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能力培养评价指标的量化研究

2020-05-29 09:01洋,万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勘验物证公安

何 洋,万 婕

(广西警察学院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现场勘查工作是侦查破案的源头,现场勘查能力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职业能力。2013年公安部提出了“一长四必”的现场勘查工作模式,要求现场必须勘查,即必须对辖区内所有刑事案件现场全部勘查,不论现场是否遗留物证,只要具备明确时间、地点的案件均要客观全面地进行勘查。目前,刑侦工作中虽然基本实现了接近100%的“必勘”要求,但是,现场物证提取率低、质量不高的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安部决心“向公安教育要警力”,于2018年出台《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提高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但两个配套文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标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现场勘查课程体系》的重点仍是“学什么、怎么学”,改革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调整上,缺少了实训考核大纲和能力达到水平的评价标准,即还存在关于“怎样实训考核、如何分级考评”等具体问题。为此,应当建立一套分等级、分水平、分专业的能力量化评价指标,通过“以考促学”的实训考核来帮助公安专业学生提升现场勘查能力。

一、现场勘查能力培养评价指标量化研究的意义

(一)有利于完善现场勘查能力培养评价指标体系

侦查人员现场勘查能力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在校期间培养考核单一。现场勘查的质量直接决定公安机关侦办刑案的质量。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国现场勘查人员年均勘验量均保持在200个案件现场以上,远高于1:100的人案比,工作量的居高不下带来了质量的下降。各地基层现场勘查工作存在“任务分配不明确,现场勘查流于形式,信息采集质量低,证据材料不规范、不认真,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勘查方式方法不当,程序存在缺陷”等能力弱化的情况,导致痕迹物证的发现率、提取率、利用率均偏低。统计显示,2018年底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的录入案件量为30多万起,但提取率仅为33%[1]。这些现实问题严重制约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效能,已经不能满足司法改革关于证据证明力必须充足的要求。

以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侦办的70宗命案为样本展开的实证研究[2],反映了比较突出的能力不足,具体表现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和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点,现场勘验笔录制作存在错误,现场照相不规范,没有绘制现场图或现场图标注不清;现场勘查收集证据不全面,现场证据的位置、特征描述不清,应当勘查的现场没有勘查,勘查过程、结果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已经提取的痕迹物证在笔录中没有记录,没有及时送检所提取的痕迹物证,命案中没有记录尸体在现场中的基本情况;痕迹提取固定方法不当,痕迹物证没有编号或编号重复,应当单独勘查的现场被合并勘查记录,现场勘查时间迟缓;现场扣押物品文件没有附扣押清单,现场勘查没有见证人,同一时间同一侦查人员既在勘查现场又在执行其他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大部分毕业于公安院校,他们在校培养期间的现场勘查能力考核仅仅是单一的一次现场勘查课程笔试,没有进行实训考核,这是导致现场勘查工作胜任力不足的重要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学员在校学习阶段抓起。为了落实“向公安教育要警力”,公安院校应当对标民警工作岗位的人才需求来设计相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贴近警务实战化,创新现场勘查能力培养模式特别是实训考核评价标准体系,以求实现“教”与“战”无缝对接,在校实训与警务实战同步走。

(二)有利于完善现场勘查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全国各地公安院校的公安类专业都开设有与现场勘查相关的课程,如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开设有“现场勘查技术”课、侦查专业开设有“犯罪现场勘查”课、其他公安类专业开设有涵盖现场勘查内容的“刑事技术概论”课。但这些仅仅是站在一门课程的角度,课程定位本来就较低,更没有上升到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高度。

不少公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提到了学生应当具备一定的现场勘查能力,但是“一定”这个词显得宽泛且空洞,缺乏具体内容指引,教学设计不够清晰,导向性模糊,教师也只停留在课程知识点传授上,实验实训也没有跟上。部分公安院校则笼统地进行实训考核,以“好评——圆满地按照程序和操作要求完成任务,团队合作强”“中评——比较全面地按程序和操作要求完成任务,团队合作较好”“差评——程序与操作错误多,不能完成任务,团队合作差”这样的标准来进行考评,评价较为粗糙。而对于“不同环境中和不同条件下根据场景需要能够组织相关现场勘查知识和熟练使用现场勘查技能”这样的中高级能力培养,目前都是留到学生毕业考入警队后再通过送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去培训来实现。

要有效提高公安院校现场勘查人才培养质量,可以通过“以考促学”模式严格把关人员资质,把未来需要在实战工作中掌握的现场勘查能力进行精细化、定量化,制定相对应的实训考核标准及评价指标,培训公安专业学生。如何通过模拟实景(或者虚拟仿真技术)搜查、发现、固定、提取各类痕迹物证及信息,怎样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行多维度的现场分析,成为公安类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建设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现场勘查能力培养评价量化指标的构建

(一)能力等级指标

为了适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现场勘查工作的新要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通字〔2015〕31号)明确了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侦查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多项具体工作任务。

能力是完成一项目标或者任务所体现出来的综合素质。本着立足于公安实战的要求,按照“谁立案谁勘查,谁勘查谁采集,谁采集谁录入”的原则,将现场勘查能力评价指标的量化分为能力等级指标和水平等级评价指标进行构建探索。首先设计了逐级递增的能力等级结构即“初级能力、中级能力、高级能力”三级,每个等级都有三个细分的能力指标并以三位一体的形式来搭建构架,三者兼具,缺一不可。

1.初级能力

要求同时具备接案处理能力、现场保护能力和现场访问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接案处理、现场保护和现场访问这三项任务,可以承担入室盗窃、故意伤害等常见刑事案件现场的初步勘查任务。

(1)接案处理能力

①能够从接到报案开始,自主完成接案处置流程。

②能够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进行受案登记、请示汇报。

③能够按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组织人员、进行分工,并准备相关便携式仪器设备(区分:最先到达现场者所需装备、现场实地勘验者所需装备、现场痕迹物证提取者所需装备、几种常见类型案件重点使用装备)。

(2)现场保护能力

①能够针对不同类型及特点的室内、室外现场进行现场安全评估,预判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如中毒、腐蚀、电击、坠落及蛇虫等多种危险因素,防止出现次生灾害造成新的危害后果。

②能够在勘查前对现场进行搜索、排爆等紧急措施,待排除危险后才安排人员分批有序进入现场勘查。

③能够科学确定出保护目标,快速划定出合理的警戒范围实施保护,使用警戒带封锁外围道路,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遮盖保护、标示保护、记录保护和转移保护等正确的保护方法。

④能够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守候,保证现场安全,维持现场秩序,防止现场尸体、痕迹、物证被破坏,保障勘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⑤掌握并运用犯罪现场三层保护法(见图1),第一层,对犯罪现场最外围的总体保护,限制公众进入;第二层,设置在靠近中心现场的一定范围内,只有公安民警、突发事件处理人员、消防员、救援人员及其官方车辆可以进入;第三层是现场目标区域的核心保护,实施最为严格的管控,除了现场勘查人员以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3]。

图1 犯罪现场三层保护法示意图

(3)现场访问能力

①能够在周围人群中寻找、发现案件知情人员(目击证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以了解相关案情,并对案件知情人履行警方的告知义务。

②能够快速选定并邀请勘验见证人,迅速确定出重点访问对象,面对不同案例类型确定询问证人的切入点。

③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言谈沟通比较文明。

④通过现场走访收集到足够的言词证据,固定案件基本信息,获取证人证言,形成笔录。

2.中级能力

要求同时具备勘验检查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和现场分析能力,能够依靠团队完成勘验检查、制作文书和分析现场这三项任务,可以承担故意杀人、投毒等较复杂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任务。

(1)勘验检查能力(需要组成现场勘查小组来实现)

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规范现场勘查人员现场行为、确保现场勘查效率的法律条款,能够利用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检验、微量物证检验等专业课程的知识储备,进行现场外围搜索,划定进出现场的通道,并依照路线行走。

②进入现场前必须穿现场勘验工作服套装、戴手套、戴鞋套、戴口罩,做到“三套一罩”佩戴整齐,防止现场证据的人为污染。

③有严格依法定程序取证的证据意识,能够从现场实际出发,按照现场的具体状况去认识现场和反映现场,并杜绝非法取证行为的出现,按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要求制定勘查方案,划定适当的勘查范围,确定出重点部位及中心现场,随后对实地进行分步骤的有序勘查,如先静态勘验后动态勘验,先地面后地上,先重点部位后一般部位,先中心后外围。

④熟练使用现场勘验箱、检查包、通道踏板、便携式采集仪、测距仪、基站信息采集仪、微察系统手机等警用装备开展整体勘查(巡视)、局部勘查和个体勘查。

⑤掌握人身检查、尸体初步检验等现场勘查基本程序规范及血迹、精斑、毛发、指纹、足迹、纤维等常规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送检的操作方法。

⑥对痕迹物品等实物证据,提取的是原物、原件,确保物证的真实性;提取、包装、运送、保管环节清晰可查,并做到经办者人人签名。

⑦单独包装。考虑到证据之间有发生相互污染的可能而准备有物证登记记录清单、足够数量的独立物证袋(小件物品、大件物品、纸质、塑料质)及棉签、脱落细胞粘取器。

注意事项有三个:要熟悉现场的后期处置(对不保留现场的处置、对需保留现场的处置);要懂得对现场进行复验复查的九种情况;在勘查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如果出现“在现场区域内吸烟丢烟头、吃东西丢杂物水瓶,物证损坏或遗失”等违规行为,要给予扣分处理。

(2)文书制作能力

犯罪现场是侦查破案的起点和基础,素有“犯罪证据的宝库”之称。作为宝库的开发者,现场勘查人员行为的细致性体现在制作相关文书材料的详细程度上。这也是应对后期庭审的关键资料。

①熟悉公安部刑侦局下发的现场勘查文书式样,掌握现场勘查文书的规范制作方法。

②规范绘制出现场图、现场照片(正确使用数码照相机有效固定及还原侦办刑案时所收集提取的痕迹物品及过程)、现场录像(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采集侦查活动过程的音像资料),能够通过画图、照相、录像等方式详尽记录现场宏观及微观层面的细节特征。

③规范制作出《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辨认笔录》《询问笔录》《扣押笔录》《搜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并能够从上述文书中反映出现场方位、环境、温湿度、光照度以及痕迹物证的位置、数量、形态特征和分布等多项现场勘查工作所获信息。

(3)现场分析能力

①掌握警综平台等多个公安网上办案系统的基本操作。

②能够及时在“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模拟训练版)上规范、完整地录入现场勘查信息,进行个案查询、类案统计。

③掌握现场分析的基本方法。能够根据现场勘验得出的主要内容,进行案件现场分析,并制作出规范的《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以杀人案件为例,懂得把尸体、血迹、凶器作为核心,通过多种证据的关联性综合研判,从致死致伤方式、致伤物推断、凶器认定、死亡时间判断、作案工具来源、作案工具去向、血迹来源、血迹颜色变化、血迹形态分类分布等角度展开现场分析,判断出作案时间、作案人数、作案工具及作案活动过程。

④具备较强的刑侦逻辑思维能力。可以自主研判现场信息,对作案人的特征进行初步刻画,提出两条以上的侦查方向线索。

3.高级能力

要求同时具备检验鉴定能力、大数据思维与决策能力和应对媒体及出庭作证能力,能够依靠集体智慧完成检验鉴定的任务,可以积极拓展现场勘查业务,紧跟现代警务科技步伐,适应庭审要求。

(1)检验鉴定能力

①能够运用常见检验方法(肉眼观察法、物理显现法、化学显现法)对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进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意见或者检验报告。

②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三大原理(物质转移原理、种属认定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按照检验原则能够对物证进行综合分析。

(2)大数据思维与决策能力

①能够应用警务大数据和其他现代信息化技术平台来发现、分析、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案件的技术串并。

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力和关联分析力,能够制定出前期侦查计划,探索综合运用图侦、技侦、网侦等多种侦查措施开展协同侦查。

(3)应对媒体及出庭作证能力

①面对新闻媒体采访,熟悉应对的常用参考用语,了解什么是在现场勘查时“慎说的话、禁说的话、可说的话”,并规范自身的警容仪表,言谈文明,举止大方。

②应对出庭作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建立庭前心理准备,制订书面答辩提纲,了解出席接受庭审的程序,具备口语化地运用证据反映案件事实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的素质。

(二)水平等级评价指标

水平是表示在某一专业方面所达到的高度。等级指按某一标准区分的高下差别。严把实训考核关,通过对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相关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的细化,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作为实训考核范围,探索提出“三级能力+三级水平”的评价量化新指标,即除了设定三级能力等级指标外,还需按照不同的公安类专业特点,设置与之对应的“A级水平、B级水平、C级水平”三级水平评价指标,以实训考核测评学生在不同案件类型的完成程度,从而考查其现场勘查能力的掌握程度,用实训完全取代传统的笔试考核。警校学生综合考量合格后,由所在公安院校以颁发ABC三种等级的“现场勘查能力实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形式,来完成对其现场勘查能力水平的评价。

A级水平: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接案处理、现场保护和现场访问这三个方面的初级能力,初步掌握勘查、分析和文书制作的中级能力。实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现场勘查能力实训考核A级合格证书”。

B级水平:要求学生在A级能力标准基础上,还要熟练掌握三个方面的中级能力,并初步掌握检验鉴定、大数据思维与决策这两项高级能力,在现场勘查小组中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实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现场勘查能力实训考核B级合格证书”。

C级水平:要求学生在B级能力标准基础上,还要熟练掌握检验鉴定、大数据思维与决策能力、应对媒体、出庭作证这三个方面的高级能力,即9项能力指标全部熟练掌握,并在现场勘查小组中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实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现场勘查能力实训考核C级合格证书”(见表1)。

(三)现场勘查能力评价指标的量化考核

1.适用的专业对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公安类本科专业分别归列于法学门类下的公安学和工学门类下的公安技术两大类中。其中,公安学类的本科专业包括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共15个专业,公安技术类的本科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火灾勘查、网络安全与执法、核生化消防共9个专业[4]。按照公安专业建设现状,与之对应进行能力评价的适用学习实训考核对象,以专业类别可以分为:

A级水平,建议适用于非侦查、非刑技专业的其他公安类本科专业学生(如:治安学、禁毒学、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

B级水平,建议适用于侦查学本科专业学生。

C级水平,建议适用于刑事科学技术本科专业学生。

2.适用的案件类型

公安实际工作中常见的14类刑事案件有:杀人案、非正常死亡案、爆炸案、枪击案、涉火案、盗窃案、抢劫案、抢夺案、强奸案、暴力恐怖案、故意伤害案、投毒案、毒品案和电信诈骗案。按照公安机关实战需求,与之对应进行能力评价的适用案件类型可以分为:

A级水平:要求学生能够完成“抢夺案、电信诈骗案、非正常死亡案、强奸案”的一般刑事案件勘验工作。

B级水平:要求学生在能够完成A级水平的一般刑案勘验工作的基础上,还能够完成“抢劫案、杀人案、盗窃案、故意伤害案、毒品案”的常见刑事案件勘验工作(需要组成现场勘查小组来实现)。

表1 能力等级指标和水平等级评价指标的量化对照表

C级水平:要求学生在能够完成B级水平的一般和常见刑事案件勘验工作的基础上,还能够完成“爆炸案、枪击案、涉火案、投毒案、暴力恐怖案”的重大刑事案件勘验工作(需要组成现场勘查小组来实现 )(见表 2)。

表2 能力评价指标的量化考核分值表

3.考核应用

本套现场勘查能力评价的量化指标,采用建构模拟案件现场的方式来实现,包括一般及常见刑事案件应用模拟实景,“爆炸案、枪击案、涉火案、投毒案、暴力恐怖案”重大刑事案件应用的是虚拟仿真实验技术。实训考核前期由教师以真实发生过的案件为设计蓝本,以贴近实战的形式进行案情模拟实景设计或者研发虚拟仿真实验软件。例如,模拟一起抢劫杀人案:清晨一名年轻女子到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上班,使用车钥匙解锁后,将从驾驶位打开车门上车,一名蒙面男子突然从后方冲出用一块砖头猛烈敲击女子头部,女子受伤倒地身亡。作案男子丢掉砖头,钻入车内翻找贵重物品,在抢走女子随身手机、钱包等财物后,步行逃离案发现场。报案人路过现场,发现异常后拨打电话报警。模拟现场勘查实训考核启动,学生需要从接到报案一直处理到现勘工作完毕、出具物证检验报告及出庭作证。

实训考核时由同一专业类别的不同学生以抽签形式选择需要考试的某一个案件,进入预先布置好的模拟现场或虚拟现场后,在规定的实训考核时间内,以单人或小组为单位,完成勘查工作的全过程。最后由教师通过审查考场录像、现勘文书资料等来判断评分,视其能否按照规范逐步开展勘查、是否检查了布置在现场的全部关键物证等,逐项进行实训考核,在提前制定好的评分表上,对每一个实训考核细则进行项目打分。满分为100分,个人完成部分以三个等级作为打分标准(不能完成、基本完成、完成),小组配合完成情况也参考使用这个计分模式给每个现场勘查小组成员评分(见表3)。

表3 能力评价指标评分表(总分100分,以现场勘查能力实训考核C级为例)

能力等级价指标 现场勘查能力实训考核项目(C级水平) 较好完成能力评不能完成基本完成勘验检查能力(小组配合)0分0分0分1.5分1.5分1.5分是否熟悉现场勘查法律条款,能够进行现场外围搜索,划定进出现场的通道是否穿戴整齐“三套一罩”是否按照规则要求制定勘查方案,划定适当的勘查范围,确定出重点部位及中心现场,进行有序勘查是否熟练使用现场勘验的警用装备是否掌握现场勘查基本程序规范及常规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送检的操作方法是否提取痕迹物品等实物证据且提取的是原物原件,物品提取、包装、运送、保管环节是否清晰可查并人人签名是否有物证登记记录清单和足够数量的独立物证袋是否熟悉现场勘查文书式样并掌握规范的制作方法是否有规范绘制的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是否能够规范制作出多种现场勘验文书是否掌握公安网上办案系统的基本操作是否能够及时、规范、完整录入现场勘查信息。是否掌握现场分析的基本方法并制作出规范的《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是否能够对作案人特征进行初步刻画并提出侦查方向是否能够运用常见检验方法对痕迹物证进行检验并出具鉴定意见或者检验报告是否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三大原理并能够按照检验原则对物证进行综合分析是否能够应用警务大数据和其他现代信息化技术平台来发现、分析、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是否能够制定出前期侦查计划面对新闻媒体采访,是否熟悉应对的常用参考用语,并规范自身的警容仪表,言谈是否文明应对出庭作证,是否制订了书面答辩提纲,并了解出席接受庭审的程序3分3分3分0分0分1.5分1.5分3分3分中级能力0分1.5分3分文书制作能力现场分析能力(小组配合)检验鉴定能力(小组配合)0分0分0分0分0分0分0分0分0分1分2分1.5分1.5分1.5分1.5分1分1分2.5分2分4分3分3分3分3分2分2分5分高级能力大数据思维与决策能力0分0分2.5分2.5分5分5分应对媒体及出庭作证能力0分0分2.5分2.5分5分5分0分2.5分5分

本套现场勘查能力评价的量化指标及其评分表,未来不仅用于公安院校在校学生的实训考核,还可推广应用到在职民警的岗位技能培训考核上。针对派出所民警、刑警的不同岗位需求及其多种专案勘查能力的培养,可进行增减配置,提升现场物证提取率和勘查质量。

三、结语

现场勘查是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犯罪的重要基础工作。破案水平高低直接关联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应当在公安院校培养人才阶段高度重视现场勘查,公安部下发专门文件要求提高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的意义正在于此。探索建设公安院校现场勘查人才能力培养的量化评价指标,旨在以公安机关警务改革需要和人才需求为导向,树立从单一的实地勘验检查向全方位的现场勘查转变的理念,创新实训考核模式,从讲授学习到实战演练,借助实景模拟现场环境和虚拟现实技术,让学生尽快融入角色。严把学生现场勘查能力质量关,从统一实训考核着手,量化实训考核方式,以考促学,以学助练,提升学生警务实战能力,推进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同时,也符合公安一线实战单位“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同步走需求,适应新时代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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