的软硬件建设。2014年,合阳县公安局投资70万元建成了1 500平方米能够满足本单位培训需求的渭南市公安机关首家室内实弹射击训练馆,可进行多目标、多射距、快速、精度联动射击训练,并于年内承担市局延伸培训和送教培训任务。2016年底,总投资1 000多万元、占地约10余平方公里的渭南市首个公安警察实战训练基地初步建成,该基地设置有“五区九场”的完备功能,有山地搜索区、村落搜索区、厂矿搜索区、川道搜索区、综合实战区、实景模拟训练场、体能训练场、4个实弹射击场、综合训练场、心理行为训练场、障碍训练场、警犬训练场、设卡盘查训练场、综合攀登训练场等,为合阳公安民警和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实战化练兵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为了更好落实“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可在实战训练中,把规范出警装备配置也列为训练要求。学员每次报到时,应检查是否带齐调训通知的规定装备。此外,每次报到当天,要求学员在训练期间佩戴齐全的装备开展训练,包括盾牌、防爆头盔、枪套、枪绳、警拐、手铐以及备勤装备袋等,并把熟悉每种相应装备的使用列入考核内容。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应当形成由市县两级公安局指挥部门负责指挥、政工部门负责组织调训人员、警务保障部门负责相应的后勤警用装备保障的规范运作机制,同时要优化战训队伍的编排。第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依托警察训练基地设立“战训队”,将轮训警察根据人员构成及可能担负的处警任务类型,相应设置支队、大队、中队和班组,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装备和武器警械等,直接纳入本级公安机关应急调度系统。第二,要健全指挥作战体系。加强公安机关指挥部门与“战训队”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指挥调度机制。一方面,“战训队”要实时通报备勤情况,指挥部门要及时通报重大警情,为“战训队”对接实战提供信息。另一方面,要严格用警审批制度,规范用警工作流程,明确“战训队”的调用条件、调用程序和各级指挥员的职责权限,形成规范、高效的指挥体系,坚决防止多头指挥,避免造成混乱。第三,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制定完善的“战训队”应急处警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战术战法、紧急拉动和预案演练推演,强化指挥协同、战术配合等训练,确保接到处警指令后,能够立即启动预案、对接实战,迅速由“训练队”转变为“战斗队”。
公安部在2015年4月16日至17日,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工作现场推进会暨推进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座谈会。会议指出要开展新一轮教官大培训,实施实战教官培训“万人计划”和中西部地区“骨干教官培养工程”,力争到“十三五”末,专兼职教官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6万人。同时,要通过比武竞赛等途径,及时发现选拔优秀教官人才,健全充实各级教官人才库,培养一批领军人才,打造一支名师团队。可充分依托教官共同选拔、共同培养、共同使用和校局共享的组织优势,采取从各基层实战单位优秀干部中预选,从公安大练兵的岗位能手中预选,从基层小教员中预选等方式,将骨干人选纳入市局教育训练师资人才库,挑选更多来自实战、了解实战、经验丰富的业务能手充实教学岗位。
公安院校承担着公安高等学历教育、开展在职警察培训、进行公安理论和科技研究的重任,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育培训资源,可以满足“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培训需要。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训练基地承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任务。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公安院校教学科研优势,进行深度合作,同时在公安院校内开展高层次、高水平和综合性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发挥引领作用。
公安机关应当紧贴实战需要,推行实战案例教学,使基层和一线人民警察参与的案例教学课程不少于总课程的30%。同时,探索“互联网+”模式,进行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在实践中开展学习、训练、管理和考核。
2015年初,为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训练方式,公安部分别依托浙江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成立了警务技能战术研发中心和训练科技应用研发中心,下一步要在全国推广使用,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训练实战化水平,扩大培训的广度和范围。需要强调的是,各地治安状况、警力配置以及训练基础条件各不相同,组训施训方式既要遵循统一要求,又不能搞“一刀切”。要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最符合自身实际、最有利于长效发展的训练形式,努力使“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发挥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